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具体措施
安全生产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管理内容,只有安全生产上去了,才能抓好进度,提高质量。我司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齐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可靠的安全管理网络,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提高企业的形象。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总、分包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新进企业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据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
5、安全检查: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各类施工人员佩戴识别卡进入工地。
8、工伤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三不放过'工作。
9、'五牌一图'与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必须张挂'五牌一图':即(1)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即工程概况牌;(2)安全生产牌;(3)消防保卫牌;(4)文明施工牌;(5)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6)施工总平面图。
施工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二)脚手架安全使用技术措施
1、本工程搭设悬挑式双排钢管架。依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规范》进行搭设。
2、脚手板材质标准
项次缺陷名称材质要求所能容许的程度
1腐朽不容许
2木节:在构件任一面任何150mm长度上所有木节尺寸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1/3
3斜纹:任何1m长上平均倾斜高度,不得大于80mm
4髓心:不允许
5裂缝: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及其附近不容许
7虫蛀容许有表面虫沟,不得有虫眼
2.1 钢管材质要求
一般采用φ48mm、50φmm,壁厚为3.5mm的焊接钢管,并要符合yb242-63标准。扣件一般应用gb978-67《可锻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的规定。用机械性能不低于kt33-8的可锻铸铁制造。而扣件的附件(t形螺栓、螺母、垫圈)所采用的材料符合gb700-75《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中a3的规定,螺纹均符合gb196-81《普通螺纹》规定;垫圈则要符合gb96-76《垫圈》的规定。扣件不应有裂纹、气孔;不应有疏松、砂眼或其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扣件的开口处的最小距离要不小于5mm,扣件的活动部位应灵活,旋转扣件的两件旋转面间隙要小于1mm。
3外架搭设技术要求:(一般要求,详细见外架施工方案)
3.1 脚手架横向距为1.0-1.3m,纵向间距1.3-1.5m9建筑用途)。
3.2 脚手架坚立杆离墙体的距离为30-50mm,小横杆离墙体为10-20cm。
3.3 阴、阳角处立杆距墙体的距离不得大于40cm。
4、软硬拉结
4.1 各类拉结、支撑点应符合规范要求。
4.2 软拉结应双股并联,不得拉结在窗框、水落管和锈蚀的金属预埋件上。
4.3 设置预埋硬拉结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标准。
4.4 硬拉结与脚手架里立杆连接点不准采用电焊焊接。
5、搭接:脚手架剪刀撑、斜撑搭接长度不小于0.4m,且不少于2只扣件紧固。
6、竹篱笆、栏杆
6.1 施工操作层必须满铺篱笆,四角绑扎牢固。
6.2 铺设竹笆层时,应设置40cm踢脚笆、围护笆或不低于1m的小眼安全网。
7、登高设施
7.1 斜道(直上、之字形):走人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运料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4。并应铺设特殊竹笆(竹黄一律向上)或加设防滑措施。
7.2 斜道应设置不小于3.4m2的平台。
7.3 斜道纵向外侧及横向两终端应设置剪力撑。
7.4 登高挂梯不得设置在脚手架通道中间。
7.5 登高挂梯架子纵向外侧应设置剪力撑。
7.6 斜道坡度两侧应设两道防护栏杆。
7.7 斜道平台、登高平台临边应设竹笆防护,不得采用40cm踢脚笆或安全网。
8、验收
8.1 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报告。
8.2 各种脚手架应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8.3 扣件的扭力矩应按规范要求测试,抽点验收。
三)'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 安全帽
1.1 安全帽购买时必须是国家或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指定的品牌。
1.2 安全帽在按gb2812-81规定批量抽验时,如不合格,应再取双倍复验。
2 安全带:购买安全带时,必须按(gb6095-85)标准执行,出厂资料、归档。
3 安全网:购买安全网必须按(gb5725-85)标准执行,采用容目式安全网,其标准1cm×1cm目数为2000目以上。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范督促工人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 预留洞口
4.1 边长或直径在20~25cm的洞口,可利用混凝土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4.2 60~150cm的洞口,可用混凝土板内钢筋贯空洞径,网格一般不得大于20cm。
4.3 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按栏高1m设两道水平杆。
4.4 预制构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规定防护或架设脚手板、满铺竹笆,固定防护。
5 楼梯口
5.1 分层施工楼梯口应装临时防护。
5.2 梯段边设临时防护栏杆(用钢管)。
5.3 顶层楼梯口应随施工安装正式栏杆或临时防护栏杆。
5.4 临边防护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四)施工用电
1、支线架设
1.1 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1.2 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1.3 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1.4 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1.5 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2.1 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2.2 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2.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4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3、架空线
3.1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3.2 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杆板线离地2.5m以上应加绝缘子。
3.3 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4、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4.1 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使用标准电箱。
4.2 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4.3 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4 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极配合。
4.5 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4.6 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
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4.7 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4.8 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5、接地接零
5.1 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5.2 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芯线;手持式民用电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 mm2的多股铜芯线。
5.3 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6、变配电装置
6.1 配电间面积不小于3m×3m,单列配电柜(板)通道;正面不小于1.5m,侧面不小于1m,背面不小于0.8m;双列配电柜正面不小于2m。
6.2 配电间必须符合'四防一通'的要求
6.3 变配电间应配有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并有各类警告标牌。开关应有编号及用途标志。保持室内清洁无杂物。
五)中小型机具
1、搅拌机及砂浆机
1.1 必须搭设防雨防砸操作棚,机体安装坚实平稳。
1.2 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
1.3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
1.4 必须有良好的单独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1.5 搅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应有挂钩及链。
1.6 搅拌机拉铲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7 砂浆机筒体防护栅齐全,出料应配备圆盘式手转盘。
2、木工平(压)刨
2.1 外露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装置。
2.2 刨面必须有靠山
2.3 平刨刀刃处必须设护手防护装置。
2.4 压刨设有刀口防回弹装置。
2.5 必须单独重复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3、木工圆锯
3.1 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和安全防护挡板及月牙罩。
3.2 圆锯要设松口刀(分料器)。
3.3 操作必须使用单向电动开关。
3.4 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4、手持电动机具
4.1 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
4.2 防护罩壳齐全有效。
4.3 外壳必须有效接地或接零。
4.4 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5、电焊机
5.1 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2 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
5.3 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5.4 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6、乙炔发生器
6.1 距明火距离应大于10m。
6.2 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
6.3 应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使用合理。
7、气瓶
7.1 各类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7.2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7.3 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7.4 皮管应用夹头紧固。
7.5 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上岗操作。
8、水泵
8.1 电源线不得破损。
8.2 有良好的接零保护装置。
8.3 应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六)、塔吊(起重)
1.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1.2 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1.3 作业前应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4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5 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6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7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1.8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9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
2.0 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1 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2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2.3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4 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2.5 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6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2.7 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2.7.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2.7.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7.3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2.7.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2.7.5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2.7.6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七)、施工电梯
1.1 电梯操作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证后方可操作。
1.2 电梯司机应按规定检查电梯是否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1.3 操作前应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检查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1.4 操作前应检查,电梯底笼周围2.5米范围内的防护栏杆必须具备,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必须平整牢固,出人口栏杆必须安全可靠。
1.5 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和满载运行,将梯笼升离地面互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的灵敏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人运行。
1.6 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1.7 操作工必须做好外用电梯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运转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和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八)防火安全
1、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
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3、重点部位(危险仓库、油漆间、木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
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6、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7、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篇 挖掘施工安全管理程序
1 范围与应用领域
1.1 目的 为确保挖掘作业期间人员、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2 参考文件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22) 《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工作安全分析管理程序》 3. 术语和定义 3.1 挖掘 挖掘是指使用人工、机械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钻孔、打桩、爆破、地锚入土作业,或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墙壁的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3.2 支撑 指防止坍塌的金属液压件、机械或木料支撑系统等结构物。
3.3 斜坡 在挖掘中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的斜面,是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一种保护措施。
4 职责 本着“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各部门职责如下:
4.1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程序。
4.2建设发展部负责新、改、扩建项目挖掘作业审批和业务管理。
4.3属地单位负责非新、改、扩建项目挖掘作业审批和业务管理。
4.4直线组织负责本程序的培训及组织落实。
5 管理要求
5.1 挖掘作业许可证申请
5.1.1挖掘作业前,作业负责人确定作业任务,施工作业负责人提交挖掘作业许可申请,(同时提交作业许可申请)。
5.1.2所有挖成的坑、洞都是潜在的受限空间,同时应遵循《进入受限空间管理程序》。
若存在潜在其它危害(如有害气体、高处作业等),应办理相应作业许可。
5.1.3建设发展部负责新、改、扩建项目挖掘作业方案的组织审查和批准。
属地负责其他项目挖掘作业方案的组织审查和批准。
5.2 书面审查 在收到申请人的作业许可申请后,审批单位应组织申请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书面审查,挖掘作业许可证应附如下相关资料:
5.2.1 作业人员资质;
挖掘机的检验证书、合格证等
5.2.2 风险评估结果
5.2.3 作业方案
5.3作业方案 挖掘工作开始前,施工单位根据作业任务制定作业方案,作业方案至少包括
5.3.1 描述识别出的风险内容及评估结果
5.3.2 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5.3.2.1 交通状况;
5.3.2.2 工地附近的振动源;
5.3.2.3 地下隐蔽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
5.3.2.4 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
5.3.2.5 土质类型;
5.3.2.6 地表水和地下水;
5.3.2.7 属地对防火防爆有毒等特殊要求
5.3.2.8 对土壤和水的化学污染;
5.3.2.9 架空的公用设施;
5.3.2.1 0 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
5.3.2.1
1 气候;
5.3.3 描述挖掘作业影响的区域、挖掘位置、地下设施位置、周围设施位置,提供示意图;
5.3.4 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要求、液、气泄漏的控制设备、工具的要求等;
5.3.5 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必要时的应急预案(包括对进入挖掘作业可能影响区域的人的控制);
5.3.6 支撑、保护 5.
