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管理办法
1.术语与定义
1.1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外协施工单位向业主交押的,为保证施工单位伤亡事故善后处理、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紧急事故处理资金、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费用投入等的专项资金。
1.2 外协施工单位:是指业主严格按市场准入条件审查、通过招投标引入的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相关施工资质和一定的施工管理经验,能承揽公司发包工程施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
2.目的与适用范围
2.1为进一步规范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实现外协施工单位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生产经营共同发展。
2.2 适用范围: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所有外协施工单位。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3.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文
3.3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2号
3.4集团)有限公司外来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安全环保部
4.1.1 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的使用范围进行审核,使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符合本办法。
4.1.2 负责核定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金额。
4.1.3 负责审核外协施工单位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
4.2外协施工单位:
4.2.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业主足额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4.2.2需要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时提出申请.
4.2.3工程项目完工,提出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
4.3财务部
4.3.1负责足额收取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4.3.2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专款专项管理。
4.3.2 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对外协施工单位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的审核意见,办理相关业务。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标准:
5.1.1地下井巷工程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按承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5%交押。交押金额范围在50-300万元之间(即下限50万,上限300万)。
5.1.2地表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按承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3%交押,交押范围在20-200万元间(即下限20万,上限200万)。
5.1.3 单纯设备安装工程及其他辅助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金额按照规定下限缴纳,合同总价低于50万元不设立上下限,按照合同总价5%缴纳。
5.1.4同一外协施工单位有多个工程施工项目,按其中交押金额最大的单个工程施工项目交押。
5. 2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范围:发生以下情况,外协单位因资金不足或抗拒支付等原因可以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5.2.1 人身伤亡事故处理费用。
5.2.2紧急事件处理费用。
5.2.3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5.2.4重大隐患、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治理费用。
5.2.4 提取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生产费用不足时。
5.2.4出现伤亡事故、重大环境事故受到业主、政府监管部门处罚。
5.3 外协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后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作为施工项目开工条件之一。
5.4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一次足额交押,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后,当年内补足使用部分,达到外协施工单位交押标准。
5.5 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专款专项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5.6工程项目施工结束,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由外协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业主安全环保部审核,退回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5.7 外协施工单位交押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在交押期不计利息。
6.检查与考核
6.1 安全环保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情况。未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的工程施工项目不得开工。
6.2 财务部定期向公司安委会上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使用情况。
6.3 本管理方法解释权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
第2篇 生产车间主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本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车间法定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
1.1.2 在本车间的各项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指标及公司各种管理程序;
1.1.3 负责编制、审核车间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4 协助公司主管领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并落实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1.1.5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讨论、研究安全环保工作,协调各副职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
1.1.6 负责组织本车间员工开展各项安全、环保活动,遵守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1.1.7 负责定期召开车间安全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当前安全工作状况,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安全重点工作;
1.1.8 负责定期组织车间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安全方面问题;
1.1.9 参与生产事故的调查,并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3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奖惩规定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健康安全奖惩办法,使健康安全方面的工作奖罚有据可循;并充分调动全体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保证项目安全完成,制定此规定
2.范围
所有参加公司所属人员和管理人员
3. 职责
3.1 对公司安全做出重大贡献和安全改善的人员或事项进行奖励;3.2 对安全检查中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奖励或处罚;
3.3 综合考评各部门安全生产,对优秀部门进行奖励,对不达标部门进行处罚;
3.3 对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励或处罚;
3.4 对公司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进行处罚;
3.5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奖励和处罚。
4. 奖惩原则
4.1各级组织、领导、各个部门、每个岗位都必须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4.2 公司的各级组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遵循“逐级负责、领导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的原则,建立起逐级考核制度,并实施有效的运作。
4.3 逐级负责就是从上至下一级对一级强化领导,从下至上一级对一级全面的负责。即公司对各单位、各单位对下属单位要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下属单位对各单位、各单位对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上要全面负责,做到责权明晰,各负其责,实现有序管理。
4.4 领导负责就是公司、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责任,副职负具体责任。
4.5 部门负责就是公司及各单位的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安全负责,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负有管理、监视、测量、督促、指导的责任。
4.6 岗位负责就是全体从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按权限和职责范围明确各岗位在安全生产中所负的责任。
5. 内容
5.1健康安全管理奖励和处罚的对象:
5.1.1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和承包商。
5.1.2个人包括:公司合同制以上员工、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员工。
5.2 奖励和处罚的实施主体分两个层次进行:
5.2.1 公司进行的奖励和处罚。每次具体的奖励和处罚意见由安委会拟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5.2.2 各部门进行的奖励和处罚。每次具体的奖励和处罚意见由各部门领导拟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实施。
5.3 健康安全管理的奖励
5.3.2 奖励事项:
