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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架子队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1、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
2、开工前,项目部对架子队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架子队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对上岗人员(包括劳务工)要普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3、加强对各级干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管理,管理在干部,干部在作风。因此,各级干部要克服好人主义,不能弄虚作假。
4、确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通过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平安卫士”等活动,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教育日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5、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宣传。桥涵和既有线等重难点工程必须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口号,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措施牌,危险区、易燃易爆区要设立安全标志,标志要规范醒目。
6、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局有限公司安全培训1~2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员工培训学习不少于12学时。
7、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等。
(二)严格交接班及班前讲话制度
1、架子队及各工点要严格交接班制度,每次交接班要有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工程地点、所施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并及时报告项目部并备案。
2、架子队要严格实行班前讲话制度,每天上班前架子队负责人要对各班组负责人交代当天的工作量、任务、注意事项及工作程序。
三、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管理办法
1、项目部成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管理”领导小组,对所有的职工及劳务工进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健康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内容宣贯到一线施工人员,并做好学习记录。
2、项目部安质部针对作业场所和岗位进行详细的排查、辨识和分类;各作业队也要对各自管段内的危险源进行详细的排查,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确定的依据是:
2.1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2.2有人员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2.3有机械、物体挂、绞、碾、碰、挤、压、切、撞、刺危险的场所;
2.4有塌方、灼烫、落物、蹦块的危险场所;
2.5有爆炸、易燃、易发生火灾、中毒和窒息的危险场所;
2.6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3、项目部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整理的危险源点辨识及分类,在项目部主管领导主持下,进行危险源点等级与确认;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点的监控等级划分的依据:
c级:发生事故的概率较低,伤害程度较轻,财产损失较小或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b级: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易发生多人伤害、多为重伤,偶有死亡,财产损失较大或易造成慢性中毒;
a级:发生事故的概率很高,易发生群死群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4、项目部根据指挥部的实施办法制定了相应的检查制度,并检查作业队的日常检查情况;架子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
架子队根据项目部研讨确认的危险源点等级,进行警示卡、提示卡的制作。
5、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点的分级建档及上报工作。
5.1项目部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专职安全工程师、架子队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员的作用,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对施工安全现场、机具、设备、用电等进行认真分析检查、把存在的事故隐患、职业危害的源点找出来,并进行详细的登记。
5.2各架子队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职业危害源点,组织有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工人参加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源点,并根据等级监控划分依据,确认其监控等级。
5.3依据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监控级别,分级等级建档,并将建档控制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上报局项目经理部备案,由局项目经理部指挥部汇总上报各相关管理方备案。
(四)高风险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营业线并行地段:在并行地段实行“跟机作业”制度,防护人员必须紧跟作业机械,严禁施工机械(拉土车辆)在路基上掉头;在新建路基和既有线之间设置警戒线,严禁施工机械超出警戒线;防护人员必须配备以下防护用品:工具包、信号灯一把、信号旗(两红一黄)、喇叭一个、对讲机一台、响墩三个、哨子一个。防护用品随身携带。在施工时段施工现场必须有防护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作业队管理人员值班。
在既有路基帮宽地段,施工前3天通知工务、电务及铁通单位,让其来现场监督施工。在对既有路基开挖台阶前,应先对路基上光电缆及路基本身进行调查,在施工前挖探坑,探明光电缆走向及埋深,做出切实可行的防控预案、防护措施、安全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在施工期间专人不定期观察路基变形情况,保证施工期间既有线的运营安全。
在有施工车辆侵入既有线界、不能立即将其拖出时,防护人员应立即向来车方向跑出800米远,利用防护用品拦停列车。
2、桥涵:既有线附近或既有线上施工桥涵前,应先做出切实可行的线路加固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在桥涵两侧规定距离处设置施工牌。对有线路加固的位置,应有专门线路工定期检查线路,安质部门不定期抽查,以防线路变形。防护人员配备以下防护用品:工具包、信号灯一把、信号旗(两红一黄)、喇叭一个、对讲机一台、响墩三个、哨子一个。防护用品随身携带。
3、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必须检查,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整,不得妨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料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时作业应设制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爬梯,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作业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4、雨季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期间的防涝、排涝安全防护措施。雨期前,必须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驻地、运输便道及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检查,排涝沟渠必须疏通。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滑措施。暴雨前后,应对脚手架、揽风绳、地锚、边坡、基坑、临时房屋和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或有可能发生的坍塌的地段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5、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6、防水层施工:防水层在运输、储存中,应防止日晒雨淋及碰撞,并远离热源、火源;防水卷材应平放,储存高度以平放5个卷材高度为限,设放水层的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采取保温措施,不得用明火加热。
7、施工用电
7.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
7.2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7.3自配发电机组应采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发电机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7.4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沿地或架空铺设,严禁沿地面铺设,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7.5配电箱及开关的要求:固定配电相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瓦斯、烟气、蒸气及其他介质中,配电相应采取防雨、防尘措施,并配锁。
