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接待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集团对外接待管理程序,提高接待管理水平,达到树立集团良好形象、合理控制接待费用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对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客户单位、供应商等的来访接待,以及集团其他单位人员至集团总部出差的接待。
第3条 主要职责。
1.集团领导:负责审批重大接待计划,并参与集团重大接待活动。
2.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重大接待活动,负责政府部门、关系单位、新闻媒体等重要客人的接待。
3.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接待费用的审核与控制、来宾接待协助及后勤服务、礼品的采购等。
4.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接待费用的审核与报销。
5.集团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对口的政府部门以及业务联系单位工作人员的接待。
第二章 接待管理规定
第4条 接待级别。
1.按接待规格及名义,将接待分为集团级和部门级两类。
集团级:指重要来访人员或以某一单位的名义到公司走访、交流、视(考)察、检查等,需要以集团的名义来接待的。
部门级:指来访人员到对口或指定的部门办理相关事务而需接待的。
2.按来访人员重要性,将接待分为五个等级。
一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局长级以上领导、重要战略合作伙伴、重要客户;
二级:处级以上领导;经销商部长及以上;供应商副总以上;
三级:科级以上领导;政府相关机构办事人员;一般客户经理级;一般供应商;
四级:主管部门一般人员;联系其他重要工作的一般人员
其他:其他普通来访人员,临时工作人员。
第5条 接待原则。实行分级对口接待,所属部门的来访人员由相关部门接待或委托接待。
第三章 接待审批程序及接待流程
第6条 接待审批程序。
1.一级、二级接待,承办部门需提前至少3天填写《接待申请单》(见附件1),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总裁或董事长审批。
2.三级、四级接待,承办部门需提前至少1天填写《接待申请单》,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报行政副总审批。
3.其他类人员的接待集团只负责提供工作餐,由部门负责人到行政管理中心领取就餐客票,在集团食堂就餐。
第7条 一级接待流程(其他级别接待参照执行)。
1.接待申请:确定接待级别,填报《接待申请单》并按上条程序执行。
2.联系接待单位:相关部门根据接待申请要求,在来访人员到达前应作好相关的接待安排,及时与来访人员联系了解具体的到访人数、是否需用车、订房、礼品或其它要求,并及时落实。
3.安排接待人员:集团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接待人员,负责主要接待任务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落实整个接待过程,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
4.机场(车站)接车:接待人员在接到接待任务后,必须确认来访人员的班机(班车)何时到达,到达地点,航班号(车次),来访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特征。用车,先落实集团有无车辆之后进行,如无法安排车辆的应通知来访人员并告之坐车方式及大致路程时间。接到来访人后,接待人员帮忙提行李下车,根据班次的时间或者来访人员的需要安排住宿、餐饮的先后次序。
5.住宿安排:到达住宿地点后,接待人员帮助来访人员安顿好之后,再跟客人确认接下来的行程,离开时要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
6.集团接待:接待人员陪同来访人员到达集团办公大楼后或指定接待场所后,接待人员可先介绍集团企业文化、发展前景等内容。在没有引见集团领导之前,接待人员可以提前和来访人员探讨商谈合作的意见以及来访的主要目的。
7.领导接见:接待人员在带领来访人员见领导之前,必须和集团领导沟通好,确认接见时间、地点,然后带领来访人员与领导见面。见面时,接待人员先做介绍双方的工作,然后粗略地讲解来访者的主要商谈事项。请严格注意介绍时的礼仪礼节,把握住上下级,尊卑关系等。
8.餐饮安排:根据集团规定的接待标准执行。
9.对于集团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和重要客户:
①提出、收集合作事项:经过以上的接待步骤,双方的感情交流有了基础,接待人员可安排双方转入到商务谈判的阶段。根据集团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部门相关的标准,提出合作事项的内容,咨询来访人员提出的合作事项内容并且做好笔录。
②处理、确定合作事项:本着双赢的原则,接待人员在集团和来访人员之间根据合作事项的内容收集双方的意见,并进行处理、形成文案,经双方确定后双方各执一份,以备后续签订合作协议之用。
③领导会谈:双方在合作事项达成一致后,双方领导一般会进行互相道贺的仪式,接待人员适时作相关的安排。
10.机场(车站)送车:来访人员离开,由接待人员陪同送车,接待人员除了主动帮来访人员提行李外,如有集团赠送的礼品,一定要提醒或者直接递交到来访人员手上。送车时,须等到来访人员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以后,才能离开。
第四章 接待标准及要求
第8条 根据来访人员的等级规定不同的接待标准。
1.一级来访人员:
陪同人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或者集团其他分管领导陪同,特殊情况临时决定。
准备物品:根据来访人员和实际需要,会议室可准备横幅、鲜花、水果、宣传资料、投影仪、宣传光碟、纸、笔、咖啡、茶水、矿泉水、礼品等。如有必要可在集团前台门厅位置准备欢迎牌、花篮等饰品。
2.二级来访人员:
陪同人员:原则上由集团总裁陪同,特殊情况临时决定。
准备物品:根据来访人员和实际需要,会议室可准备宣传资料、投影仪、宣传光碟、纸、笔、茶水、矿泉水等。
3.三、四级来访人员:
陪同人员:原则上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特殊情况临时决定。
准备物品:根据客人和实际需要,会议室可准备宣传资料、投影仪、宣传光碟、纸、笔、茶水、矿泉水等。
第9条 接待的食宿标准。住宿尽量以集团酒店接待,就餐可根据情况安排的集团酒店或食堂。如果集团食宿资源紧张或客户有其他要求的,由行政管理中心根据《接待食宿标准》(附件2)联络安排。
第五章 接待费用结算
第10条 总裁及总裁授权人审批一级接待费用标准和参观路线,分管副总审批二、三、四级接待,各部门主管负责其他类接待的审批。
第11条 费用报销凭《接待申请单》与发票到财务副总处审核,审批通过,到财务管理中心进行报销。
第六章 附则
第12条 本办法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13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4条 附件:(1)接待申请单;(2)接待食宿标准。
第2篇 机械工程学院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减少经费支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zz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zz理工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各系、实验中心、科室等部门的国内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对口对等、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 国内公务接待实行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院长审批。
各系、实验中心、科室,因工作需要邀请院外人员来院需要接待的,须向分管领导汇报,按学院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流程填写审批单一式两份,报院长审批。经批准后将一份审批单交学院办公室备档,并安排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和非公务活动的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负责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由办公室审核,院长审签后一份交办公室备档另一份报销。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六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打电子屏幕标语。
