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措施及规定
项目部安全管理必须是由项目经理牵头,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栋号长)为主,全体人员参与的管理过程。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工程进场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细化责任到人,并与管理人员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2、每周组织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将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及因素全部详细列表并制定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并将具体措施逐条落实到责任人。
3、督促技术负责人及时编制《安全隐患汇总实施表》每周周五下班前报分公司安全科田飞。
4、每月对安全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详细反馈和奖罚。
5、定期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召开安全分析会。
二、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工程进场后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危险源清单,并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及时更换公示栏中相关内容。
2、每层模板施工完成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存在问题列清单督导整改。
3、每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制定预防和应急措施。汇总后编制《安全隐患汇总实施表》,每周五下班前报分公司安全科田飞。
4、结合《安全隐患汇总实施表》,将危险源预防和应急措施逐条细化并分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5、过程监督施工员和安全员对安全隐患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实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不合理的及时督促和指导。
6、编制安全方案和安全交底,监督施工员及时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方案实施情况。
7、每月25日前将安全资料全面检查一遍,填写《安全资料自查记录》报安全科一份。
8、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汇总编制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及应急措施处理报告。
三、施工员安全职责
1、参加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2、严格落实项目部每周制定的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
3、队伍进场后两日内与新进场施工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对新进场工人及时进行进场安全交底,并留置书面或影像资料。
4、施工前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专项交底,每月25号前与安全员等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所有交底必须留书面或影像资料。
5、指导、督促各工序之间的穿插和交接。与外协单位穿插工序必须进行书面交接(质量、安全隐患需重点写明)并留置影像资料。
6、定期召开项目部例会,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预防措施布置到具体责任人,详细填写《例会纪要》。
7、积极落实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沟通整改情况。
8、每天如实填写《施工日志》。
9、每周将所负责安全资料填写齐全,交资料员整理归档。
四、安全员岗位职责
1、参加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2、协助施工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和专项方案的具体落实。
3、指导施工人员具体落实制定好的现场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4、每天检查现场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是否达到规范和公司要求,是否存在不确定安全因素,并认真、如实填写《安全日志》,内容要细化到每个具体部位。
5、督促施工员对安全隐患未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时落实。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6、每周将所负责安全资料填写齐全,交资料员整理归档。
五、 奖罚
1、进场后10天内未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的,罚款项目经理1000元/人。
2、 每周未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罚款项目经理1000元/次;安全隐患列表不详、预防措施不具体的,罚款项目经理200元/条;具体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罚款项目经理500元/条。
3、 《安全隐患汇总实施表》督促不及时的,罚款项目经理100元/次。
4、 对每月安全落实情况反馈不及时的,罚款项目经理500元/次。
5、 未定期组织项目部召开安全分析会的,罚款项目经理1000元/次。
6、应急预案、危险源清单未及时编制的,罚款技术负责人200元/次;未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时更换公示栏内容的,罚款技术负责人200元/次。
7、 每层模板施工完成后未进行综合验收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督导整改不到位的,罚款技术负责人200元/次。
8、周五下班前未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汇总实施表》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
9、每次检查后危险源预防和应急措施制定不详细、不具体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
10、技术负责人过程监督施工员和安全员对安全隐患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实督促指导不到位的,罚款技术负责人200元/次。
11、安全方案和安全交底编制不及时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监督施工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方案实施情况不到位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
12、《安全资料自查记录》每月上报不及时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自查内容不全面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
13、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及应急措施处理报告编制不及时的,罚款技术负责人200元/次。
14、需参加而无故未参加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罚款未参加人员100元/次。
15、项目部每周制定的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罚款施工员100元/条。
16、 队伍进场后未按要求及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的,罚款施工员200元/次;安全交底不及时或未留书面(影像)资料的,罚款施工员100元/次。
17、安全专项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及时,或未留书面(影像)资料的,罚款施工员100元/次。
18、 各工序之间的穿插和交接指导、督促不到位的,罚款施工员100元/次;与外协单位穿插工序未进行书面交接的,罚款施工员200元/次。
19、 安全隐患和预防措施布置不具体的,罚款施工员100元/次;未定期召开项目部例会的,罚款施工员200元/次。
20、 对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沟通的,罚款施工员500元/次。
21、 未填写《施工日志》的,罚款施工员100元/次;填写不真实的,罚款施工员200元/次。
22、 所负责的安全资料填写不齐全的,罚款责任人200元/次;经资料员多次督促仍不积极整改的,罚款责任人500元/次。
23、 协助施工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和专项方案落实不到位的,罚款安全员100元/条。
24、 指导施工人员落实现场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不到位的,罚款安全员200元/次。
25、 《安全日志》未按时填写的,罚款安全员100元/次;内容不真实的,罚款安全员200元/次。
26、 对安全隐患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反馈不及时的,罚款安全员200元/次。
27、每月对各项工作完成较好的责任人奖励200~1000元/次。
第2篇 某铁矿项目部采、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1.1条:为保障太钢袁家村铁矿采剥工程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道路交通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1.2条:各级必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第1.3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三不生产”,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第1.4条: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三定”即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安全员验收。
第1.5条:定期、不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第1.6条:对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二章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规定
第2.1条: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全面抵制“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2.2条:施工人员必须熟知和严格遵守、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措施。除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外,必须坚持工前交待、工中检查、工后总结安全的“三工制度”。
第2.3条:凡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耳聋、色盲,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2.4条:工作中切实保证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做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第2.5条:机械、车辆驾驶员和电、气焊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6条:施工人员禁止在悬崖、陡坎、沟、槽、坑等危险部位坡顶、坡底处走行、乘凉、停留、坐卧、休息。
第2.7条:禁止酒后上岗作业和进入施工现场。
第2.8条:机械、车辆运行过程中,禁止吸烟、戴耳机听音乐和接、打电话。
第三章 进场机械车辆安全规定
第3.1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车辆必须保证制动系统、照明系统、转向系统、防火系统齐全有效,否则禁止使用。
第3.2条:施工现场临时停放在工作面上的机械车辆,距台阶或边坡坡底线15米以外,距台阶或边坡坡顶线4米以外的平整地面上,既不能影响其他设备作业,又要确保安全。
第3.3条:所有机械车辆加油时,严格遵守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听从加油员的指挥,必须熄火加油,禁止吸烟、明火、打手机,加完油后立即离开。用流动式加油车加油时,不准设备接近加油车,应由加油车靠近设备加油,加油车离开后设备方可起步。
第3.4条:采掘、运输、排土等设备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设备。
第3.5条:运行前检查机械、车辆周围和下部是否有人员、设备或障碍物。
第3.6条:在启机后,应倾听机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异常振动;有无异常气味;观察仪表和指示是否正常,在确认没有问题后,试运行,无异常后,进行正常施工作业。
第3.7条:强化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禁止带病运行。
第3.8条:自卸运输车辆前轮胎必须使用新轮胎,禁止使用旧轮胎或翻新胎。
第四章 铲装作业安全规定
第4.1条:铲装现场必须做到工作面整洁,挖掘机不准三支点作业,即必须保证履带处于平整地面,保证驱动轮、引导轮和各个支重轮受力均衡,否则应先平整工作面。
第4.2条:挖掘机铲装未爆破的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的最大挖掘高度;爆破的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的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
第4.3条:两台以上挖掘机在同一台阶同时作业,间距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50米。
第4.4条:挖掘机引导汽车就位装车地点必须是汽车尾部正对临空面,汽车驾驶室距临空面坡底线的距离至少5米。
第4.5条:铲装作业必须采用自上而下顺层开挖的方法,禁止掏底开挖,工作面不准留有伞檐。
第4.6条:铲装操作中时刻注意工作面的变化,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盲炮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安全地带。
第4.7条:在采掘设备回转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车辆停留或通过。铲装时铲斗禁止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越过,车就位停稳后方可装车。
第4.8条:铲装第一斗不准装大块,不准高吊铲斗装车,卸料时铲斗底离厢斗底板不得超过50厘米,铲斗不准磕碰车帮和厢斗底板,不准将物料装在运输车护板上,禁止偏装和超装。
第4.9条:装入车厢斗内的大块影响安全时,必须妥善处理后,方准发出运输车驶离信号。不能装车的大块应单独存放,即不能影响挖掘机回转又不影响汽车运行。
第4.10条:不准用铲斗强行挖掘爆破后未解体的岩石。不准用铲斗砸大块、横扫大块。遇到硬岩时,不准强行用斗齿挖掘,不准强行用一侧斗齿挖掘。
第4.11条: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米。
第4.12条:挖掘机应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挖掘机上下坡时,驱动轮应始终处于下坡方向;铲斗应空载,并下放与地面保持适当距离;悬臂轴线应与行进方向一致。
第3篇 项目部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惩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项目部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和质量管理,以落实“逐级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专业负责”为主线,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等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部研究特制定本奖罚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过程。
