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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通立交现浇箱梁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71

互通立交现浇箱梁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互通立交现浇箱梁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互通立交现浇箱梁施工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互通立交k193+987.7主线桥上跨省道342,需要在省道342与k193+987.7主线桥区域内架设钢管支架,架设通车门洞。省道342双向四车道,行车密度较大,为保证施工生产进度及安全,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如下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

1.2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省市项目办有关文件要求。

1.3**市交通、公路管理部门的要求。

2、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现场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进行日常交通管理、检查,跨越省道342施工时,由安全环保部长、协调部部长负责交通协调及组织工作。

跨342省道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2.2跨省道342桥梁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职责

序号姓名职务职责备注

1项目经理负责总体安全

2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协调工作

3队长现场施工负责人

4安全工程师安全负责人

5队长具体负责安全措施落实、检查

3、交通标志设置方案

3.1自k193+987.7主线桥中心线东西两侧1500米处开始设置各种施工、限速、警示标识。k193+987.7主线桥、a匝道3号桥之间设置限速30km的标志及道路施工的警示标志。

施工作业控制区设置警示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总长不得少于1500m,区间内统一设置'前方1.5km处桥梁施工、道路变窄、前方施工(1km)、限速标志60km/h(700m)、前方施工(300m)、向左行驶的导向标志(200m)、道路两侧变窄标志(150m)、前方施工、车辆慢行(100m)、'禁止超车'标志、'限速(5km/h)'等标志;缓冲区应设置减速带、安全警示墩、水泥混凝土防撞墩等隔离措施。夜间必须设置警示灯。临时防护设施(标志)符合规范要求,并充分考虑到雨、雾、夜间等气候条件下的使用功能。

3.1.1在警告区内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禁止超车等交通安全标志。

3.1.2在上游过度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及水泥隔离墩,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之间设置锥形交通路标及水泥隔离墩。布设间距工作区及下游过渡区内为5m,上游过渡区及缓冲区内适当加密,缓冲区内间距不大于2m。

3.1.3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布设路栏;路栏由刚性材料制成,具有反光功能,其颜色、尺寸、形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规定,用以阻挡车辆及行人前进或指示改道。

3.1.4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的路栏上部要安装施工警告灯。施工警告灯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道路施工,应减速慢行,设于夜间施工路段路栏或独立活动支架上,高度以120cm为宜。

3.1.5在工作区周围布设施工隔离墩或其他隔离设施。

3.1.6夜间施工区域设置照明灯,照明覆盖整个施工区域,在夜间具有150m的视认距离,并且照明光源不能给路上司机造成眩目。

3.2在标志牌设置过程中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公路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落实,对施工过程中交警部门、公路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改正。对施工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标志牌及时更换补充,交通标志具体设置见附图。

3.3在施工时段,除必要的安全设施外,在工作区两端各配备2名交通指挥人员。所有标志具有警示灯及夜间反光功能,保证夜间警示效果,防止因夜间提示不明显而诱发事故。

3.4所设置的交通标志、标识、施工机械具有反光功能。

3.5当进行施工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当施工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为施工而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撤除设施的人员及有关车辆等设备要在封闭区内行驶。

3.6支架架设搭设完成后,正常施工道路交通安全标志设置见附表。

4、限高限宽门架设置

4.1为保证施工安全,在进入施工区域前设置3道减速板,防止超高、超宽车辆快速行驶通过通过门洞支架时,对搭设的支架造成损坏,同时在施工门洞前后两方50米处各设置一道双向限高限宽门架,门架由钢管焊接制作,净高为342省道路面至钢管最低点处高度4.6米,考虑保险系数取4.5米,宽度4.0米,门架立柱及横梁上贴反光条,设置警示及限高限宽标志,防止超高、超宽车辆通过。

4.2限高限宽门架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必须固定、支撑牢度,设立限高、限宽标志,设红灯警示、张贴反光膜,专人指挥交通。龙门架基础中间的基础宽度为2.0m,高度为0.6m,长度为2.4m,两侧设置1.0m,高度为0.6m,长度为2.4m,基础内预埋钢板,龙门架两侧设立纵向拉撑。基础设置长1.0m,宽度为2.0米,高度为0.6m。限高限宽龙门架设计见附表。

4.3门架设置的安全距离计算

342省道设置的最高限速为80km/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限制高度最高为4.5米,最宽为4.0米,最大载重量为132000千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t的车辆,即总质量132t的车辆为公路载重超限的极限值,按一辆132t重的载重汽车因超高以80km/h的速度撞向门架横杆,撞击时间为0.5s,根据动量定理有:ft=m1v1

f为载重汽车的冲击力,t为载重汽车以v1的撞向门架减速到0的缓冲时间, m1为载重汽车总重,v1为载重汽车撞向门架前的车速。

代入数据f×0.5=132×103×80×103/(80×80)