第七条 需要安排接待对象住宿的,由办公室提供帮助。来访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办公室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八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国家与zz省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校内宾馆、餐厅安排工作餐或自助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九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公务接待车辆由办公室安排,按学院租用交通工具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国内公务接待一般不安排接待对象校外的参观游览活动。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一条 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二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邀请函、访问函、会议通知等证明公务活动的有关材料)、公务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等。凭证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计划财务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办公室将在适当场所公开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和公务接待信息。
第十四条 计划财务处负责对全校各单位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处负责对各单位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五条 学院积极参加由党委(校长)办公室会同财务、审计部门按年度组织的在校内公开各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经费支出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接待纪律,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严禁讲排场、比阔气,超标准接待;
(二)严禁学校、学院内部各单位之间相互宴请;
(三)严禁以接待来宾或借学习培训、会议研讨之名搞公款吃喝、游山玩水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定期对接待清单进行抽查核实,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机械工程学院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流程、审批单、清单(附后)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接待办法同时废止。
第3篇 工程建设指挥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确保省指对外接待工作高效、顺利开展,本着勤俭节约、管理规范及有利于建设工作开展的原则,并结合工程建设处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
二、公务接待包括会议、参观、培训、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相关部门业务往来等接待。
三、接待标准划分如下:
(一)地(厅)级领导和随行人员来省指检查指导工作,可安排在市区就餐,每人标准不超过50-70元/天。除省指领导外,严格限制陪餐人数。
(二)系统有关业务单位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领导接待可安排在饭店,每人标准不超过40-60元/天。除省指领导外,陪餐人数不超过二人。
(三)外系统有关业务单位县(处)级以下工作人员接待在省指食堂安排桌餐。无特殊情况,须在就餐时间前二个小时向办公室说明。
(四)一般业务工作就餐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领工作餐券,凭券就餐。
(五)内部公务接待,::中餐一律不准饮酒。
四、招待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
(一)公务接待实行先报批后接待。经办人需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注明接待单位、人数,陪客人数及接待标准,按程序报批后方可接待。
(二)县(处)级领导接待(安排在饭店的)由有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三)县(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安排在食堂桌餐由相关业务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四)工作餐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后勤管理员批准。
五、接待工作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尽可能降低接待费用,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六、接待用餐实行就近定点制度,确定定点饭店,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七、接待工作财务报销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部门要求的接待部门负责人必须在费用单上签字。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某大厦前台接待服务管理办法
大厦前台接待服务管理办法
1.人员出入管理办法
a.接待人员负责对进入小区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
b.为业主送货人员进入小区,需出示有效送货单,由接待人员电话与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登记进入。
c.接待人员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保安组长。
d.接待人员须对业主、外来人员热情礼貌,并保持应有的礼仪。
e.下列人员,未经物业管理分部特别许可,不予登记进入:
①各类产品推销、直销和传销等人员;
②各类保险宣传、推销人员;
③无法说清楚有关联系人,且又不能出示证件及形迹可疑者;
④各类广告宣传人员;
⑤其他未经特别许可人员。
2.在咨询服务中:
a.做好窗口服务,面带微笑迎接顾客。使用普通话与顾客对话,回答问题简单、准确。
b.对各种不同的咨询对象提供不同的服务。
c.在咨询过程中,对不同性格的咨询对象要进行耐心的解答。
d.对有疑难问题的顾客要主动给予帮助。
e.对咨询的情况必要时进行记录。
第5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良好形象,扩大公司对外联系和交流,使接待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接待工作的原则是:热情周到、讲究礼仪、俭省节约、统一协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 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拟定重要来宾的接待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接待任务,提供后勤保障。
第五条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是公司接待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审定接待计划、协调有关接待事项,审批接待费用。.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部门)的接待工作;定期统计接待情况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同时应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接待任务。
第三章类型与标准
第七条本办法所指接待对象,按来访事由不同,主要分成以下几种类型:
(一)公务来访
1、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来公司检查工作;
2、项目合作单位来公司洽谈工作事宜;
