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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室管理规定办法(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8-25 13:18:01 查看人数:88

无菌室管理规定办法

第1篇 无菌室管理规定办法

实验室管理制度【1】

1.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 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4.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菌种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5.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6.负责人严格执行本制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病原扩散等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毒供应中心安全管理制度【2】

一. 各工作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知识培训与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职业暴露及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工作。

二. 消毒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质量监督局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证”培训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技术人员承担,消毒员必须严格遵守灭菌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工作。

三. 污染物品清洗工作必须穿防护服,戴面罩、手套,穿防水鞋等防护用品,消毒物品或灭菌物品卸载时,须戴隔热手套防止烫伤。

四. 进入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时,应在缓冲间洗手,防止清洁物品二次污染;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时,应洗手或者进行手消毒。

五. 各区物品准备齐全,设备仪器相对固定放置,按照“五常法”管理,定位、顺序放置,以方便工作及应急时使用。

六. cssd内禁止吸烟,注意用电安全以防发生火灾。

七. 操作各种设备仪器,必须严格遵照各设备的操作规程。

各种设备仪器使用前,使用中及使用后均需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发生故障或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并及时报告。

八. 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下班前检查并锁好门窗,如发现可疑及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保卫处或相关部门。

a. 无菌物品存放区下班前的安全检查制度。

1.关闭电脑电源并拔下插座。

2.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走道通畅。

3.关闭照明用电开关,锁好门。

b.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下班前安全检查制度。

1.关闭灭菌器电源并拉下电闸。

2.关闭蒸汽机压缩空气阀门。

3.关闭水闸。

4.关闭医用热封机电源并拔下插座。

5.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走道通畅。

6.关闭电脑并拔下插座。

7.关闭带光源放大镜及照明用电开关。

8.检查并锁好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各门。

c. 去污区下班前安全检查制度。

1.关闭清洗消毒器电源并拉下电闸。

2.关闭超声波清洗机电源并拔下插座。

3.关闭干燥箱电源。

4.关闭电脑等电源并拔下插座。

5.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走道通畅。

6.关闭去污区照明用电开关。

7.检查并锁好去污区各门。

消毒供应中心生活区工作制度

一. 工作时间更衣、换鞋,着装整洁。

二. 更衣室只限本科室人员使用,非本科室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三. 浴室只限本科室人员使用,非本科室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四. 休息室供员工休息和进餐,应随时保持室内整洁。

五. 会议室供工作人员交班、业务学习及召开科务会等,不得它用。

六. 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七. 不得在更衣间内吸烟。

保洁监控制度

1.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污染医疗器具的集散处,在完成日常工作后,务必坚持室内消毒制度。

2.根据各房间的工作性质与房间大小的不同特点,灵活选用消毒方法,确定消毒时间,同时要适时做消毒效果监测。

3.无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规则,室内门窗及无菌物品存放架要洁净无尘,每天用500 mg/l含氯消毒液做工作台面消毒。

要定期做空气培养,并保留化验单。

4.去污区各洗涤池,工作完毕后将池内、外洗刷干净,清理滤水口杂物,用500 mg/l含氯消毒液消毒池内。

5.各房间每日清洁卫生,每周一次大扫除。

消毒供应中心查对制度

一.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到三查四对(三查:放时查、存时查、发时查;四对:对品名、对数量、对日期、对科室)。

二. 污染物品回收后,应清点检查其数量及性能,如有问题应及时与使用科室联系。

三. 包装时,应认真检查物品清洁度、性能、数量、质量等。

四. 物品包装后,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检查者、灭菌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失效期等。

五. 发放无菌物品时,应查对科室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期及化学灭菌指示物变色情况。

消毒供应中心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一.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到三查四对。

二. 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定期讨论分析,内容包括差错发生的时间、经过、责任者、发现者及造成后果、分析处理意见及防护措施。

三. 发生差错事故时,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妥善保管造成事故的器具,以备鉴定。

四. 发生差错事故后,要及时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吸取教训。

订出杜绝措施方案,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护理部。

消毒供应中心低温灭菌室工作制度

一.灭菌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专人负责环氧乙烷灭菌器的操作、保养,定期检查各管道是否漏气。

三.灭菌周期结束取物时应戴口罩、防护手套。

四.打开环氧乙烷钢瓶阀门时应缓慢,钢瓶出口不可朝向面部;皮肤、黏膜、眼睛不慎溅上环氧乙烷时,应立即用水冲洗,防止灼伤。

五.在使用及维修灭菌器过程中,应防止工作人员中毒,如出现头晕、 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现场,在通风良好处休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六.环氧乙烷灭菌器在解析过程中排出的环氧乙烷气体,应经专用排气

