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
一、机械设备的危害因素
一、机械的危害
1.静止的危险
设备处于静止状态时存在的危险即当人接触或与静止设备作相对运动时可引起的危险。包括:
(l)切削刀具有刀刃。
(2)机械设备突出的较长的部分,如设备表面上的螺栓、吊钩、手柄等。
(3)毛坯、工具、设备边缘锋利和粗糙表面,如未打磨的毛刺、锐角、翘起的铭牌等。
(4)引起滑跌的工作平台,尤其是平台有水或油时更为危险。
2.直线运动的危险
指作直线运动的机械所引起的危险,又可分接近式的危险和经过式的危险。
(l)接近式的危险:这种机械进行往复的直线运动,当人处在机械直线运动的正前方而未及时躲让时将受到运动机械的撞击或挤压。
①纵向运动的构件,如龙门刨床的工作台、牛头刨床的滑枕、外国磨床的往复工作台等。
②横向运动的构件,如升降式铣床的工作台。
(2)经过式的危险指人体经过运动的部件引起的危险。包括:
①单纯作直线运动的部位,如运转中的带键、冲模。
②作直线运动的凸起部分,如运动时的金属接头。
③运动部位和静止部位的组合,如工作台与底座组合,压力机的滑块与模具。
④作直线运动的刃物,如牛头刨床的刨刀、带锯床的带锯。
3.机械旋转运动的危险
指人体或衣服被卷进旋转机械部位引起的危险。
(l)卷进单独旋转运动机械部件中的危险,如主轴、卡盘、进给丝杠等单独旋转的机械部件以及磨削砂轮、各种切削刀具,如铣刀、锯片等加工刃具。
(2)卷进旋转运动中两个机械部件间的危险,如朝相反方向旋转的两个轧辊之间,相互啮合的齿轮。
(3)卷进旋转机械部件与固定构件间的危险,如砂轮与砂轮支架之间,有辐条的手轮与机身之间。
(4)卷进旋转机械部件与直线运动部件间的危险,如皮带与皮带轮、链条与链轮、齿条与齿轮、滑轮与绳索间、卷场机绞筒与绞盘等。
(5)旋转运动加工件打击或绞轧的危险,如伸出机床的细长加工件。
(6)旋转运动件上凸出物的打击、如皮带上的金属皮带扣、转轴上的键、定位螺丝、联轴器螺丝等。
(7)孔洞部分有些旋转零部件,由于有孔洞部分而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如风扇、叶片,带幅条的滑轮、齿轮和飞轮等。
(8)旋转运动和直线运动引起的复合运动,如凸轮传动机构、连杆和曲轴。
4.机械飞出物击伤的危险
(l)飞出的刀具或机械部件,如未夹紧的刀片、紧固不牢的接头、破碎的砂轮片等。
(2)飞出的切屑或工件,如连续排出或破碎而飞散的切屑、锻造加工中飞出的工件。
二、非机械的危害
1.电击伤
指采用电气设备作为动力的机械以及机械本身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引起的危险。
(l)静电危险如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静电,将引起爆炸、电击伤害事故。
(2)触电危险如机械电气设备绝缘不良,错误地接线或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触电事故。
2.灼烫和冷危害
如在热加工作业中被高温金属体和加工件灼烫的危险,或与设备的高温表面接触时被灼烫的危险,在深冷处理或与低温金属表面接触时被冻伤的危险。
3.振动危害
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使用振动工具或机械本身产生的振动所引起的危害,按振动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可分为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
(l)全身振动。由振动源通过身体的支持部分将振动传布全身而引起的振动危害。
(2)局部振动。如在以手接触振动工具的方式进行机械加工时,振动通过振动工具、振动机械或振动工件传向操作者的手和臂,从而给操作者造成振动危害。
4.噪声危害
机械加工过程或机械运转过程所产生的噪声而引起的危害。
机械引起的噪声包括:
(l)机械性噪声。由于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而产生的噪声,如球磨机、电锯、切削机床在加工过程中发出的噪声。
(2)电磁性噪声。由于电机中交变力相互作用而发生的噪声,如电动机、变压器等在运转过程中发出的噪声。
(3)流体动力性噪声。由于气体压力突变或流体流动而产生的噪声、如液压机械、气压机械设备等在运转过程中发出的噪声。
5.电离辐射危害
指设备内放射性物质、x射线装置、r射线装置等超出国家标准允许剂量的电离辐射危害。
6.非电离辐射危害
非电离辐射是指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激光和射频辐射等,当超出卫生标准规定剂量时引起的危害。如从高频加热装置中产生的高频电磁波或激光加工设备中产生的强激光等非电磁辐射危害。
7.化学物危害
机械设备在加工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各种化学物所引起的危害。包括:
(l)易燃易爆物质的灼伤、火灾和爆炸危险。
(2)工业毒物的危害是指机械加工设备在加工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各种有毒物质引起的危害。工业毒物可能是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也可能是副产品、废弃物、夹杂物,或其中含有毒成分的其他物质。
(3)酸、碱等化学物质的腐蚀性危害,如在金属的清洗和表面处理时产生的腐蚀性危害。
8.粉尘危害
指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粉尘引起的危害。粉尘来源包括:
(l)某些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汽在空气中凝结或被氧化所形成的粉尘,如熔炼黄铜时,锌蒸汽在空气中冷凝、氧化形成氧化锌烟尘。
(2)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或粉碎,如金属的抛光、石墨电极的加工。
(3)铸造加工中,清砂时或在生产中使用的粉末状物质,在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时产生的以及沉积的粉尘,由于振动或气流的影响再次浮游于空气中的粉尘(二次扬尘)。
(4)有机物的不完全燃烧,如木材、焦油、煤炭等燃烧时所产生的烟。
(5)焊接作业中,由于焊药分解,金属蒸发所形成的烟尘。
9.生产环境,指异常的生产环境
(l)照明
工作区照度不足,照度均度不够,亮度分布不当,光或色的对比度不当,以及存在频闪效应、眩光效应。
(2)气温
工作区温度过高、过低或急剧变化。
(3)气流
工作区气流速度过大、过小或急剧变化。
(4)湿度
工作区湿度过大或过小。
二、机械事故发生的直接、间接原因
一、机械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l)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①无防护
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设备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噪声大,无限位装置等。
②防护不当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安全距离不够,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等。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①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定转等。
②维修、调整不良,设备失修,保养不当,设备失灵,未加润滑油等。
③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等。
④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制动装置有缺陷,安全间距不够,工件上有锋利毛刺、毛边、设备上有锋利倒棱等。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①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②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4)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①通风不良
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等。
②照明光线不良
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所烟雾烟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有眩光等。
③作业场地杂乱
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④作业场所狭窄。
(5)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交叉作业过多。
(6)地面滑,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有冰雪。地面有易滑物如圆柱形管子、料头、滚珠等。
(7)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8)贮存方法不安全,堆放过高、不稳。
2.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
这些不安全行为可能是有意的或无意的。
(l)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包括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如按错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的操作方向相反);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械超速运转;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模;违章驾驶机动车;工件刀具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等。
(2)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如工作梯,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临时拉线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3)机械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或清扫。
(4)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失去作用。
调整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理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械加工等。
(6)攀、坐危险位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等)。
(7)物体(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8)穿不安全装束如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时穿着过于肥大、宽松的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进入车间等。