3、有合作意向的投资单位、金融机构来公司考察;
4、外地分、子公司人员来公司办理公务。
(二)参观来访
l、各级党政机关领导来公司视察工作;
2、各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来公司参观考察;
3、购房客户参观考察。
(三)会议活动来访
应邀前来参加公司会议、活动的各级领导、专家、新闻记者等。
(四)其他来访客人。
第八条按接待对象级别不同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不同,分为重要来宾和一般来宾。
第九条用餐原则和标准:
(一)参观接待根据需要安排招待用餐;
(二)分、子公司人员原则上安排公司员工工作餐;
(三)来宾用餐具体参照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执行;同一项接待任务,由公司或部门领导出面的宴请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四)住宿标准
1、外地分、子公司人员来公司本部办事,一般安排公司所属酒店的普通标间如连续居住时间超过十天的,则尽可能安排公司公寓宿舍,公寓宿舍安排标准参照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办法》执行,费用由居住人所在单位承担或自行承担;
2、公司领导出面接待的外地重要来宾住宿,由综合管理部根据需要安排,一般安排在与公司签有协议的三星级以上酒店,费用的承担与标准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条用车标准:
(一)一般公务来访,根据情况需安排用车的,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
(二)对列入计划的重要来宾用车应优先予以保证,车型、驾驶员、用车天数等内容应事先在接待计划中明确。
第十一条接待规格:
重要来宾可安排对口业务的分管副总经理或以上领导出面接待会晤;其他来宾根据情况由相关人员接待。
第四章计划与准备
第十二条综合管理部在接到公司领导通知或相关单位重要来访预约时,应在《来访接待登记表》(见附件1)中作登记。对重要来宾接待,须在详细了解接待要求的基础上拟定接待计划,排出日程安排表,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对一般来宾酌情安排业务对口部门接待;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和分、子公司在接到重要来访预约后,须填写《接待申请单》(见附件2)报综合管理部,并协助拟定接待计划。需公司领导出面、综合管理部协调的重要接待一般应提前两天告知综合管理部;对时间紧迫的临时重要接待任务,可先在电话中请示,并经相关领导同意,在完成接待后补办手续。
第十四条重要来访接待计划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接待类别:公务来访、参观、参加会议或其他。
(二)来宾基本情况
1、来访单位名称、领导姓名、职务等;
2、来访具体时间、人数,当地陪同来访的领导和人数;
3、来访的目的和要求;
4、在本地逗留的天数。
(三)具体接待安排
1、明确主要接待的部门,相关配合的部门,接待人员分工及职责,出面接待的领导和陪同人员;
2、参观线路或洽谈、举行活动的场所;
3、费用预算。
第十五条重要接待计划还应考虑以下内容:
(一)是否安排车辆接送;
(二)是否需要会场布置,包括花卉、烟茶、音响、投影、领导席笺、横幅等;
(三)是否制作欢迎牌、指示牌;
(四)是否安排礼仪;’
(五)是否需要邀请新闻媒体和草拟新闻通稿;
(六)是否安排摄影摄像;’
(七)是否需要准备公司宣传资料;
(八)是否宴请,包括宴请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标准;
(九)是否安排住宿,是否在房内放置鲜花水果;
(十)是否安排游览、购物、娱乐;
(十一)是否需要赠送礼品;
(十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六条对重要参观来访,主要接待部门应按计划落实参加会晤的领导、
陪同人员、会晤时间及场所。确定来宾访问路线并检查相关设施,确保电梯安全完好,环境、楼道、洗手间清洁,欢迎牌的设置和内容正确,摄像机、照相机电源充足。
第十七条对重要公务来访或会议来访,主要接待部门应根据计划和来宾要求,提前预订好来宾下榻的宾馆;根据计划预订宴请的酒店;依据所定用餐标准,以既迎合来宾地方口味,又体现本地菜肴特色的原则审查菜单,安排烟酒、饮料根据计划确定游览路线、购物商场、娱乐项目;定制礼品要保证质量。
第十八条对大型会议或活动的来访接待,主办部门应事先准备公司简介等相关资料;检查会场水电、桌椅、投影仪、音响等设施;安排礼仪人员,准备签到册、名片盒等。
第十九条综合管理部按接待人数调度安排接待所需车辆,留有余地,保证车辆清洁,安全性能良好;公司车辆应服从综合管理部的统一调度。
第五章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接待礼仪:
(一)仪表:面容清洁,衣着得体;
(二)举止:稳重端庄,从容大方;
(三)言语:语气温和,礼貌文雅
;
(四)态度:诚恳热情,不卑不亢。
第二十一条接待程序中要注意把握迎候时间,提前等候于公司门口或车站机场;接待人员引见介绍主宾时,要注意顺序;接受名片时,要以恭敬的态度双手接受,默读一下后郑重收入口袋中;过走廊时,通常走在客人的右前方,不时左侧回身,配合客人脚步,转弯处伸右手示意,并说“这边请”;进电梯时要告诉客人上几楼,让客人先进,先出;客人落座后,要以双手奉茶,先客人,再主人,先领导,后同事;送客时根据身
份确定规格,若送至大门口、汽车旁,招手待客人远去,方可离开。
第二十二条接待中涉及机要事务、秘密文电、重要会议,要特别注意保密接待中既要熟练介绍公司情况,又要注意内外有别,严守本单位商业机密;对不宜摄影摄像的场合,应向参观人员说明。
第二十三条接待中应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摆阔气,不讲排场,不奢侈浪费。
第六章接待费用与信息反馈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的接待费用在公司业务费中列支。接待人员于完成接待任务后3天内,将费用发票交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并送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五条因分、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所发生的接待费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公司财务管理部定期向分、子公司结算。
第二十六条重要接待任务完成后,接待人员应收集客人的意见、建议,总结本次接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出对今后接待工作的改进意见,并填写《来访接待情况反馈单》(见附件3),3天内交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七条接待人员应及时撰写重要来访信息稿交策划部;将与来访者交流中取得的信息汇总整理,提取其中对公司有价值的信息交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
第二十八条每月5日前,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在杭的各有关分、子公司应根 据上月重要来访来宾的参观考察情况,填写《来访接待汇总反馈表》(见附件4),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外地分、子公司可每季度上报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6篇 某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接待管理水平,促进接待工作的规范化,更好地反映我公司精神面貌,增进各级领导和兄弟单位的支持和合作,达到增进友谊、交流信息、有效改善企业外部环境,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二条安排上级部门、兄弟单位、友邻部门和基层单位领导来公司人员的吃、住、行。
第三条安排重要来宾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第四条协助办理公司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第五条协助开展公共关系工作,协调好公司的外部环境。
三、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增强接待工作深度,宣传企业形象,提高公司声誉,并广泛获取信息。
第七条接待工作要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符合礼仪要求,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克服随意性;既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又要增加兄弟单位之间的感情,同时也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接待安排应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安排不同领导的接待,确定相应人员的陪同;既要热情周到、也要讲节约,量力而出,反对铺张浪费。
