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企业管理 > 企业管理 > 管理办法

中学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若干办法

发布时间:2024-06-16 09:06:01 查看人数:11

中学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若干办法

中学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若干办法

花雨中学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若干办法

为加强学校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干部工作活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服务全校师生员工,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学校形象,健全干部队伍考核和进退机制,根据《雨教[2019]1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层干部岗位职数规定(简称行政干部)

岗位

办公室

教务处

教育处

教科室

总务处

团委

工会

正职

副职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设立招生办、资产办报教育局批准,配主任一名,享受中层干部待遇。

二、选拔与任用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效能的原则。

严格选拔运用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优秀人才选拔到管理岗位上来。干部的任免管理由党支部负责。

2、选拔任用方式包括教育局任命和学校聘任,学校聘任为主,学校聘任时逐步试行竞聘上岗。

3、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连任必须轮岗。最高任职年龄男不超过52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4、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本校中层管理干部。

5、学校聘任的中层干部以报教育局批准备案为准。

三、管理与监督

1、建立行政干部例会制度和述职制度。行政干部例会每周一次,进行工作点评;行政干部述职,每期一次,由教职工民主测评。

2、行政干部在下列条件下必须辞职:

①、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②、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的;

③、教职工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

④、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3、行政干部按学校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作量津贴的绩效工资。但不兼课的绩效工资最高不超过本人职务档次的90%。剩余部分及超过标准工作量部分的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四、行政干部退职的规定

行政干部离开中层管理岗位后,应自觉接受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新岗位职责。

1、行政干部离职当年内,原有待遇不变。

2、返回教学岗位的行政干部在已有工作量的基础上,三年内给予每周4个标准课时的工作量津贴优待。未在教学一线的不享受。

3、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慰问。

五、本《办法》经第九届教代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教代会,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六、本《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中学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若干办法

花雨中学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若干办法为加强学校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干部工作活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服务全校师生员工,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学校形象,健全干部队伍考核…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推荐专题

相关中学中层信息

  • 中学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若干办法
  • 中学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若干办法11人关注

    花雨中学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若干办法为加强学校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干部工作活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服务全校师生员工,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学校形象,健全干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