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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使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文明、清洁、和谐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依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在学工处的领导下,由学工处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学生住宿、安全、卫生、文明创建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宿管员职责
第三条 宿管员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服务理念,担负着学生公寓门卫值班、安全管理、文明创建、水电报修等工作。
第四条 宿管员上班时要衣冠整洁、面带微笑、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热情、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协助解决。
第五条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办好交接班手续。严格来访接待制度,对来访人员要办理登记押证手续,异性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宿舍,确因工作需要,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第六条 严格值班巡逻制度,坚持不间断对公寓楼公物财产、水电设施、消防器材等公共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公共财务的完整。发现人为损坏应及时追查行为人,同时落实赔偿和报修工作。
第七条 深入学生公寓,了解和掌握学生住宿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信息,遇突发事件,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第八条 按照统一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的住宿登记工作,及时反馈动态信息,负责办理退学学生退房手续。
第九条 严格执行宿舍作息制度,按时熄灯,按时开关大门,对晚归学生严格查证登记。锁门之后,必须对楼内进行安全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十条 在籍学生一律要求入住本院公寓,严禁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因残疾或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确需在校外住宿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并承诺负责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经所在系、部同意并签订有关协议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一条 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公寓管理制度,讲文明,懂礼貌,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接受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十二条 坚持值日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现金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要随手锁门,严防偷盗。
第十三条 言行举止要文明,不随地吐痰、不涂污墙壁,不损坏公物,不乱扔垃圾,不打人骂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严禁男女互串寝室。
第十四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勤洗衣服,勤晒被褥,物品摆放要整齐,垃圾要求袋装化。
第十五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休息、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室内布置格调要高雅,严禁室内张贴内容不健康、格调低俗的字画、饰物和非法张贴物,在午休、晚自习、就寝时间内自觉保持宿舍区安静。学生应自觉遵守纪律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按时熄灯、就寝,禁止晚归或夜不归宿。
第十六条 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对寝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卫生、安全检查,并对违禁物品以予代管或没收。
第十七条 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三日内办理退宿手续。宿舍管理人员要对宿舍财务逐一检查核对,对丢失或损坏的公共物品,要追究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寒、暑假期间,学生要求留校住宿的须先提出申请,经学院领导同意后,由学工处公寓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住宿。
第四章 安全管理
学生公寓管理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院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齐抓共管,全力维护稳定,为学生创建良好的住宿环境。
第十九条 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学生离开寝室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保管好自己的钥匙。
第二十条 学生公寓配备的消防器材、设备、应急指示灯,是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装置,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或移动。违者,不但按价赔偿,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为确保楼公寓内安全,学生公寓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一经发现,除没收该物品外,还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寓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该物品外,还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男生一律不准进入女生公寓,女生也不准进入男生公寓。
第二十三条 严禁在公寓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以及其它违法乱纪活动;禁止将*、淫秽书刊、图片、音像等制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喂养畜禽、宠物。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由学院或司法机关依纪律、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公寓;未经学工处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的允许,学生不得在公寓内留宿他人,不得转让寝室钥匙及其它公共设施,不得更换门锁;禁止学生在公寓内违规经营商品。
第二十五条 公寓管理人员及学生有权对形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发生案情,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总务处保卫部。
第二十六条 坚持贵重物品和大件物品出门登记制度,携带者必须出示住宿证或学生证,并在门卫处登记。否则,值班人员有权进行盘问。
第二十七条 住宿学生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或回家住宿,一经发现,由学院责令其回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因不听劝阻,在校外住宿发生意外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公寓时刻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舒适,为住宿学生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学生公寓公共场所卫生由公寓保洁员负责清理;室内卫生由住宿学生负责清理。
第二十九条 不准向走道、墙壁、阳台、窗外泼洒污水、杂物;不准将剩饭、剩菜、硬物及难溶于水的物品倒入厕所及下水道。否则,由此造成的管道堵塞,其疏通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第三十条 学工处公寓管理部门要坚持内务卫生检查监督制度,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公寓卫生进行打分、评比,定期张榜公布评比结果。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报学工处学生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工处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和各系部具体实施,学工处和总务处密切配合。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州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和休息的重要场所,是校园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为加强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校安定、团结,创造文明、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住校生应按分配的寝室对号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床位;不得擅自乱搬其他寝室的床板、桌椅及其他公物,要妥善保管好寝室钥匙,若丢失钥匙,须到宿管中心补领,不得擅自调换门锁。
