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排生产安全管理措施
轨排生产、龙门吊起吊作业,必须在听到指挥口令后方可起吊行驶。起吊前,必须检查钢丝绳连接处是否牢固,电动葫芦及各器具部件是否完好。对起吊钢丝表面磨损或锈蚀直径的8%,或断丝超过6条,不得使用。起吊物体物体时地面指挥及工作人员必须离开起吊钩垂物下面,以防“砸伤”、“碰伤“事故。
轨枕锚固、硫磺熔浆时,施工人员要注意轨枕两端残留钢筋挂伤,熔浆时,以防烫伤。熔浆温度不得大于180℃,以免燃烧起火,施工人员应带好劳保防护用品.
轨排生产散枕和散布扣件应有工作台车停稳后进行配件放稳,方可撒手,防止滚落伤人。
对上扣件、打电动板手工序,手拧预带螺帽应拧入丝以上,打电动板手要防止电线破皮漏电,接头脱落,经常检查,发现破损漏电及时包扎处理,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轨排基地线路、道岔和道路经常有检查、维修、养护,保持一定标准,电路要有专人检查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轨道材料的堆码,应分门别类,整齐划一,堆码钢轨材料底层和各层之间应支垫平稳、排列整齐,垫木厚度不小于25mm,各层垫木应垂直同位,其间距不得大于5m,堆码层数可根据地基坚实程度,以不致于造成钢轨压伤变形和堆码方式而定。对轨枕材料的堆码,高度要适宜,底层支垫要稳固,上下保持同位,确保稳固,堆放木枕区域应有防火措施和防火设施,并与生活区分开。
机械吊装应谨防触电、翻车,特殊情况,采用两台吊车同时吊一物体时,应有可行的安全措施,并报经上级批准,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其起吊重量不得超过这两台吊车允许吊重总和的75%,否则严禁使用。特别是汽车吊装,严禁吊重行走和左右摇摆,吊重下面严禁站人或有人行走,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带防护用品。
轨排生产、装车、卸车及运轨安全注意事项
一、轨排生产
(一)吊运各种材料要做到:
1、严禁经过人上方,作业人员应避免钻入吊物下。
2、吊运轨排时禁止在轨排上站人。
3、吊物千斤绳应先择大于2.5倍安全系数。如果用钢丝卡联接,要经常检查是否牢固。
4、电动葫芦制动器要保证制动良好,如遇制动不良,要立即停下调整修理。
5、龙门吊车上各联接螺栓、销钉、焊接部位要经常检查。
6、禁止非起吊司机上岗操作。
7、禁止酒后上岗操作。
8、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二)所有有用电器要定级电工安装和维护,禁止非电工乱拉乱接,确保作业区用电正常。
(三)用来锚固螺纹道钉用的硫磺浆要保持在140℃--180℃之间,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
(四)禁止在行车道上、停放的车辆下,未堆码好的轨料、枕木下遮雨、遮阴和聊天。
(五)拼装好的轨排、扣件(特别是接头扣板)必须落槽达标。
二、装车、卸车及运轨
1、各种货物装车要按规定摆放,并加固牢固。
2、轨排装车时,如遇木枕排,要逐排加固。
3、卸车时应选派大脑灵活,有经验的工人指挥,货物应分类堆码整齐,必须保证安全。
4、轨排生产基地内调车速度限制在15km/h以内。
5、停放车辆一定要加制轮器,防止溜车。
6、各种调车运输作业必须接风,禁止溜放作业。
7、运输设备在起步和停上时要缓慢前进,禁止大型设备横冲直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