二、执奖惩机构和范围
1、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奖惩办法的执法机构;
2、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各作业队、现场施工员和专职技术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施工现场管理,项目部有权对其实施经济奖惩;
3、安全质量部安全质量检查人员经项目经理办公会授权,有权按照本奖惩办法对本分部管内现场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情况实施奖惩。
三、奖罚金的发放和收缴
1、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奖罚,统一由安质部专职安质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办。奖励来源,一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专项奖励基金,二是受罚款单位和个人的罚金。
2、奖金数额由项目分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个人的奖金直接从财务上领取,作业队的奖金和计量款一起领取。
3、涉及作业队的罚款,由财务部直接在其自有资金中扣除;涉及个人的罚款,由财务部直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财务部依据安全、质检工程师开出的《罚款单通知书》中的金额进行扣款。
五、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
1、发现一处用电重大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每次奖励2000元。
2、人身安全和行车设备、影响列车运行及时汇报处理,防止事故发生的,每次奖励2000元。
3、杜绝违章指挥、野蛮作业、简化作业标准的奖励100元。
4、高空作业落实“三安”标准,监控到位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2000元。
5、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操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奖励2000元。
6、不按安全技术交底、配合比、偷工减料造成安全质量隐患的发现并及时整改的奖励200元。
7、安全技术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隐患,杜绝其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奖励200元。
8、提出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质量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奖励500元。
9、以上条款应由副经理、安全总监落实认可后,进行奖励。
10、项目部对于能有效开展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在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任劳任怨、大胆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施工员和技术员给予奖励;
1.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从施工员中评出“安全管理标兵”2名,奖励1000元/人。
2.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每月从专职技术员中评出“质量管理标兵”5名,奖励500元/人;
3.处罚:项目部对管理人员违反下述安全质量处罚条款的,在当月月度安全质量考核奖励中不予考虑。
11、各施工作业队根据单元工程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项目部各部门每月末对作业队进行综合考评一次。对于考核评比得分前三名者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5千元,第二名奖励3千元,第三名奖励2千元。奖励分配由作业队根据本部管理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及岗位进行全额分配,禁止挪用。
12、对满足下列条件,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办公会给予500—3000元特殊奖励:
1.受业主、监理表扬的单位和个人;
2.在抢险救灾及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积极、突出,有效减轻灾情、减少经济损失的;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杜绝一般责任安全事故,杜绝交通运输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杜绝责任火灾、爆炸重大事故;参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争创安全文明工地和中铁建股份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预防和减少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损失”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严格施工现场控制。
2、分部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部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各项活动。
安全管理层次经理→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施工员,现场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消防、环保、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
3、项目部属各作业队必须按架子队管理制度配备九大员,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如发现作业队人员配备不足,作业队除配足人员外,对作业队罚款500元。
4、认真做好作业人员上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培训。如各级检查中发现职工和民工已上岗而无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考核合格资料等相关资料的。对人员所属作业队和部门罚款50元/人次;对安质部相关责任人罚款10元/人次。
5、不断增强人员迎检和安全意识,拟定参加迎检人员如无故不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罚作业队负责人100元,现场施工负责人50元。
6、加强职民工安全教育,严格过程控制,重视“三违”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有下列违章指挥情形之一者,罚作业队(或项目部指挥人员个人)50元/人次:
1.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2.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3.安排生产劳动力组织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隐患。
4.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2)进入施工现场的项目部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穿工作服、戴安全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元/人次:
1.关键岗位如:电工、电焊工、吊装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空压机操作人员等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含不系帽带)、安全带(含安全带缠在身上)、手套、护目镜、口罩]等
2.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作业(未持证上岗);
3.情绪不稳定、精神恍惚、酒后作业;
4.施工现场睡觉(含露天作业);
5.赤膊、赤脚、穿短裤、拖鞋上岗作业。
6.攀爬脚手架、乘坐非人乘吊篮上下,坐在脚手架、防护等栏杆的。
7.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3)施工员、技术员、部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含不系帽带)罚款30元/人次,部门主管罚款50元/人次,项目部领导罚款100元/人次。
7、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
1.作业队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内容符合要求,不进行安全讲话,记录不合格的罚作业队50元;填写内容虚假的罚作业队100元。作业队未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做记录的罚施工员10元/次。
2.无《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罚作业队500元,罚项目部副经理、主管工程师、施工员各100元。当遇到地质条件较复杂时,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定后进行施工。否则,罚项目部副经理和主管工程师各200元,罚作业队3000元。
3.施工员必须按《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指导和要求作业队施工人员现场作业,严禁违章指挥,野蛮施工,违反《安规》等有关安全规则,简化作业标准。否则罚100元/次。
4.作业队不按《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做好现场安全施工防护的,按20元/条对作业队进行罚款。
5.现场危险部位,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的,罚作业队50元/处,罚施工员10元/处。施工便道没有设置车辆限速牌的,罚施工员20元/处。锚固桩成孔孔口未加盖防护的,罚作业队50元/处,罚施工员10元/个。
6.高空临边作业不设防护围栏和安全网的,罚作业队200元/处,罚施工员20元/处。
7.在铁路旁及电缆、设备附近烤火取暖、熬制沥青、石蜡等,罚作业队200元/次,罚施工20元/次。
8.作业队在深基坑开挖、高边坡施工、高空作业、施工平台施作、高墩脚手架搭设和防护等重点施工安全重要环节期间,当班施工员、专职技术员不旁站监护,违者罚款50元/人次。
9.对各项临时安全设施验收不严,因质量不合格而危及安全使用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专职技术员、主管工程师、安质部、工程部等参与验收人员各处罚200-1000元。
8、加强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用电线路敷设必须规范,用电设备和移动照明线路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电缆线,电器设备护罩必须齐全,一切用电设备必须确保使用漏电保护器;专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50元/项次,罚施工员10元/项次:
1.没有项目部电工同意私自拆接电源线的。
2.作业队安排未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及发证的人员拆接电源的。电工未持证上岗。
3.不按项目部要求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制度的,并且每个控制开关没有标明所控制的机械名称的。
4.配电箱(盘)破损,无安全责任人,无安全警示标识。
5.用电设备无防护罩或护罩不齐全。
6.配电箱配电不合理,没有按要求设置主开关和分配电开关,没有漏电保护器,私接、乱接电源。
7.用电线路敷设混乱,线路破损、老化、接头裸漏。照明线路附于墙壁,没有达到规范2.4米以上安全距离。
8.非操作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设备、驳接、拆除电线、电器的。
9、加强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队50元,罚施工员10元。
1.焊机接线线头裸露,无防护;焊接电缆破损;焊钳破损;焊工不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2.乙炔瓶与氧气瓶的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焊接作业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两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5米;氧气、乙炔胶管漏气;氧气表、乙炔表破损;焊、割具破损。
3.电气焊工无证上岗作业。
10、加强现场大小型机械的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0元/项次,罚施工员20元/项次:
1.没有经过项目部有关部门验收的各种机械设备私自使用的。
2.各种机械设备损坏严重,防护装备不全而继续使用,不及时修理而造成安全隐患的。
3.特种机械设备或特殊工种没有经国家颁布的操作证而私自操作者的。
4.检修用电机械设备没有切断电源、没有挂牌(禁止合闸),没有专人监控而进行维修的。
5.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责任人,没有落实的。
6.钢丝绳超过使用和报废标准的、绳卡不符合要求的。
11、加强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项目部和作业队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客货混载,驾驶室严禁超员。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队驾驶员50元/项次,罚项目部驾驶员50元/项次:
1.无证驾驶。
2.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3.驾驶室超员、客货混载。
4.施工便道上超速行驶(30km/h)。
5.车辆灯光不全、制动不良、转向不灵,检查发现一项次。
6.无护栏货车载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上下车互相拥挤。
7.出碴过程中,车辆之间未保证安全距离,卸碴后车斗不及时落下。
8.将自己保管驾驶的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或无驾驶执照的人驾驶,对保管司机处以100元罚款,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9.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施工机械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调动。
12、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脚手架设必须严格按技术措施施工,爬梯和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的升高而同步进行,使用前必须经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第一项目分部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和监理部联合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队500元,罚施工员50元。
1.脚手架管件、扣件购买时无出厂合格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2.搭设过程中未按技术措施搭设,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除责令停工外,处罚。
3.搭设过程中,安全网、平台马道板满足不了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除责令停工外,处罚。
4.脚手架管弯度过大,超出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管件、扣件生锈严重、有裂纹,严禁使用。
5.严禁抛扔材料,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要有防坠落措施,严禁交叉作业。
6.未经过验收的排架严禁使用,违者。
