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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市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18 09:14:11 查看人数:32

中学市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

中学市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我校高校管理的目标,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我校教学、科研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理论水平高、学科造诣深、业务技能精得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推动我校教学、科研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推动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发挥岗位示范作用,规范学校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评审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审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有利于全面提高我校的整体教学、科研水平,形成新兴学校品牌。

第三条 有利于发挥我校优秀教师、科研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我校学科建设的步伐。

第四条 有利于建立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老、中、青相结合的高水平的学术梯队。

第五条 坚持考核标准,保证质量,奖惩有据。

第三章 评审对象、条件、办法

第六条 评审对象: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

第七条 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每学期结束前,要对岗位职责进行总结,按照考核要求上交《邺建高级中学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年度考评》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成专家评审考察组,通过审核考评表,查阅教学教研资料,观摩课堂教学等方法对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发挥岗位示范作用的职责进行认定,合格者享受待遇。

第八条 评审条件

1、综合能力和水平:

⑴具有较强的管理素质和组织能力;责任心和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能力。

⑵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系统、较深厚和较扎实的理论基础;重视教育理论和教学法的研究,认真备课,对学生要求严格,有相对稳定的和较高的教学质量作保证;能在学科建设上起学术带头和领导作用。

2、科研能力和水平: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从事本学科研究中取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

⑴主持过或正在主持本学科区级以上科研项目;

⑵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在市级以上出版社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学术理论专着1部,或主编过本学科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1部,或开发本学科校本课程。

第四章 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第九条 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的职责和权利1、勤奋进取,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纪守法,创新合作。

2、努力建设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培养学术骨干,具体指导、培养学科组青年教师、科研骨干两名以上。

3、具体组织、负责本学科的建设工作。制定学科建设规划、方案和阶段性建设目标;分解目标、分配任务;保证学科建设有明显的成就,保证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4、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独立本学科承担区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至少1项,每年获得区级以上的优秀教学成果、优秀科研成果奖或优秀教学奖至少1项。

5、每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市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

6、在市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本学科学术专着1部,或编撰校本教材1部。

7、每学期向全校师生至少做一次有关本学科发展动态的学术报告。

8、接受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不定期检查;每学期向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述职一次,并接受学期考核。

第十条 学科带头人的权利

1、学校鼓励并在经费上支持学科带头人参加各种本学科学术会议,或与相关教学科研机构建立联系,开展学术交流。

2、学校对其申请各级科研项目予以优先考虑,重点扶持。

3、学校对经考核完成年度任务的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按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核发学科建设奖励津贴。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为了做好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邺建高级中学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在教科室设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评审及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本人申请填写《邺建高级中学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考核表》向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

1、《邺建高级中学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考核表》。

2、有关成果、获奖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邺建高级中学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提交考核材料。

第十四条 由学校向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颁发年度考核合格证书。

第六章 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管理的原则是:逐年考评、动态管理;由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度对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进行考核,对经考核合格者核发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年度学科建设奖励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资格不发学科建设奖励津贴,被取消资格者不能连续申报原先的资格。

第十六条 建立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业务管理档案,将每位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年度考核结果载入本人的技术业务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 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在工作中因个人责任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因政治立场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或违***纪国法受到处分,即取消其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资格和各种待遇。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各种学术论文、着作和教材的统计均为第一署名作者,并均以邺建高级中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后执行。如果执行上级有关奖励办法本考核和管理办法中的奖金停止执行。

第二十条 邺建高级中学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津贴发放。

1、市学科带头人享受每月500元的津贴,市优秀青年教师和区学科带头人享受每月200元的津贴,区优秀青年教师享受每月100元的津贴。

2、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要在以下十个方面起到学科示范作用。

(1)备课: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所任学科的教案,必须字迹工整、形式规范、内容完整,应该是一本优秀教案。

(2)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要不断改进,与时俱进。、内容充实完整。教学目标目标完整、准确,切合学生的实际。掌握教材的重点、难点,课堂结构、习题配备、板书设计等科学规范,无论何时何人听课都应受到好评。

(3)作业批改:作业设计适量、适度,体现科学性,批改及时、准确。

(4)教学成绩:所任学科的学生合格率、优秀率达标,所任学科的成绩名列全校前列,学生的学科综合能力强。

(5)公开课:建立示范课教学制度。每学期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至少承担一次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上课对区级以上开放,优质课可通过网上发表。每学期至少为全校教师上两节公开课,看详案、学校教研记录及教师听课记录。

(6)指导教师:学科带头人要在学校的安排下与教师结对子,发挥自己的优势。一年结对子1-2人。要看指导效果,要有指导记录。“学科带头人”至少直接培养两名青年教师,且成绩显着。符合学校“结对子”要求。

(7)科研工作:参与学校的课题实验,承担实验教师任务。在做好学校教学工作的前提下,要在本学科独立承担市区以上研究课题,要有自己独立立项的课题,每年有阶段性课题研究材料和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好,论文获奖或发表。市学科带头人要在本学科独立承担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市优秀青年教师和区学科带头人要在本学科独立承担区级以上研究课题,区优秀青年教师要在本学科独立承担校级以上研究课题。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有一篇市级优秀论文,市学科带头人至少有一篇论文获省级以上奖或在省级以上研讨会上交流。

(8)继续教育:树立终身学习思想,积极参加各级培训,保证出勤,成绩优秀,学历在原有。承担市、区、校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交给的教育教学、支教讲学、教师培训、教材编写等有关工作。

(9)教育理论水平: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完善教育思想,完成《邺建高级中学教师培训手册》《邺建高级中学教师读书活动手册》,教育理论考试合格。每学期开设一次讲座。

(10)教研工作:协助教研组长搞好任教学科的教研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每学期出一套所任学科且所任年级的期末试题,以提高自身的命题水平。

3、完成前四个方面任务的给予基础津贴,占总津贴的20%,

4、完成后六个方面任务的给予质量奖励津贴,占总津贴的80%。具体办法:公开课占总津贴的10%,指导教师占总津贴的10%,科研工作占总津贴20%,继续教育占总津贴的10%,教育理论水平占总津贴的20%,教研工作占总津贴的10%。

中学市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我校高校管理的目标,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我校教学、科研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理论水平高、学科造诣深、业务技能精得高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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