(9)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如未戴各种个人防护用品。
(10)无意或为排除故障而靠近危险部位,如在无防护罩的两个相对运动零部件之间清理卡住物时,可能造成挤伤、夹断、切断、压碎或人的肢体被卷进而造成严重的伤害。
二、间接原因
几乎所有事故的间接原因都与人的错误有关,尽管与事故直接有关的操作人员并没有出错。这些间接原因可能是由于设计人员、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等人所犯的错误。间接原因包括: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工业构件、建筑物(如室内照明、通风)、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和材料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l)设计错误包括强度计算不准,材料选用不当,设备外观不安全,结构设计不合理,操纵机构不当,未设计安全装置等。即使设计人员选用的操纵器是正确的,如果在控制板上配置的位置不当,也可能使操作人员混淆而发生操作错误,或不适当地增加了操作人员的反应时间而忙中出错。
设计人员还应注意作业环境设计,不适当的操作位置和劳动姿势都可能引起操作人员疲劳或思想紧张而容易出错。
(2)制造错误
即使设计是正确的,如果制造设备时发生错误,也会成为事故隐患。在生产关键性部件和组装时,应特别注意防止发生错误。常见的制造错误有加工方法不当(如用铆接代替焊接),加工精度不够,装配不当,装错或漏装了零件,零件未固定或固定不牢。工件上的划痕、压痕、工具造成的伤痕以及加工粗糙可能造成用力集中而使设备在运行时出现故障。
(3)安装错误
安装时旋转零件不同轴,轴与轴承、齿轮啮合调整不好,过紧过松,设备不水平。地脚螺拧紧,设备内遗留工具、零件、棉纱等,都可能使设备发生故障。
(4)维修错误
没有定时对运动部件加润滑油,在发现零部件出现恶化现象时没有按维修要求更换零部件,都是维修错误。当设备大修重新组装时,可能会发生与新设备最初组装时发生的类似错误。安全装置是维修人员检修的重点之一。安全装置失效而未及时修理,设备超负荷运行而未制止,设备带“病”运转,都属于维修不良。
2.管理缺陷
(l)无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不完善。
(2)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
(3)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4)劳动制度不合理
(5)缺乏监督。
3.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上岗,操作者业务素质低,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操作技能不熟练,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工作态度不负责。受外界影响而情绪波动,不遵守操作规程,都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4.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建立或落实现代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调查整改不力。关键是企业领导不重视。
三、机械设备的防范措施
一、危险性大的设备
根据事故统计。我国规定危险性比较大、事故率比较高的设备有:压力机、冲床、剪床、压正机、压印机、木工刨床、木工锯床、木工造型机、塑料注射成型机、炼胶机、压砖机、农用脱料机、纸页压光机、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等。
这些设备在出厂前必须配备好安全防护装置。
二、机械的危险部位
操作人员易于接近的各种可动零、部件都是机械的危险部位,机械加工设备的加工区也是危险部位。
常见的危险零部位件有:
1.旋转轴。
2.相对传动部件如啮合的明齿轮。
3.不连续的旋转零件,如风机叶片,成对带齿滚筒。
4.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
5.旋转的砂轮。
6.活动板和固定板之间靠近时的压板。
7.往复式冲压工具如冲头和模具。
8.带状切割工具如带锯。
9.蜗轮和蜗杆。
10.高速旋转运动部件的表面如离心机转鼓。
11.联接杆与链环之间的夹子。
12.旋转的刀具刃具。
13.旋转的曲轴和曲柄。
14.旋转运动部件的凸出物,如键、定位螺丝。
15.旋转的搅拌机、搅拌翅。
16.带尖角、锐边或利棱的零部件。
17.锋利的工具。
18.带有危险表面的旋转圆筒如脱粒机。
19.运动皮带上的金属接头(皮带扣)。
20.飞轮。
21.联轴节上的固定螺丝。
22.过热过冷的表面。
23.电动工具的把柄。
24.设备表面上的毛刺、尖角、利棱、凹凸。
25.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区。
三、危险的作业
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其危险性和事故率比一般作业大。包括:
1.电工作业。
2.压力容器操作。
3.锅炉司炉。
4.高温作业。
5.低温作业。
6.粉尘作业。
7.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8,起重机械作业。
9.机动车辆驾驶。
10.高处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现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四、机械伤害形式
机械伤害的形式可分为8类:
l.咬入和挤压
这种伤害是在两个零部件之间产生的,其中一个或两个是运动零部件,这时人体的四肢被卷进两个部件的接触处。
(l)挤压
这种危险不一定两个部件完全接触,只要距离很近,四肢就可能受挤压。除直线运动部件外,人手还可能在螺旋输送机、塑料注射成型机中受挤压。如果安装距离过近或操作不当,如在转动阀门的平轮或关闭防护罩时也会受挤压。
(2)咬入(咬合)
典型的咬入点(也可叫挤压点)是啮合的明齿轮、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两个相反方向转动的轧辊。一般是两个运动部件直接接触,将人的四肢卷进运转中的咬人点。
2.碰撞和撞击
这种伤害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比较重的往复运动部件撞人,伤害程度与运动部件的质量和运动速度的乘积即部件的动量有关。另一种是飞来物及落下物的撞击造成的伤害。飞来物主要指高速旋转的零部件、工具、工件、紧固件固定不牢或松脱时,会以高速甩出。虽然这些物体质量很大,但转速很高,而动能与速度的平方成正比,即动能很大。飞来物撞击人体,能使人造成严重的伤害。高速飞出的切屑也能使人受到伤害。
3.接触
当人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直接接触人体时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运动部件一般指具有锐边、尖角、利棱的刀具,有凸出物的表面和摩擦表面;也包括过热、过冷表面和电绝缘不良而导电的静止物体的表面。后者不属于机械伤害。接触伤害有4类:
(l)夹断
当人体伸入两个接触部件中间时,人的肢体可能被夹断。夹断与挤压不同,夹断发生在两个部件的直接接触,挤压不一定完全接触,两个部件不一定是刀刃。其中一个是运动部件或两个都是运动部件都能造成夹断伤害。
(2)剪切
两个具有锐利边刃的部件,在一个或两个部件运动时,能产生剪刀作用。当两者靠近而人的四肢伸入时,刀刃能将四肢切断。
(3)割伤和擦伤
这种伤害可以发生在运动机械和静止设备上。当静止设备上有尖角和锐边,而人体与该设备作相对运动时,能被尖角和锐边割伤。当然有尖角、锐边的部件转动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更大,如人体接触旋转刀具、锯片,都会造成严重的割伤。高速旋转的粗糙面如砂轮能使人擦伤。
(4)卡住或缠住
具有卡住作用的部位是指静止设备表面或运动部件上的尖角或凸出物。这些凸出物能绊住、缠住人宽松的衣服,甚至皮肤。当卡住后,有引向另一种危险,特别是运动部件上的凸出物、皮带接头、车床的转轴、加工件都能将人的手套、衣袖、头发、辫子甚至工作服口袋中擦机器用的绵纱缠住而使人造成严重伤害。
五、机械伤害的结果
机械伤害的后果一般比较严重,轻则损伤皮肉,重则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伤害后果有明确的规定。
gb6441—86规定以损失工作日来划分伤害程度。损失工作日是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问。
该规定对计算方法有严格的标准,计算损失工作日后即可确定伤害程度。其分类如下:
①轻伤
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为105—7天的失能伤害。
②重伤
重伤是指相当于现定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③死亡
四、机械设备本质安全措施
一、本质安全的目的
本质安全化的目的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安全科学的成就,从根本上消除能形成事故的主要条件;如果暂时达不到时,则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相对安全措施,形成最佳组合的安全体系,达到最大限度的安全。同时尽可能采取完善的防护措施,增强人体对各种危害的抵抗能力。
二、本质安全化的内容
设备的本质安全措施可以通过设备本身和控制器的安全设计来实现。
l.本质安全化的基本思路
(l)从根本上消除发生事故的条件。许多机械事故是由于人体接触了危险点、如果将危险操作采用自动控制、用专用工具代替人手操作,实现机械化等都是保证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
(2)设备能自动防止操作失误和设备故障。设备应有自动防范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这些措施应能达到: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导致设备发生事故.即使出现故障,应能自动排除,切换或安全停机;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论操作人员是否发现,设备应能自动报警,并作出应急反应,更理想的是还能显示设备发生故障的部位。
2.常用的措施
(l)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遥控技术。
(2)采用可靠性设计,提高机械设备的可靠性。详见下一节。
(3)采用安全防护装置。当无法消除危险因素时,采用安全防护装置隔离危险因素是最常用的技术措施。
(4)安装保险装置。保险装置又叫故障保险装置。这种装置的作用与安全防护装置稍有不同。它能在设备产生超压、超温、超速、超载、超位等危险因素时,进行自动控制并消除或减弱上述危险。安全阀、单向阀、超载保护装置、限速器、限位开关、爆破片、熔断器、保险丝、力短限制器、极限位置限制器等都是常用的保险装置。
(5)采用自监测、报警和处理系统。利用现代化仪器仪表对运行中的设备状态参数进行在线监测和故障诊断。
(6)采用冗余技术。冗余技术是可靠性设计常采用的一种技术,即在设计中增加冗余元件或冗余(备用)设备,平时只用其中一个,当发生事故时,冗余设备或冗余元件能自动切换。
