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山青高中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为有效解决校园用电超负荷的问题,确保学校各类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本着开源节流,创建节约型校园的宗旨,特制订学校空调使用管理办法,请全体师生自觉遵照执行。
1、总务处负责对学校各室空调供电线路的检修,确保线路安全畅通。凡空调供电线路、空调器发生故障,使用部门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
2、办公室的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为办公室负责人;各教室的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为班主任。会议室、专用教室等场所的空调,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相关的职能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空调遥控器由各责任人负责保管,学期结束归还总务处。空调使用时应注意爱惜和保护,故意损坏,照价赔偿(含遥控器)。
3、空调的使用,一般夏天33℃(没有电扇的办公室30℃)以上,冬天0℃以下可开启空调(总务处会根据天气状况及各年级组的反馈意见及时发布开启通知);空调温度调控夏天以不低于26℃,冬天不高于25℃为宜。
4、空调运行时,请关闭门窗;办公室长时间无人时,应主动关闭空调,建议各办公室在下班前30分钟自觉关停空调,严禁在下班离校的情况下,空调仍然运转。
5、教室、学生宿舍空调电源分别由门卫和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同时各班(宿舍)需设空调专管员,协助空调的使用管理。教室空调需在放学前半小时关闭。学生不得自行开启空调,不得手动控制空调。凡违反使用规定的,将依据班级财产管理考核有关办法从严处理。
6、学校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将检查情况进行全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