5.3.2.1在生产中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5.3.2.2 在突发事件抢险抢救、挽救他人生命和财产中,表现突出者,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5.3.2.3 在制止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及失职行为中表现突出,对维护正常生产施工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成效者,给予50—500元的奖励。
5.3.2.4 以上人员奖励需通过安全奖励申请,报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后经财务部下发。
5.3.2.5 积极提出合理的建议,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给予20—100元的奖励,此项通过提案改善管理落实人员奖励。
5.3.2.6 对本单位(车间、班组)安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项目组搞好安全工作,并且下属人员无违章的领导者。
5.3.2.7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5.3.2.8 此上两种情况由车间或制造部自己制定奖励措施,生产管理部监督实施。
5.4 健康安全管理的处罚
5.4.1处罚对象:为对处罚事件负有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公司部门、班组、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商,以及个人。
5.4.2 受处罚事件,主要包括:
5.4.2.1发生等级以上人身伤害、死亡事故。
5.4.2.2发生设备、火灾、交通等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5.4.2.3发生事故或险兆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
5.4.2.4发生等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当地主管部门处罚的事件。
5.4.2.5 月度健康安全绩效考核达不到要求,安全检查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的事项。
5.4.2.6 个人多次违章和严重违章。
5.4.3 发生等级以上事故,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
5.4.3.1发生等级以上事故,由安委会组织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4.3.2 发生重伤以上人员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根据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对人员进行处罚。
5.4.3.3发生轻伤事故或一般财产损失事故,根据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4.3.4 安委会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做好执行处罚的落实工作。
5.4.3.5 以上处罚标准参考《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对相应事故的处罚规定。
5.4.4 对发生事故或险兆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处罚:
5.4.4.1各部门发生事故或险兆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公司领导或安委会发现(或接到举报)后,由安委会及时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
5.4.4.2 对发生轻微事故或险兆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5.4.4.3 对发生等级以上(或多起轻微事故)严重事故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责任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直接给予经济处罚500元。
5.4.5 对发生等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当地环境管理部门处罚事件的处罚:
5.4.5.1 安委会对造成等级事故或受到当地政府安监、环保部门处罚的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是否因客观因素或是未履行责任问题;
5.4.5.2 对确因责任问题造成等级事故或受到当地政府安监、环保部门处罚的,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讨论决定对责任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5.4.6对承包商或劳务分包商的处罚:
5.4.6.1应在安全协议条款中明确承包商的健康安全责任和相应的处罚要求,违反合同条款内容、因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章等原因造成我公司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恶劣影响,应根据合同要求承包商给予相应的赔偿或对其进行处罚。
5.4.6.2在为我公司服务期间,发生事故、发生严重险兆事件、不服从管理、因事故(或严重险兆事件)影响工期进度或给我公司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由项目组申报材料,安委会拟定处罚意见并执行。
5.4.6.3 对承包商或劳务分包商整体健康安全管理不力,并给公司带来损失和影响的处罚,除执行安全协议明确列明的处罚条款外,可包括列入“黑名单”永不再用、终止合同和经济处罚。
5.4.6.4 对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经济处罚金额,根据具体情况,除安全协议明确列明的外,由安委会讨论决定。
5.4.7 人员违章处罚,造成的事故损失由违章人员负主要责任80%,直接领导负20%的责任。
5.4.8 安全检查不合格项和整改不到位的处罚:
5.4.8.1 对安全检查不合格项车间检查超过3项者,每超过一项,给予20元的处罚。
5.4.8.2 对安全检查整改不到位的,每项给予20元的处罚。
5.4.8.3 对安全检查重复出现和多次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每项给予50元的处罚。
5.4.9 违章作业的处罚:
5.4.9.1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对作业者和相关领导进行负激励,违章作业者50元/次,班长40元/次,主任30元/次,部长20元/次;
5.4.9.2 对违章作业者出现违章作业3次以上,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岗位或转岗,对出现3次/月以上违章的部门,部长负激励200元,主任负激励100元,对出现5次/月以上违章的部门,考核部门1000元,对相关领导追究相关责任。
5.5 “停产整顿”处罚
5.5.1 “停产整顿”处罚,适用于车间和各生产项目,停产整顿的同时,给予集体或个人经济处罚。
5.5.2 项目 “停产整顿”处罚的最低条件:
5.5.2.1发生死亡事故。
5.5.2.2 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重伤事故。
5.5.2.3 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轻伤以上伤害事故。
5.5.2.4 发生10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5 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2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6主要领导不重视安全工作,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对公司检查时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或多次在规定的限期内不予积极整改,存在较大事故隐患。
5.5.3 车间“停产整顿”处罚的最低条件:
5.5.3.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
5.5.3.2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轻伤以上伤害事故。
5.5.3.3 作业员工多次严重违章,在一个月内连续有5人以上严重违章的。
5.5.3.4 发生5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5 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1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5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对公司或项目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或多次在规定的限期内不予积极整改,存在较大事故隐患。
5.5.4 “停产整顿”处罚的实施:
5.5.4.1 车间和各施工项目的“停产整顿”处罚由相应安全检查部门(生产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上报安委会讨论同意后实施处罚。
5.5.4.2总经理、各主管领导可对安全管理不力、连续发生事故的项目和车间直接做出“停产整顿”处罚决定,指示安委会实施。
5.5.4.3出现满足“停产整顿”处罚条件的财产损失事故时,由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协商提出处罚意见。
5.5.4.4对项目或车间“停产整顿”处罚的时间范围,一般掌握在两至三天,最长不能超过一周。以主要领导真正从思想上转变认识,员工提高安全意识,作业现场混乱局面得到彻底改观为目的。
5.5.4.5执行“停产整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符合实际,不得乱做该类处罚决定或挟私报复,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5.6 对安全生产优秀部门的考评和奖惩
5.6.1 各制造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公司安全相关文件完善本部门和科室的安全管理体系。
5.6.2 公司安委会定期检查和评审各制造部安全管理体系,并依据检查的情况对各制造部或科室进行评比。
5.6.3 安全生产优秀部门的评比内容及标准(见附表)
考核总分为500分。考核结果在450分以上时为优秀单位;400分为合格单位;40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5.6.4 对安全生产优秀部门的奖励,授予安全生产优秀部门的流动红旗,全公司表彰,并奖励1000元。
第4篇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分公司安全员每月对有在建***的办事处都要抽查到,并有规范记录,每月底向***分公司总经理汇报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和下月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每两个月向各办事处通报一次安全生产抽查情况。
第二条. 办事处安全员每月对在建工地抽查率要达到50%,必须有规范记录和现场负责人签字,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写为月报形式并经办事处主任签字上报***分公司安全员。
第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除防触电告警安全帽和电工绝缘鞋有***公司统一采购,然后从直接成本中扣回,其余防护用品有各办事处自己采购,并报***分公司备案。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办事处对所需的劳动防护品及用具要及时以文字形式(经办事处主任签字)上报***分公司安全员。
第四条. 各维护班组在施工生产中,严禁“三违”现象发生,严禁酒后上班或晚上过多酗酒。
第五条. 维护或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和明显的安全标志,防止因维护或施工而伤害过往行人维护或施工人员被外来因素伤害。
