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现场环境安全管理措施
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
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
4、对入炉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进入造成事故。
5、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10、使用锅炉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1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4、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