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为及时准确地补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选用机制,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很多公司都会制定员工招聘管理制度,为了大家更好的做招聘管理的工作,以下提供了一则员工招聘管理试行办法的信息,供参考。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价值,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强化招聘管理的各项工作,形成合理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试行办法,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招聘录用一律按此办法办理。
第一条
岗位聘用的原则
1、公司增聘员工,采取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全面科学的考评,择优聘用。
3、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并在相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内部员工;员工落聘的,不影响其原岗位的工作。
4、通过内部竞聘充分调动员工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竞聘的激励机制,达到竞争出人才,竞聘显活力的效果。
第二条
用工申请程序
1、出现用工需求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填写《用工申请表》(见附件1),提出用人要求,并报总经办审批。
2、总经办审核用工申请,如申请部门的需求符合公司近期发展战略与客观实际,则同意,如不符合相关情况,由申请部门通过其他渠道协调解决,或由行政人事部进行人员调配。
3、总经办将已签署意见的《用工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制订招聘计划。
第三条
招聘选拔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行政人事部根据用工需求,在总公司内部通过知会单及布告栏,发布招聘信息。同时,通过互联网、报纸或其他渠道对外发布招聘广告。
2、应聘者须填写《职位申请表》,并提供有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文件。
3、行政人事部视情况安排笔试及初步面试,具体内容根据职位要求和公司文化而定。
4、行政人事部安排用人部门负责人与应聘者面试,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第四条
在职员工必须在试用期满以后才能参加其他职位的应聘,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参加应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直接参加应聘,但必须服从组织的安排。
第六条
全部应聘文件、表格、原始评分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于行政人事部以供查验。
第七条
本暂行办法于20**年*月*日起实施。
第2篇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范本
每一个公司对于招聘的管理都有一个流程,需要一步一步来进行操作,员工招聘有哪些招聘办法呢请阅读企业管理网整理的员工招聘管理办法,仅供参阅。
1总则
1.1目的:为了充分挖掘人力资源,优选人才,从而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应聘本公司职位者.
2岗位设置原则
2.1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及效率原则,遵照“因事设岗,因岗设人,高效合理”的原则实行人员配置。
3人才标准
3.1招聘人才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优秀的;
(2)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机密;
(3)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4)刻苦学习,努力钻研;
(5)敬业爱岗,严于细节;
(6)精诚协作,严于律己;
(7)注意安全,厉行节约;
(8)追求卓越并注重结果;
(10)富有团队精神;
(11)自我激励并富有活力;
(12)具有杰出的专业潜质。
4招聘程序
4.1招聘计划制定:
4.1.1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每月/每季度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人力资源情况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本部门的人员需求计划。
4.1.2人力资源部将各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情况汇总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1.3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人员情况制定招聘计划。
4.2招聘分为内部调配和外部招聘。
4.2.1内部调配:
4.2.1.1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结合现有员工的工作情况,可以优先考虑通过内部调整的方式满足需求部门的人员需求。
4.2.1.2人力资源部征求调整各方的意见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为调动员工办理调动手续。
4.2.1.3内部调动员工根据员工现有工作性质安排一定的工作交接期限。
4.2.2外部招聘:
4.2.2.1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组织实施外部招聘。
4.2.2.2应聘人员填写《中硅公司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4.2.2.3对于现场初次面试合格的人员,组织实施二次面试。
4.2.2.4对二次面试合格人员组织笔试。
4.2.2.5通过笔试合格的人员,组织常规体检。
4.2.2.6体检合格人员,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即可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对方到公司参加新员工培训。
4.2.2.7对培训结束考试合格人员,电话形式通知对方具体报到时间、报到地点。
4.2.2.8新员工到公司报到并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后,招聘程序完成。
5推荐与任职回避
5.1凡公司员工均可在公司进行公开招聘时向行政人事部推荐人才。
5.2公司员工向公司推荐人才时,必须遵循国家和公司的人才选择标准。被推荐人员一律参加考核,由公司择优录用。
5.3推荐人应如实申述与被推荐人关系,并承担一定推荐责任,对于推荐中弄虚作假或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知情不报者,公司有权作出相应处理。
5.4公司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原则上员工配偶、子女等亲属不得在本公司内工作,有亲属关系者应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如实说明。
6附则
6.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3本制度实施配套表格资料: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
(2)招聘计划;
(3)内部调动表;
(4)《人员情况登记表》;
(5)《面试评估表》;
(6)笔试试卷;
(7)体检表;
