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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浅谈建筑安全管理对策及措施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2005年,我国建筑业完成总产值3万4745.8亿元,同比增长19.7%,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001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5%,为推动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建筑安全生产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安全生产,是建筑业长期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在建筑业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建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2005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居工矿商贸领域第2位。1~4月份,建筑业重大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了40%和17%。其中,4月份,重大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多发,分别占重大建筑施工事故的63.6%和54.5%。本文针对建筑安全生产状况,从分析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提出在经济日益市场化的条件下,强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促进建筑业安全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主要问题分析
近年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保持了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2005年,建筑业伤亡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1.4%和6.5%。1~4月份,建筑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9%和1.2%。但是,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问题有以下4个方面。
1.政府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
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全国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工作未完全到位,也未全面有效地履行对建筑业和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也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的难度大;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有些建设工程(如化工、冶金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政府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如2006年5月19日,大连开发区沈阳音乐学院分院建筑工地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24名作业人员被埋,其中6人死亡,18人受伤。这起事故暴露出施工企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建设项目未经施工许可开工建设,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等严重问题,而有关部门也未及时纠正。
2.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不少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的缺陷等。如四川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工程“1222”死亡44人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其中标企业将隧道施工分包给无资质的施工队伍,监理人员又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贵州务彭公路珍珠大桥拱架施工“115”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其施工企业未制定大桥拱架施工安装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并采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北京市西单“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严重设计计算缺陷等。
3.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
一是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如1997年颁布的《建筑法》,对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二是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有强制性、可操作性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的规定等,造成企业在市场不规范竞争的低价中标中缺乏安全投入保证,产生大量事故隐患;三是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还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行政执法和动态监管工作不够严格。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够等。
4.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涌向市场,“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万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往往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对策及措施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的管理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建筑市场活动的主要参与主体包括政府、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都应承担起各自的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共同促进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政府及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
1、建筑安全管理机构体系的总框架
建筑安全管理机构体系建设构想的总体框架,它是在较为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规范作用下,以及在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下,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主要通过安全中介组织等组织,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安全中介组织可以接受政府委托,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中介组织就自己的行为向政府负责。建筑承包商积极向业主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同时也接受政府或政府所授权的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项目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应该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认真向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并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必须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目前,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监督管理方式,要改变过去那种替代企业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管理方式,要从繁重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二是监督管理内容,要改变过去只对工程实物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变为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具体检查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采用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管理和意外伤害保险情况等。
3、建立和完善职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由于职业意外伤害保险包含积极的经济激励机制,因此,职业意外伤害保险是当今世界各国改善建筑业安全状况的一种最为有效、普遍使用的经济手段。我国建筑业也采用工伤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两种制度并存。但我国的这些制度都不够完善,还需积极探索。目前,我国主要应积极推行以工伤保险为基础,工伤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模式,通过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三种保险模式促进建筑企业以及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建筑企业应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工作要从两方面开展,一是对企业领导决策层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认识。二是对员工作业层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做好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层的安全教育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一环。据统计,企业领导层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淡薄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之一。企业领导层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才能为执行层起到表率作用,才能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教育培训计划、经费得到支持和落实,执行层也才有动力抓安全生产工作。
建筑行业管理部门应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建立一个客观、有效的评价系统,每年度对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安全生产状况不好的施工企业强制要求其领导接受相应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生产状况良好的企业领导可以少接受或不接受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目的就是提高其安全意识,培训内容应以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如何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为主。
三、工程监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监理制度
安全监理的目的是对工程建设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防护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动态监控管理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督促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
在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方面,有以下一些建议:
1、执行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对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文明施工、卫生防疫、冬季防寒和夏季防暑等工作;
5、及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四、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意识,规范自身的行为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在施工过程中有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监督工程款项使用的权力,负责对各个环节进行综合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对建设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己经就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这就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加以实施。首先,建设单位对雇用承包商有很大的自主权,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书时,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设计,包括其安全目标及保证安全的措施和方法,在评标时,评委还要重点查看投标单位的安全设计,重视安全设计在施工过程中的作用,使建设单位在选择安全的承包商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其次,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监督承包商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如积极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会议、到施工现场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提供安全检查报告等。再者,建设单位应当积极地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措施,应当保证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保证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提出合理的工期和造价,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总结:面对发展日益加速的建筑业,要在其发展的基础上同时注重安全,要及时发现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再相应的提出措施与建议加以修正,吧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第2篇 xx建筑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a)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消防小分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b)编制防火技术措施。
c)现场必须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按要求在路旁设置消防栓。现场灭火器材合理布置。
d)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临时消防龙头和消防水池,并时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现场通道、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楼道等,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e)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动火作业必须履行专职安全员审批制度,设置吸烟区,禁止流动吸烟。
f)工作区和生活区的照明、动力电路皆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
g)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烧香拜佛,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h)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气瓶等危险品单独设库存放。
i)木工作业棚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生火,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j)消防供水与施工同步安装。由市政供水到工地蓄水池,再由高压水泵加压供水到各楼层,楼层设置消防水龙头。在泵房、施工室、保卫室及各楼层配有消防水带水枪,分别安装高压水泵启动开关。
k)电、气焊作业: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燃物,切断电源、气源。
l)涂喷漆作业防火:保证场所通风良好,禁止焊割作业同时或局部上下交叉进行;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m)施工现场内办公室、仓库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取暖和煮饭。
n)木材加工场、仓库、厨房、动火现场、作业区域、吸烟室以及易燃易爆材料堆放等场所,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各类有效防火器材,并经常检查。
o)在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搞好与当地村民的关系,互相遵重、互相支持、避免纠纷,与当地公安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治安联防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项目经理部防火保安管理制度,落实公安消防责任制。
p)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查批准,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第3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公司管理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公司经理部和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有公司质安科负责。
第三条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项目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相关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使用、安装和我检验检测除接受公司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外,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报废
第五条公司所属项目部或者个人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购买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买:
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
二、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第六条项目部自行研制制造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公司技术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或项目部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买合同、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许可生产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及其它资料。
第八条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应当对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合格的方能出租。
出租时应向承租方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租赁双方在签订租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安全、使用、安装、拆卸及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
第九条起重机械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的;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报废后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
第三章安装与拆卸
第十条公司所属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项目部对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分包单位,应审查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分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施工内容。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依照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检查监督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位移、顶升、附着、拆卸等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作业过程的安全负监管责任。
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分包单位工程施工中,应当服从公司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部应当设备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地质资料、施工平面图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设备安装单位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项目部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单位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现场管理人员与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拆装工艺。