第六条. 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员要提前对维护或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提前排除安全隐患或采取稳妥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在维护或施工前告知所有维护或施工人员。对复杂施工环境不能采取十分把握的劳动防护措施,办事处必须尽快向***分公司安全员汇报。
第七条. 办事处新聘用的工地负责人,必须经***分公司对其安全管理方面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第八条. 维护班组每隔6-10天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隔3-5天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安全检查,并都要做规范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必须有领物人签字。在检查中只要检查人员未见到这三本记录,不论何种理由都按没有论处。
第九条. 维护班组必须保证维护或施工人员有正常的休息时间,严禁使用18周岁以下或55周岁以上人员,45周岁以上禁止登高作业。工地负责人要留有维护或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准确的身份证号码记录,并及时报***分公司安全员备案。
第十条. 在上级或***分公司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按要求整改,除按有关规定处罚,立即停工整顿,直至隐患消除为止。
第十一条. 对仪器、仪表等设备操作不十分清楚的人员,严禁乱动设备。办事处对仪器、仪表等设备的管理必须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并有出入使用记录。
第十二条. 办事处安全员对每天的维护或施工地点必须能随时找到,并积极配合***公司或***分公司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对不能提供准确地点或可靠的联系方式,而造成无法检查的,一经查出按相关规定处罚。若因此发生责任事故,其办事处承担所有行政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分公司配给办事处的安全防护设施年损坏率为总价的10%,超过10%的按原价从办事处管理绩效中扣回。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后办事处安全员要尽快向***分公司汇报,经***分公司安全员确认后,方可处理。
第十四条. 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工地驾驶员严格遵守行车措施“十不准”和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各办事处主任必须与***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缴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将一定的比例返还。
第十六条. 若维护班组发生事故,首先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及时逐级如实汇报。
第5篇 建筑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目录
一、主要编制依据2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程序3
三、危险源调查3
四、危险源评价3
五、重大危险源清单3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3-11
一、主要编制依据
1、公司《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程序》(qeo-a版第0修改)
2、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qeo-a版第0修改)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7、《龙门架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8、《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9、《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1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1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1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16、《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7、《安全帽》gb2811―89
18、《安全带》gb6095―85
19、《安全网》gb5725―97
20、《安全标志》gb2894―96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
23、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各部门及项目部开工前确定、选择识别范围,结合自身特点识别危险源,按经验判定风险级别,填写《危险源调查表》,报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组织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小组,按评价准则进行评价、归纳,整理成《危险源评价表》,最后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
《危险源调查表》、《危险源评价表》、《重大危险源清单》,由安全管理部编制,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部门审核后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项目部的危险源管理方案由各部门、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主管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并根据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和响应预案。
各部门及项目部要随时对作业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在安全日记中予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安全管理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及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作业班组在每天上班前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点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当发生事故,应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识别、评价。
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在有粉尘、强噪音、光、放射、震动等特殊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保用品,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危险源识别
详见各部门、项目部危险源调查表。
四、危险源评价
详见各部门、项目部危险源评价表。
五、重大危险源清单
重大危险源清单见附件。
六、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法
(一)、安全管理
1、目标、指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度落实
2、主要措施
1)公司各层次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2)公司各层次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逐层次严格管理。
3)公司各层次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并逐层考核
4)建立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认真执行。
3、启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部门:公司各部门、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公司各层次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二)防止倾覆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大型机械拆装、脚手架搭拆发生倾覆事故
2、主要措施
1)制定大型机械(塔机、人货电梯)拆装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2)对机械拆装的全过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大型机械拆装应由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拆装,拆装人员应该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拆装全过程应派专人监护。
5)拆装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说明中拆装工序拆装,严禁违规操作。
6)大型机械组装结束后,应先进行自检查,试运转后请当地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后,挂牌运行。
7)根据工程情况和选用脚手架的类型,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8)各种不同类型的脚手架应按各类脚手架搭设规范进行搭设和验收。
9)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注重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力撑的设置,脚手架与防护栏杆,悬挑梁及架体稳定,脚手架荷载,制作组装,安全装置和验收与交底等几个重大环节,保证脚手架安全可靠。
10)各类脚手架搭设完成后,项目部应组织技术、安全部门验收。
11)暴风雨,防汛期间,应组织对脚手架的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好排水工作。
4、起动时间:每次装拆前及装拆过程;完成时间:拆除完成
5、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设备部、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设备部经理、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设备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三)、防止坍塌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发生模板安拆、基坑坍塌事故
2、主要措施
1)模板、大模板施工前应首先进行结构设计,保证模板能承受各类荷载。
2)模板、大模板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3)施工中,应对各类模板、大模板吊运、安装、砼振捣过程,模板支撑系统,模板存放、模板验收、作业环境等和模板拆除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
5)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
6)各种模板支撑,必须按照模板支撑设计方案要求,立杆、横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不能减少和扩大,特别是采用木支撑施工法,防止模板砼施工时坍塌。
7)在各类模板、大模板拆除时,应按模板拆除安全技术规程执行,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8)根据土质和周边的情况编制深基础围护技术措施。
9)根据区域基础施工状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及专家论证。
10)进行深基础支围措施安全技术交底。
