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救援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措施
为加强我矿运输应急运力组织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维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以及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运力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我矿运输小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伤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任务,把突发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预防为主。
把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矿井突发事故的各项保障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协调。
本措施确定的矿井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充分发挥运输应急保障机构的作用。
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的矿井运输应急保障机制。
四、组织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刘木林
副组长:董世平
成员:邱国仁、朱俊文、龙博、胡小军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应急联络员:李谅、李卫星,联系电话:8000或8001。
1.统一领导本矿运输应急救援行动。根据矿领导部署,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2.负责启动救援行动,指挥和调配运输小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当应急运力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报请公司调派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根据公司主管部门的指令,调动公司应急运力对口支援,完成矿井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五、应急运力
(一)应急运力储备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本矿建立应急运力储备,做到领导责任、车属单位、车牌号码、驾驶人员、带队人员、集结地点“六落实”。
(二)应急车辆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三)应急保障人员
应急保障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装卸员和维修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至55岁之间,且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协作意识强等。
组建运输应急突击队,编成三个专项工作小组,在所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1、车辆调度组:
组长:刘木林
成员:黄显超、龙博
2、现场抢险组:
组长:邱国仁
成员:邱建成、吴军山
3、车辆维修协调组:
组长:朱俊文
成员:汪璜、胡健
六、纪律要求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随时与应急小组保持联系或电话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车辆调度及时到位。
(二)执行应急任务的车辆,必须是经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状况达二级以上,按规定投保各项保险,且配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方可执行应急任务。
(三)指令性储备运力,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资格除符合第二条要求外,在应急状况下,应在指定地点集结待令,驾驶人员不得外出,随时准备接受应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