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具存放危险品管理措施
料具存放及危险品管理
1 料具存放
1.1 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架杆、水、电管材等要设支架,并保证一头齐。盘圆钢筋最多只能堆放两层,并垫以木方,以防止滚动。
1.2 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10m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时不得碰撞。
1.3 大模板堆放区必须设专人,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下部应垫通长架板,使自稳角成为700~800。大模板正面对正面排列整齐,底部留有一定的间距,以便清理模板。没有支腿的大模板、角模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堆放区内。
1.4 砖和木方码放整齐稳固,高度不超过1.5m。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1.5 油料的存放:设置专用封闭库房,地面铺洒一层砂子,并设专人管理。油料分类存放,封盖盖严,油料库房应配备干粉灭火器,严禁吸烟。
2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
2.1 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限量进场。
2.2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场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
2.3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灌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4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设专用仓库派专人管理,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不得超量储存。
2.5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校验。建筑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2.6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在发货时,必须建立明细台帐。
2.7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施工现场中运输时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混合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