姜堰中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堰姜中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校内行车、停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中车辆包括机动车、自行车和电瓶车。机动车包括: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二轮机动车、三轮机动车及拖拉机。
第二章 外来车辆管理
三、无校内通行证的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四、外来车辆原则上一律停放在校外,因公确需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先进行登记,并持行驶证换取校内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第三章 校内行车管理
五、汽车一律从南门出入校园,无特殊情况,禁止汽车从北大门出入。
六、校园内机动车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七、校园内禁止鸣喇叭。
八、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出入校门应与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错开;升旗、课间操以及大型活动集队期间,禁止机动车在校内行驶。
第四章 校内停车管理
九、进入校内的教职工的二轮、三轮机动车,自行车及电瓶车一律有序停放至五四堂北侧或四号楼东侧车库。
十、进入校内的学生的自行车管理由政教处协同保卫科制定制度进行管理。
十一、进入校内的教职员工的汽车一律停放到新宿舍楼楼下地下停车场,其他区域禁止停放汽车。汽车出入库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汽车入库和出库务必按指示标志所示的方向出入。
2、车库限高为2.2m
3、汽车出入库时须低速(不超过5Km/小时)行进;入库时禁止空挡滑行,出库时,按驾驶规程中要求的档位爬坡。
4、停车时须小心驾驶并将汽车停正停到位(前到挡车器,居中或靠右停放)。
5、阴天或光线较暗时出入库,应及时开启大灯。
6、保持车库整洁,不要将垃圾丢弃在地下车库。
7、进出地下车库的人行通道在地下车库的东部和北部。停车和取车时请从以上人行通道出入,尽量不要从地下车库坡道出入,以保证安全。
8、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禁止进入地下车库。
第五章 附则
十二、车辆管理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十三、教职员工应服从管理;车辆管理人员要礼貌待人,认真做好机动车辆进出登记、巡查和管理工作。
十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十五、本办法自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六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