(7)采用传感技术。在危险区设置光电式、感应式、压力传感式传感器,当人进入危险区,可立即停机,终止危险运动。
(8)安装紧急停车开关。
(9)向操作者提供机械关键安全功能是否正常(设备的自检功能)的信息。
(10)设计程序联锁开关。设计对出现错误指令时,禁止启动的操纵器。这些关键程序只有在正常操作指令下才能启动机械。
(ll)配备使操作者容易观察的、能显示设备运行状态和故障的显示器。
(12)采用多重安全保障措施。对于危险性大的作业,要求设备运行绝对安全可靠。
第2篇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我公司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生产)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1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2、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3、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第2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1、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4、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6、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7、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
8、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
9、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
10、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12、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3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
1、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常用机具报废标准》和《常用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2、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3、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应全数试验。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4、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5、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直接作报废处理。
6、年度经抽查试验已合格的当批起重工器具,应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标加以区别:2002年为白色;2003年为红色;2004年为黄色;2005年为绿色。四年为一轮,以后继续以此方法标识。
无此标识或不按年度规定颜色标识的应视为当年度未做试验鉴定,现场禁止使用。
7、所有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均应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四执行
第3篇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制订并执行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负责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机械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2.参加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组织的安全教育,负责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
3.参加对安装、改装、修理、拆卸的机电设备、大型设备、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
4.参加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查、检测和验收;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检测。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设备、器材,有权当场做出制止使用和查封的处理决定并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5.参加本单位的机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机械设备及使用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6.参与对机械设备租凭单位、使用单位安全按生产工作的考核评价与管理。
7.参与编制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有关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评价以及伤亡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
8.建立在建项目机械设备管理档案。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设备的备案、安拆告知等工作。
9.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汇报、分析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提出改进建议。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决议。
第4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无死亡事故;
2、无重伤事故;
3、无中毒事故;
4、无火灾事故;
5、无交通事故;
6、无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7、无年轻伤事故;
8、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9、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1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措施
1.贯彻落实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订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实现。
2.强化安全管理,做到:
(1) 安全教育经常化;
(2) 安全活动制度化;
(3) 安全防护规范化;
(4) 安全检查定期化;
(5) 安全管理档案化。
三、搞好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1) 抓好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职工安全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 新职工、劳务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1、对于设备安装方面
2、为了切实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车间设置一个机械管理机构并由一位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有一定业务水平的同志主持工作。
3、各种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操作,定机定人。
4、各种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五个不准,即:a、未戴安全帽和非操作人员不准开机或上机乱摸乱动;b工作期间不准打闹嬉戏吃东西看书报,不擅自离岗;c不准超负荷突然增速和急速冲击作业;d不准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e不准任意拆卸固定和属于机器上的零件,变更机械性能和结构。
5、机械设备安装基础牢固,周围平整,接零接地无积水,钢丝绳不拖地,喷砂机、剪板机的等高危险设备有操作栅不挡视线。
6、电气线路架设整齐,架空高度符合规定,电线不陈旧破烂引下线安全可靠,不与金属物绑在一起,线路检修安装由专职电工负责,保险丝符合要求,配电箱距地面1.5左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二级保护。
7、机械传动部位要有保险装置,机械的电力部位要有防雨措施。
8、机械设备做到清洁润滑。
9、严禁一切违章作业,行车下禁止有人员走动,不符和规定的工装及模具严禁使用,铲车的铲臂上严禁站人,钢筋绳毛刺超过规范严禁使用。
10、加强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的保管工作,做到机械设备有运转、维修保养记录,说明书合格证齐全。
大型机械必须坚持填写每次使用记录。
第5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与技术交底
1、项目部购买、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上报公司审批、备案。确定机械设备来源及产权单位,确认租赁和安拆单位的资质可靠性。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与分包单位签订安拆合同和大型机械设备安拆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机械设备基础、预埋铁件、附墙装置等隐蔽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必须有总包方和监理公司的总工签字盖章。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前,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经总包方、监理方、施工方复审认可后才能施工作业。
3、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项目部督促安装单位自查自检,报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验,取得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中小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项目部主管负责人、安全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备案,做好必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再投入使用。