管道系统排出,并按照有关部门对排放系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环氧乙烷储气罐应存放在通风、防晒、温度≤40℃的环境内,但不能将其放在冰箱内。

八.环氧乙烷储气钢瓶的瓶口必须旋紧,钢瓶禁止横放,搬运时轻拿轻放。

九.灭菌室内严禁明火作业,并有通风设施和消防器材。

十.低温灭菌室严禁非本工作人员进入。

消毒供应中心沟通联系反馈制度

一. 科室设立管理小组,由护士长、质控员、各区作业组长及设备管理员组成。

每月召开一次管理小组会议,并有记录。

二. 各作业区及服务窗口应建立质量投诉登记本,详细记录投诉时间、投诉科室及人员姓名、投诉内容、科室处理措施、结果及签名。

三. 各作业区电话接听人员以及对外窗口人员应认真倾听投诉者的意见,耐心解释。

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作业组长或护士长,及时予以处理回复。

四. 科室设专人每月向全院临床科室发放消毒供应中心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表及向手术室发放手术器械服务质量调查表。

对临床各科返回的意见及时登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改进,以提高工作质量。

五. 质控员每月对各种途径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逐项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处理意见,并上报护士长。

消毒供应中心继续教育及业务培训制度

一. 每年有针对性的组织安排科室人员参加医院及护理部举办的全院性业务学习及各类护理学术活动。

二. 科室根据专科特点,每月安排两次业务学习。

采用多媒体教学形式并对教学效果进行现场评分和点评。

业务学习内容为:专科新业务、新技术和发展动态;专科理论及操作技术;质控环节中的重点难点等。

三. 根据科室人员结构特点,每年初拟定各层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并跟踪落实,根据培训内容定期进行相应考核。

四. 每年科室内择优推荐不同层次的员工参加专业培训学习。

五. 鼓励在职员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学习(包括学历学位学习),以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六. 各作业区应根据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每年初将培训计划交护士长处备案。

由各区作业组长组织实施。

七. 妥善整理保管各层次人员的培训及考核资料。

各种培训及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聘用、晋升、薪酬、表彰等的依据。

消毒供应中心检查包装区工作制度

一. 负责各种器械包及敷料包的准备和包装,负责各种器械检查、保养与维修。

二. 负责各科室预约的特殊灭菌包的准备与包装。

三. 检查物品清洁度是否符合要求,保证各类器材无锈斑、污斑,功能完好无损毁。

四. 物品包装前应依据器械装配流程,核对器械种类、规格和数量,拆卸的器械应进行组装。

盘、盆、碗等器皿,宜单独包装。

五. 各类待灭菌包标识清晰、明确,按要求注明待灭菌包的名称、包装者、灭菌时间、有效期及失效期,送灭菌区时间。

六. 检查包装区每日台面、地面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擦拭。

七. 做好交接班登记。

消毒供应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准确及时进行。

二. 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5分钟到岗,清点交接物品。

三. 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各项工作,整理好物品,遇特殊情况,必须详细交班,并与交班者共同处理好后方可离去。

四. 接班者如发现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询问。

五. 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

六. 接班后因交接不清,发生错误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消毒供应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一. 消毒供应中心的财力物资,应建立健全账目,专人负责发放管理。

二. 库存物品必须分类放置于货架上,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三. 定期检查,按批号依次发放,做到先入库先发,后入库后发,以免无菌物品失效。

四. 定时卫生保洁和空气消毒,配备灭火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五. 尽量避免人员流动,减少出入人员。

六. 各种器械、医疗设备的报废,需办理报废手续报器械科,并销账。

消毒供应中心灭菌区工作制度

一. 负责每日的高压灭菌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 做好灭菌前准备工作,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b-d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三. 待灭菌物品按要求进行装载、灭菌及灭菌效果监测。

四. 每周生物监测一次,结果登记保存。

五. 每日清洁灭菌器及真空管道,做好灭菌器的日常维护及保养,保证灭菌器正常运行。

六. 灭菌室台面、地面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擦拭。

七. 做好交接班登记。

锐器伤后登记和上报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建立锐器伤管理制度,建立防范锐器伤害的措施。

