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庄初中校团委团员管理办法
庄邵初中校团委团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团员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团员的综合素质,维护广大团员的利益,在广大同学中树立团员的良好形象,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团章》及相关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青州市邵庄初级中学校团员管理制度》。
一、团籍管理
1.团员必须有个人档案,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以及相关奖励、处罚证明等。
2.凡在我校团支部登记注册的团员,本人团员档案齐全,均为我校在籍团员。
3.转入团员没有团员证和档案材料,可由其入团学校出具书面证明,由转入学校团组织负责补办团员证,编入本校团组织中。
4.由我校团支部新发展的团员,其团员档案由团委保管,团员转出时,一并封存转出。
5.团员毕业等原因转出我校,应到团委办理转出手续,转出时间以团员证上盖章时间为准。
6.团员因学习、毕业调转等原因转入我校,有团员档案的,其档案由团委保管,团员本人应持团员证由团支部统一组织到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转入时间以团员证上盖章时间为准。
7.没有相关证明的,原则上不承认其团员身份。
二、团员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团支部要在“团员考核”(参照后面团员考核办法)基础上,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时间,并到学校团委加盖注册印章。
三、团费收缴
缴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凡我校在籍团员都应按照《团章》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团费。
四、团员证使用及管理
1.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团员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转接团组织关系,接收和转出团员组织关系时,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入、转出组织关系时间,转出时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团员证平时由个人保管。
2.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团员在参加各级团的代表大会选举时,以团员证证明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团员证所需工本费,一律由团员个人支付,补办团员证时要交工本费。
4.团员丧失团籍,团员证应随时注销,不得继续使用。
五、团徽的颁发和佩戴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标志。团的徽章由团的基层委员会保管。团支部接收新团员以后向上级团委报送新团员名单时,领回团的徽章。在入团宣誓时,由基层团组织发给新团员每人1枚。
2.团员遗失团的徽章,可以申请补发。
3.团员被开除团籍时,应交回团的徽章。
4.共青团员应自觉地佩戴团的徽章。每周一升旗仪式和团委组织团员举行的团的活动时,团员必须佩戴团徽,未佩戴者,一次扣0.5分,并计入团员档案,作为对团员的期末考核依据。
六、新团员发展入团的条件及限制
1.结合学校“六化“管理办法,学期表现优秀的,符合团员标准的,可以入团。
2.凡受过学校处分者,处分期间不得入团。
3.新团员入团必须进入学校业余团校学习,若不遵守团校纪律,学习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团员标准,不得入团。
七、新团员发展入团履行的程序及手续
1.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经过学校政审,符合条件者需参加学校业余团校学习,学习合格毕业者,方可入团。
2.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有两名团员介绍。
3.介绍人应当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4.申请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告学校团委批准。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八、离团退团脱团
1.《团章》规定,团员年满28岁,未在团内担任职务的,可办理超龄离团手续。办理离团手续的团员要由团支部填写超龄离团统计表,并书面上报学校团委,由团委统一在团员证“超龄离团登记栏”内填写日期并盖章方有效。
2.团章规定:“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对要求退团的团员,应查明原因,区别情况,慎重处理。要求退团者,应向支部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报学校团委备案,并注销团员证。
3.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者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即被认为其自行脱团。团组织要按照帮助、教育为主的原则认真核实情况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学校团委批准备案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 人,并注销其团员证。
团员离团、退团、脱团如实记入个人档案,有关文本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九、团员考核及本校团员义务
1.团员必须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2.团员必须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邵庄初级中学各项学生管理制度》。
3.对团员的考核参照《邵庄初级中学学生管理制度》加扣分标准和《邵庄初级中学校团委团员管理办法》,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4.校团委根据每学期评出的各种先进个人并符合优秀团员条件(参考附则)的同学作优秀团员称号,并在全校公布,表彰、奖励。特别优秀者将上报上级团委给予表彰。
5.对未受到任何处分,及各级批评教育的学生,期末对该团员的评定为合格。
6.连续两期考核不合格者,开除团籍。凡受过学校处分者,期末对该团员的考核为不合格。(注明:团内处分依次为团内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团籍)
7、团员各学期考核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十、符合优秀团员干部条件的同学,将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干,特别优秀者报上级团委作为县级优秀团干候选。(参考附则)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邵庄初级中学校团委对此办法有解释权。
附则:
一帮一先进团员评选条件:
1、按照《团章》规定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刻苦,品行积分成绩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积极主动的参加团组织活动,认真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帮助1名以上学习困难学生或纪律困难学生取得明显进步,有具体数据说明,有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推荐材料。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按照《团章》规定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刻苦,品行积分成绩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积极主动的参加团组织活动,认真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团员考核分数在本支部内前二分之一。
5、无违纪记录。
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在学校及团支部组织的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2、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安排下来的任务。
3、品行考核成绩优秀,作风正派,品德高尚,经常在团员青年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广大团员青年所信任。一帮一活动中能帮助一名纪律、学习最差的同学有明显的进步。
4、能配合学校带领班委成员搞好班级的常规管理工作。
5、团员考核分数在本支部内前5名。
6、无违纪记录
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支委会成员能够团结协作、积极肯干、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团员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及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2、支部具有良好的学风、班风,并且有一个团结、务实高效的作风,能够扶正气、树新风,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全年没有团员违反校规、校纪受通报批评及处分现象。
3、本支部团员考核平均分排在全校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