第四章检验检测与验收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当要求安装单位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安拆单位相项目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移交前,项目部应委托具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查资格的检测机构对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与检测机构、安装单位及设备产权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后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收集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安拆人员证件。
二、安装或拆卸合同;
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安装验收资料;
五、检测资料(检验报告书)
六、移交使用的文件。
第十八条检测单位交给项目部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当由相关的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十九条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项目部,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经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项目部应当将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五章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于该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当做好变化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必须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湖南省相关专业标准。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应当对在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做记录。
第二十五条实行总承包的群塔作业现场,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有防止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措施。未实行总承包的群塔进行作业的,项目部应向建设单位要求与其他施工单位统一制订避免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当经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设备的加节、升附着必须由安装单位完成;加节、升附着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与项目部必须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设备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安装后停用半年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在重新启用前,必须经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重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进行机构安全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应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器元件布置图、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试验报告及安装技术和资料;
二、租赁合同及安拆合同
三、安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安拆人员证件;
四、安拆施工方案;
五、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开工条件审查记录;
六、起重机械设备及应急救援预案,基础施工图、验收记录;
七、特种设备救援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检验报告书》
八、塔机群塔作业防碰撞方案和起重机械设备方案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九、加节、升附着验收记录;
十、起重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十一、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十二、起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第三十条项目部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管理,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定人、定机,要求人人有岗有责,机器台台有人操作管理。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并制定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病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进行处理。对于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会同公司管理部门对问题进行处理,问题处理后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一、日检。由司机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无异常声音。
二、周检。由项目部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维修工和司机共同进行。除日检项目外,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检查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可靠性,通过运行观测传动有无异常响声及过热现象。
三、月检。有公司管理部门和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周检项目外,主要对起重机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件部。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通过测试运行检查起重机械的泄露、压力、温度、震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对起重机械的机构、支撑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起重机械技术状态。
四、年检。由公司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与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月检内容外,主要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通过检测仪器,对起重机械隔工作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金属结构的焊缝、测试探伤,通过安全装置及部件的试验,对起重设备实运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确定大修、改造,更新起重机械设备。
第三十二条公司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对司属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购置、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对起重机械设备实行安全监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和本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作业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判定部合格权,决定返修权,停工权,罚款权。
第七章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三十三条设立由公司质安经理牵头,质安科为主,项目经理配合的紧急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包括对起重机械出现事故后的处理原则,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程序、方法、步骤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分工协作等,并定期组织现场演习。项目部应根据起重机械特点、范围,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编制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四条若发生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事故,项目部应立即想公司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第八章岗位管理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公司设备租赁公司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合格,并处壹万元的罚款。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项目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直至合格,并处伍仟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援追究相关行事责任,项目责任人承担相关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一、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
二、项目部无专职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上岗或人证不符的;
四、未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
五、使用未经检验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
六、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施工机具易损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不合格及投入使用的;
七、无批准的起重机械设备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和验收记录的;
八、无起重机械及其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的;
九、无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及交接记录的;
十、无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的;
十一、无加节、升附着验收签字手续,设备即投入使用的;
十二、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其它所需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
十三、无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弄虚作假的;
以上罚款有项目负责人支付。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公司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停职处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或者其他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全年工资总额20%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与撤职处分,五年内部的在担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项目负责人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体经济管理的责任人。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建筑材料试验室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建材试验室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中毒、火灾、触电、设备安全等情况),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可能发生的事故,防止事态扩大化和产生不应有的不良后果,保障师生安全,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建材试验室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措施。
一、化学药品安全
1、对中毒者进行紧急施救,防止中毒深入。
2、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告知其引起中毒的化学药品的种类、数量、中毒情况(包括吞食、吸入或沾到皮肤等)以及发生时间等有关情况。
3、迅速向学校有关负责人报告。
4、积极配合医院对中毒者进行治疗。
5、做好受受伤学生的劝慰、安抚工作。
6、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二、防火安全
1、切断所有电源。
2、掌握火场情况,做出正确判断:
(1)起火部位,燃烧物品性质;如是非油类物品着火,可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如是油类着火,可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
(2)火灾态势、蔓延方向、速度;如火势较小,以灭火器扑灭,如火势较大,先用灭火器控制火势蔓延,及时拨打“119”。
3、及时打开试验室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学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带。疏散过程中,师生应保持高度的冷静,有条件的用湿手帕、手巾捂住口鼻,防止烟尘吸入。若火势较大,无法疏散,可就地进行自我防护,等待并配合救援。
4、迅速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6、做好受灾学生的劝慰、安抚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受灾学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7、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8、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9、平时要对每位教师及学生进行培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用电安全
1、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绝缘工具将电线排开,排开的电线应放置妥当,以防止再次出点。
2、伤员被救后应迅速观察其呼吸、心跳情况,同时拨打急救电话。对呼吸停止者应进行人工呼吸、对心脏停止者实施胸外心脏挤压术、呼吸心跳都停止,人工呼吸和挤压术同时进行。
3、局部电击伤时,应对伤口进行早期清创处理,创面宜暴露,不宜包扎。
4、护送伤员到医院治疗。
6、做好受受伤学生的劝慰、安抚工作。
7、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8、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9、平时要对每位教师及学生进行培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四、仪器设备安全事故
1、对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做好维修养护工作。
2、事故发生后,切断所有电源。
3、对伤者实施紧急救护,及时拨打120,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4、积极配合医院对伤者进行治疗。
5、尽可能保护现场。
6、做好受受伤学生的劝慰、安抚工作。
7、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建筑工程系(电大管理部)
第5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1目前我国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1.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只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1.3挂靠工程,资金、人员等不到位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规章成制度流于形式,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
1.4安全教育不落实
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上岗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
2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2.1建立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制度
必须建立为安全生产提供费用的保障机制,在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安全费用不得进入竞价,不得压缩。在施工中,监理、建设等单位及有关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做到安全费用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2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施工安全无小事,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首要、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尤其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必须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其一,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要提高认识,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其二,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其三,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3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加大安全管理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与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所有员工的素质;重点抓事故单位、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安全管理薄弱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抓常规范培训,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逐步提高员工的技术操作水平。
抓好特殊工种和农民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农民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
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过程中的盲目性。
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氛围。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2.4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安全作业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其他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合理组织施工作业,做好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现场要合理组织施工作业面,避免出现相互干扰;合理组织作业人员,合理编制作业面的工种、技术等级;合理安排作业流水线,避免危险交叉作业等。做到既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间。
2.5做好技术交底,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2.6做好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由于长期磨损或意外损伤,可造成设备事故,甚至使周围职工受到人身伤害。要对机械设备做好经常性的保养和有计划地检修,使其保持在安全运行使用状态,从而确保使用操纵人员的人身安全。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2.7做好临时建筑物及周围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2.8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
按照“以人为本,健全机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法规范,职责明确;反应及时,措施可行”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举行应急演练。
最后,建议和希望参与到基本建设的每一个人都要担负起责任,用我们自己的双手共同扭转现阶段安全形势严峻的不利局面,共同打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建筑市场新环境。
第6篇 国内外建筑安全管理状况分析
摘要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该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针对建筑行业特点及安全管理现状,如何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准确无误地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并控制好各种危险因素,是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前提。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改善作业环境、科学的管理是我们实现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就是要对上述四个因素进行有效地控制,认真贯彻和落实各项安全法律法规,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行业特点、安全现状、危险因素、控制、管理
abstract
the features of construction determines it as a high-risk industry. safety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site is of critical importance in terms of its features and current safety management situation.
