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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办法通知(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查看人数:79

考勤管理规定办法通知

第1篇 考勤管理规定办法通知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1】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2】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0 ---- 12:00 13:00 ---- 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0 ---- 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 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 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 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 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 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第七条 婚假

(一)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婚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八条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需往异地料理丧事的,可

酌情给予路程假,标准为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丧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九条 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二)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方可享受10天看护假,假期在小孩出生前后30天内有效。要求提供小孩《出生证》及《独生子女优待证》确认假期性质。

产假及看护假为有薪假期。

第十条 哺乳假

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年假

员工连续工作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标准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每年七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每年九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每年十二天。

员工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每年可增加一天年假,上限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不超过10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不超过12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不超过15天;

年假不可预支,一般于次年春节期间使用,若此段时间未休完,可将剩余年假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

(五)离职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六)当年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超过三十天的(含三十天),以十五天为计算单位按比例扣除当年年假。

第十二条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处 。

第十三条 旷工工时以三倍计罚。

第十四条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五条 迟到截止时间为正常上班后一小时,超过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部分或全部扣除勤工奖:

(一)当月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半天的扣除勤工奖20%;请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含一天)扣除勤工奖60%;请一天以上的扣除全月勤工奖;

(二)当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扣除全月勤工奖;

(三)有旷工行为者扣发全月勤工奖;

第十七条 员工加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及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的加班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八条 员工临时调班应提前填写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及厂长批准后方可生效。私自调班的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九条 因临时工作安排涉及考勤异常时,应及时通知人事部。

第二十条 出勤工时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

第二十一条 每次请假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第二十二条 遇强台风(以深圳市气象台发出的3号及3号以上风球的台风预警信号为准),员工可视天气情况推迟上班或休假。一旦狂风暴雨停止,交通恢复,若离放工时间仍超过4小时,所有员工应赶回公司上班。但公司要求员工必须视人身安全为第一因素。因台风确实无法到岗者,应打电话通知公司。所缺工时以年假冲减,无年假的按无薪假处理,不影响当月勤工奖。

第2篇 指纹考勤管理办法范本

做指纹考勤管理,是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做好员工管理。以下是一则关于指纹考勤管理办法的介绍,供各位企业管理者参考,希望大家从中了解如何做好指纹考勤管理工作。

一、劳动考勤管理办法

1、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能够控制代打卡现象。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为行政、财务、技术、质量、采购、设备、用户服务部门的员工使用;一台安装在原打卡机的位置,为生产部办公室、机加工段、铆焊工段、装配工段的员工及实习大学生使用。

4、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5、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仍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6、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防止不坐通勤车的员工晚签退,多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管理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3分钟。

8、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9、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id+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5、若无法采集指纹,可以用密码的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6、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30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若想进入使用按一下电源键即可。

第3篇 保安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保安考勤管理规定1

一、考勤工作以服务岗点班组为单位进行,服务岗点负责人担任考勤员,对岗点考勤工作负全责。

二、服务岗点的工作作息时间、勤务班次、倒班形式等,一律由公司决定。

三、请休假:

请休假及请休假的程序手续执行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规定。

四、违规行为及违规行为的处理

(一)、迟到早退: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到岗的为迟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

(二)、旷职: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不按规定到岗上班的为旷职。

下列行为也视为旷职:

1、工作分配调动后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2、违反《请休假管理制度》规定的离岗、离职行为;

3、睡岗、空岗、脱岗等行为;

4、酒后上岗、当班饮酒行为;

5、违反辞职规定的弃岗离职行为。

(三)、对违纪行为处理如下:

1、迟到早退:月内1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2次,罚款50元; 月内累计3次,取消当月岗位绩效奖。

2、旷职:1日扣发3日岗位工资,取消当月岗位绩效奖或罚款100元;月内累计3天以上,扣发全部在帐存工资并予以辞退。

3、违反辞职规定弃岗离职的:扣发全部在帐存工资,如给公司或服务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五、考勤员:

(一)、工作职责:

1、按日进行考勤并做好考勤记录;

2、在保证完成勤务任务前提下,科学安排保安员请休假并执行《请休假管理规定》规定;

3、每月10号前向公司服务管理部报送上月《考勤表》并附上月发生的《请销假条》;

4、确保上报的岗位考勤数据真实准确,对出现的错误后果承担经济责任。

(二)、工作纪律:

