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中学考风考纪管理办法
【第一条】办法实施范围:高一、高二定时作业,高三月考。
【第二条】对学生的要求:
1.禁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2.考试期间不准上厕所,特殊情况,有巡考人员陪同。
3.不准提前交卷。
【第三条】对监考教师的要求:
1.清场:学生桌面清空,教师讲台清空。
2.排座位:安排学生按顺序对号入座。
3.对号: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拿着座位表一一对号,并要求学生填好个人信息。
4.守时:严格按照考试铃声发卷和收卷。
5.监考教师必须关闭手机,监考中不允许拿出手机,不得做看书、阅卷、批改作业、长时间注视窗外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6.收卷:必须按照号码顺序(从小号到大号)收卷,收卷由学生完成,教师在讲台监视。
【第四条】对年级部工作组和课堂教学中心督察组的要求:
1.对年级部工作组的要求:全程在岗,流动巡视。发现并处理考生与监考教师的违规行为,不允许只纠正不处理。
2.对课堂教学中心的要求:督察年级部工作组的巡视情况,通过视频监控督察监考教师监考及学生考试情况,并对各年级的考风考纪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1.学生作弊(含故意让他人抄袭),一律按零分处理。
2.如果考生作弊较明显,监考教师未发现的,对该监考教师进行实名通告批评。
3.监考教师迟到,不得本场次监考费,并通告批评;监考教师缺席,不得本场次监考费,加倍扣罚,并通告批评。
4.监考教师未按照上述第三条要求做的,扣除本场次监考费,并通告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做进一步处理。
【第六条】监考教师请假制度:监考教师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者,须本人提前向课堂教学中心主任请假,且请假人必须自己找人替代该场次监考。
安六中学课堂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