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车间报废货车安全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部、局《铁路报废货车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铁路报废货车的安全管理,结合车间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报废货车安全管理领导组织
1、报废货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检修车间副主任、验收室副主任
成员:调度、技术、安全、财务、材料组组长,配件组工长
2、职责及分工
领导组对货车统计管理、解体、零部件回收、废钢铁处理残值上缴负全责。
具体分工:
调度组负责报废货车(含待报废车辆)的日常管理,建立管理台帐。
材料组负责对可利用的零、部件登记入帐,收入第一料库及废钢铁管理。
安全组负责报废货车解体作业的安全检查监督。
配件组负责报废的解体,零、部件回收,入库登记,废钢铁的归堆、摆放。
二、报废货车的日常管理
⑴待报废车辆由调度组进行管理,调度组将车统-23从检修车中取出单独存放。
⑵经鉴定确认报废后,由调度组负责及时在车体两侧用白漆涂打“待报废”字样。
⑶在部令到达前,任何人不得拆卸车辆上的零、部件。部令到达后,将其车统-23从检修车中剔除,并立即用白漆将车体两侧“待报废”字样中的“待”字涂掉,同时写上部批报废的令号。
⑷调度组在部令到达后及时将报废车号,批准令号通知财务组和有关人员,由财务组办理残值上缴及可利用配件的列帐手续和解体报废车费用的核销。
⑸调度组建立报废货车登记簿。内容包括:报废车车号、签定日期、批准日期、批准命令号、车辆处公布电报号、报废车解体日期。
⑹部令到达后,要在一个月内将报废车解体完毕。
⑺拆下的零部件经鉴定可利用的按规定进行登记,超过使用期限的大部件必须切割破坏,按废钢铁处理。
⑻解体报废罐车的罐体不得出售或调拨,按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的要求,由车辆处统一处理。
三、报废车的解体
1、待解体车辆的入线
⑴调度组接到车辆处批复报废车命令电报及铁道部批准命令号后确认报废车停留地点。
⑵调度组根据段内报废车与解体线的情况,通知车站将报废车送入解体线(洗罐线),制定报废车解体计划送达配件组。
2、报废车解体
⑴报废车解体由配件组负责。
⑵配件组接到报废车解体计划通知后,准备解体报废车用的工具和材料后,由工长带领职工进行报废车解体作业。
⑶作业程序:车辆止轮、拆卸车辆表面的配件、拆卸空气制动装置、拆卸车钩缓冲装置、拆卸车门及手闸、切割侧墙及端墙、切割地板及横梁、切割侧梁和中梁、吊车搬运、落地转向架。具体操作按“解体报废车工艺卡”执行。(见附件)
四、解体报废车作业安全
⒈解体报废车作业由工长负责全过程的安全监控,车间领导及安全组不定时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⒉作业时,工长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防护工作。
3.使用吊车或铲车时,吊装前由工长与吊车司机一同检查确认吊索具状态,确认无异状后方可作业(吊车作业需双人上岗)。
4.解体作业一般要求:
⑴对解体的报废车须用木掩止轮,采取有效的防溜措施。
⑵氧燃气切割用的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器、软管、割炬等须符合gb9448-1999的规定。
⑶工作前应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大锤的锤头不得有毛刺、卷边,锤柄不得有裂纹并与锤头安装牢固,撬杠不得有裂纹。分销器尖部不得淬火处理。
⑷抡大锤时,对面和后面不准站人,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⑸使用撬杠等工具时须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和工作场地是否有杂物,需要多人撬动时应有专人喊号统一听从指挥。
⑹领用氧气及乙炔气瓶时,应检查是否过期、是否为指定厂家产品。气瓶须有安全防护胶套、气瓶阀须配有安全帽。
⑺氧燃气切割作业时,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气瓶必须距离明火10m以上,距离实际切割作业点5m以上,以免接触火花,热渣或火焰。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应有5m左右的安全距离。
⑻切割作业只能在无火灾隐患的条件下实施。