1、规范登记考勤簿,严禁涂改。

违者,按项罚款50元。

2、如实记勤,严禁弄虚作假、漏记、瞒报、错报;严禁越权准假。

违者,按项罚款100元或取消当月职务绩效奖,年内重犯,并处免职。

3、岗上出现旷职、违约离职及其它非正常减员时,必须在3小时内报告公司服务管理部,违者,按项罚款200元,并取消当月职务绩效奖。

本制度自20**年4月1日开始实行。

保安考勤管理规定2

一、签到时间要求:

(一)白班:早上7:00-8:00之间、下午16:00-17:00之间,每日签到2次

(二)夜班:下午16:00-17:00之间、半夜23:00-24:00之间、凌晨3:00-4:00

之间、次日早上7:00-8:00之间,每日签到4次

(三)周六、周日大班:早上7:00-8:00之间、下午16:00-17:00之间、半夜

23:00-24:00之间、凌晨3:00-4:00之间、次日早上7:00-8:00之间,每班总计签到5次

二、注意事项

(一)全体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签到时间,违反一次或一次未签到者,单次罚款50元;

(二)特别情况:如请假,保安员请假须经班长刘永平批准,班长请假须内保批准;

(三)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进出入车辆管理制度,发现有未登记或未允许进入人员、车辆,单次罚款50元;

(四)外来人员、车辆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坏的,保安人员要及时发现,扣留事故责任的人员和车辆,未找到事故责任人的由当班保安对事故负责,找到事故责任人的视情况奖励50-500元。

20**年2月26日

保安考勤管理规定3

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

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 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 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

3、 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 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 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 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 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 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 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一10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户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三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6、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户钱、物者;

7、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8、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者;

9、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0、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第4篇 公务员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机关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2】

第一条 凡局属各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及工勤人员均适应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第三条 公务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撤离职守办理私事,不得串岗、溜号,不得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电话、电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第四条 局办公室、监察室每月对每人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公务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公务员请事假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按缺勤处理并进行通报。所在科室、单位的干部职工请假,1天之内由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各单位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审批,2天以上报局长审批。分管局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请假1天内可口头申请;1天以上(不含1天)需书面申请。

第七条 公务员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诊断结论和休假建议证明,办理休病假手续,突发病情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病休手续的,先行口头报告,事后补办手续。不按规定擅自休病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公务员请休公休假,须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办公室(人事处)凭各单位和局领导批示,开具请、休假批复。请、休假结束后,须到办公室(人事处)销假。

第九条 公务员脱产学习一周以上或业余学习(需占一定的工作时间),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公务员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按时上班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工作分配,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 公务员旷工2天以内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讨,报局办公室(人事处);连续旷工3天以上5天以下的,个人写出公开检讨,扣发年终奖并取消年度考核等级和评选资格;连续旷工6天以上14天以下者,按照《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达15(含15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报请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第十二条 公务员半年以上不在工作岗位,不给当年年度考核等次。公务员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10年工龄以下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10年以上20年以下请病假的累计超过3个月、20年以下请病假超过4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年度公休假。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务员组织纪律教育,对遵守纪律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第6篇 房地产公司事业部考勤管理办法

房地产事业部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集团)公司房地产事业部(以下简称'集团')的考勤管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下属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负责员工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第四条 出勤规定集团的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集团实行手工考勤与打卡考勤相结合的制度。集团在指定地点设置打卡机,员工按打卡要求进行打卡。严禁代打卡,如有代打卡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在当月绩效考核分中对相关人员每人扣1分。

第五条 考勤结果于次月初由集团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汇总,经企业管理部经理审核、行政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后交工资表制作人,作为核发工资的依据。项目部、项目公司或未与集团总部集中办公的其他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勤办法在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单独考勤。

第六条 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本部门员工加班。集团没有加班要求的,员工可以照常休息;如有加班要求须按要求加班,加班考勤同日常工作考勤。

第七条 迟到及早退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到计迟到;不请假提前15分钟离岗计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由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于下月提出警告,当月累计两次通知部门负责人,当月累计三次计旷工半天,四次计一天,依次类推;一月内累计迟到与早退超过8次者,集团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经直接上级同意并出示书面证明的,或回集团后取得规定请假条 而未能按时打卡的员工,不按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第八条 旷工不请假离岗或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计旷工,旷工只计半天、一天等整数天,旷工按旷工时间的双倍处理,旷工期间停发所有工资和福利。一个月内旷工超过三天(含),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集团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经直接领导审核、财务部根据资金计划复核、隔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主管处备案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 各类假别规定