第九条坚持办公室归口管理与对口部门接待相结合的原则。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办理重要接待事务;对涉及较强业务性的接待事务,应由有关项目部牵头对口接待,办公室配合。
第十条 接待工作中应自尊自重,本着尊敬来宾的原则,搞好服务,不允许发生有损我所形象的事件。
四、接待工作的的程序与规定:
第十一条日常接待工作的规范:
1、接打电话时,要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请问贵姓'、 '您找哪位'、'请稍候'、'谢谢'等等之类的礼貌用语。
2、在打电话前要准备好记录用纸、笔或其它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不能等电话接通后,去找所需要的东西而对方拿着听筒等候。
3、当客人来访时,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忌让客人长久等候无人过问。如本人有事离开办公室时,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4、宴请客人时,应根据宴请的性质和规模不同,分为工作餐、聚餐、宴会;根据来宾的身份,确定不同的人坐陪。
第十二条一般性接待工作的程序:
1、接待前的准备工作
1)、对来宾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制定和落实接待计划。
3)、做好接待前的细节工作。
2、接待中的服务工作
1)、安排专人迎接来宾。
2)、妥善安排来宾的生活。
3)、商订活动日程。
4)、安排公司领导看望来宾。
5)、精心组织好活动。
6)、安排宴请和浏览。
7)、为客人订购返程车船或飞机票。
3、接待后的工作
1)诚恳地向来宾征求接待工作的意见,并询问有什么需要接待人员办理的事情。
2)把已经订好的返程车(船、飞机)票送到客人手中,并商量离开招待所或宾馆的具体时间。
3)安排送客车辆,如有必要还应安排公司领导为客人送行。
五、接待工作的有关要求
每十三条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发扬严细作风,扎实做好工作。
每十四条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在授权范围以外个人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和承诺。未经同意私自安排的宴请等接待费用,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每十五条着装整洁大方,举止谈吐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耐心,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从各方面体现恩湃公司的良好形象。
每十六条办公室接待管理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接待服务管理知识,掌握公共礼仪规范,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本省的政治、经济、人文、地理、风俗民情和风景名胜的一般知识,并具备必需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7篇 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范本
业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业务接待管理,规范程序,明确职责, 提高效率,节约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业务接待,是指与公司各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接待活动,包括用餐、住宿、礼品、旅游、会议、参观等方面的行为。
第三条 业务接待范围
一、政府主管部门或机构;
二、业务关系部门或机构;
三、合作单位或企业;
四、其它确需接待的客人。
第四条 业务接待原则
一、对口接待原则。
来访单位人员的级别决定公司接待级别,如对方总经理来访,由公司总经理接待,对方部门经理来访,由公司对口部门经理接待。公司领导接待,按业务分管领域,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各部门业务对口关系接待由对口部门负责。
二、节约从简原则。
接待档次适度从简,陪同人员从少,避免铺张浪费。
三、预算管理原则。
各部门业务接待费用严格在年度财务预算中控制使用。
四、进度控制原则。
每月各部门发生的业务接待费,按财务预算的月均限额当月报销,费用超支的部分,计入下月报销。年底累积超支部份部门自理,公司不予报销或扣减部门的工资总额。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二章 接待程序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业务接待实行总经理授权审批程序, 总经理授权各分管领导在接待标准范围内审批,方能进行相关的业务接待活动,超标30%的由总经理签批。
第六条 住宿、旅游接待程序
一、公司各部门严格遵循预算内开支原则,接待申请人必须事先详细填写“接待申请及报告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报告” )中“接待申请”栏,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市场营销部按照业务分类,由事业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报业务主管部门总经办核准,报业务主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审批。
二、申请经核准后,申请人凭“申请报告”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接待工作完毕,申请人完成“申请报告”中“接待报告”栏的详细填写,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分别签署报销意见后,财务部凭“申请报告”给予报销。
第七条 礼品接待程序
公司赠送给客人(户)礼品,必须事先填写“礼品申请审批单”(见附件2),由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领导审批,未经批准发生的礼品费用,财务部不予报销。
第八条 会议接待程序
会议接待指公司承办的大中型会议,接待外单位人员较多,涉及人员较广对公司发展有较为重要意义的会议,主要指在公司外召开会议。公司接待如需召开会议,由接待部门作为会议承办部门提出申请,认真填写“会议接待申请单”(见附件3),经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开展相关会议工作。 除以上所指的大中型会议外,一般在公司接待的普通会议,按《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九条 参观接待程序
公司接待工作如需到公司进行参观,需由接待部门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参观接待申请单”(见附件4),提出参观路线和参观内容,经所在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持“参观接待申请单”到总经办登记备案,由总经办相关人员通知待参观的部门做好接待准备。
第十条 以上接待,如果时间紧急,来不及预先申请的, 必须在接待前第一时间按以上程序层层上报审批,次日及时补办手续,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销。出差期间产生的业务接待费等相关费用,结合《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一次接待活动办理一份申请报告,一次接待活动涉及多种接待方式的,应分别办理申请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申请报告不予报销,实际发生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三章 业务接待标准
第十二条 用餐接待标准
一、来访客人,需要在公司用餐,原则上在食堂接待,陪同人员不超过2 人,每人每餐6 元,接待部门应于客人来临当日,到总经办登记领取接待餐券,不可提前预支。接待餐券由总经办统一印制,并盖有总经办章,各部门领取后,应加盖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章(或签名),食堂结帐时,凭餐券分摊费用报销。
二、特殊情况需要宴请宾客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公司高管正职出面宴请,以每人每餐100 元以下控制;
2.公司其他领导出面宴请,以每人每餐80 元以下控制;
3.部门领导出面宴请,以每人每餐50 元以下控制;