(8)新员工报到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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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
员工招聘管理试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价值,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强化招聘管理的各项工作,形成合理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试行办法,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招聘录用一律按此办法办理。
第一条岗位聘用的原则
1、公司增聘员工,采取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全面科学的考评,择优聘用。
3、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并在相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内部员工;员工落聘的,不影响其原岗位的工作。
4、通过内部竞聘充分调动员工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竞聘的激励机制,达到竞争出人才,竞聘显活力的效果。
第二条 用工申请程序
1、出现用工需求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填写《用工申请表》(见附件1),提出用人要求,并报总经办审批。
2、总经办审核用工申请,如申请部门的需求符合公司近期发展战略与客观实际,则同意,如不
符合相关情况,由申请部门通过其他渠道协调解决,或由行政人事部进行人员调配。
3、总经办将已签署意见的《用工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制订招聘计划。
第三条招聘选拔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行政人事部根据用工需求,在总公司内部通过知会单及布告栏,发布招聘信息。同时,通过互联网、报纸或其他渠道对外发布招聘广告。
3、应聘者须填写《职位申请表》,并提供有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文件。
4、行政人事部视情况安排笔试及初步面试,具体内容根据职位要求和公司文化而定。
5、行政人事部安排用人部门负责人与应聘者面试,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第四条在职员工必须在试用期满以后才能参加其他职位的应聘,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参加应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直接参加应聘,但必须服从组织的安排。
第六条全部应聘文件、表格、原始评分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于行政人事部以供查验。
第七条本暂行办法于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起实施。
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
第4篇 物业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用工制度,完善用工手续,维护本公司和劳动者利益,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行政手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
制订本办法的目的是为招聘录用员工工作提供准则,确保录用的员工符合规定的岗位任职资格及基本业务素质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管理处/站(外地项目和护卫队除外)招聘录用工作的控制。
三、职责
总经理负责招聘方案及录用人员的审核批准。
主管行政部的分管经理负责监督行政部组织实施招聘方案。
行政部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用人项目管理处/站提出用人需求并协助行政部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四、工作程序
用人项目管理处/站根据公司定员编制及实际情况提出用人计划,并填报“员工招聘计划书”,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前三日抄送行政部备案,总经理批准实施。
行政部会同用人项目管理处/站进行招聘工作的准备,具体工作如下:
1)确定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包括性别、年龄范围、学历和工作经历等)。
2)拟订招聘方式、日程安排。
3)编制笔试问卷或面试提纲。
4)需要准备的其他事项。
新员工一律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决定招聘形式。
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表”,要求每项如实、认真填写,行政部会同用人项目管理处/站根据要求进行初筛、面试,同时查验应聘者的证书及证件原件。
根据面试结果在二个工作日内,用人项目管理处/站向行政部提出评估意见,由行政部送达分管经理,总经理作最后审批。
经总经理批准录用的人员到行政部报到,并填写“员工登记表”,接受入职培训,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如下证件复印件或资料给行政部备案: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复印件;
3)就业证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5)其他必要证件复印件。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品行恶劣、曾被除名者;
5)身体健康状况欠佳者,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劳动法》规定禁止用工的对象;
7)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况。
员工入职时,须填写“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单”,交行政部存档。行政部根据岗位发放服装、劳保用品、工号牌等作好记录保存。
新录用员工均实行试用期,以考核其实际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部门可以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可适当缩短试用期,试用期缩短由各部门经理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试用期内合格并愿意继续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由本人提出“员工转正申请”并交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行政部签署意见交总经理审批,转正申请得到批准的员工与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管理人员的任用经考察具备任职资格者,填写“管理人员登记表”,并由总经理签发任命委任,同时根据相应的岗位确定薪金待遇,薪金待遇标准由总经理室根据其工作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五、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六、本办法附件共4份。
第5篇 a房地产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员招聘管理。
第二条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来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
第三条 原则