11)基坑、井坑的边坡和支护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危险征兆,应立即疏散人员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患。
12)注重坑边荷载,基坑四周不得堆放积土、积土应及时清运,且周边不得堆放材料和大型机械。
13)挖掘土方应按方案要求逐层施工,不应一次开挖过深,并做好排水措施。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四)、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高处作业时禁止向下方抛物。
3)室内清理的固体废物应袋装吊下,严禁抛洒。
4)凡吊装物体(钢材、砖、钢模、钢管等)应捆绑牢固,并有专人司索、指挥。
5)大型机械拆装作业的配件、工具等应装入工具袋防止落物。
6)凡拆除的脚手架钢管、井架角钢等应递送至地面,脚手架、模板上的工具、机具、材料应放置稳妥,防止落下。
7)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防止落物伤人。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8、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五)、防止触电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发生重大触电伤亡事故
2、主要措施
1)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实行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使用标准配电箱,动力箱与照明分开设置。
2)线路架空或埋地铺设,不准把支线架在钢管脚手架上和其他导电体上,现场照明不准使用护套线。
3)砼振动器的电源线,严禁在钢筋网上拖拉,以免钢筋丝穿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
4)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不准操作电工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5)地下室和潮湿的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6)现场电源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接头不能放在潮湿地上和水中,不得使用破皮、老化电缆线。在车辆进出的过道处和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要加套管保护。
7)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接线不能搭设或采用线头直插,不准把出线直接接在漏电保护器上。
8)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防止发生漏电。
9)在施工工程外侧与边缘有外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小于最小规定要求的,要加屏障遮护,用围栏或防护网进行防护,防止塔吊、脚手架以及长钢筋等触及高压线发生事故。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六)、防止高处坠落的管理
1、目标、指标:确保不发生高处作业坠落事故
2、主要措施
1)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对深基础临边、模板支撑、脚手架搭拆、四口五临边、卸料平台,各类大型机械拆装和运行中的环节进行防护,并对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2)搭设外脚手架、吊蓝架、挑架等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详细向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架子搭设完成以后必须有公司安全管理部参加验收或分段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3)不准任意拆除和改变各类防护网,栏杆,安全门和隔板等防护设施。
4)高处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不准攀爬架子上下,不准酒后作业。5)施工外脚手架作业层外侧必须设双层防护栏,架子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接口封严。脚手板必须按规定要求铺设,不得漏铺,不得有探头板,架子离墙间距不大于20cm。
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上下吊篮不准从窗口攀爬。升降吊篮时,要把安全带系在保险绳上,其他人员撤离吊篮,升降吊篮必须同步进行。
7)对吊篮的钢梁和钢丝绳的受剪部位要有保护,预埋吊环,要经常检查,发现有裂纹,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吊环严禁使用螺纹钢。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七)、防止火灾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2、主要措施
1)实行动火批准制度,经批准后动火。
2)指派专人进行监护,适时督查。
3)在施焊时,将楼层气焊点周边洞口堵塞防止焊渣掉落。
4)作业结束后,有专人清扫焊渣,消除火灾隐患。
5)制定消防责任制、管理制度,划分消防责任区,落实到人。
6)对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电焊气割作业、涂漆、喷漆、木工操作间、配电间、沥青熬炼场所、危险品库、库房、使用喷灯卫生间防水作业,高层施工区楼层内以及可能发生火灾的危险场所,按规定配备满足防火要求的消防器材并落实到人。
7)高层办公区、高层施工区设置灭火专用的高压水泵,每个楼层设置满足防火要求的消火栓和水龙带。
8)针对季节性特点,制定季节性特别是冬季施工的防火措施。
3、施工现场: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八)、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2、主要措施
1)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和防护套。
2)现场使用的圆锯应相应固定。有连续二个断齿和裂纹长度超过2公分的不能使用,短于50cm的木料要用推棍,锯片上方要安装安全挡板。
3)木工平刨口要有安全装置。木板厚度小于3公分,严禁使用平刨。平刨和圆锯不准使用倒顺开关。
4)使用套丝机、立式钻床、木工平刨作业等,严禁戴手套。
5)砼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将头和手伸入料斗察看进料搅拌情况,也不得把铁锹伸入拌筒。清理料斗坑,要挂好保险绳。
6)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紧固、调整等到作业。
7)机械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把机械交给别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8)打夯机要二人同时作业,一人理线,操作机械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清理机上积土。
9)使用砂轮机、切割机,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严禁用砂轮切割22#钢筋扎丝。
10)操作钢筋切断机切50cm以下短料时,手要离开切口15cm以上。
11)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砼搅拌机、砂浆机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坚持十不吊。
12)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必须随时清理,保持脚下清,防止被废料拌倒,发生事故。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n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n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九)、防止职业病危害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主要措施
1)严格控制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工艺、设备及原材料的使用,以从源头消除、减轻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
2)按规定发放口罩、防护镜、防护罩等各种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3)不得招收或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从事其禁忌的特殊作业。
4)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5)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要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设施。
6)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应针对具体危害特点进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
7)每年对特殊作业岗位的职工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n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n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十)、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疾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发生事物中毒、传染疾病事故
2、主要措施
1)各部门项目部食堂应根据“食堂卫生管理”的规定不断完善管理,确保食物卫生。
2)食品原料要做到防尘、防蝇、防污染源污染。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生熟要分开存放,采购的各类果蔬要经洗净,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杜绝事物中毒。
5)不准私建土煤炉、土电炉取暖,不准在室内用干材、煤炭、焦碳等材料取暖和煤气做饭,以免发生火灾和中毒。
6)保持办公、施工、生活场所保持卫生、通风,有消毒措施。污染物处置按程序文件中《环境运行控制程序》执行。
7)经常开展卫生习惯的教育,杜绝随便吐痰、随地大小便、随便扔垃圾的恶习,提倡勤洗手、勤洗澡的良好风气。
8)公司、项目部公共食堂餐具有高温消毒措施。
9)职工宿舍、职工浴池、厕所有通风消毒措施。
10)施工现场的饮用水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施工现场茶水供应杜绝公用茶具。
3、施工现场: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办公区域:起动时间:2007年月日;完成时间:2007年月日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综管部、项目经理部n
负责人:综管部经理、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n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新的项目工程施工,必须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场所,项目部需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设施、药品,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及应急预案。
七、公司各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个人防护,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八、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九、对施工现场易产生粉尘、焊接弧光、噪声、苯类等有害因素,加强监测管理,配备齐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需加强对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防止有害物质进人体内。
