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办法-13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办法(十三)
1.薪资结构:
薪资=基本工资+(全勤+加班费)+奖金+提成(限售楼部门)--扣款
基本工资的计算方法:底薪/30天×全勤天数
加班费计算方法:时薪(底薪/30/8小时)×加班时数
请假扣薪计算办法:底薪/30天×请假天数
2.加班费申请规定:
2.1 正班时间之外延长工作之加班费。
2.2 法定假日上班且不能补休之加班费。
2.3 如法定假日上班但已安排补休或其它加班时间后另有安排补休者则不支付加班费。
3.奖金种类:
3.1 年终奖(视当年盈利情况考虑)
3.2 绩效奖(视考核方案定)
4.薪资规则(待定)
5.薪资的调整方式:
5.1 加薪:晋级与晋职。
5.2 降薪:降薪与降职。
6.薪资调整程序
6.1 填写《调职调薪审批表》,提出调薪申请,经部门主管及部门最高主管
初步审议,再交行政主管复审,并附考核意见呈总经理核决后,行政部通知当事人签名确认,由行政部执行并存档;
6.2 公司所有人员的薪资均实行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泄露他人薪资。
7.薪资的发放: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保安部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8.应用表单
8.1《调职调薪审批表》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了加强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资管理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工资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
2、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项基本原则;
3、严格考核,赋予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考核权及一定的分配权。
二、试用期工资:
员工进入公司后应有一至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长短视工作能力及表现而定。员工试用期工资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2、业务技术骨干:工程部技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3、普通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为800元/月。
4、一般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为500元/月。
三、工资结构:
正式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工资及考核工资四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部分标准确定后为固定工资,而考核工资则按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评后确定,为浮动工资,详细说明如下:
1、基本工资:指员工履行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得到的基本生活费。员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日,没能出勤,只享受基本工资。
2、岗位工资: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得的报酬,岗位工资标准确定的因素有职务的高低、技术技能的高低、责任的大小、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具体划分如下:
高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总经理
一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
二级: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
三级:业务技术骨干:工程部技术骨干、保安队长、项目负责人;
四级:普通管理人员:各部门、管理处一般管理人员;
五级:一般工作人员:维修工、保洁员、保安员
岗位工资标准参见《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3、津贴工资: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
津贴工资标准详见《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4、考核工资:依据本公司制定的员工考核办法定。
《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附后
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级说明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工资合 计
交通通讯误餐
高级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由董事会定
一级副总经理级常务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工资由总经理定
二级中层管理人员1200-2500200-300150
三级业务技术骨干900-2000200-300150
四级普通管理人员700-
五级工程维修工650-900150
秩序维护员550-800200
保洁工450-700150
绿化工500-80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