1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安全防火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作业队(拌合站、钢筋场、试验室和项目部为其主管领导)200元/项次,罚施工员20元。
1.库房无灭火器,库房内住人,无安全防火责任人;
2.未经允许,私接电炉取暖,或野外焚烧垃圾;
3.电器设备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
4.油库重地无消防器材,无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14、严格遵守当地相关治安管理条例,严禁参与打架、斗殴等事件。对参与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作业队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分别处以安质部相关负责人200元、项目部安全总监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对影响局项目部信誉评价的的分部,将加倍处罚,同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15、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项目部所属施工队必须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外界形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200元/项次,罚施工员20元/项次。
1.现场桩基钢筋笼、墩台和承台钢筋半成品临时存放未按要求做好下垫上盖、拆卸模板未规范摆放的;
2.现场材料、设备摆放混乱,施工垃圾不及时清理;
3.现场照明满足不了施工要求;
4.现场安全防护不规范;
5.没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施工要求;
6.现场有积水,道路不平;
7.已完工程未按项目部要求做好相关标识的;
16、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项目部所属各个部门、作业队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条例的各项规定,对废水、废气的排放必须达标,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责任单位(作业队、部门或拌合站、钢筋场、试验室)200元,罚施工员20元。
1.废水未经净化、消毒随意排放下河;
2.废气超标排放;
3.噪声超过85分贝,无防噪措施;
4.石碴无防护措施,随意下河,造成水土流失;
5.未经允许,随意破坏植被;
6.泥浆池外溢进入河道或者农田。
7.便道扬尘过大,没有及时洒水。
18、正确对待安全事故,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理。安全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清原因,划清责任,吸取教训。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的主次和情节的轻重赔偿事故造成的部份损失。
1.对发生事故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推脱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损失扩大的,罚作业队1000元,罚施工员100元。
2.发生轻伤事故,罚作业队500元,罚施工员50元。
3.发生重伤事故,罚作业队2000元,罚施工员100元,并在项目部通报批评。
4.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罚相关个人100元。
5.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方无责任,不予罚款。只要我方负责任(理赔原因除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事故责任者,按事故损失金额的5%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19、项目部所属作业队必须对项目部和一分部安全质量部所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进行认真整改,否则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罚该作业队50元,施工员10元;对再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仍未整改的,罚该作业队200元,罚施工员20元。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2.对安全大检查和各专项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罚该作业队300元/单,罚施工员30元/单。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3.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不及时向项目部安质部汇报整改结果的,罚作业队款100元/单。
4.由于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罚作业队500元;罚施工员50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由项目部另行研究决定。
5.对于本区段存在的隐患不上报、不处理造成后果的,罚作业队500元的罚款,罚施工员50元。
6.由于安全问题监理对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的,罚该作业队500元/单,罚施工员50元/单。并且须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责令停产整改的不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不采取临时措施,冒险蛮干的,罚作业队罚款1000元。
20、铁道部、铁路局安全质量监督站、沪昆公司和监理总站对我部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各作业队除按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外,按以下规定对问题发生工点所属作业队进行罚款。
1.每收到一份监理分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500元。
2.一份监理总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800元。
3.一份娄底指挥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1000元。
4.一份沪昆公司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1500元。
5.一份铁路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2000元。
6.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不能按期闭合的,罚罚作业队500元/项;
7.出现重大安全问题被沪昆公司或铁路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被主管单位勒令停工的,罚作业队5000元/次;
七、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
1、质量管理方针:坚持质量至上原则,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强推标准化管理,建设一流客运专线。
工程质量目标:落实质量方针,构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具体指标为:
工程实体质量满足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满足如下要求:
1.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实车最高检测速度实现设计速度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隧道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2、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分部经理为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各项活动。
质量管理层次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专职技术员,现场专职技术员是现场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3、项目部属各作业队必须按架子队管理制度配备九大员,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如发现作业队质量管理人员(有质检员证)配备不足,作业队除配足人员外,对作业队罚款500元。
4、认真做好作业人员上工点开工前的三级技术交底培训,并交底到人。如各级检查中发现职工和民工无三级技术交底培训记录和考核合格资料等相关资料的。对人员所属作业队和部门罚款50元/人次;对工程部相关责任人罚款10元/人次。
5、不断增强人员迎检和质量意识,拟定参加迎检人员如无故不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罚作业队负责人100元,现场施工负责人50元。
6、现场质量控制一般规定
1.按照“质量终身制”的原则,凡参与本项目的各级质量管理人员按照各自的质量职责认真负责地工作,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者将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2.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施工,对不按交底施工的施工队罚款500元,专职技术员罚款20元。
3.对不按技术交底施工造成返工浪费的自行负担工费、料费,并对施工队罚款500元/次,专职技术员罚款20元/次。
4.测量放线和复核:构筑物施工完毕后发现,轴线和标高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的,罚作业队200-2000元/次,罚精测队相关责任人20-200元/次。
5.钢筋下料(有工程部下发变更文件的除外)形状和尺寸超过图纸设计允许范围,罚作业队20元/根,专职技术员2元/根。
6.钢筋(包括接地钢筋)绑扎数量、位置、间距、骨架尺寸超过图纸允许范围的,罚作业队20元/处,专职技术员2元/处。钢筋(接地钢筋)焊接质量,帮条焊和搭接焊焊缝长度、焊缝高度等对比图纸和标准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有咬伤现象的;罚作业队20元/项处,专职技术员2元/项处。
7.混凝土垂直下落高度超过2m挂串筒;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模板的变化情况;混凝土水平、分层、浇筑,每浇注40cm高;采用插入式振动棒振捣,振捣时要快插慢拔,将混凝土中的气体引出,插入深度进入前次混凝土面10cm左右,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为20~30S;避免碰撞模板、钢筋及预埋件;墩身顶部将混凝土表面收浆抹平。如现场检查不达要求,罚作业队20元/项次,专职技术员2元/项次。
8.砂浆及混凝土施工拌合楼无监理签字的配合比单;现场检查未按有效配合比计量拌和;配料误差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经确认为事实的;罚试验室200元/项次,罚拌合站200元/项次。
9.混凝土、砌体施工完毕后未按规定进行认真养护罚作业队200元/次,专职技术员罚款20元/次。
10.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制作同条件养护时间和标准养护试件;试件未做好有效标识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未做好规范堆放和覆盖洒水养护的。相关责任单位除按要求补足试件外,罚作业队100元/项次,试验室试验员20元/项次,专职技术员20元/项次。
11.对简化作业程序、偷工减料造成砼强度不够、胀浆跑模、接槎不良、蜂窝麻面、局部漏筋、颜色不一;浆砌片石接缝不匀、有空洞等质量缺陷的,每处罚作业队200元,罚专职技术员20元。
12.不合格品控制、纠正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罚相关人员200元/次。
7、桥涵工程质量处罚
1、桥梁钻孔桩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0/项次,技术员10元/项次。
a泥浆池制作不规范的和造浆不符合要求繁荣。
b钻孔深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c钢筋笼有浮笼、沉笼现象超过允许值未调整的。
d灌注混凝土超过标高或少灌的。
e未按图纸要求正确埋置声测管的。
f灌注混凝土的数量超过允许范围的,罚作业队500元/承台,专职技术员50元/承台。
g桩基检测发现一根Ⅱ类桩,罚作业队2000元/承台,专职技术员50元/承台;桩基检测发现Ⅲ类桩,罚作业队5000元/承台,专职技术员100元/承台。
2.桥梁承台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0/项次,技术员10元/项次。
a未按技术交底开挖基坑并留置积水坑的
b凿桩头时,桩头未伸入承台5~10cm的。
c用凿除的桩头混凝土及碎渣用做基坑底部回填的。
d垫层应按标高,超过-2cm~+2cm的。
e承台砼结构表面的非受力裂缝宽度超过0.2mm的。
f承台基坑回填时,外漏拉筋处理未达技术要求的。
g未按要求埋置沉降观测标和冷却水管的。
h用建筑垃圾、桩头混凝土废渣进行回填基坑,除返工用原土或砂石混合料进行重新回填夯实外,罚作业队500元/处,专职技术员50元/处。
3.墩台身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0/项次,技术员10元/项次。
a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接缝严密、不得漏浆;模板与砼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浇筑砼前,模板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理干净;模板与承台的缝隙应用砂浆密封。
b墩台身、帽砼应连续浇筑成型,砼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
c砼结构表面的非受力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不符合要求的作业队除按要求进行处理外,每条裂缝罚。
d砼结构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露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否则罚。
e墩台预埋件位置和标高与设计不符的。
f注意成品保护,拆模过程中野蛮施工造成硬伤掉角的,罚200元/处,专职技术员罚20元/处。
g桥台台后未施作防水层施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500元/台,专职技术员罚20元/台。
8、路基工程质量处罚
1、路基质量标准很高,我项目部管段路基工程施工工艺、工法要求严格。所有路基工程按设计施工。对擅自更改、简化施工工艺、工法的;将视情节轻重罚作业队100元~500元,罚专职技术员20-50元。
2、严格控制复合地基桩的成桩质量,从设备和工艺满足设计要求的完整均匀的桩。在大面积施工前进行工艺试验,成桩后,再进行成桩质量检验,对CFG桩进行钻芯取样检查,在桩的质量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对违反此规定者,罚作业队500元,罚专职技术员50元。
3、地基承载力是检验地基加固处理措施是否能满足路基工后沉降的重要指标,为确保路基工后沉降满足设计暂规的要求,地基承载力检验应在设计规定时间检验,并符号承载力检验要求和检验数量。否则,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4、为在有限时间内控制路基工后沉降,要严格控制半刚性桩复合地基(CFG桩)、刚性桩(打入桩、混凝土灌注桩)的成桩质量。对成桩质量不合格者,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5、对基床以下路堤,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对不同填料应分别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对不按规定试验或试验项目不全者,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6、严格控制基床以下路基填料的粒径大小、块石空隙、摊铺质量。对充填不密实、分层碾压不实、填料碎石粒径大于15cm等违规作业,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7、改良土拌和均匀性是改良成功与否的关键。对拌和不均匀和不重视环保的,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8、基床以下路基压实质量采用双指标控制,当为细粒土时,采用地基系数和压实系数控制,当为粗粒土时,采用地基系数和孔隙率控制。对违反此规定者,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9、过渡段压实质量除采用物理指标孔隙率n和力学指标地基系数K30外,还应用动态变形模量Evd