3.6.1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
5.3.6.2 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
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估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
5.3.6.3 如果挖掘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它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它保护措施,如使用支撑、加固等措施来确保这些结构的稳固性。
5.4现场审核及批准
5.4.1批准单位组织申请人和相关方人员现场审核,满足作业条件后审批单位签发挖掘作业许可证。
5.4.2如审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均应记录在案并整改,直到所有问题均已得到解决后方可重新申请。
5.4.3现场审核主要内容:
5.4.3.1 核实许可证所附资料(人员、设备、环境、支撑、安全措施)
5.4.3.2 挖掘作业中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完好并满足作业要求。
5.4.3.3 检查人员填写挖掘安全检查表,参照附录
5.4.4 当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取消作业许可,停止作业,并通知相关方。
5.4.5挖掘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白色)悬挂作业现场;
第二联(黄色)张贴在值班室或控制室;
第三联(粉色)送交相关方。
5.5 挖掘作业管理
5.5.1 地下设施
5.5.
1.1确认深度为
1.2米以内的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和深度应使用手工工具(如铲子、锹、尖铲,镐)。
在防爆区域挖掘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5.5.
1.2 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尽快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
5.5.2 排水
5.5.2.1 雷雨天气应停止挖掘作业,雨后复工时,应监督排水设备的正确使用,检查受雨水影响的挖掘现场,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5.5.2.2 如果挖掘现场有积水或正在积水,不得进行挖掘作业。
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等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向邻近区域排水。
5.5.3 危险性气体环境 在下列区域挖掘时,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气体检测,并采取相应措施(如使用空气呼吸器、通风设备和急救装备)等。
--填埋区域;
--可能产生危险性气体泄漏的施工区域。
5.5.4 进口和出口
5.5.
4.1 挖掘深度≥
1.2米时,应在横向长度不大于7米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作为安全进口和出口。
5.5.
4.2 对于不具备设置进出口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5.5.5 触电
5.5.
5.1井、孔内照明采用36v 安全电压,灯具采用防爆带罩灯泡。
5.5.
5.2井、孔内用电设备必须接漏电保护器,每班前检查,保证其灵敏可靠,定期检测绝缘电阻。
5.5.
5.3挖掘时如果决定不断开地下电缆、阴极保护装置等带电体的电源,应在挖掘工作许可证上注明以下事项: --机具的接地措施;
--作业人员的绝缘防护措施;
--手工挖掘 --如何处置地下带电体。
5.5.6 其他安全措施
5.5.
6.1挖掘现场应明确监护人员,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
连续挖掘超过一个班次的,接班后应进行安全检查,挖掘安全检查表参见附录b;
5.5.
6.2严禁酒后作业;
5.5.
6.3不准在井、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底使用明火;
5.5.
6.4禁止带病在井、孔内作业,在井、孔内作业中感觉不适,及时休息;
5.5.
6.5禁止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禁止人员在设备下或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走动。
5.5.
6.6若存在多人同时作业,应保证作业人员之间有足够的安全间距,以防止工具伤人。
5.5.
6.7所有在坑、沟内的人员都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在道路附近作业时,应为暴露于车辆交通线的人员提供警示背心。
5.5.
6.8采用机械设备挖掘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等)。
5.5.
6.9车辆必须保持离坑道3m以上的距离(为支撑车辆提供特别装置情况的除外),必要时在坑道四周设置醒目的围栏设施。
5.5.
6.10 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设置围栏或盖板。
夜间应悬挂警示灯。
如需阻断道路,还应设置明显禁行标志。
对于确需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5.5.
6.11 采用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
1.5米之外。
如果采用废石堆作为路障,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
5.5.
6.12 当允许人员、设备在挖掘处上方通过时,应提供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
5.5.
6.13 挖出物或其它物料至少应距坑、沟边沿1米,堆积高度不得超过
1.5米,坡度不大于45度,不得堵塞下水道、地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5.5.
6.14 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
若地下隐蔽设施有变化,施工单位应将变化情况向作业区域所在单位通报,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5.6 保护系统
5.6.1 对于挖掘深度
6 米以内的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
对于挖掘深度超过6米所采取的保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
5.6.2 挖掘作业如不需要保护系统,应在挖掘许可证上说明不提供保护系统的理由。
5.6.3 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
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
5.6.4 如果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应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承担加载在支撑系统上的负荷。
工程完成后,应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回填和支撑系统的拆除应同步进行。
5.6.5 在距坑、沟、槽3m内放置挖掘机械、起重机、卡车、物料和其它重物时,应在坑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并设置牢固的警示标志或障碍物。
5.7 许可证期限、延期、 、取消和分发
5.7.1 许可证期限、延期、 、取消和分发管理执行《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5.7.2 有效期限不超过一个班次;
作业超过一个班次时,可申请延期。
但总期限不应超过作业许可证的期限。
延期后属地单位当班班组应在交接班记录中予以明确,确保班组间的充分沟通。
5.7.3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双方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并告知批准人,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正本上签字,取消作业许可证。
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5.7.3 .1作业许可证规定的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5.7.3 .2现场作业与作业方案发生重大偏离;
5.7.3 .3发现有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违章行为;
5.7.3 .4现场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5.7.3 .5事故状态下。
5.7.4 所有作业全部完成后,作业单位进行恢复清理。
属地单位与作业单位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
5.7.
4.1相关作业已全部完成;
5.7.
4.2环境符合要求;
5.7.
4.3区域隔离、警戒线、工器具等已移开。
5.7.