4、实行机械监护制。在机械设备安装、修理、顶升、拆除过程中,双方应指派专人全程监护,及时掌握现场情况,了解司机和施工人员作业情况,防止因施工作业人员疲劳和违章施工引起安全事故发生,每项工作完毕后互签检查记录单。
5、大功率机械设备(如塔吊、对焊机、人货电梯、电输送泵等),必须使用单独的供电系统,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漏保形成极差。大型机械设备做好四周的围护工作(塔吊还必须做好防无关人员攀爬措施)。做好保护零线接地和重复接地工作。中小型机械设备需搭双层安全防护棚。设备的金 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结点不少于2处。使用小型手动机械电动工具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书复印件悬挂明显部位,以便检查对照。各种机械应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者要严格按规程规定作业。作业前检查机械状态,确认安全,经试运转后使用。各类机械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安全附件、防护装置、制动机构齐全、灵敏、安全可靠。运转中机械严禁维修保养或进行调整作业。各种导向轮不得使用开口滑轮。各种机械不准超载使用,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通过,重物吊起后,起重臂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准站人。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十不吊”和“十不开”原则。严禁不懂机械和电气设备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严防机械伤人安全事故发生。
7、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起重机必须安装超高、回转、变幅、力距限制器;必须检查爬梯、平台、走道和防护栏杆;起重机金属构架应有接地装置。上述安全附件、装置设施必须齐全可靠。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和擅自更改设备的零部件、安全限位装置。设备近处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性能、载荷特性表和检验合格牌及其它安全警示标牌,做好机械设备防水、排水措施。
8、定期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沉降、标准节垂直度和大型机械设备的顶升记录。定期不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连结螺栓预紧力松动、开口销固定、钢丝绳坚固和使用情况。起重钢丝绳.夹具.滑轮等按有关规定选用和匹配,经常检查绳索、吊具有无超标的损伤,经常检查电缆、电线有无破损,电气设备是否漏电,有无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9、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专职机械安装工和电工安装,不懂机械和电气的不得安装机械设备。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禁止将漏电保护器当开关使用,禁止一只漏电保护器控制两台及其两台以上机械。开关控制箱应距机械设备距离小于3m,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机械设备保护零线搭接点不得少于2点,7.5kw以上的机械设备做好重复接地工作。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钢筋加工机械、电氧焊设备、木工机械必须搭设双层安全防护顶棚,场地干燥,禁止露天使用。机械设备棚,周围应封闭,机械设备旁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标牌。小型机械设备在室外作业时,应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注意防雨、防潮、防触电。小型机械设备所用临时配电箱,应与操作机械的距离不能大于3m。
9.1、搅拌机
①搅拌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水泥地面上,机下支座式墩子必须牢固稳定。
②搅拌机应装有除尘装置和自动上水计量装置,并保持完整有效。
③搅拌机棚外应有排水沟和沉淀池,并保持有效畅通。
④料斗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完好,断丝率不得大于5%。
⑤料斗保险钩必须齐全有效,禁止使用钢丝、铁丝代替。
⑥操纵杆必须有保险装置。
9.2、砂浆机
①固定式搅拌机应有牢固坚实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采用木方或撑架固定,并保持水平。
②砂浆机拌筒上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③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方可加料加水。
④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9.3、卷扬机
①卷扬机的底座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水泥地面上,并略高于场内地坪500mm,机棚内视线良好,四周要有排水措施。
②机前两只锚固桩、机后一只锚固桩、机后锚固桩必须有一只拖桩。
③机棚内墙与卷扬机保持1m以上的距离,便于操作者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
④卷扬机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做好封闭式的过路保护。
⑤绳筒上钢丝绳不少于四圈,绳筒保险装置完整有效。
9.4、钢筋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对焊机)
①钢筋加工机械应安装在平稳、牢固、坚定的基座上,并做好排水措施。
②钢筋机械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拦杆,转动部位设置明显的防护装置,钢筋对焊作业区应有防止火花飞溅的安全措施。
③钢筋机械启动后,应先进行空转,检查各转动部位、齿轮、轴承、连结轴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④钢筋调直机应安装平稳牢固。料架槽、导向筒、调直筒、下切刀孔、剪切齿轮槽中心线应一致、平直。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禁止穿入钢筋。
⑤钢筋切料机侧轮、传动轮防护罩齐全可靠,固定良好。短钢筋长度小于0.4米时严禁用手直接送料,不得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残料。
⑥弯曲机运转中钢筋摆动范围内及刀口附近不准闲杂人员停留;
9.5、木工机械(圆盘锯、平刨机)
①木工机械要安装平稳、牢固,木工棚四周要封闭,噪音应在允许范围内。
②圆盘锯传动部分应安装防护罩,作业时应有防护挡板。操作者不准戴手套。锯片有裂纹时禁止使用。锯片旋转时切线方向严禁站人。木料锯到末端或短木料一律用木棒推进,0.5米以下短材禁止上锯,停车时不准用木棒按锯片,禁止使用多功能木工机械。作业完毕及时清理废料及锯末。
③平刨机必须有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长度不足0.3米的木材禁止上刨,刨削厚度不应超过1.5毫米。刨薄板时应使用扒手,刨削厚不超过3 毫米。木料长超过2米时应由两人操作,一端越过刨口0.15米后另一人接 料。木料掉头时用双手并在木料离开刨口后进行。操作者不准戴手套。
④木工棚内严禁明火,不准存放易燃物,并设置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措施。
9.6、电焊机
①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②一、二次电源线应有防护装置,二次用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用线鼻子搭接牢固。
③交流电焊机应配装二次触电保护器。
9.7、乙炔瓶、氧气瓶
①乙炔瓶安全阀应有效,压力表要保持灵敏有效,回火防止器应得保持一定水平。
②乙炔瓶、氧气瓶开关部位及表盘面禁止使用有带油物件污染。
③乙炔瓶、氧气瓶应装有2道防震圈。
④炔瓶、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m,离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m,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
10、挖掘机行驶路面纵坡不应大于20度,横坡不应大于15度。推土机路面纵坡不应大于30度,横坡不应大于10度。装载机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侧翻。蛙式打夯机握柄上必须安装开关,以便紧急停车,握柄保证绝缘良好。两机一起作业时,横向距离不小于5米,前后距离不小于10米。打夯时前方不准站人。空压机的储风筒、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定期检验测试,留有记录。锅炉必须有安装使用许可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经定期检验测试,留有记录。电动机、起动器外壳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接线良好,绝缘无损坏。
11、加强机械设备档案管理(应符合达标手册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行使用、维护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做好收集各种原始记录,整理归档工作。用制度的形式规定设备机具保养措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每天工作完毕各类设备机具必须及时清理,做好保洁工作和维修保养工作。
12、机械设备经受了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再次投入使用前应对其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必须消除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6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企业设备管理规定》,以加强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现将以下若干规定颁发各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希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 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动力设备部门应负责机构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企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突出者应给予奖励。
