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工程施工用电组织管理措施
1、用电管理规定
(1)建立技术交底制度,电气工程师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中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2)建立安全检测制度,每月2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主要内容: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动作参数等。
(3)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的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4)建立电气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工作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5)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责任,维修分片、分块、电箱分人,设备分机落实责任到人头,并辅助必要的奖惩。
2、配电装置维修管理规定
(1)维修时必须二人在场,一人维修,一人监护,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装置接线,不得随意拆除原电气。
(2)维修人员必须是熟悉配电装置的专业电工,使用绝缘工具,佩戴劳保用品。
(3)更换电气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代用品,如因条件限制,电气元件的更换必须经电气工长的同意。
(4)维修结束应脱离配电装置,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验电器确认电源接通后,再经下级通电试验,然后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上悬挂的停电标志牌。
3、电工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柱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若来不及断电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1211、干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剂等或干砂灭火。
第2篇 工程施工用电组织管理措施
1、用电管理规定
(1)建立技术交底制度,电气工程师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中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2)建立安全检测制度,每月2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主要内容: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动作参数等。
(3)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的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4)建立电气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工作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5)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责任,维修分片、分块、电箱分人,设备分机落实责任到人头,并辅助必要的奖惩。
2、配电装置维修管理规定
(1)维修时必须二人在场,一人维修,一人监护,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装置接线,不得随意拆除原电气。
(2)维修人员必须是熟悉配电装置的专业电工,使用绝缘工具,佩戴劳保用品。
(3)更换电气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代用品,如因条件限制,电气元件的更换必须经电气工长的同意。
(4)维修结束应脱离配电装置,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验电器确认电源接通后,再经下级通电试验,然后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上悬挂的停电标志牌。
3、电工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柱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若来不及断电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1211、干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剂等或干砂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