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
1、建立由总包施工项目部经理负总责,总包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直接组织,副经理按分管专业业务负责,土建、工艺安装、电气仪表、林料供应、试验检验责任工程师进行专业质量控制管理并负责的总承包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2、各专业施工项目组按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建立专业质量管理组,专业质量管理组作为总包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总承包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统一组织下分别负责所施工专业工程的质量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合同责任。
3、总包施工质量管理与分包专业质量管理组按以下原则和程序协调工作。
a、分包方承认并遵守总包施工合同中对业主的质量承诺,确保实现总包项目部确部质量目标,执行总包项目部制定的质量管理计划。
b、分包方项目工程师、质量工程师为总包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质量工程部成员,参加总包项目部总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组织的质量专业会议和质量联合检查活动。
c、分包方自行承担由自身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的全部分包合同责任。
d、由总包方指定供应的钢材、水泥等材料为指定供应商供货,不等同于甲供材,不排除分包方相关的质量检验和管理责任。因此,除由供应商按规定提供产品合格证外,分包方应按国家,天津市有关规范、规程、规定进行使用前的质量检验和控制管理。
e、由总包方统一组织搅拌生产的混凝土,总包方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提供混凝土性能试验合格文件,承担混凝土生产中的质量责任。但总包方提供的混凝土性能试验合格文件不能代替分包方按规范规定应进行的各种现场检验和试验。
f、总承包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结构如下图示。
2质量管理计划
1、分项工程编制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计划,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2)、分项工程主要质量风险和管理要点。
(3)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4)、质量记录要求。
(5)、管理责任及责任岗位。
2、各分项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计划见附件8:分项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