十、采购设备和材料,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第6篇 某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身心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确保xxx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劳动保护的有关法令、法规,结合xxx分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
(1)、安全检查达标率100%
(2)、无重大火灾事故
(3)、责任死亡事故为零,责任重伤事故为零
(4)、交通责任重伤(含以上)事故为零
第三条. xxx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管理人员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以期达到杜绝责任事故,减少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管理责任、管理规定、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补充规程和奖惩办法。
一、 管 理 责 任
(一)、x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一条. xxx分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xxx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xxx分公司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处理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 xxx分公司维护和施工项目在组织设计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防护用品使用的准确性,同时严格控制常用工和临时工人数的比例。(常用工指有一年以上或两个工地以上施工经验并接受过安全教育的员工,临时工指本工地临时招收的杂工,包括有一个工地施工经历的员工)
第四条. xxx分公司安全员必须有计划地对所属工地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教育,并做规范记录。检查的内容包括车辆安全、施工现场安全、xxx质量安全、责任记录和驻地安全等。根据检查情况实施奖惩办法,每两个月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各办事处。
第五条. 各办事处必须配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如安全标志牌、人孔围栏和车辆灭火器等),不包含个人所用的劳动防护品。
第六条. 当遇有事故发生,xxx分公司安全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二)、 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办事处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办事处和维护班组各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一名。
办事处安全员负责本办事处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对新开工工地维护或施工人员的确定必须严格把关,并负责对临时用工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积极配合xxx分公司安全员对新职工及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做规范记录。
督促维护或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工地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维护班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和安全检查,并做规范记录。
为维护或施工人员必须按标准要求配置安全帽、电工绝缘鞋等其它安全防护用品,并有规范发放记录。办事处安全员要严把办事处所购买的防护品质量关,确保防护品的安全可靠性。
维护或施工现场必须要指定专人负责,各办事处根据xxx实际情况必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 安全生产补充操作规程
维护或施工现场安全操作除xxx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常识外,根据xxx分公司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如下补充:
三线交越处维护或施工,通信线路上必须加装三线交叉保护管,保护管必须超出两端电力线垂直落点80cm,保护管两端还要加装挡线卡。
架空杆路施工严禁使用金属梯。
维护或施工人员在易燃易爆的环境(机房、网吧和光纤接续等)中,严禁烟火,禁止打闹。
发电机正在运行时,不得加油。需要加油,必须先停机,待冷却后再加油。
维护或施工中确需要接续电源线的,两个以上(包含两个)的接续点必须要相互间错开2厘米以上。
三、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 xxx分公司安全员每月对有在建xxx的办事处都要抽查到,并有规范记录,每月底向xxx分公司总经理汇报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和下月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每两个月向各办事处通报一次安全生产抽查情况。
第二条. 办事处安全员每月对在建工地抽查率要达到50%,必须有规范记录和现场负责人签字,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写为月报形式并经办事处主任签字上报xxx分公司安全员。
第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除防触电告警安全帽和电工绝缘鞋有xxx公司统一采购,然后从直接成本中扣回,其余防护用品有各办事处自己采购,并报xxx分公司备案。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办事处对所需的劳动防护品及用具要及时以文字形式(经办事处主任签字)上报xxx分公司安全员。
第四条. 各维护班组在施工生产中,严禁“三违”现象发生,严禁酒后上班或晚上过多酗酒。
第五条. 维护或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和明显的安全标志,防止因维护或施工而伤害过往行人维护或施工人员被外来因素伤害。
第六条. 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员要提前对维护或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提前排除安全隐患或采取稳妥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在维护或施工前告知所有维护或施工人员。对复杂施工环境不能采取十分把握的劳动防护措施,办事处必须尽快向xxx分公司安全员汇报。
第七条. 办事处新聘用的工地负责人,必须经xxx分公司对其安全管理方面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第八条. 维护班组每隔6-10天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隔3-5天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安全检查,并都要做规范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必须有领物人签字。在检查中只要检查人员未见到这三本记录,不论何种理由都按没有论处。
第九条. 维护班组必须保证维护或施工人员有正常的休息时间,严禁使用18周岁以下或55周岁以上人员,45周岁以上禁止登高作业。工地负责人要留有维护或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准确的身份证号码记录,并及时报xxx分公司安全员备案。
第十条. 在上级或xxx分公司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按要求整改,除按有关规定处罚,立即停工整顿,直至隐患消除为止。
第十一条. 对仪器、仪表等设备操作不十分清楚的人员,严禁乱动设备。办事处对仪器、仪表等设备的管理必须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并有出入使用记录。
第十二条. 办事处安全员对每天的维护或施工地点必须能随时找到,并积极配合xxx公司或xxx分公司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对不能提供准确地点或可靠的联系方式,而造成无法检查的,一经查出按相关规定处罚。若因此发生责任事故,其办事处承担所有行政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xxx分公司配给办事处的安全防护设施年损坏率为总价的10%,超过10%的按原价从办事处管理绩效中扣回。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后办事处安全员要尽快向xxx分公司汇报,经xxx分公司安全员确认后,方可处理。
第十四条. 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工地驾驶员严格遵守行车措施“十不准”和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各办事处主任必须与xxx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缴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将一定的比例返还。
第十六条. 若维护班组发生事故,首先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及时逐级如实汇报。
四、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对于严格按照本专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当年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可参加xxx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比,有xxxxxx公司进行奖励。
第二条. 对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为保障通信设备和人身安全做出贡献的线路维护或施工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第三条. 办事处被检查的工地管理井井有条,按规定着装,无安全隐患,各种记录完整、规范,给予工地负责人、办事处安全员、办事处主任分别奖励100元、100元、150元。
第四条. 各办事处和维护班组不听他人劝阻,盲目指挥、野蛮作业,酒后出班而造成伤亡事故,办事处和当事人要承担主要经济损失,并根据事故大小和造成的后果,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部门负责人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不服从管理的,在原罚款基础上加倍罚款。
第7篇 库房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与标准,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
1.1.2 对进入库房的危险化学品,首先要检查该产品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1.3 对进库的危险化学品要认真检查产品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1.1.4 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的各项安全工作;
1.1.5 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装卸人员严格管理,安全不得保障的不准进入库房;
1.1.6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库房安全;
1.1.7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炉等危险活动;