二、每个学生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其职责是协助做好本室成员的思想工作、寝室卫生及日常管理。寝室成员应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三、禁止在公寓里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禁止搓麻将,禁止传播、观看**秽和不健康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严禁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格执行学生住宿制度及会留客制度。寝室里禁止留宿非本室人员。严禁迟归,迟归同学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入内。学生未经请假,不准夜不归宿。
五、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男生、女生公寓谢绝异性学生入内,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经宿管中心批准登记后,方可入内。
六、学院需对公寓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
七、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寓内私自发传单、挂横幅及经营盈利性的活动。
八、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禁止在寝室里用膳;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丢纸屑、瓜皮果壳及杂物;严禁向寝室外、走廊倒水;严禁在公寓楼内饲养宠物。
九、要自觉维护公寓楼的生活环境,不得在公寓楼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摆放鞋子、堆放杂物;禁止在公寓楼内停放自行车。
十、学生公寓每月检查评比文明寝室一次,期末综合评比,获文明寝室称号者给予寝室长和集体以奖励。
十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在学习与睡觉时间,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严禁酗酒、划拳等有碍他人学习、睡眠和休息的活动。禁止在公寓楼内进行体育活动。
十二、爱护公共财产,保持寝室内财产完好无损,严禁用脚踢门或在走廊墙壁上乱贴、乱涂、乱画。凡损坏公物者应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明并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十三、维护公共安全,注意安全用水,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严禁在寝室内存放危险有害物品。宿舍内无人时,及时锁门、关窗、关灯。爱护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
十四、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严禁使用明火。违者暂扣器具,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由此造成严重损失或危害,将从重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爱护学生公寓的电话和线路。严禁随便移线或移机,无特殊情况,禁止拨打110和119等特殊电话。否则,责任自负,并给予纪律处分。使用电话时,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因故意使用电话对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十六、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内计算机持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严禁制作、使用、复制、传播含有***、黄色**秽等违法内容的各类文字、图像、音频、视频文件和程序,严禁创作或使用计算机病毒黑客程序等,破坏校园网或internet的安全,除没收计算机设备外,按有关法规和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中安置计算机主要用于学习及以学习为目的的操作,不能用于迷信,赌博等。如有发现,初犯者要批评教育并停止使用1个月,屡犯者情节严重的取消在公寓内放置计算机的资格。
3、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用电安全,如有意外,及时报宿舍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修理电路,违者后果自负。
4、使用计算机不得影响寝室文明和卫生,机主必须遵守宿舍的卫生要求。备有计算机的宿舍和个人必须遵守宿舍作息制度,不得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
第3篇 某科技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科技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管理是贯彻学校以人为本、从严治校的方针,强化学生公寓管理四个“三自”为本,齐抓共管的策略,四个“三自”即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信、自强、自律,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自治、自防、自安;
真正让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进学生公寓,师生信息交流及时,充分发挥宿管科、宿管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后勤服务保障,活跃校园宿舍文化,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努力完成学生公寓管理的“三化”、“三防”、“四防”目标措施,“三化”即学生公寓管理社区系统化、办公智能自动化、交流信息网络化,管理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环境卫生管理的绿化、美化、净化三统一;安全管理的“三防”“四防”齐到位,“三防”即人防、物防、技防,“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做好学生公寓智能化一卡通封闭式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公寓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构建安全、整洁、舒适、文明有序的和谐公寓,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住校生应按学校分配的学生公寓寝室对号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床位;不得擅自乱搬其他寝室的闲板、桌椅及其他公物,要妥善保管好寝室钥匙,若丢失钥匙,须到宿管科补领,不得擅自调换门锁。
二、学生公寓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每层楼推选层长1名,每幢楼推选楼长1名,副楼长2名,其职责是协助做好本楼层寝室成员的思想工作、寝室卫生及日常管理。寝室成员应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三、禁止在公寓里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禁止搓麻将,禁止传播、观看淫秽和不健康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严禁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格执行学生住宿制度及会留客制度。寝室里禁止留宿非本室人员。严禁迟归,迟归同学须任有效证件登记入内。学生未经请假,不准夜不归宿。
五、公寓实行智能化一卡通封闭式管理,男生、女生公寓谢绝异性学生入内,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经宿管科批准登记后,方可入内。
六、学院需对公寓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
七、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寓内私自发传单、挂横幅及经营盈利性的活动。
八、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禁止在寝室里用膳;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丢纸屑、瓜皮果壳及杂物;严禁向寝室外、走廊倒水;严禁在公寓楼内饲养宠物。
九、要自觉维护公寓楼的生活环境,不得在公寓楼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摆放鞋子、堆放杂物;禁止在公寓楼内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在学习与睡觉时间,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严禁酗酒、划拳等有碍他人学习、睡眠和休息的活动。
十一、爱护公共财产,保持寝室内财产完好无损,凡损坏公物者应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明并照价赔偿,严禁在走廊墙壁上乱贴、乱涂、乱画或用脚踢门等,故意损坏公物行为。
十二、维护公共安全,注意安全用水,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严禁在寝室内存放危险有害物品。宿舍内无人时,及时锁门、关窗、关灯。爱护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严禁使用明火。
十三、爱护学生公寓的电话和线路。严禁随便移线或移机,无特殊情况,禁止拨打110或119等特殊电话。使用电话时,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十四、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1、学生寝室内计算机持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严禁制作、使用、复制、传播含有*、黄色淫秽等违法内容的各类文字、图像、音频、视频文件和程度,严禁创作或使用计算机病毒黑客程序等,破坏校园网或internet的安全。
2、学生宿舍中安置计算机主要用于学习及以学习为目的的操作,不能用于迷信,赌博等。
3、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用电安全,如有意外,及时报宿舍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修理电路。
4、使用计算机不得影响寝室文明和卫生,机主必须遵守宿舍的卫生要求。备有计算机的宿舍和个人必须遵守宿舍作息制度,不得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
十五、每位住校生都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违者以情节轻重根据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或有关法律规定应进行相应处理。
十六、学生公寓每个寝室要建立值日轮流制度,明确卫生、纪律、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周、月、学期评比奖罚措施,建立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