7.6施工照明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桥梁基础,组合钢模板作业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其它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业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并定期检查。
8、材料堆码、装卸和搬运
8.1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加设垫块,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形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并应平置堆放,互相压叠。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超过1.5m,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不得超过1m,每层应有垫木隔开;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
8.2装卸、搬运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牢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1 : 3,作业前由专人负责说明物料种类、性质、质量、装运地点等有关注意事项和不安全因素。装卸管材、钢筋、型钢及细长构件时,应动作一致,超出车子部分应加托架,捆绑牢固,使用滑车倒链装卸重物时,不得超载。采用漏斗棚架装料时,棚架下严禁站人或通行;当使用轻型小车装运材料时,前后两车宜保持2m以上间距,上下坡道时宜保持10m以上间距离。
9、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在临街、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栏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岗作业。
10、防火、防爆、防毒、防风、防洪
10.1施工防火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存放场所与作业场所,应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并留出消防通道,配设消防器材。
10.2现场动火的作业点,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当确需交叉动火作业时,应用非燃烧材料进行隔离。
10.3现场的生产、生产区应配置消防措施,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房屋、库棚、料场等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消防规定,室内设置火炉取暖时,应有预防煤气中毒的措施。
10.4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和施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设[2000]250号)的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贮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10.5凡有毒、有粉尘侵害的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10.6现场施工应掌握风力预报,在危及施工作业安全时应采取措施或停工。
10.7防洪:针对每一有防洪要求作业点制定详细的防洪措施,物资设备部备足防洪材料和应急材料,已备急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预案,在洪水发生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11、光电缆防护:在既有线附近施工前,对无法确定是否有光电缆处,必须先挖探坑,探明光电缆走向及埋置深度,确认后再施工。严禁盲目开挖既有路基,项目部一旦发现将作严肃处理。
(五)签订安全责任状
1、本着“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只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才能真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项目部和架子队队长及总工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其责任并进行考核;架子队也要同架子队技术员、安全员及其职工签订安全责任状,同时和各班组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
(六)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项目部、各架子队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资料台帐。
1、生产责任制台帐,包括开工报告,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施工队安全责任书等。
2、安全培训教育台帐,包括培训教育制度,三级(三级教育即项目部、队、班组教育)安全教育卡片,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名单、日常安全教育等。
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及各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资料。
4、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安全检查台帐、事故易发点控制台帐、安全活动台帐、安全防护设施、工具及设备台帐、事故处理台帐、安全规定贯彻情况台帐;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台帐。
5、安全管理“双十”台帐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各级参建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二)项目部对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原则为“宏观管理,微观监督”,施工作业队为“具体管理”、“具体实施”,并要对各自的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项目部、作业队要认真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和职责分工,做好预测、预防、预控,实行全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
(三)项目部设安质环保部,配部长1名;作业队配质检员至少1名;班组配兼职质检员1名。所配质检人员要分工明确,专职专用。
(四)质量分级控制目标
1、项目部控制工程质量大、重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
2、作业队控制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
2.1防止路基工程路堤压实密度不足、缺口土方填筑夯压不实等质量通病;
2.2防止桥涵工程混凝土浇筑出现漏振、过振、蜂窝、麻面、空洞、漏筋和夹渣、混凝土接缝不平顺等质量通病;钻孔灌注桩孔壁坍塌、灌注孔桩底沉渣过厚、挖孔桩周围地基松动造成混凝土桩间断等质量通病;
2.3防止混凝土、沙浆试件强度不符合设计强度;
2.4防止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被相关单位通报或曝光。
(五)作业队要根据承担工程项目数量的多少和项目规模的大小配备不少于一人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质量管理检查人员,负责对作业队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并要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检查工程质量。项目部质量管理检查人员对各作业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实行抽查制度。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文件进行整改落实。
(六)严格执行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进场检验制度
1、作业队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材料进场前必须组织物资、技术、安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和实物,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工地。砂石料须经筛分实验并由实验部门出具实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厂制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化验证明,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实行双控(合格证、复试)。超过使用期限的建筑材料必须送至合法检(试)验单位进行材质的复核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工程上,并要把不合格材料全部清除出施工场地。材料堆码整齐,并要对水泥等材料设专用料库,防止雨淋受潮。
2、各种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等进场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的应进行试验,再由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试验。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不得进场。
3、实行现场挂牌制度