1、事假:集团严格控制员工请事假。员工必须请假时,应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请假1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1-3天(含)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批准;请假3-5天(含)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超过5天的,须报总裁批准;全年事假不得超过10天;

2、病假:员工有因病享受休息的权利。病假三天(含)以内的,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批准,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病假3-10天(含)的,须出具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病假10天以上的,须报总裁批准;

3、婚假:员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前一星期办理婚假手续,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在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员工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规定者,可享受婚假七天);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岳父母、公公、婆婆按直系亲属对待),可请三天丧假;

5、产假: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

6、哺乳假:婴儿在哺乳期间(365天)的女员工,可享受哺乳假,哺乳假一日两次,每次30分钟,可两次并为一次使用;

7、年休假:在集团工作满两年者可享受年休假一天;超过两年按每增加一年增加一天假期计算,但最多不能超过5天。年休假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校核、分管总监审核、分管副总裁审定、总裁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8、调休:员工在休息日加班者,可在30日内根据部门的工作安排选择时间调休,调休的批准程序参照事假的相关规定;

9、所有《请假单》均需交企业管理部备案;

10、法定假:集团在下列节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休假(具体假期以当时国家公布的期限为准)(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日。

第十一条 所有假期均不扣除因休假而在路途中的时间。年休假计算时包含公休日,但不包含法定假;其他假期计算时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假。

第十二条 各种假期内工资发放的规定:1、事假:按天数核算,停发假期内的工资;2、病假:1个月以内按天数核算,扣发假期内基本工资的40%;1个月以上的扣发全部基本工资;3、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4、月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的员工,不再参加绩效考核(即停发绩效工资)。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总裁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7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15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十五)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和驻公司机关大楼内各子(分)公司所有员工(除下列人员外),上下班均需打卡考勤。

①公司总监以上领导

②公司司机

③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情况者

2、员工作息时间及打卡时间:

冬季:8:00----12:0013:30----17:30

夏季:8:00----12:0014:00----18:30

打卡时间

早上:8点以前

晚上:17:20(18:20)以后

作息时间如有调整,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3、员工每天打卡两次,公司员工未按规定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员工迟到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以上罚款10元;当月累计5次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4、员工请假必须严格执行请假手续。集团公司员工请假一至二天需经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三天需经集团公司行政总监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各子公司人员请假需经各子公司经理批准)。请假条必须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未执行公司请假手续,又未打卡则视为旷工,按旷工办法处理。

5、如员工按时到岗漏打考勤或员工直接因公外出未能打卡,应及时报告其所在部门领导,经核实后,填写考勤调整表。但每位员工每月调整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必须经主管副总审批。考勤调整表应在当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6、员工因出差、业务外出等原因,未能回公司打卡,需填写考勤调整表由主管副总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7、对于公司规定的节假日与公休日仍上班的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副总或子公司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给予计算考勤或安排轮休。

8、公司将员工迟到、早退次数作为公司人才储备、人才晋升晋级的一项考核项目。3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5次,取消本人公司储备干部评选资格。3个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20次,在公司的晋升晋级及工资调整时取消资格。

9、迟到罚款将直接在本人工资中予以扣除。罚款总额的30%作为公司奖励基金,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台帐,用于奖励劳动纪律好的单位。其余70%由各单位集中管理,可视本人下月表现依据公司纪律银行管理办法返还本人,亦可作为各单位的活动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支配。

10、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执行。

第8篇 输电线路运行班考勤管理办法

班组人员应准时上、下班。正常班上下班时间按局现行上下班时间执行。

1.2)、迟到、早退、旷工的管理

比上班时间延迟5~15分钟上班的为迟到,未到规定时间15分钟以内提前下班的为早退。凡无故迟到、早退及中途溜班在15~30分钟的,计旷工半天。无故迟到、早退及中途溜班30分钟以上的,计旷工1天。

1.3)、外出工作说明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班长申明外出原因,并得到班长的批准,否则视离开班组的时间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上班时间未经请假而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若外出工作,需使用部门车辆时,不论路程长短均需填写“派车单”。

1.4)、考勤统计

1.4.1)、部门考勤,每月26日前(节假日顺延)由班组“综合员”,将班组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考勤情况汇总至部门。对于班组人员确实因公事而影响正常上、下班,应及时向班长、综合员说明原因。

