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一中学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本着安全、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车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海珠市第一中学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车辆调配
学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使用。
第二条 车辆使用范围
保障学校领导公务活动用车。
保障全校性业务工作用车和会议会务用车。
3、其他特殊情况如安全等紧急用车,经校领导批准,可安排用车。
4、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
第三条 用车手续和批准权限
1、 为确保安全行车和保证派车的落实,凡需使用车辆的部门,应向办公室提前申报用车情况,由办公室协调调度,做到高效、节约。市区外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校长同意,市区内用车按轻重缓急由主管车辆的办公室领导统筹安排派车。办公室应增加汽车调度的透明度和规范化。
2、司机需经办公室领导安排方可出车,不得擅自接受用车事宜。如遇紧急公务或涉及安全等特殊情况,司机可积极主动出车,事后报告办公室领导。
第四条 车辆维修保养
车辆常规基本维修保养由司机负责。每周保养清洗一次,每天简单清洁一次,要组
织有维修能力的司机进行车辆的小修。
车辆维修必须到有资质的官方定点修配厂维修。车辆维修由司机提出报告,并事先
列出修理项目清单,报告校长批准。做到清正廉明。
车辆途中遇到故障、事故,驾驶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可就近修理厂维修或就地
紧急拯救。
4、加强车辆经费管理,堵塞漏洞,节约开支。车辆的各项支出包括购车费用、油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要详细记录备查。
第五条 公车使用与奖惩
一、发现并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据有关规定对行为人、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1、公车接送家属、子女上下班、接送子女上学放学;
2、擅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
3、用公车私人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度假等;
4、用公车操办婚宴喜庆事宜;
5、未经批准用公车办理其他个人事务。
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年度内两次以上违反规定的,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条 加强学习,安全行车
1、每学期组织司乘人员学习交通规则,安全行车和有关业务知识。
2、司乘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做到安全行车。违反交通规则被吊扣证件、罚款处罚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负,不得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发生交通事故要如实及时报告。
3、不超载驾车,不超速驾车,不疲劳驾车。杜绝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 司机职责和管理
1、遵守交通规则和驾驶操作规程,坚持良好的驾驶作风,热爱本职工作,熟悉车辆性能,搞好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保持车内外清洁、光亮、美观。
2、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分配,听从调度,随叫随到,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因事请假要提前向办公室领导报告,病假按有关规定办理;任何司机不得在接受任务时,提出有事和请假的要求。
3、对不服从调度,无正当理由,无特殊情况拒绝接受任务的;安排出车时找不到人,又不知去向的;车辆需要维修保养,不提前报告,安排出车时车有毛病的情形,学校视乎情节轻重,对司机做出相应处罚。情节较轻的,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办公室对公车私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检查、监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