finding the exact risk fastors and bring them under control is the prerequisite for effective prevention of accidents. the control of risky human behavior and unsafe status of material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working envrionment and scientific management are the four most important factors to be considered in ensuring safety in production. the safety management can be fulfilled by practically controlling the above four factors and enforcing related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so as to create a safe enviroment for the construction workers.
keywords: industry features safety status quo risky factors control management
建筑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支柱产业,在我国职业伤害事故中,建筑业事故伤害发生率仅次于矿山业位居第二,因此,建筑企业的生产安全问题也成为经济建设进程中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虽然近几年来,伴随着建筑工程技术的不断改进、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建筑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但是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建筑事故发生率仍然较高。随着我国建筑业不断发展,建筑专业要求不断提高,新型工程技术不断涌现,再加上专业化分工的不断深入,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工程技术和管理的更高要求。因此,在建筑安全管理方面,我们应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同时要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发展的新途径,推动我国建筑项目安全管理向更高层次发展。
一、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安全管理状况分析
对于建筑安全这一领域,目前在国际上发展的比较好的国家主要是一些欧美的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除此之外还有日本、中国的香港等。
国际上对安全管理历来都非常重视,欧美发达国家都从立法上制定了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对违规者处以重罚。
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可以避免生产企业以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为代价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保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保证社会生产的正常有序。安全法规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有效保障,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法律保证。
分析总结,国外安全管理法规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关于安全技术和劳动健康的法规。例如英国的《工作健康安全法》、美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
2) 关于劳动安全和劳动健康监督管理制度的法规。
3) 关于安全生产的体制和管理制度的法规。
4) 关于工作时间的法规。
5) 关于女工等实行特别保护的法规。
下面主要介绍日本、德国、美国的建筑安全管理状况。
建筑业既是日本的支柱产业,也是日本的高危行业。尽管日本建筑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绝对值在不断减少,但是建筑业的安全事故死亡率和重伤率仍居日本所有行业之首。20世纪60年代日本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生产安全事故呈现“井喷”状态,国家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监督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能适应建筑业的发展,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建筑安全事故发生。日本政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先后颁布了《生产事故预防组织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法》,成立了建筑业安全健康协会,在施工现场推行总,分包各负其责的全面安全管理体系。日本劳动基准监督署代表国家对包括建筑行业在内的各行业安全、健康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日本建筑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普遍推行;工地外侧醒目处悬挂“建设许可票”、“建设计划书”、“劳动保险关系成立票”、和“劳动灾害保险关系确立票”等铭牌;工地上所使用的安全设施,已做到“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产业化”;产业界安全意识普遍很强,施工过程中开展“ky”活动,即“危险预防”。到现阶段, 日本的安全事故已大大减少,安全管理现状显著改观。
德国在建筑安全这一方面很重视对建筑从业人员的培训。他们把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为学徒培训和成人培训,培训的方式有专门学校培训和现场培训(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操作示范进行讲解)。他们还实行“双元制”的培训模式-已专业技工为培养目标(指青年学生部分时间在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部分时间在职业学校接受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的义务教育方式,将企业与学校、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紧密结合起来,为建筑业输送大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骨干。德国还建立了保险托底的安全管理体系,他们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德国民法规定,所有雇员的安全健康责任必须加入保险;政府授权的建筑业事故保险联合会属于半官半民的组织,已工伤事故保险为核心,具体开展制定安全生产行政与技术法规、组织培训教育、事故调查统计、工伤疾病保险等工作;所有建筑企业职工均需参加强制性工伤保险,每个企业都必须加入所在地区的联合会,称为联合会成员;反承揽建设工程的承包商雇主,必须按照雇工人数和工种的危险程序向联合会缴纳工伤保险费,由联合会负责承担保险。
美国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也是相当完善了。美国对建筑安全的投入大,法律法规比较健全,从事建筑安全的科研成果已经相当成熟了。另外,政府执法严格。检查者的自身素质高,对检查程序要求严格。例如:检查者在检查之前的要求:检查前不通知雇主,检查官也不能把要对雇主进行检查内容的消息告诉雇主。检查官检查的流程是,检查前准备会议,然后现场检查,再总结会议,最后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适当的奖惩。美国的建筑行业自律性高,美国成立各种专业的建筑协会,如ata(美国建筑师协会)、cmaa(美国建筑工程管理联合会)、asee(美国工程教育协会)等等。协会的作用就是保护行业利益,保障成员权利,沟通行业信息,交流建筑经验成果,制定技术标准,规范合同文本,认定专业资格,维护职业道德,协调内部业务,他们还通过贯彻章程条例和行为规范,承担对建筑行业活动的管理职能,或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这些都大大的促进了建筑安全的发展。
综上所述,国外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有:国家立法、政府执法、员工培训、技术支持、保险托底、行业自律;国外建筑安全理念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注视安全投入、忠告和启迪。
二、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状况分析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基本建设投入不断扩大,特别是建筑企业承建的项目越来越多,许多企业自由职工难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各企业纷纷引进包队伍,大量未正规培训,尚无生产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的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建筑企业一线主力军。在充实、补充各用工单位劳动力不足的同时,伴随而来的是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伤亡事故也在增加。建筑安全事故成为我国高危行业之一,安全事故频发。
我国建筑安全管理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具体分析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可操作性差,带来政府监管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未能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管理机制。
(2)建筑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安全技术与管理滞后给施工安全管理带来挑战,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