4.4由作业申请人和批准人签字后进行
6 管理系统
6.1 复核与更新 本程序应定期评审和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3年。
6.2 培训和沟通 本程序由直线组织负责组织培训和沟通。
相关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6.3 解释 本程序由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3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景然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怀化潭口溪流域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保障建设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湖南景然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怀化潭口溪流域绿化工程各分包单位、各班组和个人。
第三条 施工单位对本合同段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
第五条 安全管理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章 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六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的安全职责: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二)施工单位派驻的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建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三)项目部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四)项目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施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拟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五)项目部要按规范要求保证对劳动保障、生产安全的经费投入,列出安全生产的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六)项目部要养护、维修好现场施工机具及相关器材,并按规定对施工机具及关联材料进行检测和更换,确保施工机具和器材的完好率;
(七)项目部必须按规定给施工人员备齐安全防护用品,所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或标准;
(八)项目部要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九)项目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有关安全领域方面的其它工作;
(十) 较大安全风险施工中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必须按程序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
(十一) 项目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不仅要针对技术人员,而且要向所有施工操作人员交底;
(十二)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十三) 项目部要按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填报安全月报表。
第七条 其它相关单位的职责:
(一)试验检测单位为用于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等产品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并对检测数据和作出的结论负责。
(二)接受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及其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对施工图的结构安全和执行标准、规范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三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八条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落实体系。施工单位、各施工队和班组,都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各项目经理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和质安科的科长组成,成员由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和各班级长。质安科按照安全生产合同规定数量设置专(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第一和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技术人员。现场施工员要分管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建立保卫组织机构,设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负责施工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治安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职责:
一、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贯彻公司的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3、负责组织落实安全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
8、组织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完善现场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组织项目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
10、组织新工人、转岗员工的入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1、督促、检查、指导工长、生产班组长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贯彻公司的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组织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业务部门编制、审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4、参与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5、负责编制、审查项目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制定改善施工现场的劳动条件的办法和措施。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和技术改进措施。
三、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1、贯彻公司的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3、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4、参与项目部每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5、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负责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指导、教育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防护保险装置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8、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
1、贯彻公司的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劳动保护政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参与项目部每周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按期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5、发生安全事故时,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6、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7、协助项目有关部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8、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9、按规定要求及时、正确上报安全报表。
五、项目材料员安全职责:
1、贯彻公司的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贯彻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材料的法规、标准及公司的管理制度。
3、保证采购、保管、发放符合质量要求的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按公司有关规定,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
6、保证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材料。
7、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材料的运输、搬运、装卸,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堆码整齐,不得超高堆放
六、施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公司的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领导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根据班组人员的技术能力、思想状况、体力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
3、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听从安全员的安全指导,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6、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保险装置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
7、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拒绝违章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8、发生伤亡事故及时向工长、专职安全员汇报并保护好现场,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七、班组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对安全生产负有一定的行为责任;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
3、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
4、对没有安全交底的施工作业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6、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式电动工具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7、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能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8、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若必须改动进,须经有关人员批准;
9、机电设备发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动,应报告机电人员处理,非经专职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准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10、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的情况。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四条 项目部上级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相关类别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自检,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设施前,还应当通过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生产)组织设计和施工(生产)方案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施工安全紧急处理预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方案中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要以国家和建筑行业及交通系统颁布的“安全操作规程”为准则,按程序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逐项落实,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项目部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
第十八条 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前安全会制度:
(一)下达每项施工(生产)任务时,同时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下达方与接受方须履行交接手续,以签字为准,在交接手续不清的情况下开工,发生问题,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二)每个班前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班前安全会从班前5 分钟开始,要求全体人员列队整齐,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动员,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互相检查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佩戴,结束时高喊安全口号,形成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的氛围,使干部、职工、农民工对班前安全会由不习惯到习惯,由不好意思到认真对待,从形式完善到内容切中要点,使全体人员在班前5 分钟已能够得到安全预知。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装作业、垂直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及临时用电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脚手架、井架、垂直升降机、安全网等临时设施,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驻地办监理组织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验收情况要有记录。
第二十条 项目部应建立防火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并使其保持完好的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四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及安全操作规程牌、安全标语等;对与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二十二条 在跨线交叉施工路段,施工单位要在现场设置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交通疏导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杜绝“三违”现象。
第二十四条 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第二十五条 各参建单位要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六条 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与地方建立群防群治组织。
第六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十七条 对新入场的作业人员均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质安负责人主持,教育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二级”安全教育,由工地负责人主持,教育内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人员必须履行签名手续,不准他人代签。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重点对新进从业人员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和再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就业。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初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 学时,每年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 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 学时。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依据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让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个民工对安全管理、对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要讲得出,做得到。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
识;
(五)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七)其他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及培训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尤其对新上岗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改变工种人员、采用新技术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认真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
第七章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对列入合同文件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应设立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1、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即安全网、脚手架、安全带、安全帽等设施的采购和更新;
2、安全设备与用具,即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的采购和更新等。
3、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的采购和更新。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它安全防护费用。
(三)应急预案中需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等措施费、演练费。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五)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十六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
第八章 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所制定的预案及时报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的指导,做到施工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不断修改完善预案,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九章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逐级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支付医疗救治费。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及疏通交通确需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采取设置标志、绘制简图、摄像或者照相等措施,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根据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及交通工程安全事故等级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第四十二条 项目部要及时调查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和上级调查组现场调查工作。
第四十三条 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其它损害和事件,事故处理单位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第四十四条 事故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当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报有关部门批复结案。
第四十五条 各参建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分析伤亡事故发生的情况。
第四十六条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章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
第四十七条 每月定期安全检查:
每月25日左右,公司(工程处)质安股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以部颁jgj59-99十个标准和《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实施细则》为依据,做好评分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随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各工地对上级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抓整改回复。
第四十九条 工地每旬检查:
各工地在每旬的十日,由工程负责人组织工地施工员、安全员、机电人员和各班组长,对工地安全环境、防护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旬检记录。
第五十条 对脚手架、安全网、施工用电、井字架、施工机具做好验收移交签证,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五十一条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者,应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章 奖 惩
第五十二条 对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三条 项目建设期间,从业单位如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给予全线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第五十四条 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纳入到各阶段劳动竟赛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条款
责 任 人
3
管理职责
3.0.1
一般要求
项目经理
3.0.2
总承包项目部、分包项目部、班组与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3.0.3
项目负责人员的安全职责
3.0.4
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职责
3.0.5
安全职责的沟通和履行
3.0.6
安全职责的考核奖惩制度
4
策划
4.0.1
安全管理目标
项目经理
4.0.2
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
技术负责人、技木管理
4.0.3
风险控制措施的审批与论证
4.0.4
风险控制措施内容的特别要求
4.0.5
资源配置计划
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
4.0.6
策划结果的修订和调整
技术负责人、技木管理
5
实施和检查
5.1
教育培训
项目副经理、其他管理
5.2
分包控制
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
5.3
安全技术交底
技术负责人、技木管理
5.4
安全验收
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
5.5
安全检查
项目副经理、安全管理
5.6
动态监控
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动力设备管理
5.7
整改和复查
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
5.8
应急和事故处理
项目经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
5.9
考核和奖惩
项目经理
6
审核和改进
6.0.1
隐患排查治理
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
6.0.2
内部审核
项目经理
7
资料和记录
项目副经理、安全管理
第5篇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针对施工及生活场所用电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别制定本办法,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1、参加施工的专业电工必须熟悉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2、用电设施在布设时,应严格按照利于生产、方便使用,符合防雨、防火、防触电发生等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乱接和漏电隐患的存在。
3、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安全规定。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不得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穿过道路的必须套钢管埋地保护。
4、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0km不得小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方可进行操作.