1.操作区域设卫生箱,常备消毒药水等卫生用品。

2.在处理锐器的操作中,应小心处置,以防刺伤。

3.锐器伤后立即处理伤口,查看受伤程度。

⑴ 轻度:表皮刺伤,未出血。

⑵ 中度:皮肤刺伤,有出血。

⑶ 重度:深度刺伤,流血较多。

4.向感染控制科和保健科报告,按规定程序进行治疗、预防及随访。

5.锐器伤后登记和上报情况包括:本人情况,受伤时间、地点,刺伤前后是否接种过乙肝疫苗,接种注射时间。

导致伤害锐器名称。

锐器是否已被污染,受伤者是否为锐器最初使用者。

发生伤害有无不正确的操作。

受伤程度等。

消毒供应中心外来医疗器械的管理制度

一. 所有外来医疗器械皆由相关设备部门根据相关条例严格把关,经设备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6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注册证、准销证等卫生权威机构的认可证明,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三. 所有植入物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人工假体,同时必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税务登记证。

四. 所有外来医疗器械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进行清洗、消毒、包装及灭菌等处理,确保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灭菌效果,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五. 必须与供应商(或手术室护士)按器械清单共同清点、核对器械与植入物的名称、数量、结构和功能的完好性以及其使用科室、使用医生和手术名称的信息并做好交接登记和标记,确保使用的准确性。

六. 清洗前清点、核对所有外来器械及植入物,并拆卸至最小单位后清洗,注意同台手术分类清洗,勿遗漏,勿混放。

七. 严格按照要求核对包装,放置第五类化学指示物监测,超重的组合式手术器械,由供应商提供灭菌参数。

重器械在下,轻器械在上,并用吸水巾分隔,不要遗漏和丢失任何外来医疗器械,包外贴器械包标识。

八. 标识清晰,信息内容包括:器械包名称(注明外来器械)、手术器械总数及植入物名称和数量、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生物监测结果、包装灭菌及监测责任人等,使用科室、手术医生,标识具有可追溯性。

九. 植入物发放要求:必须每批次生物监测合格后发放科室使用,紧急情况(急诊手术)下灭菌植入物时,在生物pcd中加第五类化学指示物,第五类化学指示物合格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结果阅读后质控员及时记录生物监测结果并把结果通报使用部门。

十. 术毕不能由器械商自行清洗外来器械,必须统一由专业清洗人员按手术器械去污流程进行清洗、消毒、润滑、干燥。

器械取走时与器械供应商做好交接登记。

消毒供应中心无菌物品存放区工作制度

一. 无菌物品存放区,必须每日进行卫生保洁。

二. 专区专用、专人负责,限制人员出入。

进入灭菌物品存放区的人员必须二次更鞋、更衣等,进行手消毒处理,非无菌物品严禁带入。

三. 物品存储架应由不易潮湿、表面光洁、易清洁的材料制成。

四. 对无菌物品的包装、灭菌标志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测,及时检查包装完整性,有无潮湿及化学指示带均匀变色等情况,不符合标准的应重新灭菌,并将相关数据记录备案,已灭菌的物品不得和未灭菌的物品混放。

五. 灭菌物品存储的有效期应严格按照ws310.2-2009规范要求执行,并按照灭菌和有效期的顺序存放和发放,超过有效期应重新清洗、包装、灭菌。

六. 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物品需拆除外包装(里包装不可裸露)后,方可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

消毒供应中心无菌物品发放制度

一. 无菌物品存放区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必须按ws310.1-2009要求着装整齐,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二. 无菌物品存放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认真做好查对工作。

三. 无菌物品要定位放置,标识清晰,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每日检查无菌物品有效期,确认灭菌监测指标均达到质量标准后发放。

四. 灭菌后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在温度

第2篇 某医院无菌室管理规定

医院无菌室管理规定

【无菌室室管理规定】

1 目的

对无菌室管理进行规定,为各项无菌室监测项目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证监测结果准确、真实、有效。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无菌室的卫生维护。

3 术语和定义

3.1 采用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

4 引用标准/文件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试行)》

gb15980-1995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yy0033-2000 《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

ksh.z-6406 《洁净和无菌工作服管理》

ksh.z-6408 《消毒剂选择和使用管理规定》

5 职责

5.1 实验室所用人员负责按本规定进行组织无菌室工艺卫生工作。

5.2 实验员必须按本规定进行工艺卫生工作,确保符合规定的要求。

5.3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本规定组织对入职新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5.4 实验室负责组织对消毒剂使用效果进行验证。

6 工作程序

6.1 人员进出无菌室流程示意图(人流图)

6.1.1 实验员专业知识水平、工作经历、工作技能应ksh.z-6201《影响产品质量的岗位任职规定》要求,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1.2 质量部建立设备台账,实验员实验结束后负责对无菌室环境落实到位,确保清洁消毒符合要求。

