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光明小学知名教师管理办法
市光明小学知名教师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品位、提高教师素质,同时,也为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管理过程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程序和标准:
1、评选程序严格按照今年硬件占50分,演讲占50分的规定。
2、评选标准考虑到一个同志工作的历史和现状,也考虑到有些客观因素(如年龄关系不能够反复参加比赛等),硬件在今年的基础上,以后逐年累加,教学成绩只计算当年的。
二、知名教师评选一般在暑假期间进行(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到开学后),学校知名教师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新一届知名教师选出后,前一届自动终止。学校知名教师每月享受70元津贴(不包括假期)。
三、学校知名教师的职责:
1、加强师德修养,做师德表率;
2、完成学校交给的教学任务;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加强理论学习,每学期读一本教育专著,并写出相应的业务笔记,写一篇心得体会,探索班级管理和学科教学的规律,并不断总结,每学期至少写出一篇高质量的教学论文;
5、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至少跨年级或跨班级上好一节观摩课或研究课;
6、积极参加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并力求取得一定成果;
7、每学期义务完成一项学校交办的工作;
8、作为校长专家顾问团的成员按时参加会议,每学期以书面形式向校长提交一份关于学校教育教学的议案,积极为校长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