得f=3300kn

底部工字钢与砼连接处即a点为门架受力矩最大位置,查阅热轧普通工字钢技术标准,40a工字钢的允许力矩[m]=212knm,根据力矩平衡公式,车辆与门架撞击时在a点产生的力矩:

fl=3300×5=16500 knm>[m]=212knm

fl/m]=77.8

车辆撞击门架后,门架的工字钢已发生弯曲。假设车辆撞击门架后以原速(80km/h)继续撞向满堂支架,为保证支架安全,需将限高限宽门架设置在能保证满堂支架安全的距离以外。

据统计表明,车辆以80km/h的速度行驶时,从车辆撞到门架驾驶员开始刹车到车辆停止约需10s。根据质点的直线运动公式:

s=v0t+0.5at2及vt=v0+at

得s= v0t /2=(80×103/6400)×8/2=43m<[s]=50m

其中s为车辆从限高限宽门架位置至减速为零时行驶的距离,v0=80km/h,vt=0,a为车辆的加速度,t为车辆从门架减速到零的时间。

因车辆与限宽限高门架相撞后车速必定小于80km/h,故刹车距离必定小于43m,即在距离满堂支架50m位置设置一道限高限宽门架,可以满足满堂支架的安全要求。

5、交通安全保证措施

5.1加强对外协调工作,积极同有关路政、交警等管理部门联系,齐抓共管,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行车通行环境,做到安全无事故,行车畅通无阻。

5.2施工前事先与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占用,并通过当地媒体发布公告,明确施工影响期限和社会车辆的分流、绕行方案。门洞支架施工区域按规定设置设立符合交通规范要求的交通标志、护栏,夜间加装警示灯具,配备足够的照明器材。交通警示设施的设置要求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并注意保证有足够的通视空间和车行反映时间。

5.3工程施工中,为保障车辆在在342省道公路上的行驶安全畅通,项目部设置施工现场专职交通管理员,安全人员必须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负责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和保通工作。防止阻塞交通,并负责管理各交通标志设施,确保各交通设施的使用功能完善、醒目,降低施工对通行车辆的影响。

5.4在支架两端设置红色警示灯、高空坠物安全标志,在支架底部满铺脚手板进行全封闭防护,支架两侧挂设安全网、隔离板等,避免高空坠物伤人或阻碍交通的可能性。

5.5为保障夜间交通安全,在两端钢管柱上涂刷反光标志,同时安装照明设施;派专人对设置的安全设施及支架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交通正常运行。

5.6加强公路上跨线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桥梁两侧均按规定设置防护网,防止施工物件坠落伤人损车,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

5.7组织项目经理部、作业队各级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其他交通知识,提高全体作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交通安全。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交通组织措施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落实交底签字手续。

5.8配置必要的备用器材,如手电、雨衣、锥形防护筒、反光防护服等,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5.9施工所用机具设备、材料存放不得侵入公路路面,不能影响交通。如需占用路面,要事先与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占用,占用路面地点前后按规定设置警告牌及夜间警示灯。

5.10施工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要遵守地方政府及交警部门的管理规定,遵守公安部门《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运输畅通。

5.11凡在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均要严格管理,保证设备在安全区域内正常施工,施工车辆需悬挂明显的施工标志,进出工作区要有专人指挥,要设有专门出入口。

施工作业控制区内作业的人员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专职安全员还需外着带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

5.12加强上跨342省道施工作业的指挥协调管理工作,工地现场由桥梁队翁兆席负责,为施工安全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和副经理、现场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解决安全问题。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为安全管理的对口部门,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

5.13加强队伍教育,规范施工作业,公路行驶车辆速度快,要求施工人员须具有高度安全意识,严格按规范操作作业。由于大部分施工人员是农民工,施工安全意识不强,因此项目部每月都召开两次施工安全会议,学习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并把会议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工人,以形成人人守规则,处处讲安全的局面;要求施工人员按规范操作,穿戴统一的反光标志服,严禁随意穿越公路,坚决杜绝人为事故。

5.14交通控制区内所有安全设施由专人24小时看护,由专人负责交通指挥,安全人员必须佩戴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对各种交通标志进行维护,不得因任何原因致使出现缺损、歪斜、丢失等情况。

6、应急处理措施

6.1如有发现施工路段过往车辆故障,应及时报告公路交警、路政,条件允许的可利用现场临时防护设施进行先期布控警示,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和交警部门的要求,配合做好清障工作,如:用施工机械先行将故障车辆移离车道。

6.2如有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发生,应马上报告公路、交警、路政管理部门,维护好现场的临时防护设施,同时根据现场处置的需要和交警的要求,必要时开放布控区或临时施工便道,疏通车流。

6.3建立应急机制,在施工区域停放装载机一台,对在施工区域突发故障的车辆及时将其拖走,尽量减小对交通畅通及行车安全的影响。

6.4认真细致地做好交通事故预案工作,工地设立事故应急处理联系电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证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同时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处理现场,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将影响交通状况降到最低限度;遇有特大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视线不良的情况时及时组织人员做好防护和引导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6.5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会同交通警察立即投入运作,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6.6项目部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员预防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6.7本项目部所有人员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6.8发生安全事故,任何贻误时机的行为都可能造成更为严重或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各有关部室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互通立交现浇箱梁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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