第二章 关于施工机械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 施工的基础实施:
1、公司工程部按设备的技术说明书要求,提供设备的基础图纸,由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2、各土建施工现场(项目部)按基础图和要求如有各类锚固,底脚螺丝、螺栓等铁器加工,应提前委托加工,交提交加工图纸,加工完毕按图纸复验查收。
3、基础浇捣完毕后,应有必要的养护期,并对基础端面进行水平测量,设备底脚螺栓的位置正确性必须复核后进行基础验收,详细填写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方可交付安装。
第五条 施工机械的安装实施:
1、施工项目部应在机械安装的附近设备电箱一只,并要求具有单独100a空气断路及yc3×35+1×10mm3电缆线供使用。另外还对安装该机的接地打地极接线,然后进行测试表测试,要求不大于4欧姆规范。
2、安装人员应严格按机械技术说明书的装拆顺序进行,不得递章装拆。
3、安装塔式起重臂长度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长度进行安装。
第六条 施工机械调试实施
在机械安装完毕以后,应对设备的电器限位装置,部运转进行全面的检查调试,并按说明书的各机种技术性能规范要求进行。
第七条 施工机械的验收实施:
1、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施工项目部牵头通知公司动力安全科共同进行设备正式使用前的验收工程。
2、验收按设备的验收规范进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验收达到规范要求,并经四方在验收鉴定表中签证认可,市劳动局和市建委有关部门通过检测合格后方能正式使用。
3、验收按如下三方面进行:
⑴外部验收:主要零部件、各种仪表及整个外观无短缺;
⑵空运转试验:检查操纵系统的质量,应按动力倍递次序总成及部件工作情况;
⑶带负荷检验:必要时测定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是否符合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第八条 施工机械升节工作实施
1、升节的顺序及方法应严格按设备出厂的使用说明书中规定要求进行,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规定高度。
2、升节过程中有专人负责,统一步骤听指挥,并有专人监护应注意的关键事项。
第九条施工机械的扶墙工作实施:
1、应按设备的扶墙技术要求进行扶墙,其中扶墙过程中涉及到的扶墙接点预埋件和标准墙杆的图纸按说明书要求由项目部提供,公司总工负责审核。
2、如果工程项目特殊,其标准扶墙杆不能使用,需要放长或缩短时,施工项目部应提出技术要求说明和草图,经公司总工审核同意,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 机械设备保养制度
第十条 定期保养的目的和要求:
1、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应实行单级或多级的保养结构,其目的在于保证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从而达到下列目的:
⑴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其效能;
⑵在合理使用的条件下,不致因意外损坏而引起事故影响施工进度:
⑶在使用过程中,可以保持燃、润滑油料的正常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⑷延长修理周期和使用寿命。
2、定期保养制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围、防腐、调整、安全,作业项自按周期长短分级,定期执行。
第十一条 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分为:每日班前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四级保养五级。
⑴每日班前保养又分为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上班前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
⑵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围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圈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周期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清洗滤清器或更换过滤蕊。
⑶二级保养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须调整发动机、电器设备、操作、传动、制动行走等工作机构的状况,以及紧围内外所有的紧固件。
⑷三、四级保养以清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可酌情更换一些零件,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补漆等作业。
2、保养的时间周期
⑴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
⑵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塔吊起板、安装必须进行一次。
⑶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800小时进行一次。
⑷四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600小时进行一次。
3、例行保养与一级保养由操作工自行做,二、三、四级保养由专业保养工或机修工进行。
第四章 关于做好台风季节起重设备防强台风措施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 塔式起重机
1、塔机必须有完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遇有雷雨,严禁人员在塔机附近走动。
2、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吊运安装工作,遇四级以下大风时,塔机不得顶升加节、并紧固连接螺栓,遇有雷雨,一律停止工作。
3、塔机遇台风在停止使用时间,不仅吊机的主开关要切断,而且电源开头也要切断。
4、如遇台风在塔机停止使用期间、操纵室、机械室的门应全部关好。
5、大雨时所有室内的电器装置均要盖好,防雨渗入。
6、在台风期间,为了减轻吊臂的风荷载,防止倾翻,变形等,要打开回转刹车,吊臂以风力的作用可自由转动。(吊臂转动时,要确保在它回转范围内及有可能接触的建筑物和障碍等)。
7、禁止塔机开到距离轨道终端3米以内的地段。
8、塔机必须在轨道上紧固夹轨器,上旋转水平臂及拆臂式平�移动至近塔身中心的规定位置,起重吊钩也必须放至臂架头部规定的部位,臂架位置应顺着风向,以减轻塔身不平�力矩的影响。下旋转式,动臂式塔吊要求将起重臂放下,机身配用撑头撑牢。
9、如遇台风警报风力达8级以上,塔身四角须加缆风固定塔身,以防倾倒。
10、塔机基础周围必须设童临时排水系统以及各有水泵等设备,以保证地基不浸水。
第五章 机械设备施工各级安全生产及岗位责任制
第十三条 机械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塔机驾驶员及指挥人员、人货梯司机
1、机械设备操作工应经过技术培训、审证及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方能上岗操作,挂好上岗牌,严禁无证操作。
2 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机操工应熟悉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在配合施工,要正确使用机槭,发现有异常现象及障碍,要设法排除,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定(如无法排除请报修,立即抢修),保证现场塔机“五限位”正常,即高度、水平、圆转、力矩、重量限位。“三保险”即吊钩、绳筒、桥厢二(上旋式)完好有效。
5、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操作工及指挥人员有权拒绝声音作业。
6、每天班前做好例行工作,认真填写例保卡、原始记录卡,做好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安全十二字作业法。
7、每周一必须组织机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班前讲话,认真执行交接班工作。
8、停机休息,下班后要关、锁好门窗,以防雨水侵入电箱和闲人打开电气控制箱。
第十四条 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与接班人在交接时必须准时到位,接班人未到位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2、当班人在位作业过程中,对机械的运转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反映于接班人,必须清楚、明白。
3、对机械的故障情况,保养项目,修理项目必须清楚与了解。
4、交搂班记录表填写时,必须字迹清楚、正确,在交班时填好,不得提前与延期填写,每月按时交项目机管人员。
第十五条 机长岗位责任制
1、机长要听从现场施工员的安排,贯彻作业任务到机组内每位机操工,协助施工作业的各项工作。
2、带头做好本机的机械保养、例保工作,特别要做好机械的清洁保养工作。
3、坚持“十不吊”原则,做好与现场项目的配合工作。
4、负责做好本机的交接放工作,交接班记录内容清楚。
5、负责本机组机械故障报修及安全整改工作。
第十六条 电梯(人货梯)安全操作规程
1、跑梯司机必须身体健康,能胜任高空作业。
2、司机要受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操作运行。
3、接班第一次开车,满载将梯笼开至离地面一米外,停车检查电梯是否自动下滑,如发生下滑现象,必须调整磨擦片,制动轮的间隙。
4、司机开车时要集中思想,严禁与他人闲谈。
5、严禁超载运行,载重量根据各机型规定严格控制,严禁货物伸出吊笼运行,必须平均装载,防止偏重。
6、随时注意情况,遇事故和危险时,必须立即停车。
7、电梯在0℃以下温度工作,需特别注意,小心工作。
8、视野很差,大雾、雷雨天气,滑道结冰或秋稻和危险条件时严禁开车。
9、合闸总起动后司机不准离开梯笼,必须在取走电锁钥匙后,方能离开梯笼。
10、200型电磁制动器,锥鼓形限速器失灵时,或无涡流电流时,严禁开车。
11、大风条件下应注意安全,当风力达到7级或7级以上时,不准开车,并将电梯降到最低处。
12、梯笼在无平衡铁向下运行时,应靠梯笼自重分段下行,使梯笼每下降二节标准节距离停车一次,分段驶行,以免发生梯笼超速现象。
13、下班后,必须打扫梯笼,作好当班记录,关闭电源,锁好控制箱和底笼门。
14、严禁闲人开车。
