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尾学校校园网络平台使用管理办法
塘尾学校校园网络平台使用管理办法
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更加安全地利用我校校园网络平台管理系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我校校园网络应用系统是指我校师生员工在正常的学习工作中所使用的各种教育教学资源: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招生系统、网络报修系统、FTP系统、校园网主页系统、博客系统、网络磁盘系统、校园邮箱、校讯通等各种应用系统。
第二条 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温州塘尾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 任何人在校园网络应用系统上上传或发布信息时,不得含有如下内容之一: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四条 办公自动化、校园网主页系统管理办法
1、由相关科室指定各具体模块的管理员,人员更换时相关科室要及时通知教育信息技术处;
2、校园办公网默认所有模块对所有老师开放查看的权限,若出现相关模块不能查看,由负责部门统计后报给教育信息技术处;
3、各位老师在利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密码长度应超过6位),同时要保护好自己的密码,否则泄漏密码造成相关信息修改后果由该老师承担。
第五条 招生系统由教务处具体负责操作,教育信息技术处协助。
第六条 网络报修修系统由各班或各科室指定专人进行报修。
第七条 学校博客、邮箱和网络磁盘系统按规定申请审核使用。
第八条 FTP管理办法
1、网管中心负责学校FTP账号的使用管理。各位教师和部门要对自己的信息进行定期清理,重要文件等要注意备份。
2、任何人除不得上传本规定第三条中所不允许发布的信息外,不得上传病毒、木马等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的信息,届时发现有私自上传此类信息的,将停止其部门使用FTP的权利。
3、所有老师都应对学校FTP帐号保密,不允许转给学生或校外人员使用。
4、为了帐号和密码的安全,网管中心将定期对FTP帐户和密码进行修改,,更改的帐号与密码教育信息技术处将通知各位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