各种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构配件都要悬挂标识牌,标明名称、规格、出厂日期、质量状态等指标。主要工序如钢筋、模版、混凝土、路基碾压、轨道整修等,施工过程中要尽可能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作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由操作不规范造成质量问题及事故的,追究相应人的责任。
(七)严格计量测试工作
计量、测量和试验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各作业队要认真执行计量测试规定,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1、按有关规定和需要配置人员、设备,保证日常工作的环境条件。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计量、测量、试验管理规定。各种仪器、仪表、量具要定期检定和维修,且必须经过法定计量部门的标定合格,确保使用灵活,精度符合要求。
2、严格按规范、规则和检测操作规程要求,加强开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坐标方位、水准高程的测量,做到换手复核,保证线路、桥涵、构筑物标高、定位及结构尺寸准确无误。
3、现场实验室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且要同实验资质、仪器设备、计量等资料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才允许开展试验工作。对试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验室要及时上报项目部。
4、加强原材料的检测和复验,以及砼、砂浆、填筑工程的施工检验和控制,保证发出的检测报告准确、公正和具有权威性。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应当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实验单位进行检测。
6、加强现场施工计量。砼一律实行重量比,规模大且集中的工点(圬工量在500m3以上的混凝土工程)应采用砼集中拌合或其他自动计量装置,以保证工程内在质量。
7、各项工作均要依据监理规范规定,严格履行签证手续,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定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或工作。
(八)混凝土与砌体工程冬期施工
1、混凝土工程冬期施工
1.1当地昼夜平均气温连续3d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混凝土施工应按冬期施工要求。
1.2冬期施工期间,当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混凝土、且其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的30﹪前;或用矿碴硅酸盐水泥配制混凝土、且其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的40﹪前,均不得受冻。c15及以下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前也不得受冻。
1.3进入冬期施工前,应预先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3.1根据年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冬季施工的项目,对高架桥及零小分散工程,不宜安排在冬期施工。
1.3.2收集历年气象资料,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
1.3.3落实有关工程材料,防寒物资、能源和机具设备。
1.3.4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或培训。
1.4冬期混凝土的养护及拆模应严格遵循《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
2、砌体冬期施工
2.1砂浆强度为达到设计强度的70﹪前,不得使其受冻。
2.2砌体所用的石料、砼预制块和砂应清除冰雪冻块,并宜根据工程进展将其提前运入棚内。石料和砼预制块表面与砂浆的温差不宜大于20℃。
2.3砂浆应采用保温容器运送,中途不宜倒运。砂浆应随拌随用,每次拌量宜在0.5h内用完。已冻结的砂浆不得使用。
(九)建立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架子队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每项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确保隐蔽工程施工质量。
1、凡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如路基基底处理、桥涵等各类基坑和基础工程、各类工程钢筋布置和防水层、砼工程预埋件等,均应经现场质检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员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等,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监理人员检查并签证后方准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对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自行隐蔽者,应揭盖补验,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架子队长负责。
3、隐蔽检查应及时进行,并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现场监理机构,由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办理检查签证。如经监理人员检查发现不合格,指令整改的,作业队应按规定限期整改,整改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桥涵地基经检查签证后应立即封闭,逾期地质发生变化,应重新检查。
4、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本级不能处理者,应及时报驻工地监理代表和设计单位。
5、检查时除按工程检查证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验标、施工图纸对照检查,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进行巡查,将巡查的情况记入施工日志。
6、隐蔽工程检查证,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的铁路工程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填写。
7、每项隐蔽工程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确认合格后,在实施隐蔽前要进行拍照。所拍资料要做质保资料留存,并且是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8、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按规定备齐份数,做好留存。
(十)开工前质量控制
1、掌握施工依据及标准
1.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核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部门或业主提出变更。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文件。
1.2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及业主和上级有关质量文件,弄懂弄通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
1.3根据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编制详细的施工技术标准和交底书,经工程技术主管审核后,交施工队组织实施,双方要进行签字交接。
2、把好施工材料质量关
2.1所有工程用外购材料必须从正规厂家采购,且有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定的出厂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禁止采购劣质材料。在用于工程前,必须由具有试验资格的检测部门,按国家规定数量进行抽样复检,经复检合格,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后,方准用于工程。
2.2选用地材时,要首先由具有试验资格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待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后方准使用,否则不得采用。
3、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需要的试验机构,配齐检测设备和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必须定期校对,试验人员持证上岗。
4、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满足保证工程质量的必备条件。对一些重点工序质量要制定预防措施或作业指导书。
5、准备好各种质量记录表格。
6、建立质检机构,配齐专职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完善各种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
(十一)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严格按设计文件和工艺标准施工,按规程操作,按验收标准评价验收。推行样板引路质量控制方法,尤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先进行试验,以确定施工参数及处理效果,待确认满意后,方可全面施工。
2、随工程施工进展,及时做好各种质量记录和工程日志,做到填写内容准确、完善,签字手续齐全,对工程质量有可追溯性,禁止写“回忆录”。
3、严格工序质量检查
3.1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持证专职质检员(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经有关人员签认后,方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2每道工序质量检查均实行“三检”制(自检、专检、他检),保证每道工序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严禁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中。