1.4.2)、考勤记录要公开,考勤记录与请假单要相符。

1.4.3)、考勤记录要如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考勤登记表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更改人必须经“班长”确认,并简要说明其情况。

2、请假管理

2.1)、请假核准权限

请假一般须事先填写《请假表》,若情况紧急,应征得班长及部门领导的口头批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有关手续。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视为旷工。请假归来,应到部门考勤人员处办理销假手续。

班长无权以理由、任何形式批准超过2小时的事假。

2.2)、公假

参加经领导批准的因公活动,无须填写《请假表》,不扣发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单需列入考勤汇总表。

2.3)、班组人员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公假、公休假等)应说明理由,填写好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请假需按部门或局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列入考勤汇总表。

2.4)、请假期满,回班组上班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逾期不能返回者,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逾期不办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第9篇 指纹机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指纹考勤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考勤管理工作,使考勤更加科学公正,准确公平,公司将《指纹机考勤管理规定》特此修订。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领导、各管理部室、安技公司、报警器事业部、技术部及在上述部门工作的托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新进员工应于到岗当日到劳资部门将指纹录入指纹机,次日开始记录考勤。

第四条 公司以楼层为单位,一层二层共用一台指纹机,三楼使用一台,四楼使用一台,员工上下班在指定指纹机处签到或签退,不得跨楼层使用。

第五条 考勤细则

(一)作息时间:公司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周六、周日休息。

(二)员工每日刷四次指纹记录考勤,上午8:05前签到;中午11:50分以后签退,12:29分停止签退;下午12:31分开始签到,13:05分停止签到;17:00以后签退,18:00停止签退。

(三)非正常出勤的各类情况:

1、迟到:以8:05和13:05为基准,迟到1小时(含1小时)以内,按迟到处理;

2、早退:以11:50和17:00为基准,提前1小时(含1 1小时)以内,离开公司按早退处理;

3、旷工:没有签到或签退记录,上班迟到超过1小时或下班早退超过1小时,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没来公司上班,视为旷工;

4、请假:因病或因事在一段时间内无法工作,经领导审批同意,视为请假,请假以天或小时为单位计算。

(四)请假须及时填写《申请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后交本单位考勤员处,考勤员每月20日将考勤表和休假、公出等《申请单》一同交至劳资部门,否则一律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须致电主管领导请假,并于假期结束后补填《申请单》交至本单位考勤员处,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考勤,须致电主管领导批准,事后填写《申请单》,交本单位考勤员,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上下班考勤时,如考勤机发生异常(不显示等)情况,需及时与考勤员、劳资部门联系,考勤将以手工签到的方式代替。如未及时上报特殊情况擅自离岗者,一律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八)值班:

员工值班由本单位领导批准,并给予同等换休,换休于加班后次日换休,过期作废,特殊情况需延长,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延长。

(九)加班:

1、各单位应根据各项工作及岗位特点,合理安排、协调本单位工作,正常情况不安排加班;如遇生产、管理、经营、研发急需,可以申请加班。

2、加班申请程序及管理流程

(1)各单位需要员工加班,申请单位应按规定填满申请单内容,由单位行政领导本人直接携带申请单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2)各单位根据总经理审批的《加班申请单》范围,规范填写《加班、换休单》;换休于加班后一个月内有效,过期作废,特殊情况需延长,由总经理批准后可生效,换休时上交本单位考勤员。《加班、换休单》和《加班申请单》在员工换休当月20日同《考勤表》一同交至劳资部门,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加班注意事项

(1)加班人员在加班期间需要刷指纹,记录加班出勤情况。每次加班刷四次指纹,连续加班人员在17:00签退后,加班截止时再签退一次,无出勤记录视为加班无效。

(2)各单位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一经发现,对单位领导进行

3

严肃处理。

(十)取消忘签到、忘签退和过点签退等查询。

第六条 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应带头遵守《指纹机考勤管理规定》,不可享有特权。

第七条 考勤统计

(一)考勤统计归口管理部门设在办公室,各单位设考勤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考勤程序

1、每月20日各单位考勤员上报本单位所有员工考勤表和经领导审批的《申请单》和《加班、换休单》、《免责单》、医院病休证明等能客观反映员工当月考勤情况的材料;

2、每月22日劳资部门将销售一部至六部销售员(不含内勤人员)当月的指纹机考勤数据发送至市场部oa账号,由市场部统计处理销售员考勤情况;29日市场部把违纪销售员名单上报至劳资部门;