。对没有采用三项指标控制的,将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0、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沥青混凝土大面积施工,未按施工配合比而擅自更改配合比者,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1、对压实质量实行三指标控制。用动态变形模量Evd快速检查压实质量,并与地基系数K30对照检验,即检验地基系数K30时,同时在旁边检验动态变形模量Evd。对没有采用三项指标控制的,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2、为实现建造一流高速铁路目标,在狠抓主整工程的同时,也要重视路基附属设施的质量,包括:检查设备、防护栅栏、取(弃)土场的质量。对忽视附属设施质量者,每发现一处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3、使用风化片石等不合格者,必须返工,费用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4、砌石不规范,如砂浆不饱满、空洞、大量使用厚度宽度小于15cm片石、通缝、缝宽超限等,视情节轻重给予作业队1000元/次以下罚款,并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规范要求,其费用自负。
15、砂浆经试验强度不满足要求的,将给予作业队500元/次罚款,不合格部分必须返工,费用自负。
16、浆砌施工过程中混有大量泥团或其它杂物,拒绝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指令的,必须返工,同时给予作业队500元/次罚款,其费用自负。
17、计量不准或不计量,经现场技术人员指出,仍未采取措施者,给作业队予500元/次以下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要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8、墙背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否则除返工至合格外,视情节轻重,每处给予50—500元罚款,返工费用自负。
19、沉降缝、泄水孔的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沉降缝应整齐垂直,上下贯通,否则,每缝罚作业队50—100元;泄水孔坡度要求向外,无堵塞现象,否则,每孔罚款50元;并责令其按规范要求整改,直至满足规范要求。
20、严禁使用已初凝的砂浆,不得使用加水来调整坍落度,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所使用的砂浆当废料处理。
9、正确对待质量事故,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理。质量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清原因,划清责任,吸取教训。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的主次和情节的轻重赔偿事故造成的部份损失。
1.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罚相关个人100元。
2.每次事故分析会要形成分析总结,内容必须包括事故发生经过描述、原因分析、质量事故处置措施和预防质量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等。
10、项目部所属作业队必须对项目部和一分部安全质量部所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进行认真整改,否则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质量隐患问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罚该作业队50元,施工员10元;对再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仍未整改的,罚该作业队200元,罚施工员20元。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2.对质量大检查和各专项质量检查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罚该作业队300元/单,罚施工员30元/单。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3.质量隐患整改结束后不及时向项目部安质部汇报整改结果的,罚作业队款100元/单。
4.质量整改不及时,通知单不回复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5.对于本区段存在的质量隐患不上报、不处理造成后果的,罚作业队500元的罚款,罚施工员50元。
11、铁道部、铁路局安全质量监督站、沪昆公司和监理总站对我部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各作业队除按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外,按以下规定对问题发生工点所属作业队进行罚款。
1.每收到一份监理分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500元。
2.一份监理总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800元。
3.一份娄底指挥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1000元。
4.一份沪昆公司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1500元。
5.一份铁路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2000元。
6.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不能按期闭合的,罚作业队500元/项;
7.出现重大安全问题被沪昆公司或铁路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被主管单位勒令停工的,罚作业队5000元/次;
12、施工报验程序奖罚
1.报检程序实行“三检制”:作业队应按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专职技术员检验,专职技术员检查合格后报专职监理工程师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作业队未自行检验合格便报专职技术员检验,经专职技术员检查并认定作业队未进行自检,对作业队罚款200元/次,对专职技术员奖励20元/次。
3.作业队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应按要求及时向专职技术员进行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作业队未向专职技术员进行报验就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处理重新报验外(返工造成的费用支出均由作业队自行担负),另给予每次500元整的罚款。
4.专职技术员接到作业队的工序报验后,应及时通知监理进行报验。在确认作业队已完成工序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相关要求时,项目部各专职技术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监理单位报验,从而影响到作业队的施工进度。对于作业队工序符合相关要求项目部各专职技术员拒绝向监理单位报验的情况,作业队可向工程管理部部长或项目领导班子直接反应,项目经理部查核属实后,对相关专职技术员罚500元/次。
5.作业队严禁跳过项目部直接向监理单位进行工序报验,否则罚作业队1000元/次。
6.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罚专职技术员30元/次。
7.质量记录不齐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从而造成工程不能及时验收的,对相关责任人罚30元/次。
8.工程由于施工错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根据工程返工经济损失情况罚作业队500-5000元,罚专职技术员和专业工程师50-500元。
9.在施工中由于不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而造成返工现象,专职技术员不知情或者未进行阻止的,视情况罚作业队500-15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100元/次。
10.项目部要求作业队上报的材料未按期上报,罚作业队500元/次,在处罚后还不上报的对作业队罚款翻倍。
八、其它处罚
不按时参加每周的安全、质量例会,对作业队负责人罚款500元/次,对职工罚款50元/次。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第一项目分部文件
项目安质〔2011〕1号
关于印发中铁二十五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CKTJ-1-2标第一项目分部《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细则》的通知
一分部项目部各部室、所属各作业队:
为进一步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等安全质量隐患,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对之前所发的《安全质量奖惩办法》进行了修改,现下发给各部门、各个作业队及作业班组,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惩办法》
主题词:安全质量
卡控管理
奖罚细则
抄送:项目部安质部、项目部班子成员、各部门、存档
项目部安质部
2023年10月10日印发
第4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工程项目部经理
1、对所辖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是该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工程项目部各种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要求。
3、建立本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考核办法。坚决支持、指导本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
4、认真负责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如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等工作,确保开工后安全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5、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组织或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及时解决来自各方面、各种形式的问题或困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等的审批,并监督执行。应进行定期检查。有必要时也可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7、组织检查施工项目部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书的原件。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持有规定的资格证、岗位证书的原件。对未持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应辞退出场。
8、组织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负责或屡教不改的监理人员,可进行罚款式辞退换人的方式处理。
9、组织并亲自参加施工现场每周一次的工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及时真正掌握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把检查情况当时填写周检表。
10、在施工过程中,应组织自己所辖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
定期(一周)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工程项目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
各方代表会签。特殊情况可召开专题会议。
11、应支持项目监理部的正常工作,并及时协调或处理施工项目部与项目监理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12、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13、参与并积极配合本公司对工程安全生产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14、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应与公司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及时畅通。
第5篇 某某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
某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
现场安全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项目部领导、各部门及各班组长的安全岗位职责如下:
(1)项目部领导
①项目经理
a.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b.领导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及阶段性安全目标与规划,对安全专职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负责。
c.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d.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e.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人员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对劳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并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f.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g.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作为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组织上报,并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②总工程师
a.对项目安全技术管理负领导责任。
b.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c.在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d.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e.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f.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g.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③生产经理
a.协助项目经理实施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b.领导分管部门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
