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信号工安全管理措施
1、 塔吊司机及信号工必须持有北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入场教育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否则不准上岗,塔吊司机与信号工通过对讲机相互联系,每台塔吊每班一名塔吊司机,两名信号工。
2、 塔吊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信号工也必须严格执行信号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熟悉所指挥塔吊的机械性能,严禁违章指挥,塔吊司机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载使用,塔吊如出现故障或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检修正常后方可使用,严禁带故障运行,认真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机械处于良好状态。
3、 每台塔吊设置专人负责塔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每个主体队设置一名信号工负责信号工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 四台塔吊同时交叉作业时,信号工在发出信号之前必须先察看相邻塔吊的旋转方向,小车行走方向,物体的提升位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发出指挥信号,塔吊司机在接到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应立即察看相邻塔吊的旋转方向,小车的行走方向,物体的提升位置,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操作塔吊运转工作。
5、 短料在1.5米(含1.5米)以下及小钢摸板严禁用钢丝绳捆吊,
短料及小钢摸板需要吊装时必须装入料斗或吊笼(料斗和吊笼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室验收,否则不允许使用)。
6、 为了确保群塔作业的安全管理,将十台塔吊定位编号: 1#塔吊向北转臂时严禁小车吊物超出基坑北侧消防通道(即施工队办公室南墙屋檐),2#塔吊向北、向西两侧转臂时严禁小车吊物超出施工现场围墙(即居民区的楼房和平房)。3#塔吊向南转臂时严禁小车吊物超出消防通道(即生活区区域、施工队办公室北墙屋檐),4#塔吊向东转臂时严禁小车吊物超出消防通道(即项目部办公室西墙屋檐及施工现场围墙),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7、 塔吊司机、信号工在工作时严禁饮酒,信号工在工作中严禁兼作其它工作。
8、 塔吊工作完毕后,塔吊司机和信号工下班时必须把塔吊吊钩挂上地锚,以防塔吊在刮风时塔吊与塔吊相撞事故的发生。
9、 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塔吊和信号工的(十不吊)管理规定、项目部的塔吊施工方案、群塔作业方案、机械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管理措施,如塔吊司机违章操作、信号工违章指挥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由当事人及单位负全部责任,项目部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中铁建设集团第项目部
总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各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