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使用工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第二章 招聘组织
第四条 招聘组织管理
一般人才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人员需求部门参与招聘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高级人才的招聘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
第五条 招聘属非常规性的重要人事工作,招聘工作经费预算实行单独列帐管理。
第六条 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分为如下工作环节:提出人员需求、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人员筛选录用、招聘工作评估。
第七条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每年初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整体计划编制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经理办公会审批。
(一)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基本依据:未来组织结构的预测、人员供求关系、现有人员的调配培训等。
(二)人员需求预测要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可能获得的财务::资源、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管理变革可能导致的公司规模变化、员工流动等因素造成的人力资源需求的变动。
(三)人员供给预测要综合考虑内部人才和外部人才供给情况。人力资源部建立内部人才库,信息包括每位员工的绩效记录及评价、职业兴趣、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培训课程、外语水平、具备的技能和证书等。进行内部人才供给预测时要调用内部人才库,判断内部人员是否与所需工作相匹配。在内部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进行外部供给预测,外部供给预测要根据总体经济状况、全国和地方劳动力市场状况、房地产行业劳动力市场状况和拟招聘职位的市场状况进行判断。
(四)人力资源部在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第八条 各部门对于因人员调动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在确认内部调配难以满足情况下,可以由部门主管填写《招聘申请表》,报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制定补充需求计划和外部招聘计划。
第九条 拟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人数、招聘标准(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经费预算、招聘具体行动计划等。
第十条 根据招聘形式、招聘对象的不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执行不同的招聘公告发布、人员筛选录用工作流程。
第三章 招聘形式
第十一条 招聘形式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招聘形式选择,要根据人才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一、内部招聘
第十二条 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第十三条 招聘形式
在尊重员工和用人部门意见的前提下,采用推荐、竞聘等多种形式,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第十四条 招聘流程
(一)内部招聘公告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所需招聘岗位的名称及职级,编制工作说明书,并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公司内部网通知、在公告栏发布等形式。内部招聘公告要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个正式员工。
(二)内部报名
所有正式员工在上级主管的许可下都有资格向人力资源部报名申请。
(三)筛选
人力资源部将参考申请人和空缺职位的相应上级主管意见,根据职务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进行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总经理或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生效。
(四)录用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部门报到。
二、外部招聘
第十五条 在内
部招聘难以满足公司人才需求时,可以考虑外部招聘。
第十六条 招聘组织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第十七条 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外部招聘人员来源可来自内部职工引荐人员、职业介绍所和人才交流机构人员以及各类院校的毕业生。具体招聘渠道如下:
(一)校园招聘
每年春季将公司招聘信息及时发往各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对专业对口的院校有选择地参加学校人才交流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进行招聘活动。
(二)媒体招聘
通过相关网站、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发布招聘信息,查阅网上应聘人员情况,建立公司外部人才库,根据需要考核录用。
(三)内部员工推荐
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四)招聘会招聘
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五)委托中介公司招聘
对公司关键的管理和技术职位的招聘可考虑通过人才中介招聘。
第十八条 招聘流程
(一) 初步筛选
报名截止后,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进行初选。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和求职表,并根据收集到的求职者信息建立外部人才库。
(二) 初试
人力资源部向初选合格的求职者发面试通知,并要求其面试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初试由人力资源部人员(主试人)和用人部门共同组成。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智力、品德和综合素质进行初试和评价,用人单位从工作经验与能力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和评价。
主试人组织具体的初试工作,作好初试记录工作,并在《应聘人员初试测评表》意见栏中填写初步面试意见。初试结果分为三种:拟予聘任、不予考虑、拟予复试。人力资源部将'拟予聘任'的人员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聘任, '拟予复试'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复试。
(三) 复试
1.复试由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小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员组成:一、用人部门代表;二、人力资源部部长;三、资深专业人士。一般岗位的招聘可无资深专业人士,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招聘必须有资深专业人士参加。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由总经理负责面试,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