安全教育培训部严格,特别是对进城务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是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有些施工单位不是缺少必须的安全认证、安全培训,就是应付差事走形式,甚至花钱买证的现象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严格是导致“人失误”等各种不安全行为的主要原因。另外,一些单位对进城务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几乎是空白,加之建筑业从业人员80%为进城民工。他们文化程度偏低,在安全方面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违章作业严重。
(3)安全管理资金的投入严重不足,施工安全成本支出得不到保障。
施工企业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安全生产资金。建筑安全施工需要有一定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合格的工器具,符合标准的加工对象和能源、动力,成熟的施工工艺技术及完备的安全保护措施等。
(4) 企业自身对安全重视不够 。
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部分企业最大化的减少必要安全投入资金,使安全检查,自控工作形式化。分配到一线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甚至有些企业质安科少的仅剩几个人或有的连安全科长都身兼数职,现场项目部安全员一般都只是一人或是挂名的。
(5)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缺乏,而且待遇也相对较低。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安全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同时没有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安全管理工作只能在低水平管理上徘徊,这将不仅不利于我国安全事业的发展,更重要的这也是对遏制安全事故发生,降低安全事故出现缺陷重要保障。
(6)部分施工企业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部分施工企业未能建立有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包括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未落实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人员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导致安全事故扩大化。
三、 对于我国建筑安全存在的问题的意见和措施
以上所叙述的我国的建筑安全问题,就我个人认为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
(1)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政府要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施加一定压力,并要求建筑行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把握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不放松,严格明确责任人。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制度落实和建设。因此,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都要不断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安全许可制度。没有安全许可制度坚决不允许施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结合实际,进行安全巡查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等制度。企业在工资福利等方面对安全管理人员倾斜考虑,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荣誉感,从而加强安全管理者的责任感和工作的积极性。
(4) 加大安全投入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扶持安全工程专业的力度,提高从事安全工程专业的待遇,增加建筑安全的科研项目。与此同时,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合理的对工程造价计价进行准确预算,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专款专用。
(5) 加强监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对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识别危险源,制定对应的措施。要不断的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不断增强每个人的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
(6) 加大处理力度
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并对其不安全的行为进行记录,要严格追究其责任。典型案例要晶煤体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7) 借鉴先进国家的安全管理措施和经验
从国家立法、政府执法上借鉴国外的一些建筑安全管理制度。从新技术的推广和采用上,引进的国外先进的建筑安全管理模式,交流建筑安全经验与技术,减少建筑行业引发的事故。
(8) 安全管理的创新建设
建筑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不因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同时减少因建筑安全事故导致的全社会包括个人家庭、企业及社会的损失。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我们要打破传统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转变工作思路,搞好管理模式的创新。
四、结语
建筑安全管理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必要保证,是建筑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建筑安全的研究又是一个跨学科的交叉领域。因此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任重而道远,只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懈努力,坚持创新,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必将日益完善、日益规范,我国的建筑业安全生产水平必将达到世界先进标准。
参考文献
1、张景林 林伯泉.《安全学原理》[j]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
2、杨勤 徐蓉.《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应用创新》[j]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3、吴庆州.《建筑安全》[j]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4、宋功业.《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与管理》[j]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
5、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现行建筑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大全》[j]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第7篇 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4个选项中,只有1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30题共60分)
1.安全生产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
a.条件b.保证c.依据 d.因素
2.我们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a.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b.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
c.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工程监督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避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a.控制 b.监理 c.检查d监督
4..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
a 连带b主要 c直接 d与其无关
5.安全目标的措施体系是安全目标实现的()。
a 主要因素 b必要条件 c保证 d依据
6.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日 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a 7b 10 c 30 d 45
7.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当拨打()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
a 110b 119 c 122 d 120
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报告。
a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b当地建设局安全部门
c 业主d项目负责人
9.根据《安全色》规定,安全色分为红、黄、蓝、绿四种颜色,分别表示( )
a 警告、禁止、指令、提示 b指令、警告、禁止、提示
c禁止、指令、警告、提示 d禁止、警告、指令、提示
10.建筑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一般路段应高于()
a2mb1.8m c 1.5m d2.2m
13.土按坚硬程度和开挖方法及使用工具可分为()类。
a 8b 5 c10 d6
12.模板支架采用伸缩式桁架时,基塔接长度不得少于().