3、每月月底,劳资部门调取公司领导、各管理部室、

安技公司(除销售员)、技术部、报警器事业部及相应托管人员的指纹机考勤数据,根据指纹机的考勤记录和各单位上报的考勤表等材料进行核查统计;

4、劳资部门每月10日前将各单位员工上月违纪情况上传至oa网进行通报。违纪罚款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 奖惩原则

4

(一)因忘记按指纹或不可抗因素造成迟到,每位员工每年有四次免责机会,可免受处罚。免责机会当年有效,过期作废。

(二)迟到、早退每人每次罚款50元,oa网进行通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8次以上,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旷工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全公司范围内通报,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即视为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有权解除其保险等关系,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三)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员工全年因事请假累计超过30天,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员工休病假应有医院病休证明,病假期间的工资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休证明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附于《申请单》后,随考勤一并上报;如无医院病休证明,一律视为事假。员工因病需长期在家休养,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将对其进行调岗,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五)因特殊原因需长期例行请事假的员工,本人单独写申请,由总经理批准,交劳资部门存档;年底累计事假天数,扣减工资。

(六)员工如通过各种方式弄虚作假,伪造事实,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除纠正当事人性质,并追加罚款500元整。

第10篇 股份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 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 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 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 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 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 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0天,即:

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条 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 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 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1天,总数不超过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每年休假15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间统一放假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 探亲假

(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路费。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报销两次路费(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条 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2、带薪病或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3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600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1/168(21×8)计算。

第十八条 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并给婚前检查1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九条 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产在四个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个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交部门(单位)经理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在部门内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发放加班费;不能安排倒休的,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加班时数以《加班申请单》为依据。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以每小时工资报酬为基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元/小时)=员工月工资(元)/168

加班报酬b(元)=加班时数*加班比例*小时工资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时支付1.5a的报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时支付2a的报酬;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3a的报酬。

特殊工种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上面所述的'带薪'是指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均不受影响,'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在现岗位上的月固定工资。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总部人力资源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员工请假单》

《加班申请表》

第11篇 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使该规范化管理,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严格、事实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严以律己,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监督,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制 度

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

1、常日班(部门办公人员)7:30---11:30 1:00----5:00 部门经理8:00---11:301:00---5:00每周工作六天,星期天休息。但是必须安排好值班工作。

2、常日班(销售人员)---可以按实际情况另作相关规定。

3、各副总的考勤按人力资源部特殊规定处理。

4、根据业务和工作需要,销售热线人员和总机接线员,必须提早10分钟上班,延迟10分钟下班。

考勤实行每日四次打卡,每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同时各部门需有书面考勤,于每月1―3日提交人力资源,具体考勤标准以考勤机显示为准。

除特殊情况外,考勤公布日为:每月8日。考勤申述日为:每月10日。漏打一次以迟到早退一次记,,漏打两次以旷工记(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连打(两次打卡在半小时以内的)无效。并与年度绩效挂钩。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两分钟后一小时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一小时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者扣一日工资,以此类推。

4、员工因不可抗力(遇到车祸、意外伤害等)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相关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如有虚假,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规定处罚,并记入年度绩效考核中。

第七条、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但必须提前一天填写《员工请假单》并经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两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签字;两天以上,须经部门经理签字,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5天(不包括15天)在年终奖金中按1/50的比例扣除,达50天在年终奖金中按1/30的比例扣除。

第八条 病假

1、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在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旷工一天扣两日工资)。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日者,视为自动离司,公司按自动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自动离司人员必须在离司通知单开具后一个月内来工资领取其工作期间应得的劳动工资,超过一个月者,工资冻结。

第十条 值班与加班

1、节假日各部门应安排好值班人员。

2、加班适用于国定假日的加班,同时不考虑相关的调休。

3、加班人员必须填写加班表,经部门经理签字,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行政办公人员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加班不发放加班工资,但是在其年终根据其出勤情况进行总体绩效考核。

4、节假日加班工资按其日工资的70%乘以2计算。加班最短时间以日记,不满一日者原则上不以加班记,但是在其年终根据其在考勤机上的出勤情况进行总体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出差

1、在工作时间内短时间(一天以内)外出或者长时间(一天以上)外出的为出差。

2、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工作时间内短时间出差者,经部门经理签字;第一时刻提交人力资源部。