第7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机械是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中人员上下和建筑材料运输等的重要工具,是实现施工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减轻繁重体力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设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能源、交通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规模的扩大,建筑施工机械的使用越来越频繁,在施工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常见的有各种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土方施工机械、各种木工机械、卷扬机、搅拌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打桩机械、电焊机以及各种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类机械。这些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如果管理不严、操作不当,极易发生伤人事故。机械伤害已成为建筑行业“五大伤害”之一。因此,现场施工人员了解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要求对预防和控制伤害事故的发生非常必要。
一、机械设备安全技术管理
1.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编制包括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技术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管理部门审批。
2.认真贯彻执行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
3.项目经理部应对分包单位、机械租赁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机械租赁方应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管理,严格履行各自在机械设备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职责。
二、施工场地及临时设施准备
1.施工场地要为机械使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需要构筑基础的机械,要预先构筑好符合规定要求的轨道基础或固定基础。一般机械的安装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四周要有排水沟。
2.设置为机械施工必须的临时设施,主要有:停机场、机修所、油库,以及固定使用的机械工作棚等。其设置要点是:位置要选择得当,布置要合理,便于机械施工作业和使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建造费用低,以及交通运输方便等条件。
3.根据施工机械作业时的最大用电量和用水量,设置相应的电、水输入设施,保证机械施工用电、用水的需要。
三、机械验收
1.项目经理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验,不合格的机械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设备租赁方提供的参数进行安装设计架设,经验收合格后的机械设备,可由资质等级合格的设备安装单位组织安装。安装完成后,报请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对于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是具有资质证件的专业队承担,要按有针对性的安拆方案进行作业,安装完毕应按规定进行技术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3.中、小型机械由分包单位组织安装后,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机械设备验收资料均由机械管理部门统一保存,并交安全部门一份备案。
四、机械进场前、后的准备
1.施工现场所需的机械,由施工负责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审定的机械需用计划,向机械经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后按时组织进场。
2.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必须保持技术状况完好,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机械编号的技术标牌完整、清晰,起重、运输机械应经年审并具有合格证。
3.电力拖动的机械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漏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电气元件、接地、接零和布线符合规范要求;电缆卷绕装置灵活可靠。
4.需要在现场安装的机械,应根据机械技术文件(随机说明书、安装图纸和技术要求等)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要有专人负责,经调试合格并签署交接记录后,方可投人生产。
5.现场机械的明显部位或机棚内要悬挂切实可行的简明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标牌。
6.进入现场的机械,要进行作业前的检查和保养,以确保作业中的安全运行。刚从其他工地转来的机械,可按正常保养级别及项目提前进行;停放已久的机械应进行使用前的保养;以前封存不用的机械应进行启封保养;新机或刚大修出厂的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走合期保养。
达不到使用条件的要及时调换。
五、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与定期检查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机械的安全直接影响施工生产的安全,所以机械的安全指标应列入企业经理的任期目标。企业经理是企业机械的总负责人,应对机械安全负全责。
机械管理部门要有专人管机械安全,基层也要有专职或兼职的机械安全员,形成机械安全管理网。
项目经理部视机械使用规模设置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机械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管理能力,并熟悉掌握机械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与标准。
第8篇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重要作用
以前一提到起房造屋,人们的思想中就会浮现出“瓦、木、钢”三大工种肩挑背扛的情急,但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人类文明的逐渐提高,科学技术的日益更新,人们对房屋的要求已不在局限于最初的挡风遮雨、安家之所了,人们需要的是更加宽畅、更加明亮、更加实用、更加美观、更加耐用的建筑物;国家也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科学的布置及拥有代表进步文明的标志性建筑;随着人口的不断持续增长,人类社会更需要缓解日趋紧张的住房危机及土地资源沙漠化、城市化的问题,于是,勿庸置疑,在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持下,楼房越盖越高:有了高层、超高层、甚至“世界第一高”,建筑物形状也是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美观:有了古典派、现代派、后现代派。随着“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观念的深入民心,楼房崛起的进度也是日新月异。于是,在新的形式下,光靠人的肩挑背扛已是无法完成如此巨大的工作任务了。
“人定胜天”,此话不假,但此句话不应纯粹理解为“人力”,而应是指“人类的思想、技术、创造力及能力等的综合”,所以,为了完成现代城市建筑任务,人们设计制造了适合各种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有“垂直运输机械、水平运输机械、施工机械、加工机械、实验计量设备”等,这些机械设备的应用,对现代建筑所起到的关键作用应证了这样一句话“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有了它们,才有了当初的“深圳速度”,才有了今天的“三峡工程”,才有了社会面貌的日益更新。
但是,令人惋惜的是,在多少竣工庆典的背后、在多少雄伟建筑的基座下面、在多少浮华表面之下,有多少人由于机械设备方面的安全事故而没能完全的享受人生,有的没能尽到儿女的孝道、有的没能尽到父母的责任、有的没能做到一个丈夫(妻子)的义务……痛定思痛的是,在这些事故中又有多少甚至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所有的这些,给个人、给家庭、给集体、给国家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和损失啊!由此,我们应该再好好的反思一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及其丰富的内涵。“科学”顾明思义是人类摆脱愚昧、原始的法宝,而“技术”既是“科学”在具体社会事务中的一种体现。机械设备便是“科学技术”在人类社会发展演变的进程中,由人的发明创造所设计制造出来的具体代表物,具体的一点讲,它们只是“技术”的产物。同时这也预示着并不表示是它们被制造出来人们就完成任务了,把它们制造出来的目的是为了“科学”的去利用它们,通过它们去提高劳动效益、减少浪费,以起到节约成本、降低人的劳动强度的目的,而不是一味的、有意无意的反而会伤害到人类,给人类带来痛苦,这样,如何科学的去利用它们便是一件值得探讨的事。机械设备在现代建筑施工中充当着提高生产力、节约生产成本的重要角色,同样对它们的安全使用管理在现代建筑施工中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代发展的必然性,已经越来越体现出宏观调控及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重要作用。在建筑企业,既项目体的重要地位将愈来愈得到重视;同时,它所担负的责任风险也“水涨船高”,随着国家新“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及“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意识的深入贯彻,“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就尤为显得重要。