a 200mm b300mm c 500mm d 600mm
13.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依法办理()保险。
a 医疗保险b工伤保险c事业保险 d意外保险
14.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a 施工技术 b安全技术c安全保证 d工程安全
15.高压线下,两侧()m以内不得安装打桩机。
a 5b 6 c 8 d 10
16.下列什么车辆不准进入易燃物品仓库或堆料场装卸作业()
a 卡车b 拖拉机c轿车d铲车
17.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
a 10mb 12m c 15m d 16m
18.遇()级及以上强风,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a 5b6 c7 d8
19.锅炉与墙壁之间至少留有()cm的间距。
a 50 b 60 c 70 d 80
20. 当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一般来讲即进入冬期施工阶段。
a 8°b6° c 5° d 3°
21.《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跟建筑工程的特点相应的()。
a安全技术交底b安全防护方案 c安全技术措施 d安全保障体系
2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制度。
a 安全生产许可b安全生产保障c安全施工许可d安全生产奖惩
23.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a 警告通报b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c 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d 责令停业整顿
24.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负责。
a 当地建设部门b业主c建筑施工企业d劳务分包队伍
25.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 警告 b罚款 c拘役 d行政拘留
26. 电焊工接触到的主要职业危害为()
a 红外线b 紫外线 c震动 d锰尘
27.()燃烧的火灾不能用水扑灭。
a 木制品b塑料品c玻璃钢制品d电气装置
2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置的依据是()
a 项目经理要求 b施工现场的规定c用电人员的要求d施工用电组织设计
29.下列哪个属于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的依据()
a 工程规模 b工程地点 c管理部门要求d用电设备数量或容量
30.翻斗车向坑槽或混凝土料斗内卸料,应保持()
a 水平距离 b安全距离c垂直距离d停机
二、多选题(4个选项至少有2个选项是正确答案;每题3分,10题共30分)
31.从目前看,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主要有()
a 宪法 b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c国际条约d民法
32.行政处罚的形式通常有()
a申诫罚b财产罚c行为罚d人身罚
3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a停止侵害b排除妨碍c消除危险d返还财产
3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a危险因素b保险措施c防范措施d事故应急措施
3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应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施工技术员b主要负责人c项目负责人d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6.对违反《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抢救不力,致使伤亡人数增多的;连续发生同类伤亡事故或者伤亡事故连年超标,或者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的处罚。
a警告、通报批评b责令限期改正
c限期不准承包工程或者停产整顿d降低企业资质等级
37.土地工程分类是按下列哪些来分类()
a坚硬程度 b开挖方法c使用工具 d地质种类
38.顶管法施工可分为()
a对顶法、顶拉法;顶拉法、中继法b后顶法c深覆土减摩顶进法 d牵引法
39.建筑拆除工程一般可分为()。
a人工拆除b自动拆除c机械拆除d爆破拆除
40.施工现场外电防护的技术措施包括()
a绝缘b屏护c安全距离d采用24v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41.施工中常见的土方工程有:场地平整、基坑开挖、地坪填土、基坑回填及路基填筑等。()
42.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
43.建筑行业产生振动危害的作业主要有:混凝土振动器、锻锤打桩机、打夯机和钢筋弯曲机。()
44.患矽肺病的人主要是吸入了硅酸盐粉尘。()
45.施工现场送、停电的操作顺序是:送电时,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时,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答案:
一、单选题
1-5:bdbac 6-10:cbadb 11-15:acdbd 16-20:bcbcc 21-25:dabcc
26-30:dddbb
二、多选题
31:abc 32:abcd 33:acd 34:acd 35:bcd 36:abcd 37:abc
38:abcd 39:acd 40:abcd
四、判断题
41. √ 42.3√43.×44.×45.√
第8篇 建筑节能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节能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安全责任制,进入现场前,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工作。对施工机械操作进行培训,安全员作好安全检查工作。
2)严格遵守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3)阳台周边、无防护的屋面周边设置1.2m 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设置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
4)当临边的外侧为通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5)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7)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0)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11)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12)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13)配电箱要做到'六有',在现场施工,当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4)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需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需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15)进入施工现场并在施工时,要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施工。
第9篇 浅谈建筑工程模板支护安全管理
在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中“坍塌”造成事故的几率,近年来呈逐渐上升趋势,而由于模板支撑失稳造成的坍塌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也往往导致严重的工程事故,形成较大的损失。掌握模板支撑施工技术与安全管理方法,是预防模板“坍塌”事故,保证模板工程安全的重点。
一、前言
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上半年全国建筑安全形势分析、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2006年上半年由于施工坍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占22.6%,列“五大伤害”事故中的第二位。而由于模板支撑失稳所造成的坍塌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也往往导致严重的工程事故,形成较大的损失。从各地各种事故类型分析中就一再证明了这一点。为此,系统地学习模板施工的安全技术知识,研究模板施工的特点,更好地掌握模板施工技术与安全管理方法,应是目前防止模板坍塌事故、规范现场模板施工安全的重点。结合检查工作实际,笔者试图从建筑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入手,浅谈对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粗浅认识。
二、模板工程在施工和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重组(模)轻支(撑)
从模板工程现场来看,相当多的现场模板支撑搭设不够规范,如立柱间距变大;简化操作程序,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无垫板、垫砖或其他脆性材料;有的立柱高度大于2m,只设置一道水平支撑等…。
从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看,有些方案设计比较简单:模板的材料规格、接头方法不明确,构造大样及剪刀撑的设置未详细注明;有的大跨度或高支模工程方案没有对模板和支撑系统根据工程实际进行稳定性验算或设计计算。有的方案虽然对组模程序、模板加固方法、尺寸校验等交待明确,而对支撑系统却只交待“用φ48钢管搭设满堂架子”,至多提一句“架体应设纵横向水平杆”,有的甚至未提支撑…。
从模板施工管理方面看,有的施工负责人未按规范及批准的施工方案向模板施工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对关键部位没有进控制,或虽经检查发现问题但未对问题进行跟踪,没有及时将发现问题一一整改,安全责任不到位…。
2、对模板施工缺乏经验
有的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管理员缺乏对模板施工尤其是大模板、高支模施工安全控制的认识,凭经验办事。对普通模板与高支模施工特点、技术与安全要求的差异心中无数,用一般方法进行高支模、大模板的施工控制。对标准层和非标准层的支撑设置及由此引出的安全控制要求掌握不够。
分析原因,笔者认为。一是管理缺位。施工检查力度不到,控制不严。二是施工技术知识掌握不全面。一方面施工技术人员只重视组模而疏于或不屑于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和计算,另一方面相当多的现场管理人员缺乏大模板、高支模架体搭设等较深层次安全控制管理知识或对这些知识不求甚解。三是模板的制作与安装,由于不参与主体分部工程评定,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构件成型后即予拆除等原因,未能引起施工负责人的足够重视。四是模板所涉及的施工技术规范相对零散,部分技术、安全管理人员运用起来不太顺手,致使该项管理工作在个别项目部处于相对较弱的状况。
三、模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要确保模板工程的施工安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
1、模板工程施工前,要针对模板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方可施工。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及支撑体系,须经过专家组论证审查;施工单位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进行施工。
模板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内容应细致、具有操作性。模板种类及支撑材料要明确;模板接头方法、构造大样有施工祥图,大模板、高支模及支撑系统有设计计算;立柱、水平撑、剪刀撑的设置尺寸及要求均应详细注明等。
2、模板工程除了正确进行设计外,模板施工班组的选择只关重要,高素质的模板施工人员是保证模板优质、安全施工的先决条件。最好从本单位或先前与本单位有过劳务协作关系的队伍中选择。在选定班组后要与之签定劳务(承包)合同,明确质量、安全责任。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要由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在批准的技术方案基础上进行编制,并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有施工负责人向操作人员进行落实;由施工现场安全员监督。要向操作者讲明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及模板搭设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实告知操作者作业环境和操作岗位的危险因素,并要严格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模板支撑系统的材料质量及规格要求是保证模板施工安全的关键。用木材作支撑材料时,材质不宜低于ⅲ等材,原木小头直径不能小于φ12cm,不能有腐朽变质、干裂或虫蛀等。
用钢管作支撑材料时,钢管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中q235—a级钢及《直缝电焊钢管》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中普通3号钢的规定,壁厚3.5mm、3.0mm、2.5mm管材其轴向抗压强度分别为18.55kn、16.32kn、14.12kn,壁厚3.0mm、2.5mm,比3.5mm强度值分别下降12%、24%;要优先采用φ48×3.5钢管。凡是弯曲的钢管要调直,变形损伤和严重磨损的钢管不能使用。
所有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扣件,扣件活动部位要转动灵活、螺栓无滑丝,检验无损伤。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要保证扣紧时接触良好,扣件在螺栓拧紧力矩65n.m时,不发生破坏。
4、在模板施工时,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模板专项技术方案,不准随意更改。如存在问题,要经模板设计人员同意或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首层地面为回填土时,不论是否坚实,作业前都要平整夯实,按支撑轴线铺通长垫板,其长度要至少能承受两个以上支撑点,不能使用砖及其它脆性材料铺垫。然后按设计间距搭设立柱、扫地杆,加设水平和剪刀撑。立柱高度大于2m时,要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红模板立柱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柱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柱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柱每增高1.5~2.0m时,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尚要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立柱需加长使用时,最好采用对接,对接可比搭接的承载能力大2.14倍。