1.1.8 负责做好库存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第8篇 酒泉钢铁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摘录
一.为提高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依据国家经贸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导意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该手册是指导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为第三方认证提供依据。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为建立和运行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实施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及指标,集团公司任命王铁成副总经理为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三.酒钢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治厂方针,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的人、财、物投入,努力改善公司员工的生产作业条件,使集团公司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职工生产作业环境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改善。在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严格安全考核,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整治事故隐患方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为公司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奠定了扎实、有效的基础。实践证明,公司通过消除和控制所有设备设施、所有作业活动和所有员工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使酒钢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为实现酒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酒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强化监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预防为主,控制危险有害因素
以人为本,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科学管理,实现绩效持续改进。
五.手册的目的是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定文件化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通过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的结果,制订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程序并有效实施,以达到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目的。
六.手册引用的标准依据为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员工代表是指由工会或其成员指定的或推选的代表;或选举代表,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集体决议,由员工自由选举出的代表。
七.手册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组织人员编写,并负责审核,经最高管理者审批后发布实施。集团公司安全办公室在管理者代表授权下组织编写手册,并承担修订任务。
八.集团公司依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建立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体系策划、方针和目标制定、文件编写、机构设置、人员和资源配置及运行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成后,必须按要求进行运行和控制,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通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理有效地利用人力和物力资源,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制定可行的危险控制预案,降低危险、实现安全生产。建立适用、可行、有操作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阐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总方向和总原则,确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和绩效目标,表明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承诺,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有活动的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是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并履行其职业健康安全义务的指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明确职责和控制要求。
十.管理者代表领导或指定人员负责危险源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危险源的辨识和危险评价的基础工作,并填写《高度危险及以上危险源登记表》,上报集团公司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公司所有高度及以上危险源进行分析、归纳及危险评价;负责集团公司《高度危险及以上危险源登记表》的管理。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公司范围内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及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和工作场所内所有设施,包括厂区平面布局、建(构)筑物、生产与施工作业环境、设备设施、职业卫生设备设施、公共区域安全设施、员工工作范围(活动)、原材料等可能对实现目标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充分考虑物、人、作业环境、管理四方面的不安全因素,以确保辨识的充分性。
十一.管理者代表审批公司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安全办公室是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及适用性确认。各相关部门负责获取、识别和传达、更新与其分管业务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十二.最高管理者(总经理)批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者代表审核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提出、修订与汇总,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核。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制定和实施。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即:要以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为指导,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依据,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生产技术、生产建设装备的先进性及可选方案和员工综合素质,考虑经营管理、经济条件与竞争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建议等。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能够降低较高级别的风险或较好地控制风险;突出对事故的预防;尽可能的量化和可监测。各单位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并上报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并上报管理者代表。各部门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对分解的目标、指标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控制。当重要危险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目标和指标并文件化。
十三.高度及以上危险源必须制定职业健康管理方案。所有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相关的管理方案或专业立项均填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一览表》。各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的自检。安全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四.为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保证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十五.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需要,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办公室负责管理人员管理资质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程序》的建立与更新。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编制本部门/单位的职业健康培训计划,并按照公司的培训计划和本部门/单位培训计划实施培训。人员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实行公司、部门/单位、车间三级办学形式,培训方式可采取办班培训、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学员培训结业时前应进行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安排转岗或重新培训。新进厂员工、转岗、复岗员工应接受岗位知识及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十六.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协商与沟通的综合管理。公司工会负责收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代表员工参与协商、沟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高层管理者与各部门/单位之间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传递与沟通;负责有关外部信息的接收与传递。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相应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协商与沟通。公司各层次、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由信息产生部门/单位按相关规定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业务范围内与相关方的信息沟通,重要的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向管理者代表或分管副总经理汇报,由主管部门根据批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和相关方。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信息,应记录其内容和处理结论。
