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措施
1.0102102综采工作面运回顺及上隅角监测设备的维护、调校由井工通风科负责。
2.监测传感器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移设工作由综采队负责。
3.在工作面施工时要加强监测设备的维护,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在施工中因人为因素导致监测传感器的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现场施工负责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综采队要及时移设监测传感器,必须严格按照《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要求悬挂传感器,
上隅角传感器悬挂标准:上隅角传感器悬挂在距切顶线800mm范围内、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500mm,且顶板支护良好无淋水的位置。工作面传感器悬挂标准:距上口10范围内、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且顶板支护良好无淋水的位置。回风传感器悬挂标准:回风流混合处10—15米范围内、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且顶板支护良好无淋水的位置。串联风传感器悬挂标准:距被串联工作面进风口后10—15米范围内、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且顶板支护良好无淋水的位置。
5. 0102102综采工作面使用的甲烷传感器,灵敏度高,要求在移设传感器时必须要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以防止造成传感器发生误报警。
6.在日常的使用中严禁任何人随意调高、降低监测装置的精度、报警点及断电点。
7.在工作面施工时要加强监测设备的保护,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在施工中因人为因素导致监测传感器的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现场施工负责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在日常的使用中严禁任何人随意调高、降低监测装置的精度、报警点及断电点。探头的报警值、断电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9.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7天调校一次,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
10.瓦斯监测系统出现故障或信号不能正常传输时,采煤工作面必须切断电源,停止作业,撤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