三、陪餐人数,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所有用餐人员名单必须填写在“接待申请及报告书”上,由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总经办及财务部有权跟踪检查。
四、用餐接待地点及程序:对外接待用餐地点,原则上仅限于公司签订合同的餐馆或酒店,各部门“接待申请及报告书” 中“接待申请”栏经审批后(审批同住宿、旅游接待程序),交由总经办根据以上餐标安排订餐,并出具用餐通知,各部门持用餐通知到指定的餐馆或酒店用餐。用餐后申请部门需在餐馆或酒店签字认可,两天以内必须将内部支票交到总经办。如用餐通知开具后未发生接待事项的,必须及时交还总经办,根据实际用餐情况,另行开具用餐通知。每月底总经办及财务部与餐馆或酒店统一结帐。
第十三条 旅游接待标准
一、公司各级接待原则上不安排旅游,确因工作需要的,由总经办统一安排旅行社,确定旅游线路及相关标准,并签定合同。
二、公司原则上不安排旅游陪同人员,确需安排陪同人员的,
限定人数为1 人,由相关业务部门安排陪同。
三、旅游接待标准,包干除交通费外的一切费用(含旅行社费用、住宿、用餐等),不可超出限额使用:
1.高管人员的嘉宾在昆明市外旅游以每人每次1000 元以下控制;
2.其他人员昆明市外以每人每次600 元以下控制;
3.昆明市内以每人每次不超过300 元控制。
第十四条 礼品接待标准
一、馈赠宾客礼品(公司外购礼品),按以下标准执行:
1.公司领导正职馈赠礼品,以每人600 元以下控制;
2.公司其它领导馈赠礼品,以每人500 元以下控制;
3.部门领导馈赠礼品,以每人300 元以下控制。
二、香烟、茶叶、酒水、离子水及纪念币(公司内部礼品),原则上不得作为礼品对外接待,特殊情况接待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业务接待费管理
第十五条 与公司各部门工作相关的业务活动,接待工作及费用由相应部门承担;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业务活动,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公司领导出面参加的接待,原则上费用按照接待的业务性质由相应部门承担。
第十六条 各部门的业务接待费必须严格控制在部门预算经费范围内开支。年度业务接待费经费预算财务部牵头,汇同总经办等相关部门提出预算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各部门业务接待费控制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管理,超标准开支部分,按公司工效挂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扣减部门的工资总额;节余部分,根据考核办法奖励。
第十七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控制费用,各层次审批人承担各自的审批责任。总经办严格按《业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费用,超标一律不予审批。财务部每月初统计各部门上月费用使用情况,交由总经办对每月预算费用超标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监督超标部门及时整改。
业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附件:1. 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申请及报告书
2. 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礼品申请审批单
3. 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接待申请单
第8篇 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范例
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接待管理水平,促进接待工作的规范化,更好地反映我公司精神面貌,增进各级领导和兄弟单位的支持和合作,达到增进友谊、交流信息、有效改善企业外部环境,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二条安排上级部门、兄弟单位、友邻部门和基层单位领导来公司人员的吃、住、行。
第三条安排重要来宾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第四条协助办理公司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第五条协助开展公共关系工作,协调好公司的外部环境。
三、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增强接待工作深度,宣传企业形象,提高公司声誉,并广泛获取信息。
第七条接待工作要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符合礼仪要求,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克服随意性;既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又要增加兄弟单位之间的感情,同时也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接待安排应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安排不同领导的接待,确定相应人员的陪同;既要热情周到、也要讲节约,量力而出,反对铺张浪费。
第九条坚持办公室归口管理与对口部门接待相结合的原则。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办理重要接待事务;对涉及较强业务性的接待事务,应由有关项目部牵头对口接待,办公室配合。
第十条 接待工作中应自尊自重,本着尊敬来宾的原则,搞好服务,不允许发生有损我所形象的事件。
四、接待工作的的程序与规定:
第十一条日常接待工作的规范:
1、接打电话时,要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请问贵姓'、 '您找哪位'、'请稍候'、'谢谢'等等之类的礼貌用语。
2、在打电话前要准备好记录用纸、笔或其它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不能等电话接通后,去找所需要的东西而对方拿着听筒等候。
3、当客人来访时,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忌让客人长久等候无人过问。如本人有事离开办公室时,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4、宴请客人时,应根据宴请的性质和规模不同,分为工作餐、聚餐、宴会;根据来宾的身份,确定不同的人坐陪。
第十二条一般性接待工作的程序:
1、接待前的准备工作
1)、对来宾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制定和落实接待计划。
3)、做好接待前的细节工作。
2、接待中的服务工作
1)、安排专人迎接来宾。
2)、妥善安排来宾的生活。
3)、商订活动日程。
4)、安排公司领导看望来宾。
5)、精心组织好活动。
6)、安排宴请和浏览。
7)、为客人订购返程车船或飞机票。
3、接待后的工作
1)诚恳地向来宾征求接待工作的意见,并询问有什么需要接待人员办理的事情。
2)把已经订好的返程车(船、飞机)票送到客人手中,并商量离开招待所或宾馆的具体时间。
3)安排送客车辆,如有必要还应安排公司领导为客人送行。
五、接待工作的有关要求
每十三条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发扬严细作风,扎实做好工作。
每十四条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在授权范围以外个人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和承诺。未经同意私自安排的宴请等接待费用,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每十五条着装整洁大方,举止谈吐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耐心,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从各方面体现恩湃公司的良好形象。
每十六条办公室接待管理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接待服务管理知识,掌握公共礼仪规范,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本省的政治、经济、人文、地理、风俗民情和风景名胜的一般知识,并具备必需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9篇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学院(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接待的范围及类别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是指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的接待。