当模板施工为现浇多层结构时,上下层立柱要垂直在同一垂线上,下层结构的强度具有承受上层结构荷载的能力。支架中每步水平支撑杆的端部,应利用已成型的混凝土柱、剪力墙结构等,将支撑系统与其进行水平拉结,以增加支撑系统的水平变形能力和整体稳定性。钢管扣件要用扭力扳手全部拧紧,没有松动、滑丝和损坏现象。
在支撑的最顶一层水平拉杆处要设置一道平网,保证模板制安人员的安全。
5、模板施工过程中,技术员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对重点部位旁站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整改。作业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确认。
6、模板验收后,在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注时,要避免材料、机具出现集中堆放。以免支撑局部荷载过大而造成失稳坍塌。采用塔机吊运混凝土时,放料要均匀,不要堆放过高;采用小车推送混凝土时,要对通道底部支撑作加固处理,如加密立杆、缩小水平杆的步距,加剪刀撑或斜撑等;采用泵送混凝土时,不要将混凝土泵管固定在支撑杆件上,以免混凝土泵的振动推力破坏支撑系统的稳定性。
7、模板及支撑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要满足规范要求,同时要办理模板拆除批准手续。要按施工方案的拆卸程序有上而下逐层进行,后支的先拆,不能上下同时作业。拆除大跨度梁的支撑架,要先从跨中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后浇带两侧的模板支撑架要保留两排立杆。模板支撑要随拆随运,不能随意抛掷堆积过高。应设置警戒线和明显标志,并派人监管。
四、结束语
1、重视搭设方案的确定,是模板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
2、建立科学准确的搭设方案设计,不能光*经验解决。
3、支撑体系和结构受力体系至关重要,是实施搭设施工过程的保证,有科学准确的设计计算还必须采取足够的构造措施来保证支撑的稳定性。
4、要有完善的施工组织措施,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安全管理员和监理人员共同进行及时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参考文献
1、《关于公布2006年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通知》
2、陈伟城《预防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的措施》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第10篇 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基建投资项目不断增加,建筑施工企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建筑业由于其独特性,历来都是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业之一。虽然建筑安全管理在我国己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客观地讲,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一直比较低,每年都有几千人在安全事故中丧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的损失和危害,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家的基本建设和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因此,为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工程中必须对工程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
一、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主要因素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非常广泛,如工作面分散,涉及工种多,人员多,项目功能也不尽相同,工程环境千差万别等。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的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形作业有关,还与近来年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施工操作不当等因素有关。
(一)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建筑业虽已形成了“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企业”的三级格局,但结构不尽合理,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金字塔资质体系尚未形成。建筑市场较为混乱,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另一方面,我国的法制不健全,跟上不形热发展的需机,对安全事故查处不利。
(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人的因素主要指领导者的安全观念,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领导者的安全观念强,就会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工程安全性就好。操作人员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较好的安全操作水平,就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抵制违章作业及冒险施工。因此,保证施工的安全首先要考虑到人的因素,人是施工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安全涉及到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他们是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决定因素。在工程实践中,由于个别领导忽视安全和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所引起的安全事故是屡见不鲜的。
(三)材料及施工机械质量不合格
1、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与施工安全相关材料的质量是安全施工的基础,材料不合格,安全就难以保证。由于建筑施工中所需的与安全有关的材料种类较多,用量较大,采取全数检查难于实现的,但采用抽检的方法,往往又会产生遗漏。加之有些承包商在工程中标后,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品种、规格、技术参数采购相关的成品或半成品。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控制不严或未按有关规定对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的材料不进行复试,致使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程施工中,留下了安全隐患。例如,塔机吊构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萦落下,砸伤地下工作人员。
2、施工机械的质量对安全的影响很大,由于建筑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的种类多,流动性大,采取全面检查是难以实现的,但采取抽查的方法往往会产生遗漏。一些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不到位,重使用,轻管理,导致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加之部分安装人员素质不高,不按安装技术规程进行安装,使安装质量得不到保证,留下了安全隐患。
(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工程中的方法,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组织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在方法上出现的问题往往是比较多的,如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不能严格执行,不注意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不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出了问题才去处理,影响了工程的施工安全。例如: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并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电工在接线时,不将电闸关闭,带电操作,造成触电身亡;民工不戴安全帽,穿拖鞋上脚手架进行操作作业,不小心失足,造成坠落死亡;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高空拆架拆模,架杆、模板往地上扔,扔不下就用脚踹,脚蹬空随之坠落;为抢工程进度,进行大规模施工,强令民工连续作业,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死亡。以上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往往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屡见不鲜,导致工程施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规范建筑业分包管理,完善安全法规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和管理。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施工企业对目前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应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公司、项目部、班组均有人负责安全,责任明确,层层把关。对危险较大的部位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对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地方应有应对措施。方案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整个项目工程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监理人员要仔细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是否有相应的安全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施工。
(二)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的素质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施工企业一般都有安全组织机构,但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2、提高管理、操作人员素质及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管理及操作人员自身的素质的高低对安全施工起决定性的作用,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拥有高素质的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那么该企业的施工安全才会有保证。否则这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就难于保证。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想使自己承担项目的安全得到保障,领导者必须要有“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提高管理及操作人员素质,从而确保安全并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搞好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安全意识。要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知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对危险作业过程严格按作业指导说明组织施工,施工人员需经培训并取得资格。如起重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作业。一般工种也要求施工人员熟悉环境,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应有安全施工方案,并且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安全施工方案。力求使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操作方便,针对性强,有利于保证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技能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方可进场;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三)加强原材料进场及施工机械的管理
第一,提高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质量鉴定水平,选择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责任心强的人员来担当该项工作;采购材料要掌握材料信息,综合比较,择优进货。进场材料须在合格的供货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店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书、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施工企业应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审、考核。材料进场时,工地负责人应会同业主方、监理方等有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检查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等书面材料和实物的质量,对安全帽、钢管、扣件等应进行见证取样及复试,复试合格后,材料方可用于工程。
