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文明施工环保环卫管理措施
1、防止噪声及大气污染措施
1.1、现场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设置临时堆放区,及时运至
指定弃渣场;水泥等粉细材料,尽量采用室内(或封闭)存放或严密覆盖,卸运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1.2、为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经常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不出现明显的扬尘;
1.3、搅拌场应有防尘措施,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口罩、工作服、手套等防护用品;
1.4、租用民房生活设施使用的大灶、锅炉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烟尘排放黑度达林格曼i级以下;
1.5、对压风机产生的噪声应设压风机房降噪,避免在晚上施工。工地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33-1990)的规定;
2、防止水污染及水土流失的措施
2.1、施工期间应保持工地良好的排水,修建一些临时排水渠道,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连,防止淤积和冲刷;
2.2、雨季施工填埋场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依次进行,每层表面应筑成适当的横坡,使不积水;
2.3、施工中应对施工占地采取防冲刷措施,对开挖的土石材料应防止对河流、水渠产生淤积和堵塞;
2.4、对填埋场边坡,雨季水流对坡面的冲刷应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水污染的措施;
2.5、现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水渠。搅拌场下方应设沉渣池,厕所应设化粪池,废水必须经处理后方可排出。
3、废弃方处理
3.1、弃渣场应设计干码块石挡土墙,设置泄水口,不影响原有排水设施。
3.2、考虑在弃渣场顶面回填50cm厚的覆土,利用弃渣场再造耕地;
3.3、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清除干净并运走;
4、消防措施
4.1现场应建立消防组织机构
现场由各级委派一名副职分管消防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管理;并由各级保卫人员兼任消防负责人;同时组织班组职工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经常性地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全员消防意识,推动群众性消防工作。要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消防职责,认真执行公司《消防管理实施细则》。
4.2、消防措施
⑴、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以及本单位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消防义务训练和灭火演习;
⑵、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检查规章制度的行为;
⑶、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若遇火灾,应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⑷、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质)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