(一)下列情况由党办、院办负责安排接待
1、来校视察、指导、检查工作的国家、省(部)、地(厅)级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2、代表上级机关来学校检查、考核工作的各类综合检查组、巡视组或考核组;
3、省内外兄弟院校校级领导、校级协作单位领导;
4、以学校或校领导名义邀请的领导、专家学者、杰出校友、知名人士及企事业单位、学术机构和群团组织负责人等;
5、其它经学校领导同意,需要接待的。
(二)下列情况由校属相关单位对口负责接待
1、兄弟院校、校级协作单位来校访问、交流的对口二级单位(部门)相关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2、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处室、地方党政职能部门来校对口联系工作的相关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3、应校属相关单位邀请,到校访问讲学、合作研究、参加活动、洽谈交流的专家学者、杰出校友、知名人士及企事业单位、学术机构和群团组织负责人等;
4、其它经分管或联系学校领导同意,需要接待的。
(三)其他情况
1、如有关公务活动内容涉及学校多个二级单位,由党办、院办负责协调并报请学校领导同意,指定有关单位负责接待;
2、上级有关部门或地方党委政府专项检查组或考核组来校开展工作,由党办、院办协调校内对口单位并报请学校领导同意,依据实情确定接待单位;
3、特殊情况的接待工作,由党办、院办报请学校领导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务接待的原则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总体原则。
(一)统一协调、对口接待、对等接待。根据来宾职级、来校目的以及工作内容等情况,按照公务接待的范围及类别,对口、对等接待,分工负责,简化礼仪,不搞层层多人陪同。
(二)严格审批、严格标准、凭函接待。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和接待标准,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接待单位应当凭来访单位的公函或我校发出的邀请函安排接待,其中发出的邀请函须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签字。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三、公务接待的程序
(一)公务接待的审批。学校所有公务接待活动须履行事前请示程序。凡属校级接待范围内的公务接待活动,由党办、院办向接待事项对口的分管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实施;校属其他单位根据公务接待的类别及性质,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实施。事前未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签字的接待活动,事后分管或联系校领导不得补签。
(二)接待方案的制定。承办单位根据接待对象制定接待方案,报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后,及时通知相关协办单位。
(三)接待方案的落实。根据接待方案,分解任务,分级落实责任,将工作要求、完成时间、责任人落实到位,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标准编制接待预算,并严格按照接待方案及预算落实接待活动。
四、公务接待的内容及标准
(一)用餐
1、接待对象一般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学校安排工作餐的,一般情况按每人每天100元(早餐10元、中餐40元、晚餐50元)进行安排,特殊情况按每人每天120元(早餐10元,中餐50元、晚餐60元)进行安排,一律不安排酒水和香烟。
2、公务接待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来宾,原则上只安排到达或离开时宴请一餐。宴请一律按100元/人内的进餐标准控制(含酒水)。中午用餐一律不得饮酒。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如来宾人数较多,确需增加陪餐人员时,须报告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适当增加陪餐人员。
4、工作餐或宴请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二)住宿
1、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接待单位可根据接待对象要求,在定点宾馆执行协议价格,帮助其选择或预订合适的住宿地点,住宿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接待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单位的领导(包含两院院士、国内外着名学者等)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地(厅)级单位的领导可以安排普通单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三)用车
校级公务接待用车由党办、院办负责安排,其他的由对口接待单位自行安排。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能合并用车的不单独派车。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所在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
五、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与结算
1、校属各单位公务接待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单独列示,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禁止用其他任何来源公用经费列支接待费用。校属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
2、公务接待经费的使用必须客观真实、合理合规、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坚持“谁接待、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校级接待由主持当次接待活动的校领导负责审批,校属各单位接待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二级学院由党政一把手共同审批)。
3、学校公务接待一次一结算,并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民族学院公务接待清单》,由相关负责人审签后到学校纪委监察处审查登记备案,并持以下要件到财务处结算报销(最多不能超过7天,假期除外):
(1)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单位经由分管或联系领导签字后发出的邀请函;
(2)经纪委监察处审查登记的《**民族学院公务接待清单》;
(3)财务票据。
六、公务接待的注意事项
(一)严禁超标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考察,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洗浴场所消费,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在接待工作中如出现超标现象,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主持接待的个人支付。
(二)接待
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坚决杜绝公务接待中的铺张浪费、假公济私、私自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三)在学校范围内,上下级之间,各单位、各部门之间,不得用公款互相请吃、送礼、赞助;校内人事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不允许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赠送纪念品;下属单位和部门,不得用公款宴请上级领导和机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对按规定有保密要求的接待工作,承担接待工作的单位、部门和参与接待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切实做好接待保密工作。