第二,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时须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说明书,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时,须有安装资质的单位来安装,安装完毕后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设备投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监理人员定期检查安全保险装置、防护装置,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四)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由于工程的复杂性,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工种较多,作业面广,对每一个操作人员进行跟踪管理是不现实的,在工程中往往会由于某个操作人员的疏忽而产生安全问题。因此,施工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交底及日常检查制度,在施工前对每个操作人员做好交底工作。施工时,安全员要加强现场巡查。监理人员加强日常巡视,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从而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要不断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材料、施工机械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把安全关,才能有效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三、结束语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并经常性地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本文编制:吉宏平 盐城市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第11篇 建筑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国家基础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建筑行业蓬勃发展。然而,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形势却不容乐观,事故层出不穷,特别是施工伤亡人数居高不下。面对严峻事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已成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十分迫切的任务。
一、现阶段我国建筑安全存在的问题
1.安全管理理念比较落后。承包商将安全投入仅仅看作一种纯粹的消费,虽然安全工作表现出来的是成本的增加,但其本质是一种特殊的投资。目前我国对于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主要集中于施工过程,以至于在很多人的概念中建筑安全管理就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筑安全管理应该是全过程安全管理,从建筑的规划、设计阶段起,并且一直要贯穿整个系统的寿命期,直到建筑物拆除为止。
2.相关法律不完善。建筑安全领域中的三大法律《建筑法》、《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分别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起草和实施,造成建筑安全领域法规的行政管理不统一。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出台时间尚短,对其有效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大部分地区的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尚未建立。
3.安全教育培训滞后,务工人员整体素质相对偏低。目前,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多万人,其中80%为农民工。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因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农民工和社会零散工对施工技术的掌握程度,安全防范意识相对偏低,加之劳务市场流动性比较大,从而造成安全问题的不断出现。
4.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非常薄弱,致使安全管理不科学、随意性大、成本低,没有适合市场经济的建筑安全管理法规体制;同时对查处的隐患和发现的问题缺乏认真细致的研究分析,缺乏有效的、针对性强的措施与对策,致使安全监管工作时效差,同类型安全问题大量重复出现。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对策
1.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虽然已制定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 以形成具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上落实建筑活动各方的安全责任,增加各方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是降低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
2.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执法监督
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培育专业化的执法监督队伍,对建筑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管。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不仅要高标准和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业主提出的“质量、工期、投资”的“三控制”要求,同时必须落实好对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全方位控制,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做到“三不”(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建立横到边、纵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员管理格局。
3.发展建筑安全生产科技事业,实施科技兴安
加强基础研究工作,依靠安全科技的提高,促进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进步。着重加强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大力推动安全科技成果的转化,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持体系,为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科研体系,培育科学研究队伍,对建筑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技术问题、管理问题开展科研和攻关。
4.健全和完善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政府要努力健全和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做到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应当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定全国建筑安全教育培训教材体系(统编教材)。企业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贯彻于企业生产活动的全过程中,要根据岗位的需要,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把统编教材的内容贯彻落实到每个培训人员。安全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重要的环节之一。要确定安全生产目标:达到五无目标,即“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人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无中毒事故”。
5.全面推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法律应规定工程建设涉及主体必须投保强制性险,在投保时保费费率可以按市场规律协商确定。施工单位若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和信誉,往往保费低廉,施工利润较高;反之保费高昂,可能导致施工成本亏损,使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施工安全业绩不仅要节约安全投保费用,而且因为安全生产,减少了工作损失时间,提高了员工生产率,降低了因安全事故经济损失,企业总施工成本费用反而得到显著降低。
6.进一步完善安全评价标准
现有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单一,应进一步完善安全评价标准,可采用多种安全评价方法(包含定量风险评价法),对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并采取改进举措。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安全作业。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季节性施工准备工作。经常进行预防性试验,对机械设备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标准要求。“预防为主”是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它也贯穿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对生产过程做到实时监控,提前排除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危险,找出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利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做到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伤害和损失降至最小程度。补救是要彻底消除已出现的安全事故对产品生产和使用的不安全因素,它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督促企业(项目)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另一方面用技术上有效、经济上可行的措施消灭隐患,排除产生安全事故的因素和弥补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
第12篇 建筑企业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标准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 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 安全职责与要求
4.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重大危险源、施工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4.2组织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并监督落实。负责开展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科技创新,在推广使用新技术负责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及时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和培训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4.3负责对外协(劳务)队伍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4.4制定本部门专项专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检查项目部、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排查治理因工程质量问题可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将检查后的处理意见和整改结果及时报项目领导及安全部门备案。
4.5对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督促检查。
4.6参加由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7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 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第13篇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措施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措施(五)
(1)在进行拆除工作前,应对建筑物结构强度进行详细调查,制定拆除施工方案,并对全体职工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施工。
(2)拆除工作开始前,应将电线、天然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通往被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并与相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拆除建筑物前,应在周围设安全栏杆,禁止其他人员入内。
(4)拆除建筑物,应遵守拆除方案,自上而下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
(5)拆除作业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拆除某部分时,要防止其它部分发生坍塌,拆除梁、柱前应先拆除其承重的全部结构后进行。
(6)拆除前应将有倒塌危险的结构物,用支柱等临时加固。
(7)采用推倒拆除时,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后,制定和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统一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8)拆除工作中杜绝野蛮施工,设立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施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14篇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1、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管员和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了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依据工程施工规模,按照国家持证上岗管理规定,配齐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专职安全员;同时,在施工各班组均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设置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格局,使项目部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2、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这样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做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项目部建立健全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各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实现的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从而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完善另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设。
