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mulu--]
第1篇 某某大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1条: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火、煮水煮食;不得高声喧哗、打闹、赌博和酗酒、睡觉等。
2、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并需每日清理干净施工现场的工程垃圾,严禁易燃、易爆的物品在铺内过夜(无人施工时需带离现场)。(徐莹:可否量化消防器材)
3、临时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临时电的安装、维修、拆除必须由执证电工完成。
4、临时配电箱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5、临时电线需使用护套线或电缆,严禁使用花线;走地时应采取防机械损伤。
6、临时电源线不允许有裸露的线头,破损的临电设备及时更换,严禁用金属导线代替熔体。
7、按照规范和要求使用临时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8、严禁使用150w以上的灯具(经申请允许除外),移动式的照明灯具需使用行灯。
9、严禁私自拆装消防设施,如防火卷帘、消火栓、烟温感、破玻、警铃、疏散指示灯、紧急广播喇叭等。
第2条:日常用电的安全管理
1、严禁使用微波炉、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燃油炉等(餐饮租户、大厦租户除外)。
2、微波炉不使用时必须与电源断开。
3、严禁使用单体功率超过150w的照明灯具,以及其它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灯具、电器设备等。
4、不能在未经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审批而在租赁单元内私自加装用电设备。
5、电源开关箱的门盖、门罩应齐全,正下方至少50cm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操作通道的畅通,须保留至少50cm的通道。
6、电源开关必须工作在正常温度(55度)范围内。
7、不能使用带开关的电源插座。
8、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范,不能乱拉接电源线,没有外露的带电体(点)。
9、取电不能使用电源拖板接电源拖板(拖上拖)。
10、走地的电源线应加套管保护。
11、配电房外通道宽度不应少于80cm。
12、铺内仓库不能设置用电设备。
13、收市后铺内所有的电源开关要关闭,特殊要求24小时通电的电器设备除外,如电冰箱、电冰柜等。
第3条:临时动火管理规定
1、临时施工动火必须办理《临时动火许可证》,严禁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时必须人证相符。
3、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的规定。
4、气焊、气割时,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
5、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
6、氧气胶管、乙炔胶管应分为不同的颜色,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胶为黑色。
7、氧气瓶与乙炔瓶储存和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割炬(焊炬)间距离不得少于10米。
8、不得将胶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热体物压在胶管上,更不得将胶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第2篇 xx大厦消防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⑴ 安全生产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⑵ 安全管理目标
工亡事故为0,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千人负伤率低于2‰。
⑶ 安全措施
工程项目部全面执行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和文明施工。
a)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c)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技术交底;
d)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施工生产与安全生产有机结合,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e)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配备工具带,并有人监护;
f)建筑工地'四口'必须设置防护措施,防护措施必须严密可靠,并有明显标志;
g)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上班,严禁酒后上班作业;
h)必须严格按《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作业;
i)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动工具及照明灯具均由专门电工操作,临时电源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工作用电采用标准配电器,与接线规格应相配,不得随便在原线径上加大用电负载,电器用完应及时拉闸上锁,有问题及时修理。
j)创文明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常备二瓶灭火器,用安全检查标准对照检查安全工作,及时将出现的不安全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k)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必须查清原因,对直接责任或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严禁无证上岗;
l)充分发动群众做好安全工作,树立安全为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
第3篇 某贸易大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贸易大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大厦、客户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大厦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1.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保证安全。人员离开电气设备时须将电源切断。
2.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申请维修或更换。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丝。除工作需要获得批准外,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具。
4.禁止在电源插座和配电装置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堆放任何物品。
5.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头和开关不得断线、老化、裸露和破损,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6.变配电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加热设备,通风要保持良好。
7.库房宜采用60w以下的白炽灯,与物品较近灯具应加玻璃罩和金属网加以保护,照明灯具应布置在主通道或垛距上方。
8.库房保管员在离开库房前,应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任何火险隐患时方可离开。
9.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明火,库房内的物品应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垛与垛的距离应符合要求,留出适当距离,库房主通道的宽度应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0.化学物品及压力容器应单独设置库房。
11.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完好有效。
12.物管中心每个员工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备设施,不准损坏、阻挡和擅自移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私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13.如需占用大厦周围消防车通道及停电、停水及切断通讯线路时,必须通知保安部门和工程部。
14.大厦内所有人员,均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通道)。
15.严禁在大厦内各公共区域、电梯轿厢内、施工区域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16.大厦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到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开具动火证。
17.动火时,现场设专人看管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操作人必须持有专业操作证书。
18.大厦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如需存放,必须做到专库、专放、专人管理。
19.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保安部门及时报告。
20.大厦内的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火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发现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21.工程人员定期对大厦内燃气管道、仪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泄漏要及时维修更换。
22.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工程人员要经常检查灶具,严禁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设备和用具。
23.工程部对避雷装置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于当年六月十五日前完成,以确保避雷装置的载体在雷雨季节安全无损。
24.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值班员要认真观察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25.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保安部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抢救人员和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26.物管中心保安部门发现火险隐患,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
27.保安部门有权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提交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做出处罚。
第4篇 兴华大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嘉里大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嘉里大厦消防设施、设备长期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特制订此制度。
1.保安当值每班(8小时)至少安排4次安全巡查,消防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自控制开关所处位置是否正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装修、维修、施工现场及隐蔽视角是否有异味、发光、声响等;发现问题立即予以查处并指正,作好记录,有必要时立即报告当值领导或相关人员处理。
2.消防水泵房所有设备及各分区管网压力等,每班领班2-3小时必须检查记录一次,发现设备或管网压力异常时,立即报告上级或相关人员查处。
3.消防领班每班对防、排烟机现场控制箱的供电情况及开关(包括紧急按钮)状态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消防主任及相关人员跟进处理并追查原因。
4.消防领班每月检查大厦所有消火栓附件是否齐全完好;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作好记录并在设备检查表上签名作实。发现问题汇总报告消防主任跟进处理。
5.大厦各重点防火部位均由该区域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以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另有制度详细规定)
6.大厦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均由专业消防公司负责,消防主任及工程部人员给予配合和监督;例行保养按计划进行,设备维修随报随修,保证报警联动系统信号准确,动作正确无误。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测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在一周之内必须完成跟进处理工作。
7.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及消防整改由保安及当值领班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消防主任跟进;装修竣工未投入使用前管理处进行消防检查,对不合乎规范项目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施工单位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复检无误,申报市消防局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在不同时期(如每年秋、冬季节)或不定时地由消防主任组织工程部相关人员对大厦重点部位及所有办公单元进行安全用电及火险隐患专项检查,并作出书面记录,对存在问题的单元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