c.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隐患,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d.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施、设备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e.负责贯彻执行安全方针、政策、法规。
④商务经理
a.负责合约、报价、安全措施费等事项的领导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职责,特别是做好安全生产各项费用及时、足额使用的保障工作,不得挪用安全生产资金。
b.负责在本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
⑤项目书记
a.负责后勤、现场安全保卫、行政办公以及医疗卫生的领导工作,并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b.负责对施工管理实施过程中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接待的领导协调工作。
(2)项目部有关管理部门
①安全环保处
a.是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
b.在生产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对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职责。
c.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推动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
d.对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具体指导,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或失控部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复查,督促发生部门或单位如期整改。
e.组织分区项目部安全专兼职人员开展安全监督与检查工作。
f.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局部停工的非常措施。
g.做好安全相关资料的记载、管理、备案工作。
h.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讲评会,分析与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i.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j.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使用中的劳动保护用品、护具抽样检测。
k.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②技术处
a.是项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
b.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c.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措施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d.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e.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f.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的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g.参加伤亡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③工程处
a.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部门。
b.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计划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工作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并根据情况优先安排。
c.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d.坚持按合理工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e.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
f.认真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等的堆放和存储,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g.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不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④材料设备处
a.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部门。
b.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的机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必须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c.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并接受主管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d.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e.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f.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合格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进行鉴定验收。
g.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⑤综合办公室
a.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部门。
b.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c.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作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d.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e.负责食堂(含现场临时食堂)的检查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负责对冬季取暖设施的安装、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f.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g.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处理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报告;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⑥财务处
a.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安全生产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b.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c.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3)项目有关岗位
①项目木工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有关木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木工加工区内备有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g.工作场所的木料应分类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
h.严格遵守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i.材料堆放应稳妥可靠,工具用后随时装入袋内,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或物件。
j.木料加工处的废料和木屑等应即时清理,做到落手清。
k.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②项目混凝土工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有关混凝土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听从安全人员的指挥,严禁违章作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设施,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
g.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环境及脚手架、脚手板、工具使用情况,做好文明施工落手清工作;发扬团结友爱精神,维护一切安全设施,不准擅自拆除、移动防护设施。
h.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六大纪律。
③项目电焊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电焊安全动火作业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④项目机械作业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施工现场机械操作安全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g.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h.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杂物。
i.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⑤项目电工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电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
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g.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性能后方可通电使用。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h.电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i.严禁带电作业,设备严禁带病运行。
j.保证电气设备、移动电动工具等临时用电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k.发生触电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⑥项目钢筋工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钢筋班组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严禁违章作业。高空作业时,严禁乱抛杂物。
g.钢筋搬运、加工和绑扎过程中发生脆断和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停止作业,并向项目部有关部门汇报。
h.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进行钢筋加工,绑扎钢筋时严禁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i.团结互助,相互提醒,确保安全生产。
j.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⑦项目架子工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脚手架防护搭设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自觉遵守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g.认真选材,严格按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搭设。
h.脚手架的维修保养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遇大风大雨应事先认真检查,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脚手架搭设完毕,架子工应通知技术部门、安全部门会同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i.拆除架子时,应先检查,如遇薄弱环节,应加固后拆除。拆除架子必须设置警戒范围,输送地面的杆件应及时分类堆放整齐。
j.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⑧项目安装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安装班组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应先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否则不得上岗作业,对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不熟悉的人,不得独立作业。
g.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切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
h.凡参与管道施工的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吊车司机和现场叉车司机,必须经过北京市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施工。
i.凡在有易爆、易燃物品的地点施工时,应按专门的防护规定进行操作。
j.在有毒性、刺激性或腐蚀性的气体、液体或粉尘的场所工作时,应编制专门的防护措施进行作业。
k.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⑨项目生产工人
a.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b.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c.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d.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e.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中的缺点和问题。
第6篇 项目部各部门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决策层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保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项目副经理: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项目总工程师: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环保工作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上级安全环保技术文件
安全总监:
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负有监督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令、法规,上级、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主持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进行策划,对项目辨识出的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因素重点控制。主持调查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统计事故造成的损失,拟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上报质量安全监督站。