3、针对项目特点,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现场全部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技术文件。在施工准备阶段,我们就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对原始资料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一套符合实际能指导工程全部施工活动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单项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报经监理公司总监审查签字后发放到项目部实施。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制定项目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4、项目专职安全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其岗位职责包括:(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项目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工人违章操作行为,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按章处罚。(3)检查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去执行;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项目各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范、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各班组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落实整改。(5)对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因此,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决定了其重大作用,项目部在设置专职安全员过程中,必须对其工作态度、实践经验以及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方予上岗。
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做好对人的管理关键是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一切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制度等得以顺利贯彻执行。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1)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每当一个项目开工,安全警示标语、标牌是必不可少的,旨在时时刻刻提醒每一位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为载体,使抓安全工作经常化,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项目部要把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贯穿于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项目部每月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在开展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限期落实整改;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项目部每月组织召开工程安全例会,对本月的工作进行小结,肯定成绩,纠正工作中的偏差。
(3)项目部在配合公司做好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首先,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点及注意事项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其次,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教育,分班组对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明白该工种怎样做才安全,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同时我们要贯彻《安全签到簿》做法,根据民工特点,即每天上午、下午到班前去项目部签到,相面一次管理人员,针对不同工种和不同部位,提醒安全守则,叮嘱到位,监督必备用品,从而使管理者心中有数,管理有序,行之有效。再其次是时常开展班组安全学习,专职安全员定期组织班组根据工程进度变化、作业环境改变、各季节气候变化及班组的安全动态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从而在公司内部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事事抓安全、个个保安全的局面。
6、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保证施工安全十分重要。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专职安全员以书面形式和清楚、简洁的方法,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安全技术交底区分不同工种、不同施工对象,或是分阶段、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内容包括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危险部位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概言之,安全技术交底要做到及时、细致,符合现场实际,达到有的放矢的目的。
7、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条件。项目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项目安全性进行定量评价,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完毕后报项目部再组织人员复查。同时,为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事故隐患,项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5篇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
建筑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其施工企业应该建立起严密、协调、有效、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
什么是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建筑安全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以保证施工安全为目标,运用系统的概念和方法,把安全管理的各阶段、各环节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既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协调、促进的有机整体。
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
根据系统论的基本理论和系统构建的思路,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理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是有明确的安全方针、目标和计划。每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计划,才能把各个部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使安全管理体系协调和正常运转。
二是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明确规定企业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检查有依据,评比有标准,建立一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奖惩办法和具有安全否决权的评比管理制度。
三是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为了使安全管理体系卓有成效地运转,建筑施工企业各部门的安全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就应建立一个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的综合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由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规模、施工性质、生产技术特点、生产组织形式所决定。工程局、工程处设安全生产委员会,施工队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安全员。
四是建立高效而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要使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必须建立一个高效、灵敏的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规范各种安全信息的传递方法和程序,在企业内形成畅通无阻的信息网,准确、及时地搜集各种安全卫生信息,并设专人负责处理。
五是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管理活动。安全管理体系应建立在保证建筑安全施工和保护员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基础上,因此,必须在建筑施工生产的各环节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六是实行安全管理程序化和管理业务标准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就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分析,使安全管理工作过程合理化,并固定下来,用图表、文字表示出来。安全管理业务标准化就是将企业中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办法制订成统一标准,纳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实现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和标准化,就可使安全管理工作条理化、规范化,避免职责不清、相互脱节、相互推诿等管理过程中常见的弊病。因此,它是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七是组织外部协作单位的安全保证活动。建筑施工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是影响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安全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这就关系到外部协作单位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方面的安全性、可靠性的保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途径
成功经验表明,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首先应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即安全是施工企业发展的永恒的主题。因此,在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方式、方法上仍需不断完善。
必须克服在安全问题上的短期行为、侥幸心理和事故难免的思想;对安全问题要常抓不懈、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坚定信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企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亲自抓安全;对施工组织进行安全评价与审核;加强施工事故的预防与不安全因素的控制,加速安全信息的传递;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外协单位所提供的产品、零部件和劳务等的安全需求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不断健全与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的方式。可把整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作为一个大系统,再直接着手建立其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体系,也可把工程项目作为对象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是要根据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计划的规定和安排,使它有效地运转起来,发挥作用,保证安全生产。这就要求全体职工对施工安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不断提高技术素质,胜任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这些都是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真正转移到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科技文化素质,依靠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的轨道上来,同时也要加强组织学习国际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经验和标准,充实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