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施工,采用里脚手架搭设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3)脚手架上堆料量不超过规定荷载,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超过两人。
4)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5)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板上再叠加一层。
6)砍砖时面向架内打砍,防止碎砖飞出伤人。
7)用于垂直运输的电梯不得超负荷运输,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8)装卸砌块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砖垛倾倒伤人。
9)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0)如遇暴风雨天气,要采取防雨措施,避免恶劣天气吹倒新砌筑的墙体,同时及时浇筑拉梁混凝土,增加墙体稳定性。
11)人工垂直向上或向下传递砌块时搭设架子,架子上的站人宽度应不小于600mm。
12)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加临时稳定支撑,以保证其稳定性。
13)大风、大雨等异常气候之后,应检查砌体是否有垂直度的变化,是否产生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