长时间出差者,须部门经理签字,在诚心出差单上写明出差各事项,每月汇总提交人力资源核查。

3、没有办理相关出差手续(特别是短时间出差),如紧急情况无法按时办理手续的,在处理紧急事件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二条、工 伤

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必须到公司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开具证明),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考勤。

第十三条、探亲假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二年、双休日不能与亲人团聚的可享受5天/年的探亲假。

探亲假只限探望父母或者配偶,并每年报销单程往返路费。

第三章 假期规定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1、元旦:一天

2、妇女节:三月八日,妇女放假半天。(必须有书面的批准手续,填写请假单,在请假理由处写明妇女节。)

3、劳动节:五月一日,放假一天。

4、国庆节:十月一日,放假一天。

5、春节:农历正月,放假十天。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休假期临时调整。

第十二条、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具体情况按目前公司规定处理。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a、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十天;

b、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一天,最多不超过二十天;

c、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半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公司根据其表现在年终考核时予以绩效奖励。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四个工作日,非晚婚休婚假三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3、申请产假需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及结婚证明。

第十五条 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除众所周知外,否则以事假记。

第四章 请假、出差、销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六条 出差单每月3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单》。二天以下(包括二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二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两天申请。

第十七条 职工将经过相关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单》第一时刻交到人力资源部,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一小时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或者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十九条、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人力资源部提交证明,方可销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事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条、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职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4、其他应按旷工处理的。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考勤:

各部门每月3日前提交部门书面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合理汇总。并于每月8日公布迟到、早退人员名单及次数,,申述者于每月10日来人力资源部考勤处核对考勤情况,逾期概不处理。(具体考勤标准以考勤机显示为准。)

第二十一条

1、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考勤负责,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2、负责考勤工作的员工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如有发现徇私舞弊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3、每月各部门出勤记录必须有书面的存档记录,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人员应有每月各部门的书面汇总的考勤记录,公司将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各部门考勤工作,发现落实不到位者,从严处罚。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迟到、早退者,累计达到三次者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二倍的薪资,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病假者(必须有市级医院证明),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8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二十三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12篇 地产企业在职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一、作息时间

1、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本公司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2、本公司作息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45,下午12:30~17:30(11:45至12:30为午餐休息时间)。

3、行销部应是业务部门故作息时间不同,每周休假时间也根据案场状况由专案经理制订。

4、守卫作息时间另定。

5、若根据工作需要而占用休息日加班,采用调休方式调节。

二、打卡

1、公司除总经理外,其余人员上下班都必须在指定地点亲自打卡或电话考勤。

2、上班打卡后,擅离职守,无故不到者,除受警告一次处分,当天也作旷工处理。

3、员工之间门卡不得互相转借,违者将作违反规章制度论处。。

4、各案场于每日9:00以前在案场配合行政助理考勤,公司将不定期的致电去各案场抽查,考勤以公司抽查为准。

5、严禁代打卡,如有违章者,当事人双方各以旷工一次,警告一次论。专案经理管束不严,连带处分一次。

6、管理部应对各案场随时进行电话或现场的考勤监督,管理部人事考勤员可随时去电各案场,对传真考勤人员进行电话核对,[[或亲临案场考核。如有违纪者按第二条处理。故案场工作人员每日9:00-9:10之间必须在场配合监督(如有客户看房请避开此时段)。

7、案场工作人员休假表于每月25日交到前台,并严格按照引表执行,如有改动,请提前一周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报管理部,案场不得擅自更改。

8、案场除工作人员、发展商、客户或由于工作需要必留人员外,闲杂人员等一律不得驻留。

9、案场除客户看房或公务外,不得随便外出,由专案经理监督,管理部配合执行。

10、管理部将每日制作公司考勤日报表,次日早上张贴在公布栏,请公司员工自行核对,如发现问题者应在二日内向管理部提出异议,逾期该日考勤将不作更改。

三、未打卡

外出未打卡或忘记打卡者必须在本部门行政文员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单并交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再交管理部核对签字,如在三日内不作销案者,将以旷工论处;每月三次未打卡者,将扣除本月全勤奖金,四次(含)以上者,按每次20元给予处罚。

四、旷工

1、凡符合各旷工条款者,均以旷工论处。

2、旷工一天扣除壹天全额薪资,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旷工一次,除按以上第二款处理处,另给予警告一次的行政处分。

4、月累计旷工二次,除按以上第二款处理外,同时给予记过一次的行政处分。

5、当月连续旷工一天以上二天以下(含二天),月累计三次旷工者,除按以上第二款处理外,同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处分。

