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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等法律法规,及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使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计划管理,规范使用,据实列账, 杜绝截留。
第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用管理。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第六条 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负责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2、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过程监督、检查以及按计划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情况的审核,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杜绝截留。
3、协助本单位财务部完成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费用使用情况的上报。
4、负责编制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交本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5、会同财会部门汇总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并下达。
第七条 财会部职责
1、负责正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使用情况;
2、配合安监部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按计划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
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管理,并按要求上报费用使用情况。
4、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八条 工程部职责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时,负责编制安全防护措施及方案。
2、根据审批的施组及方案,负责分劈出用于安全防护的工程量,交单位的施预部门分别计算费用。
3、认真落实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及执行标准,严格按方案执行。
第九条 计合部职责
1、在签订设备租赁、劳务分包合同,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2、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编制预算报告。
3、在办理相关计量支付时,应单独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计量。
第十条 机电部职责
1、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及设备安全管理要求,按季、年度编制安全投入计划,进入单位生产计划。
2、在签订设备租赁、电力安装等合同时,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措施及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3、认真落实与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情况。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设备安全及用电安全措施费用的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物资部职责
1、负责根据物资设备的性质和用途,明确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内使用的物资。
2、根据施工方案,在提出材料计划的同时,明确用于安全投入的材料,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3、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用于安全防护等方面使用的材料计划,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4、在租赁及购买材料时,应认真按公司物资管理要求,租赁及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及材料进场。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和范围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为工程总造价的1.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总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 根据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文件规定,铁路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
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安全电压)、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
6、地质监控设施;
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8、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9、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11、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12、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
13、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4、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15、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3、急救药箱及器材;
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5、救生衣、圈、船等;
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7、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
第2篇 浅谈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安全工作为头等大事。要确保建筑工程项目人员在施工过程的人身安全和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管理工作,必须要用理念科学扎实地进行策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控制和改进来发展安全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安全;安全管理
一、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安全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务必要以书面形式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所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水、电、气、热、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等相关事项签定合同,这样起到在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制约作用。具体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进度中应当提供建筑工程全面、准确的地质测量和水文资料,并按照建筑安全标准进行设计,以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建筑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由具有一定资历理论基础和丰富工程项目经验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同共参与,其中在承揽项目的技术和安全要求上具体载明;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作业环境和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安全措施所需费用以专项费用来计提,不要列入建设工程项竞价来算;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规范中,承包单位建设全程安全业绩要纳入评标标准;由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专家来参与安全方面的评标工作。制定合理工期,建设单位要与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监督单位签定合同。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工地安全方案,工其中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该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单位在备一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中,不得购买或者强行要求建设施工单位购买、提供、使用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建筑材料、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不得为施工单位指定上述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生产经营单位为建筑工程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零配件、建筑材料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噪声控制标准,并按照生产和安装标准对其产品配齐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同时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要加大力度抓好材料管理。这项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能,保质,安全上起重要作用。要做到把材料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检测,评测,验收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安全工作上有意识科学地进行策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控制和改进来发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审批后的施工安全方案即是作为建设工程全程项目安全施工的依据。施工安全单位,由材料部门根据项目部编制方案产品来采购和领用,如施工过程中发现超出安全的用料,材料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查核,必须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用料方案标准来对材料使用,强化材料安全的严格性。公司材料采购实施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由公司安编制审核通过的的方案清单来对材料采购,来例于安全范围的其它材料由项目部自行采购,采购时采用“安全评测,总量订货,分批采购”出现安全和积压、浪费。材料的采购量和单价要有专门机构监控。项目部应使用委托书约定所委托的采购材料的质量、价格、服务、验收办法、交货时间,保证工程的进度而出现安全问题。
三、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要将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审查相关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范围,具体要做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质量、工期和投资四项同步控制。建设工程项目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以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工程师,并向工程项目派驻项目安全工程师。项目安全工程师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和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人员、物资、经费等资源计划,对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纠正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验证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接受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分阶段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安全审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针对下列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同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要要自行检测工程质量和整理相关资料,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施工安全评价,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建设工程项竣工安全管理资料是证明施工现场能否达到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要求的程度。所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的客观检测资料文件记录,是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能否达到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同进也是建筑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建设工程项目在全程实施过程中作的安全资料的记录正确与否,体现了建设工程项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力度。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全程安全记录。其中应包括以下相关内容:台账、报表、原始记录等,并按有关规定去建立、收集和整理,确定种类、格式;确定安全部门或相关人员,收集、整理包括分包单位在内的各类安全管理资料,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并装订成册;安全记录的贮存和保管,要有专人负责,贮存的环境应利于保存和检索。
五、总结
建筑程项目安全管理,要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性能,保障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从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全程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做重点抓。只有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全程中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这正是建筑工程项安全管理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