2、管理层
技术管理部:
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检查,指导安全设施的搭设
安全环境管理部:
为项目安全的责任部门进行安全交底,负责安全设施的搭设、检查、维护和安全检查
土建、钢结构、各专业安装工程施工管理部:
部门经理是项目分工负责区域或专业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责任人,负责监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和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
物资设备部:
负责对购置的物资材料、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采购前将产品合格证及有关质量证明材料交安全环境管理部审查,进行实物检验,严禁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合同商务管理部:
组织考察分包单位的安全和环保能力,在合同文件中对相关方提出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综合管理办公室:
掌握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层
各专业分包单位:
认真执行有关的安全和环保法规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总承包单位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对承包范围的安全与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第7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培训、意识和能力
为确保对安全管理体系产生重大影响的岗位人员都能胜任其工作,有必要对人员进行培训,并提高全员的安全管理意识。项目部进行项目内部培训需求的识别,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参与项目施工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的教育和交底。
㈠培训分类
1.按管理层次包括:
⑴.各相关管理系统的负责人;
⑵.文件与活动的实施者;
⑶.操作人员。
2.按人员的职业生涯包括:
⑴.上岗前培训;
⑵.岗位培训;
⑶.提高培训与训练;
⑷.知识更新的培训;
⑸.转岗培训。
3.对于操作工人开展现场的交底与教育。
㈡培训程序
1.提交项目的培训需求;
2.实施培训计划。
㈢教育与培训要求
1.通过培训使可能对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明确:
⑴.岗位职责;
⑵.明确个人对安全产生的影响;
⑶.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程序与操作规程;
⑷.具有与本岗位有关的重大事故的应急准备反应能力。
2.培训通过讲课、交底、交流、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
3.建立并保存培训记录。
第8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措施
一、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全体施工人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管、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严格按jgj59-2011标准组织施工生产,严格遵循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规程和责任制,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保证施工期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安全管理目标与安全保证体系:
1)安全管理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无等级火警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
2)安全保证体系: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并由专职安全员和各工种的工长及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和生产管理体系。
3)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布置、安全监督和安全奖励,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起“抓安全生产一刻不忘,管理安全理直气壮”的观念,做到施工现场出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达到项目安全目标。
二、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本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负责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素的要求、施工中出现的隐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上述措施进行复查。
6、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措施: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施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支模、脚手架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安全交底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防止一般化。
(2)工地现场道路、上下水及管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各种机电设备和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和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4)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必须经工长验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修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摇晃等情况要及时加固。
(5)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各施工阶段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切实做到文明施工。
(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认真做到班前活动,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完善安全交接班手续;两种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每天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并形成记录。
(7)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各施工阶段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切实做到文明施工。
(8)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采取三定措施进行处理。
(9)混凝土搅拌、木工车间等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措施,使环境保护达到标准。
(10)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应对临时设施和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交做好防台工作。
2、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措施:
(1)每周定期一次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项目部要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要记入职工技术档案。
(3)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学生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4)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6)班组长必须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3、安全生产检查措施:
(1)项目部除应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公司每季度、工程处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检查要发动是有员工,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2)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评比、记分,列入本项目部绩效考核内容。
(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完成。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措施
1、一般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架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3)在人行道和人员进出口通道等处,应用钢管和竹笆片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间隔以0.5m为宜,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废料与余料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除,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5)遇有台风暴雨后,对安全设施与现场设施逐一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
(6)施工机械安全:塔吊、砼输送泵、电焊机械等施工机械使用极为频繁,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发生事故。
(7)模板、脚手架体系的安全,模板支撑必须经计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都必须符合要求,脚手架虽然高度并不高,但也要注意严格按施工方案确定的间距、步距搭设,还要重视与建筑物的拉结,并且必须随脚手架的升高而随时拉结。
(8)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工人劳动强度相对较大,工种繁多,各工种作业将穿插进行,为此工地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施工人员生活方面的保障工作,避免因劳累过度而发生工伤事故。
(9)由技术负责人及时向有关专业工长、班组负责人交底,同时传达至各有关施工操作人员。
(10)基础施工阶段应注意事项:
①施工场地均为砼硬场地,布置排水暗沟,排水通畅,并确保地面积水及雨水不侵蚀基坑。进出口、洞口周边及基坑周边,设安全防护栏杆,栏杆构造应符合临边洞口作业安全要求。
②挖土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损坏桩身。
③拟建筑物范围内不堆土或杂物不得随便堆放。
④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
⑤装饰施工阶段应注意事项:
ɑ安排流水施工必须科学合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不安全因素的多工种交叉作业应尽量避免。
b立体交叉作业时,上下层操作人员之间必须有安全隔离或防护设施。至少应做到不同时在一垂直面上有上下两人同时作业。
c室内的脚手架,登高工具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室内脚手架不能因为临时作业或高度不高而马虎,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登高工具的使用必须防止倾倒等事故。
d预埋洞、孔、楼梯边、阳台边等必须做好防护工作,防止发生坠落事故。
e外墙施工过程中应对外挂吊篮等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安装时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遇大风时不得施工,施工中应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并随时掌握操作面的工作状况。
2、高处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1)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教育和体检检查,合格才能上岗,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痼病、 晕症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特别对酒后施工人员坚决不得上岗),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性质和等级,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3)现场施工人员集中处,应在操作层的适当位置设置便桶。
3、脚手架安全措施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定期检查,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老弱病残者禁止进入工地形成从事作业。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与维护,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布置。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杆。
(8)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并必须开动火证。
(9)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4、垂直运输和联络措施
(1)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必须搭设牢固。在接料平台的两侧,除设防护栏杆外,还必须加扎安全立网或竹笆。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安放平稳,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的位置绑扎起吊。
(3)起重吊运作业时,应设警戒线,非吊运人员不得入内,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非载人起重机载乘人员。
(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5)采用对讲机进行上下联络,必须由指挥人员专用,不得他人随意乱用。遇有紧急情况时,指挥人员必须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由工地负责人统一指挥,并采取应急措施。
(6)现场塔吊在施工前应制订专项作业规程。
5、洞口临边防护措施
(1)严禁非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2)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
1)边长或直径为20~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或固定盖板防护。
2)50~150mm的预留洞口,可在浇捣砼前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不剪断网筋,构成防护网,网格以15mm为宜。