现代的施工企业,为了更好的降低生产成本,充分的利用企业现有的自有资产,都将设备统一管理以便宏观调控,要求项目体采取有偿租赁的形式,一方面盘活了企业资产,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投资浪费,同时提高了机械设备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减少了项目负担,使项目体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做好工程。当然,这并不是就表示项目体就可以完全甩手不去管理机械设备了,相反,由于“租赁机制”的推进、“项目成本核算”意识的加强、“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法制观念的深入民心,这就要求项目体更加重视“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
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一个团结的项目管理班子,懂得从每一个源头去节约、从每一个过程去管理、从每一个结果去总结,尤其是在目前形式下,人工定额较市场价格低的多、材料大部分甲供及今后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情况下,如何的管理使用好项目机械设备,减少不必要的修理损耗、意外损失、停机误工等,最大限度的降低实际机械设备发生成本,对项目成本核算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今后投标的发展趋势都是最低价中标,这又给有限的建筑利润雪上加霜,这就使得作为企业的直接生产生力军——项目体更担负不起任何风险,这就要求项目从成本、进度、质量各个环节精心组织、仔细施工,容不得半点差次,每一个环节的脱节都会给项目整个生产目标带来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安全生产”更来不得半点疏忽。因为无论是从项目成本利润上、还是从企业社会效益上、还是从个人角度讲,如果一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那么所带来的影响就是巨大的,有的甚至是致命的。在建筑行业,触电及机械伤害在安全事故中占有很大的一部分比例,这些都给施工企业及个人带来了沉重的思想及经济负担。为了避免这些不应该发生的事件发生,更需要我们去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但究竟如何才能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呢,这就需要各个企业、各个部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本企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去制定适合自己的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可以设立专职的或兼职的机管员、或责任现场机电负责人去落实具体事务……总之应该走“适合中国国情的路”,且不可“全盘西化”、盲目效法、“东施效颦”。单纯的靠做多少安全台帐来抓机械的安全生产,充其量,这只是象人穿衣服一样,“里短外长”面子好看,我们做安全资料的最终目的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能够达到“pdca”循环的目的,从根本上消灭安全隐患。
其实,要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首先是要从思想观念上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观念,要让每个人(上至项目经理,下至普通工人)明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要让“领导懂得自己不应该参与盲目指挥”、要让“工人晓得自己在本职岗位上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发现问题应该怎么办”,所有的机械运行、操作都应该按有理有序的程序进行,而不应人为的、想当然的或盲目的去操纵、运行。因为“尊重是相互的”,机械设备也是运行中的事物,人与它们的关系也可以理解为“人与自然”的关系。
同时,在人的思想教育方面,我认为应该重复、反复,不厌其烦的重申“安全生产”,使这个观念在人的内心处根深蒂固,尤其是项目领导,使他们明白:安全工作要靠平时抓、提前抓、而不是事后抓。在“安全生产”和“生产安全”这两个词的理解上,我认为还是存在一丁点的区别:前者指安全措施到位之后才进行生产工作,从措施上确保了生产的安全所谓“安全生产”;后者指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安全,边进行生产工作边采取措施以保障安全,所谓“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在建筑施工中对一个企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是“安全生产”在实际行动中的一个具体体现。一个优秀的企业、一个优秀的项目体应该在实际行动中去学会重视“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重要作用'。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建建(1998)164号
【颁布单位】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
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 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 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 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二年十二月二日
第10篇 项目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一、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避免各类机械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机械事故的出现,努力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顺利实现项目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二、设备进场安全验收
1、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场时应进行安全验收,并将验收记录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严禁带入项目施工现场。
3、对于公司项目(公司)自有设备(设施)交由外包队固定使用时,项目部与外协单位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给外包队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安全可靠。
4、项目部租赁的设备进场时必须经过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设备租赁应签订租赁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5、特种设备的验收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年检报告复印件必须在项目部备案。
6、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建立设备台帐。
三、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
2、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实习(徒工)操作人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上岗作业,严禁单独操作大型机械设备。
4、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5、机械设备使用前,项目部应对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根据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全面交待操作要领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6、各机械设备应在显眼位置悬挂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7、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责任制。
8、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吊、大型履带吊,汽车吊等)在验收合格三日起至三十日内,项目部应组织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应部门办理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设备的显著位置,以利于监督管理。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责任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大型吊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组员,机长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1、在交接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2、多(群)塔作业应编制多(群)塔防碰撞措施或方案。
13、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使用。
四、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编制的方案实施校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机械设备启用验收范围的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50t以上各种吊机,整体提升设备,高空滑移设备等。
(2)中型设备:50t以下汽车吊,履带吊
(3)小型设备:卷扬机固定使用设备,电焊机,空压机等
3、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产权单位人员及操作人员参加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4、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安全员,产权单位人员,安装人员及操作人员实施,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冲顶限位装置是否作用;
(2)检查机械转动是否正常,各螺栓是否紧固,附墙是否牢靠合理;
(3)检查各制动器是否可靠;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减速箱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轨道、轨距及轨道端头碰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
