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装修违章搭建房屋外观管理措施
小区装修、违章搭建和房屋外观管理措施
(一)依法管理装修和违章搭建措施
1、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业主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订立《业主临时公约》,为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奠定基础。
2、把好入住办理时宣传交底关。办理住户入住手续时,发给业主《住户手册》,手册中包含《小区管理条例》、《业主守则》、《装修指南》、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均含有不得违规装修、私搭乱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内容,以及违反规章的法律责任,并加强口头宣传。
3、把好装修申请审核关。严格审核装修申请,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内容不予同意,装修审核工程不仅要耐心宣传违章装修、私搭乱建对于房屋安全、小区物业保值增值以及相关邻里关系的害处,而且还要从业主切身利益出发,提出合理化建议。
4、把好检查落实关。加强巡查,切实执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装修、破坏房屋结构、私搭乱建、破坏房屋外立面美观统一以及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
(1)严格装修检查、巡视。加强管理力度,掌握并记录每一业主的装修进度,工程维修部每天到施工现场随机了解施工情况,以防止乱搭乱建现象的发生和建筑外立面及公共部位发生损坏,阻止乱倒香蕉水、油漆、木屑刨花等行为,避免火险险情的发生。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管理处与装修企业签订《房屋装修责任协议》,以禁止各种不规范野蛮装修行为。
(3)对违章装修、野蛮装修损坏共有部位共用设施,除赔偿或恢复原状外,必要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追究和处理。
(4)对装修重要事项的重点规定:
①物品搬运:业主承担其所有聘请的搬运工人在运送物品过程中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破坏的赔偿责任。装修材料使用楼梯走廊进行搬运时应避免损坏楼梯踏步、扶手、窗台、灯具、开关及墙面等。
②禁止损坏房屋结构(如拆改原房屋的外墙、柱、梁、楼板等主体结构部件,开挖洞等)、公共设施(如损坏、擅自改变公共给排水管线、照明灯具、电力管线及弱电系统等)、改变或影响房屋结构、外观、性质、设计用途、功能布局等,侵占公共空间、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或搭棚。电器线路必须从预留孔中通过,不可在框架梁上、楼面结构层上穿洞、开槽安装各类管道。公共管道不可擅自改道、搭接,不可将卫生间或厨房间的污水接入雨水管、封闭公共管道检查孔。不可封闭或暗设燃气管道,拆改须由燃气公司进行。不可附加建造洗手间、沐浴房之类的设施。不可擅自改变与其他业主相联共用的电器、电话、有线电视等插座和给排水管道。
③业主装修仅限于室内部分,不可将公用部位纳入装修范围。不可破坏或随意在楼宇外墙开孔、改变色彩。需在外墙增开孔的,须报管理处并经书面同意后,在统一规定的部位方可用金钢钻开孔机开孔。
④空调安装:分体式空调室外机组管理处制定统一安放位置,空调排出的冷凝水接入统一的排水管中。
⑤多层住宅晾衣架须按照管理处确定的统一式样、规格、材质、颜色安装,不可安装花架。
⑥提倡不装防盗网。若要安装,须在内窗台安装(按管理处确定的材质、颜色和式样);敞开式阳台不可安装防盗网。
(二)外观管理措施
1、外观管理措施结合制止私搭乱建等装修管理措施一起进行,以制止各种不合规定或未经批准在外墙上附加设施以及随意在外墙上开门开窗挖洞、破坏外墙或改变外墙色彩等行为。
2、将外观管理具体内容在住户《装修指南》中,给予明确,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业主临时公约》中也作出约定,同时管理处事先制定对于外立面的一些统一管理方案,如空调外机的放置办法、店铺招牌的设置办法等。
3、工程维修人员每天一次对小区外观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配合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