3.3项目部和作业队两级质量管理部门要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监督检查应按《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进行,并做好记录。
4、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序质量,消除质量通病。
5、每项工程在保证主体结构内在质量的前提下,要把规范细部做法,克服质量通病,提高外观质量作为质量控制的主要目标。
6、按验收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6.1每检验批工程完工后,由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验收标准规定及时进行自检自查。作业队技术人员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认。
6.2分项、分部、单位或项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中的规定程序进行。
6.3工程施工质量内部验收或评价由同级专职质检员(必须由持有集团及以上部门颁发《质量检查证》的人员担任)组织实施。业主或监理的验收权力按验收规范中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其它人员一律无权组织施工质量验收或质量评价。
7、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返工或返修处理。
8、各级质检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对关键工序或部位要进行重点控制,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控或进行旁站监督。
(十二)竣工后验交前质量控制
1、工程完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照设计文件、验标进行一次内部全面质量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制定纠正措施,落实到人,限期纠正,质量达标。
2、对质量记录要补充完善,保证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每项单位工程完工后,要从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主要功能抽查及观感质量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并做好记录和签认。
(十三)认真实行质量文件记录
从项目部到作业队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要作好相应的质量记录,并以作业队为主,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分类、归纳、存档。项目部做好相应职责内的质量记录。
1、施工中,工点施工负责人、主管技术人员、工地值班员、测量和实验人员、质量检查员、工班长等,均应按规定做好质量原始记录,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的责任。
2、质量管理记录资料。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有关国家、行业、企业等施工技术标准;各种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记录;设计文件审查核对记录;地质勘察资料;交接桩、施工复测记录;混凝土搅拌站(级配填料拌和站)及计量设置;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以及程序文件规定的相关质量记录等。
3、工程材料质量记录。主要包括进场工程 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材料;各种试验检验报告;各种合格证;设备进场维修记录或设备进场运行检验记录。
4、施工过程质量记录资料。施工或安装可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包含有关图纸的图号、设计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监理工程师签证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技术交底书;检测及试验报告;各项工程观测记录;不合格项的报告、通知,以及处理及检查验收资料等。
5、各项记录要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进展同步。
(十四)建立开、竣工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
1.1坚持基本建设程序,签订承包合同;
1.2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应能满足开工需要;
1.3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及中线、水准、定位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1.4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执行;
1.5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能掌握运用;
1.6各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2、竣工检查内容及要求。
2.1核对各部尺寸、完成数量及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2各种施工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情况;
2.3复查质量验收记录,如发现缺项、漏项或其他质量问题,应列项处理,限期完成。
(十五)坚持技术交底制度
作业队必须坚持以技术进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作业队技术主管应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积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每道工序、每个工种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技术主管对班组长的交底、班组长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交底,各种交底必须得有书面或文字记录。在技术交底中要明确达到的质量标准和采取的技术措施或办法。
(十六)认真做好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作业队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作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同时,要采取“护、包、盖、封”等有效措施加强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防止已完工程受到损伤,影响工程质量。
(十七)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1、项目部要按照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负责工程创优,把创优活动纳入工程质量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项目工程规模、结构特征及技术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创优。凡具备创优规模的工程项目,都要纳入创优规划,实现确保部优和省优、力争国优的创优目标。
2、实行质量示范引路制。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面大量广的分项工程)在开始大面积施工前做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统一施工工艺,统一质量标准。并由项目部牵头,作业队具体负责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创优示范活动,力争参加评选的工程项目获得优质示范工程率达到85﹪以上。
第2篇 隧道区架子队长安全管理职责
⑴在项目分工区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业务上接受分工区和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
⑵负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的执行落实。
⑶负责对瓦检工的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确保真实无误。
⑷负责对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严格进行管理,对通风记录每日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⑸负责对机械设备设施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⑹负责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防爆)性能组织专门机构或专家进行使用前的验收。
第3篇 隧道工区架子队长安全管理职责
⑴在项目分工区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业务上接受分工区和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
⑵负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的执行落实。
⑶负责对瓦检工的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确保真实无误。
⑷负责对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严格进行管理,对通风记录每日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⑸负责对机械设备设施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⑹负责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防爆)性能组织专门机构或专家进行使用前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