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安装安全保证措施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措施基本要求
1.1施工作业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并满足以下内容:施工作业现场水电、道路应畅通,满足施工作业需要;施工暂设应合理设置,施工机具应定置摆放;物资、器材应分区分类堆放保管,并按规定实施标识管理。
1.2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应经hse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合格;要求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持证上岗。
1.3及时与施工所经区域内生产装置做好联系与沟通,办理好各类作业票,并依业主及装置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 安全保证具体措施
2. 1员工进入施工场所,必须佩带符合安全环保标准的安全帽;、必须穿好符合相应安全环保标准的防滑、防砸的安全鞋。
2.2 本工程桥架安装需要吊车协助,起吊前应确认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2.3 工作前,应了解机械的工作范围,有无妨碍起重机械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2.4 在桥架吊装中,应设专职安全员与班组安全员一起工作,形成安全管理网;
2.5 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行在起重物下方,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2.6 本工程电缆走向部分路段,属于高空危险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沿线装设安全网和拉生命线;
2.7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经过体检合格者;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2.8需要开挖电缆沟的路段要办好动土作业证,在确认不损坏地下管线和其它电缆的情况下方可开挖。
2.9使用气瓶的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气瓶表必须经过检测标识方可使用。不得把气瓶放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有风或高处作业使用气瓶时,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放置在动火点的上风口。
2.10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氧气瓶和乙炔瓶相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10米以外;所有氧气瓶和乙炔瓶都必须放置在单独的铁笼子里,集中使用且有明显的标识。不得随意到处放置。
2.11气瓶应立放,且必须有防震胶圈,严禁敲击、碰撞及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2.12用火作业施工人员上岗前,办理并持有动火票,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用火安全教育,掌握用火作业的安全基础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周围环境和撤离路线。
2.13动火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4动火施工应按照业主安全管理要求安排监护人监护,方可进行作业。各动火部位附近或下方有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得动火。
2.15在对变电所进行拆除时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防止人身受到伤害。
2.16施工用电线路(从现场电源点接到临时配电箱的电缆线和从临时配电箱接到用电设备的橡皮软导线)必须绝缘良好严防绝缘损坏和接头漏电的情况发生。
2.17配电箱及电焊机、变压器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有腐蚀性的物品。
2.18凡与电源连接的电气设备,未经检验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用手触摸,以防触电。
2.19用电设备如电焊机等必须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应将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线和接零线共用一根导线。
2.20严禁擅自接用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电器故障应由电工负责处理。
2.21配电箱应保持干燥,内装的漏电保护器的绝缘外壳、盖等均应保持完整无损。严禁“一闸多机”使用,同时做好防水工作。
2.22临时用电线严禁挂在金属设备壁、构架或脚手架上,不准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2.23施工中使用的所有小型电动工具必须从专用的配电箱中接用电源(漏电保护器、熔断丝双级保护),接用电源用插头、插座,严禁使用闸刀开关。
2.24当电器设备跳闸或漏电保护起跳闸时,应仔细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严禁强行合闸。
2.25电气设备或线路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干粉式(二氯化碳)灭火器扑灭。
2.26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2.27由于部分桥架高度较高,焊接托臂需要搭设移动脚手架。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将锁紧挂钩挂上,脚轮的刹车必须踩下。脚手架的高处必要搭设拦腰杆,高处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使用双钩,并将双钩挂在廊道的结构梁上。
2.28高处作业时,下方要拉设隔离警戒线,并有专人进行监护,禁止无关人员通过。作业人员禁止高空抛物,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好工具袋。
