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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办法
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1】
1、小区停车场,专供购(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蓝牙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
3、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该按们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保安人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择位停放。
4、停车场地将采取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5、停车场地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摆摊点、会客、喝酒、睡觉、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
6、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
7、停车场禁止装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8、车辆进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9、停车场保安人员应对停放车辆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登记。
10、车辆停放后,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业,并锁好车
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11、车主要爱护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公共设备,不慎损坏时需照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2、有固定车位的车主要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交费;临时车辆由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并根据停车时间规定收费。
13、若车主不慎丢失车辆蓝牙卡,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纳办卡成本费,由物业公司补发出入卡。
14、若车辆在停放区被损坏者,原则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保安员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5、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对违规行为和停泊车辆的车主,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等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
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2】
为维护本住宅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所有车主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并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占用费。物业安保人员应做好出入车辆登记和交接班工作,严禁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执勤,认真检查,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
二、非本小区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若需要进入小区办事,超过15分钟,按每小时5元收取停车费,超过3小时按15元收取停车费。
三、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指定泊位内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地小区进出车路口。若车主不按规定随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五、车辆进入小区时,安保人员须登记车辆牌号、进入时间、车辆车型,以备查阅之需。
六、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物业安保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
七、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物业单位办理放行手续,方可出场。
八、不得在小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九、车辆进入小区不得鸣号,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损坏小区设施。
十、车主停车出入证遗失要立即到管理处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物业安保人员执行公务。
十二、物业公司仅提供车辆停放场地及管理(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物业公司不负责赔偿。车主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过程中,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车主,提供监控录像,车辆进出登记等相关证据,便于车主理赔手续办理。
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3】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第2篇 花城物业小区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
花城小区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停车场的管理,明确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有效监督停车场收费。
2.范围
适用于**花城服务中心
3.职责:
3.1安全主管负责停车场票据、收费监督管理;
3.2安全督察负责停车场发票、停车费领取交纳、收费管理
3.3安全班长负责停车现场实际操作管理;
3.4服务中心出纳负责票据管理;
3.5收费岗安全员负责停车费收取、必开发票管理。
4.方法和控制过程:
4.1安全督察负责到服务中心出纳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并对数量进行登记、注销;
4.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安全班长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安全主管负责领取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安全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5本;
4.3停车场收费岗人民币存底数量150元整,作为收费备用金;
4.4停车场收费岗每用完一本发票,收费岗安全员须向安全班班长上缴,由安全班班长连同发票存根上缴到出纳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存根,当事人签名认可;
4.5收费岗安全员收取停车场服务费必须遵循收取费用开出发票的原则,收费不开出发票属贪污行为并受严厉处理;
4.6收费岗安全员值班期内不得带个人私款,如有带款须在值班前上缴班长代保管;
4.7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8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4.8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不愿收取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或当车主面销毁,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款严肃处理;
4.9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当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第3篇 封闭小区停车场管理办法
封闭式小区停车场管理办法
1、职责权限
岗位工作内容
安委会对停车场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提出安全管理改善意见
运营管理组对停车场管理日常工作不定期检查,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部门负责人停车场证照办理,停车场管理规定审批,并对停车场管理进行全面指导、监督
安全主管/主办班长负责制订、完善本部门停车场管理规定。负责停车场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方法和过程控制
2、1总则
(1)各管理处必须根据本文件确定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及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各管理服务区域停车场管理规定,对停车场管理的工作要求、实施方法、防范措施做出详细规定。
(2)购买车位的顾客需凭购买手续与管理处签订《车位服务协议书》;顾客需租用车位时需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由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后,与其签订《车位租用协议书》。
(3)《车位服务协议书》、《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的统一填写方式填写,有效期满前一周,管理处应通知顾客续签。
(4)外来车辆需根据车位紧张程度及及潜在风险(如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确定是否让其停放。无牌机动车辆及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
(5)所有停车场(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入口都必须在23:00至凌晨6:00设置地桩(无人化管理车场除外)。如出入口道闸故障或其它原因暂时失去屏障功能时也必须使用地桩,保证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
(6)经营性停车场应有政府颁发的合法证照和手续。车场内应有防盗提示标识,夜晚在机动车场值勤的安全员必须穿反光衣。
2、1出入凭证管理
2、1、1对与管理处签订了《车位服务协议书》或《车位租用协议书》的顾客,各管理处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对车辆管理采用以下两种控制方法:
(1)第一类:停车场智能ic卡,该类卡按使用性质分为车场卡、临停卡、访客卡,见公司《ci手册》,适用于已安装ic卡智能系统的停车场进出车辆使用。
(2)第二类:纸制《车辆停放服务卡》,适用于未安装ic卡智能系统的停车场,供有固定车位的车辆使用。
2、1、2纸制《车辆临时停放凭证》,适用于未安装ic卡智能系统的车场供外来临停车辆使用;或有商业群楼的物业因临时进出车辆频繁,不适用发放ic卡时使用。
2、2已设岗的停车场车辆出入管理基本操作流程:
(1)车辆进出时,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过一辆车开一次道闸,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
(2)在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有条件的管理处应尽可能考虑进出口分流,并做好标识。
(3)车辆驶入时的基本操作:
a车辆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安全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示意车辆减速停车,若其带有ic卡,指引其读卡进入。
b是临停车辆,应迅速准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当车停稳后,安全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迅速发放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打开地桩并向车主示意点头问好,车主接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后,示意车辆驶入停车场。
c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安全员要及时对车辆外观进行仔细检查,并将有异常情况的车辆记录于《____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
(4)车辆驶出时的基本操作:
a车辆驶近停车场出口时,安全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注意观察,对临停车辆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
b车停稳后,安全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向车主收回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并快速核对车牌号、进入时间、值班人员签名等信息,对需要收取车们使用费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并给车主相应的停车费发票,然后开启道闸、打开地桩,示意车辆驶出停车场。登记、存放收回的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
c对不愿收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因特殊原因未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5)如发生驶出的机动车辆无ic卡、《车辆停放服务卡》、《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卡/证上的车牌号与所开车辆车牌号不符、司机不符、无车牌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控制中心和上级领导,查验并登记车主的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号、车型等,进行人、车、证的核实,经车辆所有权人或单位证实并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放行。
2、3停车场秩序管理
(1)安全员要维护停车场内良好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正确停放,若出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防止车辆堵塞及意外事故发生。注意保护现象。
(2)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处理。
(3)如发生车辆冲岗、从入口绕行等可疑情况,应首先设法截停车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经理或部门安全负责人处理。
(4)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对于不带污染的小型维修可允许其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要督促车主清理周围卫生,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处经理。
(5)车场车辆如发生油、气、水滴漏等异常情况,安全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主管/主办。
(6)制止在停车场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7)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上报部门主管/主办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8)因管理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或丢失,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4停车场票据管理
(1)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由专人从管理处指定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并对领取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交接班时须将卡/证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
(2)对回收的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日由专人负责整理核对;《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应上交到管理处指定的负责人,由票据管理员登记保管,与存根一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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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停车场ic卡管理:参照《ic卡管理办法》执行
2、6摩托车、自行车管理
(1)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应指定固定的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并明确标识(包括防盗标识),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安全员督导执行。
(2)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停放摩托车、自行车可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宅小区无须发放任何出入凭证;政府及公共物业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停车卡》。
(3)严禁无牌摩托车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对无牌摩托车多的管理服务区域,应及时书面联系交通管理部门或辖区派出所进行清理,以维护管理服务区域良好的管理秩序。
3、相关文件:《ic卡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4、记录和表格:《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车位租用协议书》、《车位服务协议书》、《____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