3)150m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两道,护杆高度分别为40mm和100mm,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3)楼梯口防护:
1)凡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
2)栏杆的材料,可选用钢管或质量合格的毛竹搭设,当楼梯跑边空间距离较大时,应张设安全网或设两道防护栏杆,其高度为40mm和90mm。
6、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4)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5)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坑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2)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本工程共安装有二台塔吊。
2)塔吊基础必须严格按计算确定施工,,基础旁应有较好的排水措施;塔吊应有较好的接地措施,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3)安装完毕,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3%,压重配重应符合原厂规定。
4)起重机各转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定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挥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装置。
6)起重机必须安装小车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作业完毕,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塔身上部应拉四根揽风绳与建筑物固定。
(3)、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1)施工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开挖作业应从上至下分层进行,禁止超越该机规定的作业高度。挖掘机带到工作面边缘,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挖掘机停置或下班后应离开工作面,斗子须落地放置。
2)挖掘过程中,抓斗距围护体或立柱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击。
3)进出口料处专人指挥,避免发生事故,挖机回转范围工作面范围内不得站人或人工作业,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员。
4)做好挖掘机安全作业交底工作。
(4)、砼振捣器使用安全要求
(1)作业前,检查电源线路应无破损漏电,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活可靠,机具各部位连接应紧固,旋转方向正确。
(2)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的砼、楼板、脚手加、干硬的表面上进行试震。如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3)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捣棒应自然垂直地插入砼,不得用力应插、斜推或使用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4)振捣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砼粘结在电动机的外壳上妨碍散热。发现温度过高时,应停歇降温后方可使用。
(5)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电源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6)电源线路要悬空移动,应注意避免电源线与地面和钢筋相摩擦及车辆的碾压。经常检查电源线的完好情况,发现破损应立即进行处理。
(7)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不得用脚踢电动机。
(8)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巴上。
(9)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必须相同。
(10)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11)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好清洁、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并有防雨措施。
7、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操作安全要求
(1)电渣压力焊接使用的焊机设备外壳应接零或接地,露天放置的应有防雨遮盖。
(2)焊接电缆必须有完整的绝缘,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缆禁止使用。
(3)在潮湿的地方作业时,应用干燥的木板或橡胶片等绝缘物作垫板。
(4)焊工作业,应穿戴焊工专用手套、绝缘鞋、手套及绝缘斜应保持干燥。
(5)在大、中天时严禁进行焊接作业。在细雨天时,焊接施工现场要有可靠的遮蔽防护措施,焊接设备要遮蔽好,电线要保证绝缘良好,焊药必须保持干燥。
(6)在高温天气施工时,焊接施工现场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7)用于电渣焊作业的工作台、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安全适用。
8、电焊设备的使用安全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要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执着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焊工必须持有效操作证方可作业。
(3)焊接;气割时必须开动火证,配监护人,及随带灭火器,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处坠落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高空焊接和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5)接地线及手把线均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轧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6)雨天不得漏天焊接,在潮湿地带作业,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7)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绝缘电阻不低于0。5欧姆,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8)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楚涵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9)焊接人员须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c、b级80°c,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10)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1)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现场。
9、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电气安装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电气设备及线路正常运行。
(2)对施工用电进行专项用电设计。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投入使用。
(3)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
1)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
2)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
4)绘制相应地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5)选择变压器、导线载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
6)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7)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8)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9)凡是能接触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
10)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
11)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
12)所有电气设备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启动等安全连锁装置;
13)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14)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
1)各内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3)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
4)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
5)考核及奖惩规定。
10、防火安全措施
(1)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焊工必须持有效上岗证件方可操作。
(2)严禁在建筑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3)屋面、墙面和雨篷钢结构焊接施工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遵守“十不烧”制度,并派专人了望,焊接设备应集中在设备平台上,不得到处乱放,电源线路不得乱拉乱接。
(4)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走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5)在走道处及每一楼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每隔两层设消防水栓。
(6)现场不设生活区,以最大程度的减少现场防火工作压力。生活区设在距现场一定距离的地方,单独布置消防系统,并制定防火制度。
第9篇 工程项目部夏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7
工程项目部夏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七)
突出重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各项目部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垂直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承重支模架、施工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监控,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同时,高温季节的施工应提倡人性化管理,更加关爱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一)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质电(2007)36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建工局苏建管质(2007)51号《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建管质(2007)61号《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垂直起重机械设备和承重支模架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各项目部,要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和建立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电工自身违章作业。要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到专人负责整改。
(三)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齐配好消防器材。
(四)加强施工现场防毒安全工作。各项目部应制订预防各种气体中毒的安全保证措施,宿舍内严禁放置煤气瓶。对有挖孔桩等可能发生气体中毒事故的施工项目,应配置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风设备,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五)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及卫生管理工作。盛夏期间各项目部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项目部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各施工现场要充分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做好含盐清凉饮料的供应,为职工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人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凉、通风,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空调,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要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第10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措施规定
项目部安全管理必须是由项目经理牵头,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栋号长)为主,全体人员参与的管理过程。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工程进场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细化责任到人,并与管理人员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2、每周组织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将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及因素全部详细列表并制定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并将具体措施逐条落实到责任人。
3、督促技术负责人及时编制《安全隐患汇总实施表》每周周五下班前报分公司安全科田飞。
4、每月对安全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详细反馈和奖罚。
5、定期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召开安全分析会。
二、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工程进场后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危险源清单,并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及时更换公示栏中相关内容。
2、每层模板施工完成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存在问题列清单督导整改。