6.1.3 “设备清洁”、“工作台、场地、墙壁、顶棚清洁”、“手消毒”的消毒剂按ksh.z-6408 《消毒剂选择和使用管理规定》规定执行,由实验室主管确定时间统一更换,并做好记录。

6.2 设备清洁规定

实验员按要求对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实验室主管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6.2.1 清洁消毒频次:设备使用前、实验结束后各清洁消毒1次,维护保养后清洁消毒1次。在连续使用时,清洁消毒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6.2.2 清洁消毒方法:先用不脱落纤维的擦机布清除设备表面擦拭,清除其表面微粒、杂质,再用另一干净的擦拭布涂消毒液,对其表面擦拭。

6.2.3 清洁消毒结束后,应将专用擦机布清洗干净、分类消毒、待用,对不能使用的擦机布报废,并及时填写ksh.j7611-2022《测量/监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2.4 新设备或维修后设备进入无菌室时,必须先在非洁净区清除设备的内外灰尘、污垢,再用消毒液进行擦拭后方可进入。

6.3 工位器具清洁规定

6.3.1 无菌室使用的工位器具应无脱落物,易清洁、消毒,能有效防止污染。

6.3.2 清洁消毒频次:工位器具使用前后各清洁消毒1次,每周统一清洁消毒1次。

6.3.3 清洁消毒方法

a) 实验员开始操作前,先用不脱落纤维的专用擦拭布,对工位器具的各表面擦拭,清除其表面微粒、杂质,再用另一干净的擦拭布涂消毒液,对其各表面擦拭。

b) 工作结束后,先将已使用过的工位器具用纯化水清洗,再用干净的擦拭布涂消毒液,对其各表面擦拭。清洁消毒后放置指定位置。

c) 所有整理箱/盒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6.3.4 清洁消毒结束后,将专用擦拭布清洗干净、分类消毒、待用。

6.4 工作台、场地、墙壁、顶棚清洁规定

6.4.1 工作台应光滑、平整、无裂纹,便于清洁消毒。

6.4.2 实验主管负责组织对工作台、场地、墙壁、顶棚、地漏进行清洁,确保清洁质量。

6.4.3 清洁消毒频次

a) 操作台:每次试验开始和结束后各清洁消毒1次。

b) 场地、墙壁、顶棚、地漏:没试验结束后对场地清洁消毒1次,每周计划时间对场地、墙壁、顶棚、地漏彻底清洁消毒1次。

6.4.4 清洁消毒方法

试验操作结束后,对工作台进行清场,随后开始清扫场地卫生,用消毒液擦拭工作台、地面等,然后把垃圾通过传递窗及时清出。

6.5 实验器具的清洁及无菌服处理规定

6.5.1 物料进入无菌检验室流程

操作过程中所有的带菌物品,用后均应作消毒、灭菌处理。可在检验过程中随用随时放入消毒液缸内浸泡或消毒桶内,或在检验完成后经传递窗传至一般区,立即用压力蒸汽灭菌锅121℃灭菌30分钟。

6.5.2 需要带入无菌室使用的仪器、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必须把物品严密包扎,灭菌后使用。

a)脱包:进入无菌检验室的物品若有双重包装的,需将外包装在传递窗/缓冲间拆除后,传入无菌实验室。

b)消毒:进入无菌操作室的所有培养基、供试品等的外表都应采用适宜的方法进行消毒处理,以避免将外包装污染的微生物带入无菌检验室。

c)传递:查看所有进入无菌检验室的器具上的灭菌、消毒标识,是否在有效期内。符合要求的经传递窗传入无菌检验室。

6.5.3 试验中含有菌类的检测工具,清出传递窗后要立即高压蒸汽灭菌杀毒,不能进行高压蒸汽灭菌的工具,要及时消毒,必要时进行烧毁。

6.5.4 无菌服消毒方法

工作衣帽等受到菌液污染时,应立即脱去,高压蒸汽灭菌后洗涤。洁净服按规定一周洗涤一次,无菌服为一次性,无污染及时处理

6.5.5 无菌室使用前必须用紫外线照射至少30min以上,实验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灭菌20min。并及时填写ksh.j8226.4-2022《无菌室紫外灯使用记录》和ksh.j6322-2022《空气净化调节系统开关记录》。

7 质量记录 保存地点

本作业指导书由质量部负责编制

批 准: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编 制: 日 期:

无菌室管理规定办法(2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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