2.复试的实施。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填写复试记录表,表明对应聘者的评语及结论。复试结束后,小组成员讨论对各应聘者的意见并分别将评价结果填写在复试结果推荐书上,送达用人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小组成员未能达成一致结论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决定。
重要岗位的复试可以考虑采取笔试的形式,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3.复审。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由分管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所有拟录用的人员应经总经理最后签字批准。
4.录用。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人员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对社会应聘人员发试用通知书,并到相应劳动部门办理劳动手续;对被录用的向其所在高校发接受函,签定就业协议书。同时,人力资源部将面试结果通知落选的应聘者。
5.报到。被录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报到。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应聘人员到公司报到后,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个人学历复印件备案,并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签定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若员工所在部门部长(主任)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6.试用。试用期的人员,尚不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在此期间,本人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试用人员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辞退。
7.转正。试用期满后的员工,经考核合格,人力资源部应在试用期满一星期前向使用部门书面征询意见。试用部门不管是否同意继续使用,均须于收到人力资源部通知24小时内出具书面意见。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使用部门的书面答复24小时内,书面通知试用员工。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者,可转正定级。由部门填写《试用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由本人填写试用期间工作小结,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考核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和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
第十九条 高级人才招聘
为了满足公司对特殊人才的需求,公司
建立人才特区,对高级人才采取特殊的招聘形式和管理方式。
(一)高级人才招聘渠道
高级人才招聘主要以特殊的外部招聘渠道。如人才中介、国外信息搜集渠道、国内研究机构和院校挖掘、同行业竞争对手处挖掘等渠道。
(二)高级人才面试形式
高级人才可以不经过人力资源部的初试和面试小组的复试,由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及资深专业人士直接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在高级人才招聘流程中起到搜集及传递高级人才相关信息和初步筛选的作用。
(三)高级人才薪酬政策
对于高级人才,在招聘时可以采取谈判工资、并制订灵活的优秀人才雇佣合同。
第四章 招聘工作评估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招聘流程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以检查招聘效果。从职位空缺是否得到满足、雇用率是否符合招聘计划的设计来检查;从求职人员数量和实际雇用人数的比例、接受雇用的求职人的转换率等来分别衡量招聘质量。
第二十一条 招聘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调查求职者及新员工对招聘组织工作的意见、测量新员工的工作业绩、研究每种招聘渠道的时间、成本和效果等评估招聘活动,作为招聘工作进一步改进的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拟定或者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6篇 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范本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获取公司发展所必要的优秀人才,我司收集到了关于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在这提供给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科学合理配备人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加强员工招聘录用中的公正廉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招聘录用的原则
(一)根据我院科研、生产、经营及管理发展需要,选配合适的人员到合适的岗位工作。坚持岗位所需、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和特殊人才破格录用。
(二)由院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和录用审定。尊重应聘人员意愿与用人部门(指院各研究所、职能部门等,下同),择优双向选择。
(三)先院内部招聘,后院外社会招聘。具备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第三条员工招聘录用必须坚持公正廉洁,不得发生徇私舞弊等不廉洁的行为。
第四条院办公室负责人员需求计划编制、招聘信息发布、应聘人员资料收集及初审;负责招聘录用过程的组织协调、入职教育和入职手续办理。
第五条院各用人部门负责提出人员需求申请,参加对应聘人员的考评,负责对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及岗位培训等。
第六条人员需求计划编制及信息发布
(一)各用人部门应根据本部门业务发展、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向院办公室申报岗位的设置和人员需求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需求原因、岗位及人员数量、岗位主要工作内容和人员录用条件。
(二)院办公室根据院的发展规划,结合各用人部门申请,编制人员需求计划,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公开发布。
第七条院内部招聘对象为院(含院属公司)自有职工。内部招聘工作参照本办法规定的笔试、面试及审定程序进行。内部招聘不能满足要求时,方可对外社会招聘。社会招聘对象包括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成熟人才。
第八条社会招聘员工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或岗位职业禁忌疾病。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高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硕士研究生为主),所学专业与需求岗位的要求一致或相近。