十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记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应符合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适合公司活动的特点,阐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并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核心要素的实施及其相互作用的基本要求进行描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文件是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实现体系要素的具体工作程序。作业文件是针对具体岗位、活动或管理事项所进行的具体规定,是对上述文件的支持,内容包括规程、规定、应急计划等。记录对上述三层次文件给予支持,为体系运行提供查询和追踪依据。
十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分为: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公文、记录等。文件的更改按照《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进行,严禁未经授权和批准任意更改,更改应有记录。文件应有固定的保管场所,以防文件失控。所有文件都要进行标识控制状况并进行归口管理。应迅速将失效文件从所有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需作资料保存的作废文件应予以标识。
十九.对体系内所有部门/单位识别出的风险,都要按稍有危险、一般危险、显著危险、高度危险、极其危险五个级别评价出其风险级别,并分别管理和控制,使之全部处于受控状态。二十.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安全办公室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测量和监测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及其绩效的检查和考核;负责组织对目标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和公司安全专业性检查工作。公司工会代表员工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二十二.在事故、事件(未遂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同时要按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报告相应部门,进行或配合调查与处理。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由各相关部门根据权限组织,或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调查与处理。事故或事件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制定、落实纠正与预防措施。对于监督检查、事故处理、审核与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符合,要组织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口头安排或下达不符合及其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隐患整改通知单,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予以解决。对纠正与预防措施可能带来的新风险应进行评价,防止新危害发生,对其实施过程要进行监督检查或验证。
二十三.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明确标识,具备对相关活动的可追溯性。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及时。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妥善保存和管理,并针对不同记录规定保管期限,保存方法要便于查阅。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收集、装订、归档和标识。记录可采用书面或其他媒体形式。
二十四.安全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策划及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纠正措施完成情况组织验证。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应得到确认,审核组开具不符合报告,责任部门/单位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对于责任部门/单位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由审核组长、安全办公室组织审核员进行跟踪验证。相关单位要记录纠正措施,作为下次体系审核的内容之一。
二十五.集团公司定期实施管理评审,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9篇 库房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与标准,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
1.1.2 对进入库房的危险化学品,首先要检查该产品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1.3 对进库的危险化学品要认真检查产品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1.1.4 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的各项安全工作;
1.1.5 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装卸人员严格管理,安全不得保障的不准进入库房;
1.1.6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库房安全;
1.1.7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炉等危险活动;
1.1.8 负责做好库存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第10篇 总经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总经理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审批确定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并确保方针的贯彻。
(3)任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
(4)负责为体系的实施、控制和持续有效运行提供所必要的各种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术、设施和财力资源。)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和环境事故。
(8)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9)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和作业文件(操作规程)。
(10)定期主持管理评审。
(11)负责按体系标准的要求审批管理手册等体系的相关文件。
第11篇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通过最高管理者的承诺、明确规定的职责及权限、有效的内部沟通及体系的策划和评审,实现顾客满意及对重大环境因素和不可容许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的目标。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建立和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活动的控制。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策划,确定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确保提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资源,主持定期开展管理评审。
3.2管理者代表确保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4.0管理程序概述
4.1管理承诺
公司总经理通过以下的活动对其建立、实施和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承诺提供证据。
4.1.1营建并保持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的意识,确保遵守法律法规。
4.1.2负责组织制定和批准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及持续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1.3按计划的时间间隔主持管理评审。
4.1.4确保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作获得必要的资源。
4.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公司的成功取决于理解并满足顾客及其他相关方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和期望,并超越这些需求和期望。公司以实现顾客满意为目标,为此应做到:
4.2.1确定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4.2.2将顾客的需求和期望转化为公司的要求;
4.2.3使转化的要求得到满足。
4.3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3.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制定和颁布
(1)管理者代表根据品质督导部收集并提供的制定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资料和信息,组织各部门讨论并拟制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草案。质量方针应包含满足顾客要求,环境方针应适合组织的环境因素的特点,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适合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风险的性质和规模,方针应包括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包括持续改进体系及其有效性、绩效的承诺,为目标制定提供框架。
(2)经总经理批准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通过《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在公司内进行颁布,确保传达到全体员工,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需要时向相关方提供。
4.3.2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经总经理批准颁布后,应在方针的框架下,结合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各职能及各层次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并通过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保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实现。