5、各种电气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并作到一机、一闸、一保险。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
6、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接地保护,严禁将工作零线用作零接地保护。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零有的接地。
7、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8、工地安装的变压器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平�。
9、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用围栏防护,并备有灭火器材和安警示标志。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font>
10、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11、遇雷雨天气时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12、施工现场临时照明
(1)室内照明线路严禁私拉乱接,并不得和金属物接触。
(2)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紧密。
(3)保险丝应按负荷量装设,严禁用其它金属丝替代。
13、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其它不得进行操作。检修时应断电锁好电闸箱门或悬挂“正在作业,严禁合闸”的安全警示标牌。
(2)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后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3)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做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作业警示牌或派专人看管,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经过认真检查后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后,方可进行。
本办法要求参加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操作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并组织贯彻执行,施工现场由各工队负责人负责检查实施,办公区由综合办负责检查实施。
第6篇 如何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执行力
要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执行力,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度是一个标准,仅凭制度创造不出效益,如何将强制性的制度升华到企业文化层面,使员工普遍认知、认可、接受,完成他律到自律的转化,建立“人人要安全、人人管安全”的安全理念,是构建制度文化真正内涵。因此,只有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相应职责落实每一个人,让所有都知道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这样才能为下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提供依据。
2、责任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关键
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核心,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关键,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往往造成安全生产问题上互相推诿的现象,最终导致安全隐患无人去消除,引发事故。
(1)领导重视。任何工作只有得到领导的重视,才能顺利进行,如果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那么就会出现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只有企业领导重视,真正的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有效执行下去,才能确保施工的安全。
(2)宣贯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每一个人都能理解和掌握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人员流动大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这就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此,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凡新进场人员均必须进过岗前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掌握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给予上岗,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人。
(3)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员应对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能履行安全职责的职能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确保所有人员均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加强安全生产沟通
沟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有效的沟通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没有沟通员工就不理解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也不明白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甚至不懂得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自救知识,就不能保证安全,有效的沟通即将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传达到每一个人。由于生产企业的特殊性,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沟通:
(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先行,通过岗前安全教育、转岗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教育等培训教育手段将安全生产知识教授给所有的从业人员。
(2)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企业通过项目部安全大会、班前安全会、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手册、悬挂横幅、安全板报、安全制度上墙、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视频教育片、应急自救等安全生产知识教授给从业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做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一项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必须进行的工作,所有作业人员施工前都必须要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方能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确保每一个作业人员都懂得从事该分项工程的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内容及应对紧急情况所应采取的措施,确保交底到位,确保施工的安全。
4、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执行力的有效进行需要有足够的安全投入。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高临边坡、临时用电防护这些安全隐患没有投入如何消除?没有投入即使找到责任人(执行者),也无法执行到底,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得到落实解决,问题始终存在,这就等于执行力为零,执行无结果。因此,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执行过程所需的基础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执行力的顺利进行。
5、塑造安全生产执行力文化
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行力文化氛围,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础,也是保障执行力持续进行的基础。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塑造良好安全生产执行力文化氛围,才能造就高效安全生产执行力,确保安全生产执行力有效执行。
安全是天大的事,安全生产事关人们生命财产、健康、安全,我们只有下定决心,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才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施工的和谐安全发展。
第7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常识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建筑施工有哪些主要特点?
建筑施工的特点主要由建筑产品的特点所决定。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较,建筑产品具有体积庞大、复杂多样、整体难分、不易移动等特点,从而使建筑施工除了一般工业生产的基本特性外,还具有下述主要特点:①生产的流动性。一是施工机构随着建筑物或构筑物坐落位置变化而整个地转移生产地点;二是在一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和各种机械、电气设备随着施工部位的不同而沿着施工对象上下左右流动,不断转移操作场所。②产品的形式多样。建筑物因其所处的自然条件和用途的不同,工程的结构、造型和材料亦不同,施工方法必将随之变化,很难实现标准化。③施工技术复杂。建筑施工常需要根据建筑结构情况进行多工种配合作业,多单位(土石方、土建、吊装、安装、运输等)交叉配合施工,所用的物资和设备种类繁多,因而施工组织和施工技术管理的要求较高。④露天和高处作业多。建筑产品的体形庞大、生产周期长,施工多在露天和高处进行,常常受到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⑤机械化程度低。目前我国建筑施工机械化程度还很低,仍要依靠大量的手工操作。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施工要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思想重视。②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它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新工人进入工地或调动工作岗位时的安全教育,架子、起重、电气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以及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逐级建立,管理生产和管理安全并举),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企业各单位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定期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调查处理事故要做到事故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责任者和群众都受到教育,以及决定采取新的防范措施)。③建立安全专职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技术人员。④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各种临时施工设施都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都要可靠、有效。⑤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在深入调查研究后制定。还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建筑企业安全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建筑企业的安全机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决策和领导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有: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②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③经常深入基层,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④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⑤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⑥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⑦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⑧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向领导及时报告。⑨对违反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有权越级上告。
4、建筑企业的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是什么?
建筑企业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主管生产的企业负责人的主要安全责任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审批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领导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主管技术等工作的其他企业领导人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技术状况制定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组织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对违章造成事故者进行处罚;对于重大事故从技术等方面分析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5、项目经理有什么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也是该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他的主要安全职责为:①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如需修改,必须经过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②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活动中,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③搞好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组织项目施工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程,不违章指挥。④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⑤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⑥组织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组织对施工项目进行周安全检查工作。
6、生产班组长的主要安全职责是什么?
生产班组是建筑施工基层单位。生产班组长除了掌握施工技术、质量标准等问题外,还要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其主要安全职责为:①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②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其未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照管其人身安全。③经常检查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或上报。④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⑤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有权拒绝违章指令。教育全班组人员坚守岗位,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和自检工作。⑥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7、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是什么?
班组兼职安全员为班组中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监督的安全技术人员。其主要安全职责为:①模范地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②协助班组长组织全班安全学习,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搞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③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协助落实改进措施。④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等器材。⑤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8、建筑工人的安全职责是什么?
建筑工人为参加建筑施工活动的生产工人。其主要安全职责如下:①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②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③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④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⑤有权越级报告有关违反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而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二、安全技术
9、什么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建筑施工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组织多工种、多单位(如:桩基、土建、吊装、安装、装饰等单位)协同配合。为了在质量、进度、效益都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完成某项建设任务,就必须编制一个统筹全局、科学安排的工作方案,那就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指导建筑施工的重要技术经济文件。
一项工程,如果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没有一个根据工程特点,结合建设地点的环境和施工单位的客观条件规划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然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另一方面,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能否保证整个工程安全施工关系极大。所以,每个单位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设计方案的技术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10、为什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实现建筑企业现代化施工管理的基础,企业据此能合理地组织安排劳力,选用有效的施工机具和先进的施工工艺,使施工工程优质、低成本地按期完成。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因为:①这是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明确规定。如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规定:'施工单位的技术领导人必须熟悉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应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②这是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具体保证。针对施工特点,选用的机械设备的特点,以及采用的材料有害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等特点,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可有效避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③这是提高经济效益、如期按质完成工程任务的必要措施。若在方案设计中没有认真考虑施工安全问题,必将给施工过程带来危险,一旦造成事故,则损失重大。如某工程施工方案中因选用起重机械不当,使机械处于超负荷违章作业,最后决定更换机械,一拆一装,不但造成数千元的经济损失,并耽误了10多天的工期。
11、安全技术措施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有什么作用?