3、每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制定预防和应急措施。汇总后编制《安全隐患汇总实施表》,每周五下班前报分公司安全科田飞。
4、结合《安全隐患汇总实施表》,将危险源预防和应急措施逐条细化并分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5、过程监督施工员和安全员对安全隐患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实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不合理的及时督促和指导。
6、编制安全方案和安全交底,监督施工员及时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方案实施情况。
7、每月25日前将安全资料全面检查一遍,填写《安全资料自查记录》报安全科一份。
8、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汇总编制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及应急措施处理报告。
三、施工员安全职责
1、参加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2、严格落实项目部每周制定的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
3、队伍进场后两日内与新进场施工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对新进场工人及时进行进场安全交底,并留置书面或影像资料。
4、施工前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专项交底,每月25号前与安全员等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所有交底必须留书面或影像资料。
5、指导、督促各工序之间的穿插和交接。与外协单位穿插工序必须进行书面交接(质量、安全隐患需重点写明)并留置影像资料。
6、定期召开项目部例会,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预防措施布置到具体责任人,详细填写《例会纪要》。
7、积极落实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沟通整改情况。
8、每天如实填写《施工日志》。
9、每周将所负责安全资料填写齐全,交资料员整理归档。
四、安全员岗位职责
1、参加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2、协助施工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和专项方案的具体落实。
3、指导施工人员具体落实制定好的现场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4、每天检查现场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是否达到规范和公司要求,是否存在不确定安全因素,并认真、如实填写《安全日志》,内容要细化到每个具体部位。
5、督促施工员对安全隐患未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时落实。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6、每周将所负责安全资料填写齐全,交资料员整理归档。
五、奖罚
1、进场后10天内未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的,罚款项目经理1000元/人。
第11篇 项目部脚手架坍塌、触电、火灾等安全管理方案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 降低脚手架坍塌风险 | 指标 | 杜绝脚手架事故 | |||||||
资金预算 | *万元 | 实施时间 | * | |||||||
实施部门 | 在建工程项目部 | 实施部门负责人 | 项目部经理 | |||||||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 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 架子工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辅助工经教育培训。 3 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钢管、钢材、扣件、安全装置和安全网、钢丝绳、脚手板等,受损材料及时修理、更换,确保使用安全。 4 搭设拆除前要交底、搭设后验收,分段搭设应分段验收。验收合格标牌后才能使用。 5 脚手架使用期严禁超载或集中堆放重物,及时清理杂物。 6 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接。卸料平台应经验收合格并张挂责任牌和限载牌。 7 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 ||||||||||
管理方案评价 | 人力资源 | 满足不满足 | ||||||||
机械设备 | 有无 | |||||||||
材料 |
合格不合格 |
施工方法 | 可行不可行 | ||||||
施工环境 |
适宜不适宜 |
资金 |
到位不到位 |
意见/情况说明 | ||
结论(√选) |
可行不可行 |
实施情况 | ||||||||||
备注 |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 |||||||||
拟定 | 审核 | 批准 |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 降低触电风险 | 指标 | 杜绝触电事故 | ||||||
资金预算 | *万元 | 实施时间 | * | ||||||
实施部门 | 在建工程项目部 | 实施部门负责人 | 项目部经理 | ||||||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 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 施工现场配设1至2名专职电工,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电焊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 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器、设备装置、配电系统(tn-s系统)或电线电缆及器配件。并对其保养、更换确保其安全使用。 4 执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5 在危险点(变配电房)设置警告标志牌。 6 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 |||||||||
管理方案评价 | 人力资源 | 满足不满足 | |||||||
机械设备 | 有无 | ||||||||
材料 |
合格不合格 |
施工方法 | 可行不可行 | |||||
施工环境 |
适宜不适宜 |
资金 |
到位不到位 |
意见/情况说明 | ||
结论(√选) |
可行不可行 |
实施情况 | |||||||||
备注 |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 ||||||||
拟定 | 审核 | 批准 |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 降低模板坍塌风险 | 指标 | 杜绝模板支撑系统事故 | ||||||||
资金预算 | *万元 | 实施时间 | * | ||||||||
实施部门 | 在建工程项目部 | 实施部门负责人 | 项目部经理 | ||||||||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 编制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 架子工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 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模板、钢管、扣件、配件等物资,当发现变形等异常情况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 搭设支模前要交底、搭设后要技术复核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 严禁在模板支撑系统超载或集中堆放重物。 6 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应满足砼强度要求,拆除顺序应按方案规定。 7 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 |||||||||||
管理方案评价 | 人力资源 | 满足不满足 | |||||||||
机械设备 | 有无 | ||||||||||
材料 |
合格不合格 |
施工方法 | 可行不可行 | |||||||
施工环境 |
适宜不适宜 |
资金 |
到位不到位 |
意见/情况说明 | ||
结论(√选) |
可行不可行 |
实施情况 | |||||||||||
备注 |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 ||||||||||
拟定 | 审核 | 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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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目标 | 降低起重机械伤害风险 | 指标 | 杜绝起重机械伤害事故 | ||||||
资金预算 | *万元 | 实施时间 | * | ||||||
实施部门 | 在建工程项目部 | 实施部门负责人 | 项目部经理 | ||||||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 编制专项设备基础、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 机械操作和安拆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安拆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 各专项施工方案应作安全技术交底,基础作隐蔽工程验收,设备安装后应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4 加强设备的检查和保养,确保所提供和运行的机械、部件、控制系统完好无隐病。 5 加强塔机的交叉作业管理,采取划分作业范围、高度限位、协调指挥等防碰撞措施。 6 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7 风力6级以上时,停止作业。 8 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 |||||||||
管理方案评价 | 人力资源 | 满足不满足 | |||||||
机械设备 | 有无 | ||||||||
材料 |
合格不合格 |
施工方法 | 可行不可行 | |||||
施工环境 |
适宜不适宜 |
资金 |
到位不到位 |
意见/情况说明 | ||
结论(√选) |
可行不可行 |
实施情况 | |||||||||
备注 |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 ||||||||
拟定 | 审核 | 批准 |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 降低杜绝建筑装饰 火灾事故风险 | 指标 | 杜绝建筑装饰火灾事故 | ||||||
资金预算 | *万元 | 实施时间 | * | ||||||
实施部门 | 在建工程项目部 | 实施部门负责人 | 项目部经理 | ||||||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 编制建筑装饰防火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 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培训。 3 提供和保持消防器材满足需要和符合质量要求,及时更换受损、失效器具。 4 对参与装饰及设备安装的各专业施工班组,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和安全防火教育。 5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装饰施工全过程督查,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责令其整改。 6 装饰施工初期应进行消防预演。 7 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 |||||||||
管理方案评价 | 人力资源 | 满足不满足 | |||||||
机械设备 | 有无 | ||||||||
材料 |
合格不合格 |
施工方法 | 可行不可行 | |||||
施工环境 |
适宜不适宜 |
资金 |
到位不到位 |
意见/情况说明 | ||
结论(√选) |
可行不可行 |
实施情况 | |||||||||
备注 |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 ||||||||
拟定 | 审核 | 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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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第一条 项目部进场后应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制定相关的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一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高处作业、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夜间施工过程中等主要安全技术控制要点。
第二条 项目部进场后,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有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经过项目总工审批后生效。
第三条 对于特殊和危险性大的的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如:爆破、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施工临时便桥等,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过程、有详图、有说明等,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监理、业主审批。
第四条 严格实行逐段技术交底制度:
一、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各分项、各工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同时做好每次的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二、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分项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工区、施工队或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三、各工区、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工区(施工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第五条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项目总工应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测量、试验、检测、工程、机械、材料、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分项负责人分别就自己分管的项目进行验收签认。
第六条 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的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七条 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各类安全技术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 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负责。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既不整改也不向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