4.3.3总经理定期评审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并提供必要资源。
4.3.4当公司运作(产品、活动及服务)及业务内容、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状况发生变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以及经管理评审、相关方要求改变时,按照持续改进的承诺,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及时作相应修改或重新制定,并将有关变化通报全体员工及相关方,以确保适宜性及持续改进,具体见《方针及目标指标控制程序》。
4.3.5公司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见本手册2.1章节。
4.4策划
4.4.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总经理确保在公司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持续改进的承诺相一致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应包含满足顾客需求的内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结合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特点,考虑其风险、可选技术方案、法规要求及相关方意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对重大环境因素和不可接受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应制定管理目标和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管理方案,确保目标的实现。目标的管理执行《方针及目标指标控制程序》。
(1)品质督导部依据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提供制定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资料和信息。
(2)管理者代表根据品质督导部收集并提供的制定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资料和信息,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讨论并拟制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草案。
(3)在建立和审查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虑到法律法规与其它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公司自身的产品服务特点、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风险特点,技术与财务因素,运行及业务等要求事项,以及利害相关方的观点。目标应符合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4)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经总经理审批后,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有关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进行分解、落实、控制。
(5)当由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等发生变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管理者代表应及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讨论对目标的调整,定期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算、审查,并将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4.2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
公司总经理组织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要求,并通过管理评审确认策划的结果。当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进行策划和实施时,要保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4.4.3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
(1)品质督导部组织相关部门/管理处根据公司/管理处重大环境因素及其控制目标、不可接受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其控制目标,制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提交环境和安全管理小组讨论,管理者代表批准。
(2)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责任部门(人)及权责分工、完成时间、实施措施等基本内容,并形成文件。
(3)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发至相关部门实施,必要时,责任部门根据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部门管理方案并实施。
(4)品质督导部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实施情况报管理者代表提交管理评审。
(5)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实施时发生目标修改、生产活动及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变化、相关方要求、法律法规等变化,需对管理方案进行及时修订补充。
(6)管理评审的结果可导致管理方案的修订。具体参见《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4.5职责权限与沟通
4.5.1职责和权限
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充分考虑了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相适应,组织架构及职责见本手册《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表明其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5.2管理者代表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公司总经理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确保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确保在全公司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及安全生产的意识;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业绩和改进的需求;确保体系的持续改进。
4.5.3协商和沟通
公司建立《沟通与交流程序》,规定公司内部沟通及外部协商交流的渠道及方法,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信息进行沟通与交流,确保体系的顺利实施。
(1)公司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程序的制定或讨论评审,公司工会指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工代表,代表员工参与改善工作场所健康安全状况的讨论;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事务上有知情权,知道谁是管理者代表,谁是员工代表。
(2)内部协商和沟通
公司内部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信息采用会议、文件、电话等形式进行协商与沟通,信息协商与沟通结果应予以记录,确保员工及时了解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信息。
(3)外部信息协商和沟通
——外部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可采用文件、电话、信函等形式,外部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信息鼓励双向交流,其中包括公司的重大环境因素与危险源;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外部信息协商和沟通由相关部门做好接收、发布和登记、答复;
——外部信息的处理和决定,以文件形式给予记录,以便跟踪和查询,并传达至相关部门及人员,答复外部相关方。
——公司内、外协商和交流均执行《沟通与交流程序》。
4.6管理评审
4.6.1管理评审以会议形式举行,每年至少一次,总经理主持会议。通过管理评审确保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者代表汇报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绩效及改进建议,各部门确保提供评审所需的真实的信息资料。
4.6.2当公司组织架构或外部环境、相关方要求、第三方认证、产品、活动及服务、法律法规或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发生变化或调整时,由总经理根据需要决定临时增加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审。
4.6.3评审输入内容
(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
(2)相关方的反馈;
(3)过程的业绩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4)客观环境及公司的业务的变化;
(5)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状况;
(6)以往管理评审跟踪;
(7)可能影响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需要;
(8)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建议。
4.6.4评审应针对以下问题给出结论
(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决定和措施;
(2)顾客要求有关的改进决定和措施;
(3)资源需求的决定和措施;
(4)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适宜性。
4.6.5管理者代表根据管理评审的记录及评审意见编制《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4.6.6管理评审形成的决议项目,由品质督导部负责实施检查和记录,并在下一次管理评审会议上汇报其实施情况。
4.6.7管理评审资料由品质督导部按相关要求归档保存,以便检查和查阅。
5.0支持性文件
5.1《方针及目标指标控制程序》。
5.2《沟通与交流程序》。
5.3《管理评审程序》。
5.4《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第12篇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1.1.2 全面执行和贯彻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1.1.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安排布置安全工作,分析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问题;
1.1.4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按计划实施;
1.1.5 组织公司各级领导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活动与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1.6 参与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研究和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