⑼开启乙炔气瓶的瓶阀应缓慢,严禁开至超过1.5圈,一般只开至四分之三圈以内。
⑽解体报废车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好防护服,戴好工作帽及手套,熔接工必须戴好专用手套。
⑾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清理现场,注意消除火灾隐患。
⒋作业要求
⑴解体报废车作业前,工长与小组安全员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状况,确认车体有无倾斜等异常情况或特殊结构,必须与车间领导共同确定作业方案。
⑵解体报废车作业时,熔接工必须认真执行段的《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技术规则》。
⑶拆卸车辆配件时要注意安全防护,切割拆卸车下空气制动装置,作业人员要躲开制动装置下落的位置;使用撬杠卸下车钩缓冲装置时,用力不要过猛,车下不得有人。
⑷切割手制动机时应先将可用配件拆除后再切割,须有人防护,避免制动机落下伤人。
⑸拆卸小车门时,关闭门搭扣,拆除车门轴;两人将车门扶正,打开门划后将车门抬下。
⑹切割侧墙及端墙须留有安全切割口,切割角度保持在45度以上并且内高外低。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切割,严格执行切割一块,拆除一块。
(7)首先切割侧墙,然后切割端墙。切割侧墙分成四块依次切割,侧柱,切割口应位于侧柱内补强座上端,在没有吊车辅助前,各侧柱均不得断开,在侧柱内外侧留有50-100mm剩余量。
(8)切割侧柱应从靠中门的侧柱开始向端部依次切割,切割最后一个侧柱时身体应躲开侧墙板。做好安全防护后,断开上边梁,依次切断各侧柱剩余部分。
⑼切割侧墙及端墙时,车下不得有人,车内应按规定安放好支撑,同时用吊车辅助,防止倾倒伤人。切割侧墙及端墙用吊车辅助时,吊索具应使用两条焊接环形链及副钩,吊挂在侧墙、端墙上部切割成的两个三角孔中。吊钩升起以环形链拉直为止,严禁起吊,防止切割后部件左右、前后摇摆。
⑽切割车体底架地板、小横梁时,要将身体躲开切割部位,严禁站在切割部位进行四周切割。
⑾切割侧梁时要注意侧梁堕落的地面应整洁,无杂物及碎石等。
⑿切割中梁时要在腹板中部留有安全切口,熔接工确认周围无人作业后,站在侧架上将中梁切断。在落中梁前车体两侧须有专人进行安全防护,确认车轮止轮状态良好后,通知熔接工进行切割落下中梁。
⒀在解体作业中,对切割易堕落的较大部件时,要有专人进行安全防护。
⒁在吊运解体后的车辆大部件和废钢铁时,汽车起重机须严格执行段的《起重机械操作安全技术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吊运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防护,专人指挥将其吊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堆码,并要堆码整齐,安放稳固。
⒂解体棚车时,应先拆除车门和内墙板,然后切割车顶组成,用吊车吊落后,再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和确认的作业方案进行切割拆除。
五、旧配件的回收
报废车解体时要加强对车辆配件的回收鉴定工作,对良好的配件收入配件料库,建立收支帐,做到帐物相符,做好旧配件管理。
⒈对入线待解体的报废车由配件组负责通知技术组有关人员进行签定,对可回收利用的旧配件进行登记,在报废车解体后进行核对,保证可用配件的回收数量。报废车解体前,任何人及车间不得随意拆卸车辆的任何零部件。
⒉报废车解体后,配件组负责召集材料、技术,对拆下的零、部件进行鉴定,合格的配件由配件组人员收入第一料库管理。
⒊经鉴定合格的车辆配件由材料组、配件组负责建帐、分类,由材料组设专人保管;配件组负责填写解体报废车回收配件清单一式两份,一份报材料组,一份自存,作为收帐的依据。
⒋材料组负责对配件第一料库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配件组要向管理新材料那样去管理回收的配件,第一料库要按照材料分类,“四号定位,五五堆码”,摆放整齐。
六、钢铁的管理
1、报废车解体、回收可用的车辆配件后,对超期不能使用的大部件必须切割破坏,按废钢铁处理。剩余的废钢铁由配件组负责归堆整齐,摆放牢固,按“四定位”分门别类摆放好。
2、报废车解体的废钢铁由材料组负责管理;废钢铁的处置要严格执行哈铁物[1998]113号文件《关于废钢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车辆处辆财函[2005]24号文件《铁路报废货车管理办法》,按规定核准废钢铁调拨单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