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可以起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危险的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等作用,并且可以解除工人精神上的紧张状态,增加安全感,提高生产效率。
具体地说:①安全技术措施可起预防为主的作用,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电器设备安装漏电防护装置等,可有效地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起重机械装上各种防护装置和保险装置,可使机械工作一旦越过界限便自动停电、停机,可有效地防止超载倒机、吊绳拉断、行走出轨等事故的发生。②安全技术措施可避免操作失误而造成的危害。人的注意力不仅有限,而且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故单靠人的注意力来实现安全生产是有一定困难的,安全技术措施可使工人在操作失误时,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
第8篇 电力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是企业效益的源头,各项工企业都十分重视项目管理。由于对电力施工项目的好坏无统一完善的评价标准,造成项目管理盲目,不求创新、手段落后、管理中隐藏的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项目管理仍旧还停留在靠经验管理的低层次上,这也是造成电力施工企业经济效益不佳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就火电施工项目管理的安全、质量、施工成本等方面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
1 项目管理工作中,安全管理体制是首位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而安全管理工作不是贴标语、开会就能解决的,关键在于具体落实实施。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
1)搞好安全管理,制度是基础。为便于提前发现问题,及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检查和例会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委员会,全面推行安全目标责任制,严格督促有关单位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安委会坚持每天召开情况通报会,总结当天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保证预案,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安全大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监督和控制之下。设立锅炉、汽机、电气热控三个专业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内容认真记录在案,并以通知单、罚款单、停工单等形式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坚持每天班组会,每周各专业的安全学习活动,让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管理规定及制度,学习事故案例,使每个职工始终牢记安全、保证安全。
2)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对进入项目部的所有施工人员都要及时进行安全培训,组织他们学习掌握工程进展各阶段、各环节的安全监督重点和要点,确保他们始终是施工安全管理的“明白人”,考核合格后方能发放本项目部上岗证,进入工地施工。对现场特种人员的资质,如起重作业人员、焊工、驾驶员等进行认真审核和现场检查,确保特殊工种人员都能够持证上岗。同时,着力提高外包队伍和临时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对外包队及临时工进入项目部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及身体检查,进行安全管理规定及规程的系统学习,并进行必要的施工技能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利用安全事故通报、安全事故录像、安全事故案例等进行教育,利用家庭环境教育注入“亲情因子”,开展如“给前方亲人捎句话(写封信)”等等活动,增强安全管理的“人情味”,树立时时事事保安全的思想。
3)技术保安全,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重大施工方案交底工作。交底人及被交底人必须签字。要求各专业针对本工程特点及专业特点,编制出危险点、危险源、危险面及防护措施,超前预测危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作为向职工进行安全交底的主要内容,并在作业面做出明显警示标识。以关键环节和部位防范措施落实为重点,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4)给予安监部门及安监人员充分的奖惩权力。加大日常安全监察力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通报,落实责任,安全施工无小事,小事大作保安全。为增强安全监察人员的责任,对项目部组织每月安全大检查及例行检查,查到的问题及事故隐患,不仅要对责任单位进行批评、通报,对专业安全监察人员也要追究责任,进行通报批评,为每名施工人员拉响安全警钟。
2 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市场竞争的砝码
电厂建设的质量要求很高,一个阀门渗漏,一颗螺丝松动,一个控制回路线松动就会导致停机、停炉,给电厂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所以每一个电厂的设资者,都会选用作风硬、技术高、质量工艺精湛、能创造精品工程的施工队伍,以保证电厂的运行安全及经济效益。这就对施工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项目部在施工质量上的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有效运作。为加强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项目部要制定出可行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各专业编制针对本工程的施工工艺使施工整洁化、规范化、标准化,并要求各施工专业编制本专业的施工质量通病及相应措施,做到事前控制。大力推行标准化作业,坚持动态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减少返工并杜绝质量事故,对于施工工艺质量好的专业要给予奖励,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专业要进行曝光、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2)全面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质量保证意识。项目部在开工伊始要树立“精品工程”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意识教育,强化员工的质量精品意识及工程达标意识、效益意识。进一步摆正质量与进度、效益、企业发展、个人之间的关系。
3)铁腕抓质量,细节控制入手。认真查找每道工序上的细微缺陷,认真分析质量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倡导“上道工序的缺陷就是下道工序安全隐患”的理念,“零缺陷”保“零事故”。对不合格项目全部进行返工,同时要求监理方严格监督,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4)组织好各专业的设计图纸、设备厂家图纸的会审工作,将设计缺陷消除在施工之前。制定严格的材料检验制度,把好施工第一关,避免由于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及质量事故。
5)编制操作性强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方案,做好交底工作。要求施工人员掌握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各级验收制度及工序交接制度,做好施工原始记录。空闲时间组织各专业进行质量知识、施工技能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施工能力。
质量管理是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管理,项目部要落实各项质量管理程序的实施,实现“干一个工程,赢一片信誉,交一方朋友,占一片市场”,使企业以一流的工程管理水平、一流的施工技术、一流的工程质量和一流的售后服务在市场上站稳脚跟。
第9篇 工程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标准
1目的
为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过程管理,确保人身及设备检修和试运安全,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管理。生产运行人员进入现场,应执行生产方面的工作票标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1.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1.3 《中国大唐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3.2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4 纠偏与控制;
3.2.5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用术语定义
4.1 工作票:为保证调整、试运及与运行设备有关的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和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具有严格执行流程和规范的、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的工作文件。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5.3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5.3.1 工作有无计划。
5.3.2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对工作票中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必要和可能负责。
5.3.3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适当,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是否能够安全地进行工作。
5.3.4 工作票签发人应认真审查工作票,对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负责。
5.3.5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防范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5.3.6 对工作票中所必须隔高的措施是否确切和清楚,设备名称和编号是否正确负责。
5.3.7 应审查所指派的工作负责人是否能胜任此项工作,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5.3.8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进行,检查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规,执行安全措施。
5.4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5.4.1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5.4.2 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主持工作班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
5.4.3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向工作班人员交代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各项安全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5.4.4 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4.5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全。
5.4.6 对工作班成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5.4.7 对工作班成员的变动是否合适负责。
5.4.8 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5.4.9 负责与工作许可人联系,履行开工、收工、延期、竣工等手续。
5.5 作业票批准人的安全责任
5.5.1 审查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编号是否合格。
5.5.2 审查工作有无计划,工期是否合适。
5.5.3 审查工作任务是否明确,安全措施是否正确、齐全有无条件进行。
5.5.4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工期相符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6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5.6.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5.6.2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的执行。
5.6.3 负责检修的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可靠的隔断。
5.6.4 电气工作许可还应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5.6.5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详细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带电、有毒及危险的位置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
5.6.6 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有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5.6.7 对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组织运行人员做好相关的事故预想。
5.7 工作班成员应负的安全责任
5.7.1要互相照顾、互相监督、加强联系,共同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措施,听从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5.7.2 监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5.7.3 熟知并正确执行危险点分析卡中所制定控制措施。
5.7.4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工作票、操作票手续。
6 执行标准
6.1 工程各单位进行本标准第2条第1项适用范围内的作业时,必须执行本标准
6.1.1 事故抢修或夜间、节假日抢修,经过允许可以不使用工作票。但必须由现场当班负责人(相当于工作许可人)同意,做好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 ;并应在记录本上记录项、批准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等内容。并应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设备检修的事项:在交接班时亲自向接班人员交待检修设备状态,安全事项等。如果检修时间超过4小时的应补办工作票手续。
6.1.2 严格执行“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实施标准”中“安全施工管理标准”相关规定。
6.2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标准
6.2.1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分管工程的领导、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工程部主任、专业工程师。
6.2.2各施工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班长(队长)、施工员、工作负责人、工作班(队)成员、安监、技术部门。
6.3 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和职责
6.3.1 工作负责人,应有电气、机械设备检修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较长时间的检修工作工龄,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电气和机械设备结构和性能,能对作业人员给予检修技术指导。同时经工作票管理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由主管机械设备的公司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6.3.2 工作票签发人,应有电气、机械设备检修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较丰富的检修工作经验;熟悉电气和机器设备结构和性能,熟悉和掌握检修作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同时经工作票管理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由主管机械设备的公司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6.3.3 工作许可人,应有电气、机械设备运行操作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较丰富的设备操作经验;熟悉电气和机械设备结构和性能,熟悉和掌握设备的系统;熟悉设备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同时经工作票管理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由主管机械设备的公司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6.4 下列工程应填写安全施工操作票(作业票)