6、当月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月累计达四次旷工者,除按以上第二款处理外,同时给予除名的处分。

五、迟到

1、一个月内允许合理迟到三次(合理迟到指打卡时间不晚于9:10分),但迟到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2、若合理迟到超过三次或迟到超过9:10的将扣除迟到金,迟到金以每分钟一元计。

3、迟到时间在一小时以上二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计,迟到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计。

4、当月迟到累计达六次者,以旷工一天论。

六、早退

1、早退在一小时内,按每分钟扣五元计。

2、早退在一小时至二小时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早退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计,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3、当月早退累计达三次者,以旷工一天论。

七、公出

1、公司员工(除总经理),因公外出应在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在前台亲自填写'外出留言本',详注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及回公司预估时间。如未留言将被处以50元/次的罚款,严重者以旷工论处。各主管因公外出或晚进、早离公司,应在主管外出登记板上登录,否则按照主管处罚条例第四条之规定罚款200元。

2、员工因公外出后,如估计无法于下班前返回公司打卡下班者,请在出门前打卡后,于翌日报管理部经理以销案。

3、员工因公无法于上班前到公司打卡上班者,应于前一天在外出登记扳或登记本上登录,或必须在9:00之前电话通知管理部,但于公务处理完毕返回公司时,仍须打卡(每月只允许一次),否则以一次罚款50元计。主管需做好隔天登记工作,管理部将在每日9:00~9:30分对公出的主管进行电话跟踪,以确认其留言真实及手机开机等情况。若发现留言不真实或手机关机则按主管处罚条例处理,一次性罚款500元。

八、请假

1、公司员工除国定假日、例假日外,其余工作天,如未能出勤皆需请假。

2、员工请假均应依下列各款行之:

请假应事先填据《假期申请表》(见附表),附缴有关证明材料呈请核准,逐级上报为原则。但公伤假、病假、丧假不能事前请假者,得于当天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告知主管,并于次日(或假程期内)补办。

3、请假之最小申请单位:除特别休假,丧假以半日计。婚假、产假以一日计外,其余均以半日为单位,按实际所需时间计算,其中未满一小时以一小时计。

4、未办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虚报假种者,均以旷工论。

九、假种

员工请假假种如下表:(略)

十、特别休假(年假)

公司员工本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定实足年数者,根据职级不同享受年假,详见员工福利条款。

十一、员工停薪留职不给特别休假

十二、员工如符合特别休假条件而未休假,可在第二年上半年给予补休假。若还不能得以休假,则休假作自动放弃论,不再计入下一年的年休假中。

十三、特别休假之核给:

1、各部门专员级(含)以上人员以不妨碍工作为原则,于休假前将工作安排妥善后提出申请。

2、专员级(不含)以下人员,由主管视工作需要,得予集中休假。

3、为便于主管工作安排,特别休假应于休假前三十天(上班日)提出申请。

4、员工在特别休假期中,如因工作需要,可通知其停止休假,并立即返回公司上班,其未休完日数,得另行安排补休。

5、特别休假须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段休假,其分段未休完天数作自动放弃。

十四、请假核决权限

公司员工请假,应依下列核决权限呈核:(略)

十五、法定假日

1、元旦:一月一日

2、劳动节: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3、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4、春节:三天

5、三八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

6、其它政府机关及公司指定之日

十六、加班

员工加班必须在部门行政助理处填写加班单并部门

主管处签字确认,再交管理部核对后做考勤依据,如三天内部门行政助理未将本部门加班单交到管理部考勤员处则该加班情况不作记录。

十七“职务代理人”制

除总经理外,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有相应的“职务代理人”,当该员工缺勤时,其所有的工作事宜均应事先托交给“职务代理人”,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十八、考勤计算时间

1、每月考勤计算起讫日为每月一日至当月底止。

2、每年考勤计算起讫日为元月一日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九、考勤记录

人事科应按时整理出勤资料,按月统计缺勤次数及其累计时间,如有连续旷职二日或请假手续不全或违反打卡规定者,应即呈请人事主管核办,不得留至月终再处理。

二十、考勤督查

各级主管对所属人员之考勤应严格督查执行。如有不照规定手续办理或其它隐瞒蒙混事情,一经查明应受连带处分。

二十一、实施与修订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考勤管理规定办法通知(十二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1】1.总则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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