(7)检查吊具,吊索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8)检查塔吊高架设备的避雷针,按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9)检查各种电器设备是否符合jgj46-2005临时用电规程;
(10)小型固定设备(卷扬机)是否稳定牢固,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是否搭设防护棚等。
6、大型设备基础施工由项目部组织专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按随机基础图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7、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塔吊在与产权单位共同验收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
五、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1、设备检查方法:
(1)各项目部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定期的机械设备专项检查,作好记录
(2)项目部安全员,机管员每天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2、检查内容:同验收启用规定相同;
3、对查处的问题,各项目部应立即要求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对整改情况必须复查。
六、设备故障处理
1、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工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设备维修记录中详细记录。
2、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故障,要填写维修申请单及时上报项目部、队长、工长。车间主任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门应派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3、项目租赁的设备发生故障,应由租赁单位提供维修服务。
4、因故障而停用的设备应拉闸断电,并在动力(如箱闸处)和操作部位(控制手柄)挂上警示牌,以防误用造成故障扩大。
5、严禁关闭或拆除保险、保护、限位、报警装置,使保险、保护、限位、报警装置失效的方法来排除设备故障。
6、对于发生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及时上报项目管理中心或项目经理。
七、分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分包单位使用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标示,挂牌;
2、分包单位使用的自有设备和借用设备均应纳入项目部管理范围;
3、分包单位机械人员及特种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证件有效;
4、由分包单位负责安装、拆卸、报验、检测和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所有过程资料项目部必须有备案。
5、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分包单位设备的监督与管理。
八、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1、严格按照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单位进行评估,选择有资质的合格拆装队伍;
2、拆装前,拆装单位必须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人员名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到项目部备案;
3、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前,产权单位应向项目部提交设备产品合格、生产(制造)证件,检验检测合格证明;
4、塔吊及附墙的安装、拆卸必须有资质单位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没有资质的单位私自拆装。
附录:
1、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统计表(项目部用表)
2、分包方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使用资料汇总表(项目部用表)
3、塔式起重机安装前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4、塔式起重机基础、轨道验收记录表(项目部用表)
5、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项目部用表)
6、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表(项目部用表)
7、起重机械试吊记录(项目部用表)
8、现场施工机具日常使用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9、塔吊日常使用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10、起重吊装机械日常使用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11、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略:内容项目部自定)
12、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协议(略:内容项目部自定)
13、第三方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仅供项目部参考)
特别说明:1、无论是项目部直接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还是分包单位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协议)的同时必须签订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双方签订的协议留存项目部备案。
2、无论是项目部直接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还是分包单位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项目部和出租单位均应对设备安装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进行相应的专项安全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机械设备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并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日常的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整改。并将相应的资料留存项目部备案。
3、如第三方使用大型机械设备,项目部必须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规避公司项目安全风险,否则不许将大型机械设备借给第三方使用。
第11篇 施工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 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12篇 家具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通则
一、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技术、性能、内部结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及处理简单的故障。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酒后、精神不集中或患病人员严禁操作机械,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
四、操作时,现场必须清理干净,操作须集中精力,严禁吸烟、吃食物、说笑逗闹,在机械运转中,不得在机械上清理刨花、木屑
五、人员在操作时,不得远离岗位,需要离开时,必须停机断电。不准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操作
六、机械设备应有班组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认真做好各级维护保养,应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七、凡是新安装的机械或经大修、改装或搬迁拆卸后重新安装好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准投产使用,并应严格按照大、中、小修期限的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以延长使用寿命
八、机械设备的传动和刀具部分,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罩,并应随时检查,保持其灵活有效
九、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衣袖卷到肘部以上或纽扣扣起
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和检修,严禁带电修理设备,用电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有漏电现象
十、电动机械设备,严禁在低压或不稳定电压下操作,机械启动后,应检查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如发现电源不足设备的额定电压时,应立即停机断电
十一、工作中,如果遇到停电,应将电闸关闭,以防来电后,机械自行运转
十二、机械设备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提出报修意见
十三、机械设备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润滑和紧固工作,如发现发热、异音、机件松动或损坏等故障时,应先停车断电,后检查修理
十四、对使用的刀具,应勤修勤磨,不得勉强使用。安装刀具必须停车断电后,方可进行,必须按照该机械的规定要求安装牢固,拧紧螺栓,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
十五、工作完毕停机断电后,必须清理机械,进行保养,关(锁)好闸箱
十六、吸尘器布袋里的木灰不能满过袋子的4/5,过满易造成电机烧毁
十七、一切机械在进行维修或换刀具时,必须挂起“此设备正在检修中,严禁使用“标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