(四)社会成熟人才应具备全日制高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求的国家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岗位需求的专业工作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第九条院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相关调查,以确认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应聘人员的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及要求的,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程序。
第十条应聘人员笔试
(一)应聘人员应先进行笔试(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执业资格的可免)。
(二)工程技术等专业岗位应聘人员笔试由院总工程师组织;其他专业管理岗位的笔试由院长指定人员组织。院办公室负责笔试协调,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
(三)笔试组织者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制定试卷内容(试卷按保密要求管理),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性及综合性知识评价。笔试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招聘岗位职业素质等综合知识。必要时可增加“实作考试”。
(四)笔试完毕后由组织者组织试卷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序统计,并按岗位需求人数的1:1.5比例(人数取整)形成面试人员名单。未入围面试名单者,则视为淘汰。
(五)笔试相关资料由笔试组织者整理汇总后交院办公室。
第十一条应聘人员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小组成员应由相关院领导、用人部门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院办公室负责人等7-9人组成。
(二)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个人形象、学识、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打分后取平均分的方式来进行评定。
(四)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需求人数的1:1.2比例(人数取整)择优形成待审人员名单。未入围待审人员名单者,则视为淘汰。
(五)面试相关资料由面试小组整理汇总后交院办公室。
第十二条待审人员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查后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第十三条入职登记
(一)由院办公室通知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或签订的就业协议。
(二)录用人员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向院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录用,不得办理入职登记手续。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或职称证明原件;
3.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所提供的体检报告书;
4.已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初次就业者无需提供);
5.涉及执业资格者,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以及转注册我院的意愿书;
6.涉及竞业限制情形的,应提供与其他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情形的声明书(初次就业者无需提供);
7.证明个人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在应聘时要求或承诺的相关资料。
录用人员所提供的上述材料若有弄虚作假情形者,我院有权解除与其劳动关系。(本条所述规定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列出,由录用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四条特殊人才的引进,其条件、招聘录用程序及待遇等,由院长办公会议集体审定。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签订
(一)录用人员在到院报到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具有执业资格者也同样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执业资格转注到我院。
(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具有博士学历或特殊引进人才为五年;其余人员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均为六个月。
第十六条入职教育和培训
(一)院办公室组织新录用员工进行入职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状况、劳动纪律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宣贯等。
(二)各用人部门应按岗位职责要求,对新录用员工针对具体作业程序、安全规程、质量控制和能力提升开展岗位培训。
第十七条试用期的考核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工作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
试用期的考核,主要是对新录用人员的专业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考核的内容包括:新录用人员对考核项目的操作能力;对岗位所需的计算机或仪器设备的操作能力;对岗位所需知识(质量管理体系、工程技术标准、管理规定等)的接收和理解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应变能力等。
第十八条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报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解除与其劳动关系。
不符合录用条件主要指:有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个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应聘时所提供情况明显不符;应聘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存在虚假;身体健康情况不符等。
第十九条纪律与责任追究
(一)员工招聘录用必须坚持公正廉洁。院纪检部门接受对在员工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等不廉洁行为的举报,并组织查证、提出处理意见。
(二)对录用人员所提供资料属弄虚作假的举报,由院纪检部门组织查证。凡经查实,我院有权立即解除与录用人员的劳动关系。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院办公室收集意见,并择机修改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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