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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车间溜井安全管理措施规范 第2篇车间溜井安全管理措施
第1篇 车间溜井安全管理措施规范
1. 建立由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段、班组管理人员及铲运工、t4g装运工等参加的管理队伍,分级多方位的管理监控,严格执行《天流经安全管理制度》;
2. ① .按工段班组工作区域划分“责任区”,段长或班长为该“责任区”第一“责任人”进行监控管理,
②.调度组对无责任区的天溜井但负责任,调度长为第一“责任人”,
③.现场安全员对分管区域内天溜井负第一安全监护责任,
3. 凡使用的溜井口,井口必须全设施齐全,有充足的照明,有警示牌、警示灯等,无格筛井口,铲运作业必须设有安全档,t4g作业流井口必须悬挂安全门;
4. 每班使用溜井前,安全员、工段长、班长及操作人员要对各自负责作业区的安全设施的完好进行检查,必须经安全确认后方可使用;
5. 铲运工或t4g装运工应保护好溜井口的安全设施,严禁将招标大块和超长杂物投入溜井,作业后应将溜井口安全设施完好交给下一班,并在交接班本上交班,特殊情况应主动向接班人员谁明;
6. 安全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每天对溜井口巡查不得少于2次,加强安全督促,一经发现安全设施损坏,立即修复,安全员须将每周溜井口检查情况填入登记表并上保车间;
7. 凡是不使用的天溜井,京口周围所有通道,必选规定设置栅栏,悬挂“禁止通行”警示牌,并作上明显的安全标志;
8. 天溜井下部有检修、安装等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所有裸露井口浮渣、顶板危石检撬,并清理干净,对井筒 悬挂浮渣要进行震跑处理。经现场安全员验收确认后,并在井口悬挂“井下有人施工,严禁抛弃杂物”的安全警示标语。
第2篇 车间溜井安全管理措施
1. 建立由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段、班组管理人员及铲运工、t4g装运工等参加的管理队伍,分级多方位的管理监控,严格执行《天流经安全管理制度》;
2. ① .按工段班组工作区域划分“责任区”,段长或班长为该“责任区”第一“责任人”进行监控管理,
②.调度组对无责任区的天溜井但负责任,调度长为第一“责任人”,
③.现场安全员对分管区域内天溜井负第一安全监护责任,
3. 凡使用的溜井口,井口必须全设施齐全,有充足的照明,有警示牌、警示灯等,无格筛井口,铲运作业必须设有安全档,t4g作业流井口必须悬挂安全门;
4. 每班使用溜井前,安全员、工段长、班长及操作人员要对各自负责作业区的安全设施的完好进行检查,必须经安全确认后方可使用;
5. 铲运工或t4g装运工应保护好溜井口的安全设施,严禁将招标大块和超长杂物投入溜井,作业后应将溜井口安全设施完好交给下一班,并在交接班本上交班,特殊情况应主动向接班人员谁明;
6. 安全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每天对溜井口巡查不得少于2次,加强安全督促,一经发现安全设施损坏,立即修复,安全员须将每周溜井口检查情况填入登记表并上保车间;
7. 凡是不使用的天溜井,京口周围所有通道,必选规定设置栅栏,悬挂“禁止通行”警示牌,并作上明显的安全标志;
8. 天溜井下部有检修、安装等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所有裸露井口浮渣、顶板危石检撬,并清理干净,对井筒 悬挂浮渣要进行震跑处理。经现场安全员验收确认后,并在井口悬挂“井下有人施工,严禁抛弃杂物”的安全警示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