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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办法 第2篇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监察办法
第1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办法
为确保压力管道输送和使用安全,防止发生各类事故,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工厂压力管道所辖生产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1、工厂压力管道所辖生产区域是指全厂管路、1#、2#纵向船台、南北船台、内船台、轮机分厂车间、制氧厂、预制数控及生产车间和露天平台、80t、100t、150t、200t龙门吊、机械分厂等管网区域及西华基地生产区域。
2、资产处负责厂区管道安装、使用前的检漏、标色和管网图的制定;负责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制定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制作压力管道布置图;压力管道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由资产处负责安环处、人保处、使用单位参与制定和演练。
2.1管道安装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2.2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管网图);
2.3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2.4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2.5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3、压力管道安装风险控制要求;
3.1压力管道严禁与电缆铺设在同一地沟内;
3.2压力管道、地沟应按规定设置循环通风口;
3.3电缆地沟与燃气管地沟之间应作相互隔离;
3.4氧气、乙炔、汇流排应装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管道分岔处应加设接地装置;氧气、乙炔、风源接头应选用不同通径,避免发生接错等不安全因素。
3.5暴露在外的压力管道应按规定设置防撞砸装置;
4、安环处负责管道投入使用后,按法规要求定期向安全监察机构申报检验;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委外学习培训
工作;参与制定压力管道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制定和演练。
5、管道基本识别色和中文标识颜色要求
5.1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作标识,以防使用人员误接气源,发生事故。
5.2常用工业管道必须按规定正确标色,基本识别色和中文标识颜色如下:
序号物质种类及中文标识基本识别色中文标识颜色
1空 气淡灰白
2氧 气淡蓝黑
3二氧化碳黑白
4乙 炔白红
5丙 烷棕白
6天然气中黄红
7工业水艳绿白
8消防水大红白
6、安全标识分类要求
6.1管道内的物质如(氧气、乙炔、丙烷、天然气、二氧化碳等),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
7、工业管道识别色标识
7.1铺设在地沟内或架空设置的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应采用全长标识,管道上应同时注明内部介质的流向、压力。
7.2氧气站等重点站房内的工业压力管道基本识别色可采用在管道上挂牌的方法标识。
7.3工业管道分配气包除按5.2要求,气包上还应标注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氧气禁油、禁止明火等)。
8、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8.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8.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
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8.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9、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安全操作要求
9.1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安装未经检漏、试压的管道。
9.2对所使用的管道区域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定巡查、检漏防缺损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
a.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接头松动。
b.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保证其操纵灵活。
c.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试,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
d.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e.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发现磨擦应及时采取措施。
f.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g.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h.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第2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监察办法
1 目的
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压力管道管理。
3 编制依据
--劳部发[1996]140号《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4 管理要求或规范
4.1 安全管理
4.1.1 有关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a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压力管道管理制度。
b 按有关规定组织审定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工程项目设计,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并组织竣工验收。
c 制订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组织并帮助有关单位对压力管道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安全评估和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d 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e 负责组织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压力管道安全工作经验。
f 组织研究并推广压力管道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
g 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h 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4.1.2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a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b 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c 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d 建立技术档案。
e 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f 制订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
g 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h 对输送可燃、易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视检查制度,指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救队伍,并定期演练。
i 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j 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4.2 安全监察
4.2.1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对其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在用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4.2.2 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压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4.2.3 从事压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无损检测的检测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