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建工程项目部与相关单位管理配合措施
一、概述
任何基建工程的施工均离不开各专业工种的分工配合。如有幸被业主确定为中标单位,我公司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协调各方面关系,切实履行总包职能,对业主保证质量、工期各方面投标承诺的实现;对设计院积极参与设计交底,有关设计更改及时实施;对质监站、监理方积极配合有关过程检测,及时提供施工资料;对分包方尽量通过立体交叉施工安排较充分的施工工期,尽可能满足其施工所需的场地、水电、临设等条件,并且在预埋、安装调试方面充分配合。
二、与业主协调配合措施
1、本工程如有幸中标,开工前,应积极与业主单位沟通,建立联系人制度。生产、技术、质量、安全、保卫等各方面事宜;落实到个人,使业主要求得到具体执行。
2、建立每周工程协调会制度。邀请业主、监理,由总包单位主持,各专业分包单位参加。在协调会上,总结上周施工阶段的实施情况,明确后阶段的施工安排,分析及协调解决实际施工中发生的问题。
3、建立每月简报制度。每月由总包单位发一次工程简报,分送业主、监理及分包单位,通报现场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情况。
4、落实工程联系单制度。涉及设计更改、功能调整等问题及时拟好联系单送业主签证。
5、每月25日上报本月完成工作量,提供下月预计完成计划。
6、施工资料齐全准确,配合业主搞好验收。
三、与监理协调配合措施
1、尊重监理,服从监理,向监理方提供企业有关资料,按照监理大纲做好工作。
2、施工中在自检的基础上,填好隐检单,由监理方严格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坚决予以整改,未经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3、各分部分项工程在完成后,均要由监理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与质量有关的各种工序施工时,要建立监理旁站制度,如混凝土试块制作,钢筋取样等。
四、与设计方协调配合措施
1、认真领会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图纸。
2、重视图纸会审,做好设计交底工作。
3、认真做好设计变更的配合工作。
4、主动邀请设计人员到现场检查、指挥、验收。
5、根据工程进度建议设计提前完成诸如电梯等设备的选型工作,以避免电梯道尺寸不符,埋件位置不一带来的更改。
五、与质监站协调配合措施
1、邀请质监站人员现场监督交底,提供工程有关资料。
2、邀请质监站人员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3、邀请质监站人员技术指导,提高员工技术素质。
4、做到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验收前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