(五)外事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由外宾邀请单位严格按照外事工作要求和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从严控制经费总额并注重实际效益。外事接待中确需赠送礼品的,不得赠送价值昂贵的礼品,一般控制在500元以内(单份礼品)。
(六)财务处对校属各单位接待费用开支情况按学期向学校领导进行汇报;纪委监察处按学期对审查登记备案的公务接待活动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会同审计处进行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将检查、审计结果进行公示。
七、本办法由党办、院办负责解释,附属民大医院、后勤产业集团和科技学院参照执行。
第10篇 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范例
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接待管理水平,促进接待工作的规范化,更好地反映我公司精神面貌,增进各级领导和兄弟单位的支持和合作,达到增进友谊、交流信息、有效改善企业外部环境,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二条 安排上级部门、兄弟单位、友邻部门和基层单位领导来公司人员的吃、住、行。 第三条 安排重要来宾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第四条 协助办理公司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第五条 协助开展公共关系工作,协调好公司的外部环境。 三、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增强接待工作深度,宣传企业形象,提高公司声誉,并广泛获取信息。 第七条 接待工作要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符合礼仪要求,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克服随意性;既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又要增加兄弟单位之间的感情,同时也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 接待安排应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安排不同领导的接待,确定相应人员的陪同;既要热情周到、也要讲节约,量力而出,反对铺张浪费。 第九条 坚持办公室归口管理与对口部门接待相结合的原则。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办理重要接待事务;对涉及较强业务性的接待事务,应由有关项目部牵头对口接待,办公室配合。 第十条 接待工作中应自尊自重,本着尊敬来宾的原则,搞好服务,不允许发生有损我所形象的事件。 四、接待工作的的程序与规定: 第十一条 日常接待工作的规范: 1、接打电话时,要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请问贵姓'、 '您找哪位'、'请稍候'、'谢谢'等等之类的礼貌用语。 2、在打电话前要准备好记录用纸、笔或其它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不能等电话接通后,去找所需要的东西而对方拿着听筒等候。 3、当客人来访时,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忌让客人长久等候无人过问。如本人有事离开办公室时,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4、宴请客人时,应根据宴请的性质和规模不同,分为工作餐、聚餐、宴会;根据来宾的身份,确定不同的人坐陪。 第十二条 一般性接待工作的程序: 1、接待前的准备工作 1)、对来宾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制定和落实接待计划。 3)、做好接待前的细节工作。 2、接待中的服务工作 1)、安排专人迎接来宾。 2)、妥善安排来宾的生活。 3)、商订活动日程。 4)、安排公司领导看望来宾。 5)、精心组织好活动。 6)、安排宴请和浏览。 7)、为客人订购返程车船或飞机票。 3、接待后的工作 1)诚恳地向来宾征求接待工作的意见,并询问有什么需要接待人员办理的事情。 2)把已经订好的返程车(船、飞机)票送到客人手中,并商量离开招待所或宾馆的具体时间。 3)安排送客车辆,如有必要还应安排公司领导为客人送行。 五、接待工作的有关要求 每十三条 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发扬严细作风,扎实做好工作。 每十四条 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在授权范围以外个人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和承诺。未经同意私自安排的宴请等接待费用,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每十五条 着装整洁大方,举止谈吐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耐心,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从各方面体现恩湃公司的良好形象。 每十六条 办公室接待管理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接待服务管理知识,掌握公共礼仪规范,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本省的政治、经济、人文、地理、风俗民情和风景名胜的一般知识,并具备必需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附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更多的相关制度推荐:食堂管理制度 旧制度与大革命 宿舍管理制度
第11篇 管理处前台接待服务管理办法
管理处前台接待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便于广大业主与管理处之间沟通,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管理处实行'柜台式'管理模式,即在管理处办公室设立专柜负责接待业主及来访人员。
1.0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2.0指引业户装修申请、批准、验收;
3.0业户报修登记指引、传达;
4.0业主投诉的接待及处理;
5.0入伙手续的办理;
6.0来电、来访的登记、接待、转达;
7.0出入物品的控制;
8.0进入小区各类人员证件办理;
9.0各类文件资料的发送、传达及归档;
10.0其他管理处日常业务处理。
11.0柜台式服务的具体方式:
12.0专人负责:来电来访人员由专人进行接待或转达、处理。
13.0一个归口:业主与管理处的沟通及联系均通过前台来解决。
14.0快速传达:凡遇到前台无法及时解决的问题,及时传达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解决。
第12篇 公路局接待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条公路局的县内外来宾及公路局领导接待工作除由公路局局长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亲自接待以外,其余由办公室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安排接待工作。
第二条外事接待工作必须按照公路局的有关规定和统一部署安排办理。
第三条外事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认真负责,热情周到,不卑不亢,言行得体,严守机密。
第四条县内外宾客来访,接待人员要准确掌握宾客或领导乘坐的交通工具和抵离的时间,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接送准备。
第五条县内外宾客来访时,接待者要根据来访者的目的、规格及兴趣、意愿等选择安排参观项目,确定活动内容,拟定接待方案,报请主管局长批准。
第六条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接待方案,认真做好政务接洽和业务洽谈。洽谈中遇有非权限内的事情,要向主管领导请示,来不及逐级请示时可直接请示主管局长。
第七条安排来宾用餐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陪同人员不超过4名,安排娱乐活动时我方陪同人员亦应控制,坚决杜绝高消费、大吃大喝的现象发生。
