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基建矿井瓦斯抽采考核管理办法
生产(基建)矿井瓦斯抽采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扎实推进瓦斯抽采工作,建立井上、下立体抽采系统,高、低负压分源抽采系统,加大瓦斯抽采力度,提升瓦斯抽采效果,全力实现瓦斯彻底整治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集团公司所属矿井李家楼煤业
二、考核内容
瓦斯抽采钻孔进尺、瓦斯抽采量、瓦斯抽采浓度、瓦斯抽采率、单台钻机月度钻孔进尺(包括本煤层、裂隙带)等指标完成情况及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管理状况等。
三、考核办法
(一)月度瓦斯抽采考核
1、矿井瓦斯抽采钻孔进尺及瓦斯抽采量考核:
矿井瓦斯抽采钻孔进尺及瓦斯抽采量(不含地面抽采部分)考核奖罚按照《东山煤电集团2023年工资分配方案》中有关内容执行。
注:瓦斯抽采钻孔进尺奖励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矿井当月瓦斯抽采量完成计划指标;
(2)矿井瓦斯抽采率达到AQ标准要求;
(3)矿井未制定瓦斯抽采钻孔进尺及抽采量考核管理办法的;
(4)以上指标均不含地面抽采部分。
2、矿井瓦斯抽采浓度考核:
按照本月矿井实际瓦斯抽采平均浓度与本年度累计最高值的增减百分比进行奖罚,每增减1个百分点奖罚矿井2万元,计算公式如下:
——矿井月度瓦斯抽采浓度增(减)百分点数×2万元
3、矿井瓦斯抽采率考核:
按照本月矿井实际瓦斯抽采率平均值与本年度累计最高值的增减百分比进行奖罚,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奖罚矿井2万元,计算公式如下:
——矿井月度瓦斯抽采率增(减)百分点数×2万元
4、集团公司“单台钻机月度本煤层、裂隙带钻孔进尺最高记录”分别考核:
月度瓦斯抽采考核检查中,对评选出超上月本煤层、裂隙带钻孔进尺最高纪录排名第一的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未完成当月公司下达抽采进尺计划的单位取消其评比资格。
(二)季度、年度瓦斯抽采考核严格按照《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一通三防”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四、奖罚办法
(一)季度“一通三防”考核对瓦斯抽采量完成季度奋斗指标的高瓦斯、瓦斯矿井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未完成计划指标的高瓦斯、瓦斯矿井,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处罚。
(二)年度完成瓦斯抽采量、抽采钻孔进尺、区域预抽钻孔进尺、抽采率、抽采浓度计划指标的矿井,年终给予矿井10万元的奖励;对未完成以上计划指标的矿井,每项处罚3万元。
(三)对全年区域预抽钻孔进尺完成计划指标的矿井,年终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四)对全年每个月瓦斯抽采率、瓦斯抽采浓度同时达到奋斗指标的矿井,年终给予2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