2.29 5#马路与14#马路交叉处需要委托土建专业搭设脚手架,脚手架的搭设应由有效脚手架特殊工种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搭设,脚手架要求搭设成双排,并有扫地杆和拦腰杆。脚手架搭设完成后要悬挂脚手架使用许可证,并有搭设人及双方负责人的签字方可使用。
2.30电缆桥架的安装大部分均在电缆廊道内作业,没有廊道的区域安装桥架时,要求作业人员佩戴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悬挂在坚固的物体上,预先将桥架在地面上连接完成,使用吊车进行吊装,司索工要将桥架捆绑牢固,防止桥架松脱坠落。高空作业人员应和起重工积极配合,将桥架一次吊装到位。
2.31桥架安装时,施工人员禁止踩踏有运行电缆的其他桥架。防止发生人员触电事故。
62.32在无电缆廊道的区域内敷设电缆时,应将滑轮放置到桥架内并固定牢固,施工人员在安全地带使用对讲机进行指挥。
2.33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7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7.1根据《中油二建突发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为提高公司在突发重大事故中的应急处理和救援能力,有效保障公司利益与职工生命健康,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和影响,特制定以下应急救援预案:
(1)人身伤害事故预案
施工现场如发生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意外伤害等人生伤害事故。应立即由现场值班人员组织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并将事故详细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期间应主动利用现场医护用品,开展止血、包扎等简单的自救工作,如果是四肢出血或小动脉、小静脉出血,宜采用抬高伤肢法止血。动脉出血时,易用手指压迫伤部上端的动脉,使它贴住骨骼,止住出血。手腕、颈部、小腿等处受伤时,采用环行包扎法,手指、手臂、大腿等部位采用螺旋包扎法。比较严重时 采用“8”字型包扎法。
应急救援组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将基本概况上报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办公室,并配合救护车、医务人员尽快展开救援。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扩大。
(2)火灾事故预案
火灾事故发生后,在发生初期应组织现场人员采用现场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要说清着火的地点、部位、火势的大小、燃烧物的情况。并派专人指引消防车前往火灾现场,必要时可通知气防站、请求气防车参加救援。若火势较大时应及时组织人员疏散与撤离,并划定危险区域、实行部分交通管制。
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有:控制可燃物;隔绝空气;清除火源;防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冷却法;窒息法;仰止法。化学易燃品的扑救首先要弄清着火物质的性质。扑救可燃和气体火灾时,要先关闭管道阀门,用水冷却其容器、管道,用干粉、砂土扑灭火焰。扑救易燃和可燃液体火灾,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扑灭火焰,同时用水冷却容器四周,防止容器膨胀爆炸。但醇、醚、酮等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火灾,应使用抗溶性泡沫。
发生大面积的烧烫伤,应立即送医院抢救治疗。一般的轻度烧、烫伤可进行以下处理:一是将烧、烫伤的部位放置在冷水中浸泡半小时或更长时间,这样既有止痛作用,还可以减少肿胀。二是浸泡完毕擦干,在患处涂抹麻油、清凉油、獾油等,暴露患处不需要包扎。三是烧烫伤部位如出现水泡,一般不需弄破。如水泡过大,可用针在火上烧一下,用酒精或淡盐水擦洗伤面,在水泡下方刺破放水,然后涂烫伤膏用纱布包扎即可。五是必要时请医生治疗或送医院诊治。
(3)触电事故预案
发生触电事故后,应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如开关箱在附近,可立即拉下闸刀或拔掉插头以断开电源。如距离闸刀较远,应迅速用绝缘良好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利器砍断电线或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硬塑料管等物迅速将电线剥离触电者;若现场无任何合适的绝缘材料可利用,可用几层干燥衣服将手包裹好,站在干燥木板上,拉触电人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对高压触电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或迅速拉下开关或由电工采取特殊措施切断电源。
触电者进行抢救,对于神志不清者派专人照顾,观察情况稳定后方可活动。对于轻度昏迷者或呼吸微弱者可针刺或掐人中、涌泉等穴位,并送医院抢救;对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者,则立即进行心脏挤压法抢救。接警与报告、指挥与控制、现场处理、监测、实施救援按公司应急预案程序执行。
(4)中毒事故预案
发生中毒事故后,先要分析原因是气体(乙炔、一氧化碳等)中毒、食物中毒、还是工业品中毒。在抢救伤员或进入现场前,应采用通风或配戴防毒面具。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部门,请求医护人员及气防站的救助。并及时将受伤人员抬离到安全地点的空气新鲜处。开展简单的救助,应使中毒者尽快离开现场接触性中毒,用肥皂洗净皮肤局部。食入性中毒,可用鸡毛或手指刺激咽喉,或服用大量温盐水催吐。应急行动和条件保障。总厂和公司有完备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专业医院及气防站。
(5)设备工具被盗案件预案
现场值班人员若发现有人盗窃工地设备工具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住窃贼或拖延时间,必要时拨打企业110报警电话或报告单位治安保卫部门,并在保护作案现场的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2篇 电气安装安全保证措施及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措施基本要求