6.4.1 超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超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6.4.2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6.4.3 油区进油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6.4.4 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长降架、大型超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6.4.5 金属容器内作业。
6.4.6 土石方爆破,导地线爆压。
6.4.7 其它危险作业。
6.4.8 安装后的220kv升压站、6kv母线、高低压变的投退试运行、重要辅机的试运行、机组的开停。
6.4.9 凡在运行的发电设备区域内工作应办理相关的手续。由工程建设*******项目公司与生产单位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说明工作任务、地点、时间、要求,办理作业票手续,由生产部门协调,方可进入发电设备区域内施工。
6.5 工作票工作标准
6.5.1 填写工作票
6.5.1.1 在根据工作性质选取的相应种类的工作票上填写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工作范围、所在部门、班组,填票人、填票日期等信息后提交。
6.5.1.2 在“隔离对象”选项卡中填写需要检修设备、隔离内容和隔离方式、是否需要验收试验等信息由工作负责人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内填写安全技术措施。
6.5.1.3 在“隔离措施”选项卡中填写具体的隔离措施,确定需要隔离的设备、措施类型、措施说明、隔离状态、安全标示、是否要求恢复等内容。
6.5.1.4 操作票(作业票)填写的内容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热机安规要求执行。电气一种工作票应提前一天送到有关管理部门。
6.5.2 将上述内容填写无误后,经工作票签发人仔细审查核对后签发。
6.5.3 工作票的许可
6.5.3.1 工作许可人对照系统审查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可行,审核工作内容是否准确。如果需要补充安全措施的应补充安全措施。
6.5.3.2 根据现场实际,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在“补充安全措施”栏内,针对性的提出具体补充安全措施。如无补充措施,可写“无”并签字,不准空白。
6.5.3.3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必须写明有触电危险的具体带电部位和带电设备名称,提出补充安全措施和要求。
6.5.3.4 补充的措施完成后,应经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共同现场检查和认可。
工作票中已执行的安全措施,要与工作票中填写的安全措施相符。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当就近有带电设备时, 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带电部位。双方认为能够满足安全工作的要求时,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填上开工时间。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第一联存档备查,并登记主要工程内容:工作负责人应携带工作票第二联。
6.6 检修工作开始
6.6.1 工作负责人应随身携带工作标并带领工作班全体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6.6.2 在开始工作前应全体整齐列队,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人员宣 读工作票,严肃、认真、详细地交待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等,明确邻近运行设备和带电设备。
6.6.3 工作负责人或安全员要确认每个成员对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确实了解清楚的基础上,方可开工。
6.6.4 工作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均不允许随意变更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如必须变动时,应取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6.6.5 检修工作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
6.6.5.1 部分检修设备将加入运行时。
6.6.5.2 需要变更检修工程或增设安全措施时。
6.6.6 不准任意扩大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如改变工作内容不改变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票签发人的同意并与工作许可人协商,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在工作票上增添内容,可不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
6.6.7 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没按工作票内容进行工作,应及时停止其工作,收回工作票,命令检修人员退出现场。
6.7 工作负责人的变更
6.7.1 工作负责人的变更必须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
6.7.2 更换工作负责人后,先后两个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工作情况进行详细的交代,清楚后,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6.7.3 工作票签发人、新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填写变更时间,新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
6.8 检修设备的试运
6.8.1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内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带,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
6.8.2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工作人员已全部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 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6.8.3 试运后仍需要继续进行检修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许可手续后,工作许可人方可带领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
6.8.4 如试运后需改变原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范围,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6.8.5 所有转动设备的电机、泵、风机、空压机的检修,均应试行。电动阀门检修后再运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应试运。
6.9 检修完成后恢复措施
6.9.1 检修工作完成之后,在“恢复措施”中确认恢复的设备、措施类型、措施说明、恢复状态、是否要求验收试验等内容是否满足。
6.9.2 若有要求应在工作结束后对检修设备进行验收试验,以检查检修工作的正确性。
6.9.3 在恢复措施完成和试验合格后由许可人对检修工作进行验收。
6.10 有关工作票的其他要求
6.10.1 严禁无票工作,所现场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应持票作业的无票工作人员。
6.10.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应进行一次工作票管理标准的考试、考试合格并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公布。
6.10.3 各施工单位应将操作票(作业票)批准人、签发人、负责人书面报*******项目公司安监部,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6.10.4 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操作票(作业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规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工作。
6.10.5 临时雇佣承包商预担当工作票负责人时,应由承包商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发包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经过安规、工作票管理标准、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技术考试,合格后,经发包方主管部门批准。
6.10.6 一个人不可同时担任两张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
6.10.7 填写工作票应使用*******项目公司规定的设备名称、编号,凡有双重编号的设备必须填写双重编号。
6.10.8 安全措施(隔离措施)的填写,应严格按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填写应装设的接地线,加设的围栏、悬挂的标示牌,加锁、加堵板、挂警告牌等措施。
6.10.9 已装设的接地线,应填上装设的具体地点,接地线编号和接地线的组数。需要加装绝缘隔板时,应将装设的具体位置,隔板的编号填写在“已装接地线和已合接地刀闸”栏内。所挂标示牌要写明地点和标示牌名称。
6.10.10 完工的作业票各单位一律保存三个月才能销毁。
6.11 工作结束
6.11.1 工作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到现场交待、验收后,在工作票上签字,即为工作终结。工作负责人可带全部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6.11.2 检修工作已结束,但在工作票未注销之前,任何人不准将设备投入运行。
6.11.3 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签字终结的工作票,应在工作票的 右上角处盖“已执行”章。上联工作票由运行人员保存,下联交工作负责人保存,并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作废或未执行的工作票,要盖“作废”章,并写明作废原因。
6.11.4 工作票终结后,工作许可人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并根据工作票中所做安全措施及现场负责人的命令,对原措施进行恢复措施。
6.11.5 检修人员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应注意恢复设备的明显标志。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各施工单位安监部应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对执行不力,出现偏差和有章不循的单位应进行考核和处罚。
第10篇 门窗施工安全管理风险控制方案
1 概 述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指导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文明施工及安全风险过程管控,明确各岗位职责, 落实参建人员安全责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化、 安全设施标准化、 现场布置条理化、 机料摆放定置化、 作业行为规范化、 环境影响最小化 ”的要求,对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细致的策划,预判重大作业风险,制定风险预控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实现工程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1.2 编制依据
本方案编制依据:
主席令1996年第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2002年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修订)
主席令2008年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
主席令2023年第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23年修正版)
国务院令2003年第39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007年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设部令第128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gb∕ t 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 50640-2010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
gb 50194-20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2894一2008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
jgj 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jgj 130-2022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33-202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59-202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试行)
项目建设管理纲要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
施工组织设计
1.3工程概况
1.3.1 工程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工程名称:新海岸.熙墅湾c区铝合金门窗工程
1.3.2 工程概况:
新海岸.熙墅湾c区铝合金门窗工程位于连云区海滨大道北侧,项目总面积约30278平方米,建筑幕墙面积约23000平方米;其中:c1#-c6#楼为住宅楼,建筑高度16.2米;c7#-c9#楼为商业楼,c7#、c8#楼建筑高度13.5米,c9#楼建筑高度17.4米。目前正在进行土建主体施工。该工程主要包括整个建筑各外立面的铝合金门窗设计、供应、制作和安装。
2 安全目标
2.1 安全管理目标
(1) 不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 造成较大影响的人员群体轻伤事件;
(2) 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设备事故;
(3) 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 不发生火灾事故;
(5)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7) 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
2.2 环境保护目标
(1)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率为100%;
(2)工地场界噪声≤70分贝;
2.3 文明施工目标
项目施工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 安全设施标准化、 现场布置条理
化、 机料摆放定置化、 作业行为规范化、 环境影响最小化目标
3 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管理机构
郑州未来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图
3.2 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是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2) 组织建立本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 保证其正常运行,主持项目部安全会议。
(3)组织确定本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制定保证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
(4) 组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实际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安
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项目管控文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审批后,负责组织、 实施。
