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切实加强副井矿井、地面运输管理,改善运输环境,规范机车行车秩序,保证运输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电机车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一)司机室必须有牢固的顶棚,并且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视线。
(二)有警铃(喇叭)、前后灯,并能正常使用。
(三)撒砂装置完整有效,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制动距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四)电气性能良好,符合防爆要求。
(五)列车有红尾灯。
(六)机车每年年审合格。
二、行驶机车的轨道及设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场南北大巷轨道型号用30kg、其它轨道钢轨不得低于22kg/m,并达到标准化要求。
(二)道岔必须符合标准,安装正规搬道器和电动搬道器,禁止使用非标准设施。
(三)轨道和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品,运输队、工程一队、二队每周应对所辖区域轨道和巷道情况检查一遍。
三、行车调度及信号符合以下要求:
机车出井必须慢车以防有人力推车入井,南北大巷运输列车进出三角墩时必须确认无误依次通行,严禁抢道等现象,违者按“三违”重罚。
四、机车的行车秩序必须有以下规定:
(一)上车场至地面车场行驶机车1台,+200各碛头机车各1台 (工程一队2台、工程二队2台);
(二)机车牵引数量为每趟15个矿车;
(三)顶车极限位置:在地面、井下车场进行顶车作业时,矿车距离车场尾端的道岔不得小于两个矿车的距离。同时要求距翻笼2m处设阻车器一套、阻车器至6#岔心重车道坡度调为5‰。
五、调车顺序
(一)上车场至地面调车顺序
重碴车出井时,从重车道经2#道岔→3#道岔,直走至7#道岔处,机车与碴车组脱离,机车沿7#道岔回走5#道岔,回空车道等空车。待人工推车翻碴完成后,由人工推车至机车处,连接完后,调空车组入井至3#道岔时,机车与车组脱离。机车沿3#道岔至2#道岔回8#道岔经9#道岔进入大巷顶空车至上车场南北空车道后,机车回至3#道岔经2#道岔到重车道拉碴车出井。
(二)井底车场空车调车顺序
空车进南北大巷时,从2#道岔经3#直走到5#道岔,进入南北碛头。待装碴完成运入底部车场,机车行走至5#轨岔,至1#道岔处,机车与碴车组脱离,机车沿1#道岔行走2#轨岔回3#道岔、3#道岔调头,至列车尾端顶车,经1#道岔进入底车场重车道到位后,机车经1#道岔至2#轨岔进入空车道,调空车组入南北巷。
六、行车作业过程中司机除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外,还必须做到:
(一)严格按照灯光信号系统指示和跟车员信号指挥开停车。
(二)除车场(或处理事故)以外,不得进行顶车作业。
(三)在调车过程中,不得脱钩顶车。
(四)严禁司机站在巷道中在车外操纵机车。
(五)在行车期间,严禁司机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进入车场前必须减速,鸣铃报警。
七、行车过程中跟车员除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外,还必须做到:
(一)严格按运输调度员的行车指令或信号指挥机车司机发、停车。
(二)负责与井底车场或其它区段机车跟车员的联系。
(三)跟车时,必须站在列车最后一辆矿车上。
(四)顶车作业时,不得在列车上指挥开车,严禁用木棒或其它物件顶车。
(五)严禁异轨牵引,翻笼处顶车只能顶至阻车器处。
以前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措施执行,本措施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