1.1施工作业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并满足以下内容:施工作业现场水电、道路应畅通,满足施工作业需要;施工暂设应合理设置,施工机具应定置摆放;物资、器材应分区分类堆放保管,并按规定实施标识管理。
1.2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应经hse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合格;要求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持证上岗。
1.3及时与施工所经区域内生产装置做好联系与沟通,办理好各类作业票,并依业主及装置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 安全保证具体措施
2. 1员工进入施工场所,必须佩带符合安全环保标准的安全帽;、必须穿好符合相应安全环保标准的防滑、防砸的安全鞋。
2.2 本工程桥架安装需要吊车协助,起吊前应确认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2.3 工作前,应了解机械的工作范围,有无妨碍起重机械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2.4 在桥架吊装中,应设专职安全员与班组安全员一起工作,形成安全管理网;
2.5 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行在起重物下方,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2.6 本工程电缆走向部分路段,属于高空危险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沿线装设安全网和拉生命线;
2.7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经过体检合格者;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2.8需要开挖电缆沟的路段要办好动土作业证,在确认不损坏地下管线和其它电缆的情况下方可开挖。
2.9使用气瓶的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气瓶表必须经过检测标识方可使用。不得把气瓶放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有风或高处作业使用气瓶时,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放置在动火点的上风口。
2.10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氧气瓶和乙炔瓶相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10米以外;所有氧气瓶和乙炔瓶都必须放置在单独的铁笼子里,集中使用且有明显的标识。不得随意到处放置。
2.11气瓶应立放,且必须有防震胶圈,严禁敲击、碰撞及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2.12用火作业施工人员上岗前,办理并持有动火票,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用火安全教育,掌握用火作业的安全基础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周围环境和撤离路线。
2.13动火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4动火施工应按照业主安全管理要求安排监护人监护,方可进行作业。各动火部位附近或下方有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得动火。
2.15在对变电所进行拆除时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防止人身受到伤害。
2.16施工用电线路(从现场电源点接到临时配电箱的电缆线和从临时配电箱接到用电设备的橡皮软导线)必须绝缘良好严防绝缘损坏和接头漏电的情况发生。
2.17配电箱及电焊机、变压器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有腐蚀性的物品。
2.18凡与电源连接的电气设备,未经检验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用手触摸,以防触电。
2.19用电设备如电焊机等必须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应将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线和接零线共用一根导线。
2.20严禁擅自接用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电器故障应由电工负责处理。
2.21配电箱应保持干燥,内装的漏电保护器的绝缘外壳、盖等均应保持完整无损。严禁“一闸多机”使用,同时做好防水工作。
2.22临时用电线严禁挂在金属设备壁、构架或脚手架上,不准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2.23施工中使用的所有小型电动工具必须从专用的配电箱中接用电源(漏电保护器、熔断丝双级保护),接用电源用插头、插座,严禁使用闸刀开关。
2.24当电器设备跳闸或漏电保护起跳闸时,应仔细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严禁强行合闸。
2.25电气设备或线路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干粉式(二氯化碳)灭火器扑灭。
2.26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2.27由于部分桥架高度较高,焊接托臂需要搭设移动脚手架。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将锁紧挂钩挂上,脚轮的刹车必须踩下。脚手架的高处必要搭设拦腰杆,高处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使用双钩,并将双钩挂在廊道的结构梁上。
2.28高处作业时,下方要拉设隔离警戒线,并有专人进行监护,禁止无关人员通过。作业人员禁止高空抛物,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好工具袋。
2.29 5#马路与14#马路交叉处需要委托土建专业搭设脚手架,脚手架的搭设应由有效脚手架特殊工种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搭设,脚手架要求搭设成双排,并有扫地杆和拦腰杆。脚手架搭设完成后要悬挂脚手架使用许可证,并有搭设人及双方负责人的签字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