(5) 负责组织对分包商进场条件进行检查, 对分包队伍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6)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7)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日常巡视检查, 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管理。
(8) 负责组织对重要工序、 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9)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有关要求,促进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10)参与或配合工程项目 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a、 b票
5.2.1项目部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1)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体系常有效运行负责。
(2) 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 负责组织安全管理工作, 对施班组进行业务指导。
(3) 掌握分管范围内的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总体情况, 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相关安全工作会议, 安排部署相应工作。
(4) 针对工程实施和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及时安排处;重大问题提请项目 经理协调解决。
(5) 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有关规定,促进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6)完成项目经理委派的安全专项管理工作,并对工作负全面责任。
(7)参与或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a、 b票。
5.2.2项目总工的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 省级公司和施工企业颁发的安全规章度、技术规范、 标准。 组织编制符合工程实际的实施性文件和大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并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技术指导。
(2) 组织相关施工作业指导书、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组织项目部安全、技术等专业交底工作。
(3)组织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 期组织项目专业管理人员检查或抽查工程安全管理况,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或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5)参与或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其他与安全相关的工作。
(7)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a、 b票。
5.2.3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 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贯彻执行公司、 省级公司和施工企业颁发的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规程规范,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理制度,并监督指导施工现场落实。
(3) 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 参加项目总工组织的安全交底。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等实施文件的编制,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监督施工方案执行。
(4) 负责制定工程项目基建安全工作目标计划。 负责编制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计划。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台帐。
(5) 负责检查指导施工队、 分包队伍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并督促施工队、 分包队伍提高专业工作水平。
(6) 监督、 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组织召开安全专业工作例会,总结安全工作。
(7)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落实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有权制止和处罚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8) 督促并协助施工班组做好劳动防护用品、 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
(10)审核安全施工作业票a、 b票。
5.2.4施工队(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 负责施工队(班组)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对施工队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 组织施工队(班组) 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执行基建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负责新进人员和变换工种人员上岗前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编制安全施工作业票a、 b票。
(5) 组织安全日活动, 总结与布置施工队(班组) 安全工作, 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6) 组织施工队(班组) 人员开展风险识别、 评价活动,制定并落实风险预控措施。
(7) 组织每天的“站班会”, 班后进行安全小结。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督促施工队(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8) 组织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对未参加交底或未在交底书上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9)负责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落实并签证确认。
(10)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 配合施工队(班组) 安全事故的调查, 组织施工队(班组) 人员分析事故原因,落实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5.2.5施工队(班组)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 协助施工队(班组) 长组织学习、 贯彻基建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协助施工队(班组)长进行施工队(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活动。
(3) 协助施工队(班组) 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 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协助施工队(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
(5) 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督促施工队(班组) 人员执行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
(6)协助施工队(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有关安全资料。
(7)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a、 b票执行。
5.2.6 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1) 学习基建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程、 规定、 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 不
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工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参加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 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确保不伤害自己, 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严禁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 爱护安全设施, 未经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批准, 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 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 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 检举和控告;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8)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 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 接受事故调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4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 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1) 参加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年龄必须在18周岁及以上,新进场人员需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项目 部组织二级安全教育, 督促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各级安全教育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
(2) 结合工程特点, 对上岗前员工进行“安规” 及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可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予以清退。
(3)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未参加交底或未履行签字确认手续的,不允许上岗。
(4) 每天上班前开站班会, 交任务、 交技术、 交安全;查衣着、 查“安全帽、安全带、 安全绳” 、 查精神状态;未参加站班会的作业人员不允许参加作业。
(5)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上岗前提供有效证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经过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
(6)组织作业人员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有禁忌症者禁止参加施工。
(7)对作业人员开展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 应急处置方案、 急救知识培训,提高作业人员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
(2) 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4.2.1项目部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4) 安全例会制度(5) 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6) 安全活动制度(7) 安全监护制度(8)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9)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10)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11)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3) 安全奖惩制度(14)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15)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管理办(16) 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17) 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制度(18)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2.2项目部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台帐
1.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2. 安全文件、 安全简报及收发、 学习记录
3. 安全培训、 考试记录及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4. 安全例会及安全活动记录
5. 特种作业及专、 兼职安全人员登记档案
6. 全体作业人员体检情况登记表(含分包单位作业人员)
7. 分包商安全资质及现场准入审(复)查表
8. 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识别、 评估及预控措施台帐
9.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含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记录
10. 安全用品台帐及领用记录
11. 安全工器具台帐及检查试验记录
12. 安全施工作业票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13.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及演练记录
14. 安全检查记录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复检单
15.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自评价记录
16. 安全奖惩登记台帐
17. 各类安全报表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18. 安全施工有关法律、 法规、 技术标准、 规程、规范等依据性文件(含有效文件清单)
4.2.3 施工队(班组)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台帐
(1)安全活动日记录
(2)安全施工作业票
(3)安全整改通知单
(4)安全整改反馈单及复检单
(5)施工机械、 工器具检查登记表
(6)安全工具(防护用品)检查试验记录
(7)施工队安全检查记录
三 专项施工方案
1. 本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风险级别):
序号 项目 部位 编制时间 编制责任人 规模
1 静力压桩110千伏区 分部工程开工前 项目总工 设计深度18米
2 土方开挖 主控楼 分部工程开工前 项目总工 开挖深度4米
3 构架吊装 220千伏区 分部工程开工前 项目总工 最大吊重量5吨
4 主变安装 主变区 分部工程开工前 项目总工 最大起吊重量为3吨
5 gis吊装 110千伏区 分部工程开工前 项目总工 最大起吊重量为3吨
专项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编写, 报公司技术、 质量、 安全等职能部室审核,
总工程师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3. 本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序号 项目 部位 编制时间 编制责任人 规模
1 土方开挖 主变区 分部工程开工前 项目总工 开挖深度4.2米
专项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编写,报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 施工管理部、 工
程技术部审核,组织专家论证,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业主项目经理签字后实施。
4. 本工程一般作业风险作业,依据作业指导书进行控制。
5. 项目总工组织方案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6. 施工过程如需变更施工方案、 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措施, 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 监理项目部审核确认后重新交底。 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重新交底; 如人员、 机械( 机具) 、 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 应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办理作业票,重新交底。
