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风筒管理办法
余吾煤业风筒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风筒的管理,完善管理责任制,减少材料消耗,现制定风筒管理制度如下,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1、风筒管理职责划分
1、各队组现有风筒由本队组负责管理。队组必须建立起风筒管理台帐,风筒的领用、报废及台帐管理,均由本队组专职人员管理,每月23日将本队的风筒使用情况报通风科备案。
2、通风队负责旧风筒的发放和破损风筒的修补。
3、通风科负责风筒使用的审批、检查,报废确认与奖罚管理。
4、综采队使用的风筒,应根据回采进尺情况,及时进行回收,每个月25日前上交通风队井下风筒管理库。
5、各队组办理移交时,必须将风筒运至井下风筒管理库,由通风队验收签字确认后,办理入库手续。
2、管理规定
1、供应科要严把风筒进货关,确保风筒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满足井下安全生产需要。
2、井下各单位人员要爱护风筒,任何人不得在风筒上坐、卧、躺,靠或将风筒挪作它用。队组对责任区内风筒负有监管责任。
3、通风队及各风筒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风筒管理台帐,对风筒的使用地点、数量、型号、领用时间、回收及报废情况等作好详细记录。
4、风筒出口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5米,第二趟风筒不得超过15米,出口必须带钢圈并固定牢固防止末节风筒左右摆动。
5、工作面形成全风压通风后,必须经通风科批准后在15天内回收完所有风筒。
6、本队组责任区内,风筒必须上架管理,不准在井下乱扔乱放。
7、风筒要吊挂平、直、紧、稳,拉好引线“逢环必挂”,不拐死弯,拐弯要用伸缩风筒或弯头,在风筒拐弯处和易挂破等特殊地点必须有防护措施。风筒连接处要使用快速接头,接口严密。风筒出口要有钢圈。
8、风筒出现破口时必须及时缝补,确保工作面出口风量充足。使用单位要对风筒逐节编号管理,备用风筒要叠放整齐,并进行上架管理,距底板大于300mm。
9、风筒在井下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挂、扯、乱堆乱放现象。
10、各队组所使用的风筒必须挂说明牌板,牌板挂在距工作面正头不大于30米位置,靠行人一侧的煤帮上,牌板上边缘距底板不小于1.5米且不大于1.8米。每班由指定负责人,班班填写。
11、延伸或更换风筒前跟班队干、安全员,瓦斯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支护情况,迎头临时支护完好,防止因煤墙片帮,引起瓦斯超限。
12、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未按规定认真检查沿途风筒漏风情况,发现接口松脱、风筒有破口、吊环脱落,没有编号等现象,必须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应及时通知队组进行处理。
3、风筒领用与发放制度
1、队组需要更换和使用风筒应提前向通风科报计划。
2、需要用新风筒时,队组报计划经通风科批准后报供应科,供应科按计划购置供应。风筒备用量不得超过当月的计划掘进量。
3、队组领用旧风筒,需填报《出库材料领用单》,经通风队签字,报通风科材料审批主管盖章后,到通风队领用。
4、风筒的移交管理制度
1、因施工队组的变更需要进行移交工作时,应及时通知通风科人员到现场移交。办理相关手续,通风科材料组存档备查。
2、移交双方必须对风筒的数量,完好程度进行统计,现场确认后填写《风筒移交单》并签字,上井后及时填写台帐并报通风科备案。
3、现场移交时,对于破损风筒,经现场确认后,接收方可以不予接收,由移交方负责回收。交通风队修补。
5、风筒的回收管理制度
1、巷道施工完成后由本队组负责风筒的回收。回收前应对风筒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细致检查。
2、由施工队组负责运至井下风筒库房(S2105胶顺)
3、风筒的回收率必须达100%。
4、若因其它原因移交其它队组或需由其它队组回收的,需按移交管理制度进行。
6、风筒的报废制度
1、风筒破口无法修补的或补口过多的,风筒使用到期的可依据报废制度进行报废。
2、报废的风筒,交于通风队做风幛或用于其它通风设施。
7、风筒管理考核制度
1、通风科每月24、25日,组织各队组进行考核。
2、各队组的队长为风筒管理第一负责人,对于本队组风筒管理中所受到的处罚挂钩10%。各队组的风筒管理人员,负责风筒的台账管理,对于不按时报台帐的给予200元处罚。
3、通风科每月组织风筒管理专项检查,对于风筒数目与台帐不符的,根据丢失、损坏风筒的数量价格,处罚责任队组200%处罚。快速接头与风筒必须配套,少一个处罚300元。回收率不达标的所少数量照价赔偿。
4、各作业队组,每发现一次风筒出口距离工作面超过5米或第二趟风筒出口距离工作面超过15米,处罚责任单位5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跟班队干200元。因风筒出口距离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瓦斯超限者,按《严格控制瓦斯超限管理规定》追究管理者相关责任。
5、工作面形成全风压通风,经通风科批准后,必须在15天内回收完所有风筒,否则每超一天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6、本队组责任区内,风筒必须上架管理,不准在井下乱扔乱放,否则发现一节处罚1000元。
7、风筒不及时挂接,违反作业规程规定时,处罚责任人300元;风筒一处拐死弯,处罚责任人200元。
8、风筒运输过程中出现挂、扯及乱堆乱放现象时,处罚相关单位5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9、风筒出现破口时必须及时缝补,有一个破口或接口漏风处罚责任单位200元,单位负责人50元,跟班队干50元;连续两次出现的每个破口处罚责任单位5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跟班队干100元。
10、风筒管理牌板未执行班班填写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单位负责人50元,跟班队干50元。
11、延伸或更换风筒时,因安全员、瓦斯员未认真检查支护情况,从而造成煤墙片帮,引起瓦斯超限者,按相关程序追查事故,处罚按照《严格控制瓦斯超限管理规定》执行。
12、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未按规定认真检查沿途风筒漏风情况的处罚50元。
13、每发现一次有人在风筒上坐、卧,躺或搭“小窝”时,处罚该责任区队组5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跟班队干500元,当事人500元,每发现一次风筒未经允许被挪作他用,处罚责任队组1000元,队长200元,跟班队干200元,当事人200元。
14、由于喷浆造成风筒上附着物末及时清除,处罚相关责任队组5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15、每发现一处风筒吊挂时未按“逢环必挂”、拐弯处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未使用过度节、未使用快速接头、出现花接等不合理现象,处罚相关责任队组100元,单位负责人50元,当班跟班队干50元。
16、作业队组未按规定吊挂风筒说明牌板者,处罚责任单位5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跟班队干100元。
17、每发现一次风筒出口没有钢圈或未经通风科允许,随意拆开风筒改变风筒方向的,处罚相关责任单位500元,单位责任人200元,跟班队干200元,责任人100元,造成事故者按事故追查处分。
余吾煤业年月风筒管理台帐
表一:井下使用情况
余吾煤业风筒回收表
余吾煤业风筒移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