第八条对外单位人员来访,进行正常接待,如对方级别较高或对公路局的业务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将接待方案报主管局长审批。
第九条 在接待来宾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13篇 x邮政局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邮政局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为严格接待工作管理,规范接待程序,本着热情接待、促进工作、控制费用、维护形象的原则,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范围
国家局、省局、市局领导,兄弟局领导,本县四大班子及相关委局领导,各类业务检查人员。
二、接待程序
1、对外接待工作坚持“统一受理安排,分口落实接待”的原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相关部室具体落实。
2、上级领导来局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局领导坐陪。
3、各股室单位接到来客通知后,须将载明来客人数、性别、民族、职务、工作内容、到局日期、拟停留天数等详细情况的书面请示(有股室负责人签字)呈局长批准后,交综合办公室安排。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4、综合办公室接到通知后,按照接待标准安排食宿,相关股室应有专人接待。客人离局,按规定结算费用,并通知综合办公室。
5、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各股室可视情况通知有关领导坐陪。
三、接待标准
1、来客一律在局指定饭店用餐,用餐标准分工作餐(每人每天60元、接待餐(300元/席)、特殊接待餐三种。
各支局所来局开会,需就餐的,根据会议安排,由办公室安排工作餐。
科级以下领导或一般检查人员按工作餐标准安排,每人每天标准60元,可安排一次接待餐,标准300元(含烟酒)。
科级领导或重要检查组按接待餐标准安排,每桌400元(不含烟酒),并且原则上只安排一次接待餐(局领导陪餐),其余为工作餐。
处级以上领导或局长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按特殊接待餐标准安排,标准由局领导视情况而定。
2、来客一律在局指定的宾馆住宿,住宿标准按职务区别安排。科级以上领导住宿费按出差报销标准向宾馆支付,科级以下领导住宿费用自理。
3、在对外接待中,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使用洛烟、物流酒。
4、客人在本地的参观旅游活动,由接待单位书面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凭办公室签发的《接待登记表》,统一安排。
四、礼品购买、管理及请领
1、礼品统一由综合办公室根据领导要求负责购买。
2、其它县局来我局参观学习,原则上不送礼品,确有必要时,由相关部门书面请示,由主管局长批准后,到办公室签字请领。
第14篇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办法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0月20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15篇 大学学院接待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接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接待工作管理,使接待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本着规范、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范围
(一)到学院视察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
(二)来访的兄弟院校领导,与学院有校际合作交流关系的国外高校领导和专家。
(三)上级部门派驻的检查组、调研组和工作组。
(四)受邀来学院讲学、作报告和专项项目评审的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
(五)院级领导安排的其它接待业务。
二、接待原则
坚持“先审批,后接待”和“对口接待,分级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
(一)凡市、局级以上领导和兄弟院校校领导由院办公室负责接待事务。
(二)其他业务部门领导来访经审批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对口负责接待。需有关院领导出面会见或参加有关活动时,负责接待的部门应先与院办公室联系,经请示有关院领导同意后再进行安排。
(三)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时,由院办公室协调解决。
(四)属会议、办班的接待由会议、办班主(承)办部门为主接待。
三、接待就餐安排和费用
(一)接待地点
1. 就餐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定点的几家餐厅。
2. 来客需要住宿的,原则上安排在学院客房。
(二)经费标准
1. 处级以上领导或高级职称专家学者:正餐人均50元,早餐人均20元。
2. 其余人员:正餐人均25元,早餐人均15元。
3. 原则上早餐控制在每桌200元,中、晚餐每桌400元(不含酒水)以内。5人以内就餐按上述标准的60%执行。
4. 接待用烟酒,由院办公室集中采购,按接待档次限额派用,原则上接待不上香烟。
5. 接待来客需在酒店、会议室、客房安排水果的,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经费开支
1. 属会议、办班的接待费用按“以会养会,以班养班”的原则由主(承)办部门在其提留资金中支付。
2. 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军训、科研、课题、就业中心、迎评交流等专项费用中安排有一定比例接待费用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 除上述接待范围以外的接待,经院办公室主任审核,
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在院办接待费中支出。
4. 除有权签单人在定点酒店签单,由院办公室定期和酒店结账外,部门凭《z大学z学院接待安排审批表》和发票,按费用报账程序报账。
四、客房接待
(一)客房免费接待范围:董事长安排的;来学院检查、指导、评估、洽谈、交流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经主管院长同意的;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干部来我院兼课和应聘的。
(二)除(一)外的其他情况需收取住宿费。收费标准:150元/天,押金:50元。教职工直系家属收费120元/天,押金:50元。
(三)以上均需填报《z大学z学院客房接待登记表》。办理入住手续时间为每周正常办公时间。
五、接待要求
(一)提倡俭朴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二)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宴请次数。到学院考察、学习的各类团体,原则上学院安排迎送两餐;接待标准不得随意突破,超过标准的费用,学院不予补贴和报销,由接待部门或用餐者自己负担。
(三)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在接待活动中,应视来客的
身份和职务安排相应人员参加陪餐,原则上陪餐人数不得超
过客人数。尽量减少院领导陪餐次数。
(四)来客的接待用车按学院车辆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六、接待审批制度
(一)接待单位在接待前填写《z大学z学院接待安排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二)接待费用按学院现行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凡不经审批的接待,学院不负责接待费用。
七、其他接待
除上述接待以外的接待事项称为其他接待(如参观名胜、赠送纪念品、特产等接待消费)。其他接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
八、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院办公室。
九、本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6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1z大学z学院接待安排审批表
附件2z大学z学院客房接待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