(4) 施工机械管理
【编制要点】: 按照公司相关文件要求,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施工机械管
理责任人, 机械的领用、 使用、 维护等方面具体要求, 重点明确起重机械(含租赁)的进出场、 使用、 检查等方面管理要求。
(1) 项目经理为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负责组织建立项目部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机械管理专责人员;负责施工机械作业的组织实施,并对施工机械日常管理和作业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
(2) 机械管理专责人员按工程施工需要,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领用机械并办理
领用手续,对带有动力的施工机具应当面试机交验,确保领用的机械性能完好。
对带电施工机具应确保其具有良好的外壳绝缘性能及防触电措施。
(3) 机械管理专责人员对到库的施工机械按品种、规格、 型号分别存放, 建立进库检验台账、 标识,做到帐、 卡、 物相符,且保持库容整洁。
(4) 对计划进场的起重机械进行准入检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的性能、 安全状况、 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及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资格等是否满足要求,核查满足要求后,报监理项目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 对于外租起重机械应确定该租赁公司是否已与公司签订安全协议,该机械
是否经审查合格,重点核查起重机械的安全检验合格证、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效资格证件等是否满足要求。
(6) 机械的操作使用应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施工前检查机具的完好
性,发现不合格或有疑问的立即停止使用,并与项目部机械管理专责人员联系处
理。
(7) 在施工巡检中,发现机械违章操作、 使用及机械缺陷, 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
(8) 对于施工中的构架吊装、主变安装及 gis 安装等重大吊装工序,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安全员应到场进行安全监护和检查指导。
(9) 每月组织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 机械管理专责人员负责机具的定期维修、 保养工作,并作好检修记录,
以保证在库机械处于完好状态。 并收集、 整理好领用单、 退料单、 维修任务单等原始资料,做好上述单据的统计工作。
(11)起重机械出场时,应报监理项目部审批。
(12)工程结束后,办理施工机械回退手续。
(5) 安全费用管理
(1) 开工前, 按施工准备、 土建施工、 电气安装、 试验及调试四个阶段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报监理项目部审核。
(2)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时, 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报验单,分阶段
报监理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验核并签字确认。
(3)按计划领用(采购或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做好设施布设、
日常管理和维护。
(4)设施布置完成后,报监理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及时申请付款计划。
(6)作业人员行为管理
(1)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
服, 着装力求整齐统一并佩戴胸卡, 严禁穿拖鞋、 凉鞋、 高跟鞋, 以及短裤、 裙子等。 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 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 安全绳、 攀登自锁器、 工具包, 并在施工中正确使用。 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 裤脚应扎紧, 穿软底鞋。 在作业过程中, 高处作业人员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绳) 是否牢固, 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 高处作业应设安全监护人。
(3) 从事起重作业时, 应按照已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组织
施工; 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并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下进行; 起重作业应设置取得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指挥,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 从事焊接或切割的人员须持证上岗, 并应穿戴专用工作服、 绝缘鞋、 防
护手套、 防护镜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佩带绝缘防护用品。
(5) 使用小型施工机械的人员应掌握各类机械的操作规程, 严格按照操作规
程进行作业。
(6)现场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 运行、 维护,应由专业电工负责。
(7) 独立进行安装及调试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技术理论知识, 掌握有关
工具、 机具、 仪表的操作、 使用和保管方法。
(7)应急管理措施
(1) 工程开工前, 配合现场应急工作组制定本工程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案。
(2) 按处置方案分工要求, 将紧急联络和救护方法内容宣传到每个员工。 将
应急联络图悬挂在施工项目部、 施工现场醒目处。
(3)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按计划配合实施应急演练活动,
确保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有效性和响应的及时性。
(4) 发生突发事件, 现场人员按处置方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 并按方案要求
上报流程进行报告,在上级应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进行应急恢复。
(6)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7)总结事故教训,改进并提高应急处置管理水平。
5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1) 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措施
5.1.1开工前,参与业主项目部组织的项目风险交底和风险点初勘。
5.1.2 建立本项目固有施工安全风险清单:
(1) 建立本项目固有风险清册, 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
(2) 对三级及以上风险逐一进行筛选, 编制《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
评估和预控清册》,报监理项目部审核,并报业主项目部确认。
5.1.3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调整:
(1) 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前,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技术员、 安全员、 施工负责人进行复测, 对三级及以上的作业风险逐一进行复测并填写《施工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 , 从作业人员、 机械设备、 材料、 施工方法、环境、 安全管理六个维度影响因素的实际情况, 计算出各工序作业风险动态修正系数, 对固有风险值进行修正,得出动态风险值,对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调整。
(2) 根据得出的动态风险值确认实际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等级,录入《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识别、 评估及预控措施台帐》, 报监理项目部、 业主项目部签字确认。
(3) 本项目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三级, 如经过动态调整后出现四级及以上的,
按照四级及以上风险管理要求上报、 管控。
(4) 三级及以上施工风险作业, 首先考虑可否采取合适方式,改变作业环境
或施工方法, 对风险作业重新定级, 实现固有风险等级的降低; 一旦明确风险作业等级超过三级, 要采用针对性措施降低风险等级, 组织全员安全风险交底,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b”, 制定“施工作业风险控制卡”, 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业主项目部确认。
(5) 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工序作业前复核动态因素风险值,仍属二级风险的,
按照常态安全管理组织施工。
(6) 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动态升级为三级及以上风险的,要采取措施尽可能
降低至二级及以下风险,否则按三级以上风险控制办法组织实施。
(7) 因特殊原因, 需在暴雨、 雷雨、 大雾、 冰雪等恶劣天气的户外作业,经动态调整后,风险等级低于二级的,按照三级风险进行控制。
(8) 每月25日前识别、动态评估下月作业的风险, 制定预控措施, 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报监理、 业主项目部掌握、 监控。
5.1.4安全风险管控要求:
(1) 三级风险作业前24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项目部。 施工队(班组) 负责人、安全员(监护人)到位时,开始作业。
(2) 四级风险作业前48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 业主项目部, 作业前24小时书面汇报至单位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组织现场检查, 相关职能部门派专人监督,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到位时,开始作业。
(3) 经动态调整出现五级风险作业, 在作业前72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 业主项目 部。 作业前48小时书面汇报至单位主要领导。参建单位主要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制定降低风险等级的措施并实施。 降低风险等级后, 相应人员到位时,开始作业。
5.2重大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5.2.1施工准备阶段
(1) 施工供用电: 施工用电接入, 保护接地失灵, 直埋电缆深度不够, 投用前调试,存在“触电” 风险。
(2) 土石方爆破: 110千伏区基坑岩石爆破作业, 深度在2~3米, 属于固有三级风险,存在“爆炸、 坍塌、 火灾” 风险。
(3) 拆除工程: 场平阶段, 计划对220千伏区域原有2层建筑物进行机械拆除作业,属于固有三级风险,存在“坍塌、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触电” 风险。
(3)风险预控措施
“施工供用电施工” 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包括作业准备、 作业人员要求、 防触电伤害、 保护和接地、 现场安全监护等
方面,分析具体的风险预控措施,详见附件 1。
(4)风险作业项目安全防护要求
1 施工供用电施工安全防护基本要求
(1) 施工用变压器户外安装, 周边设置高度不低于 1.7 米的栅栏,并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 高压危险!” 的警告标志。
(2) 施工用电作业人员, 配备足够的绝缘棒、 绝缘手套、绝缘靴、 验电笔等用具。
(3)电气设备附近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4)直埋电缆,按要求设置走向标识。
(5) 电源箱周围设置硬质防护围栏, 电源箱及用电设备须可靠接地, 并做好
接地标识。
5.2.2土建施工阶段
1.重大施工安全风险作业项目
1 桩基础施工2023年 3 月 110 千伏区 固有三级
2 土方开挖2022 年4 月主变区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 模板安装 2022 年 4 月 生产综合室 固有三级
4 脚手架搭设 2022 年 4 月 生产综合室固有三级
5 大型起重机械拆装 2022 年 4月110千伏区 危险作业项目
土建施工
6 构架吊装2022 年 9 月 220 千伏区 固有三级
作业前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 评估及控制办法
(试行)》 中的六个维度进行动态评估,确定最终风险等级。
2.施工作业存在的风险
一、 桩基础施工:110 千伏区主控楼及构架基础静力压桩施工,深度为 18 米,
逐层往下循环作业, 属于固有三级风险, 存在“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触电。
二、 土方开挖:本工程有基坑开挖深度均为 4.2 米的,属于固有三级风险,存在“坍塌、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风险。
三、 模板安装:本工程采用户内 gis, 室内将搭设高度为 4.45米的模板支撑
系统,属于固有三级风险,存在“高处坠落、 坍塌” 风险。
四、 脚手架搭设:生产综合室室外一般脚手架搭设,高度为 12 米,属于固
有三级风险,存在“坍塌、 高处坠落” 风险。
五、 大型起重机械拆装:1100 千伏区,采用塔式起重机,其安装、 拆卸属于危险作业项目, 存在“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风险。
六、 构支架吊装:220 千伏区 a 型构架吊装, 属于固有三级风险, 存在“高
处坠落、 起重伤害” 风险。
3.风险预控措施
5.2.1.1 “主控楼基础土方开挖” 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包括包括作业准备、 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控制,现场安全监护要求等方面, 分
析具体的风险预控措施,详见附件 2。
5.2.1.2 “构架吊装” 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包括作业准备、 作业人员要求、 吊装设备选择、 作业过程、 现场安全监护等
方面,分析具体的风险预控措施,详见附件 3。
4.风险作业项目安全防护要求
2 “土方开挖” 安全防护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深基坑开挖时, 均在其周围设置围栏及警告标志, 围栏离坑边
不得小于 0.8 米 ,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2)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 上下基坑使用梯道, 梯道搭设符合相关安全
规范要求,并装设防护围栏。
3 “模板安装及拆除” 安全防护基本要求
(1)模板安装及拆除时, 周围设安全网或加设安全防护栏杆; 交通区域, 悬
挂警告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2)高处或复杂结构的模板安装及拆除, 操作人员配挂好安全带并挂在暂不
拆除部分的牢固结构上。
4 “脚手架搭设” 安全防护基本要求
(1)搭设脚手架时施工人员系好安全带, 递杆、 撑杆施工人员密切配合。 施
工区周围设围栏,通向入口处设警告标志,并由专人监护,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脚手架的外侧、 斜道和平台设 0.6 米、 1.2 米高的两道栏杆和 18 厘米
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3)在搬运器材或有车辆通行的通道处的脚手架立柱设围栏, 并悬挂警告标
志。
(4)脚手架上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 气焊作业时, 有防
火措施和专人监护。
(5)脚手架做好接地、 避雷措施。 脚手架两点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姆。
5 “大型起重机械装拆” 安全防护基本要求
(1)起重机械装拆区域设置安全防护隔离带,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2)塔式起重机等高架起重机设置可靠的避雷装置。
(3)起重机械上备有灭火装置,操作室内应铺绝缘胶垫,不得存放易燃物。
6.重大风险作业项目施工现场监督安排
1. 高度为 12 米生产综合室一般脚手架搭设,属于固有三级风险。 作业前, 施工班组负责人、 安全员(监护人) 应到岗到位, 报请监理项目 部
进行旁站监理。
2. 深度为 4.2米的主控楼基坑开挖、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作业项目。 作业前, 施工班组负责人、
安全员(监护人)应到岗到位,报请监理项目部进行旁站监理。 险等级。
1施工准备阶段
6.1.1办公区
(1) 本项目办公区设置在主控楼南面40米处, 面向主控楼、 搭设活动板房7间,成“l” 型布置。 其中会议室1间,卫生间1间,设置在端头处;
综合办公室2间, 项目经理室1间, 监理办公室1间,值班室1间。
(2) 办公区正面普通转围墙, 设项目部名称牌、 办公区设维护责任人标牌。
(3) 办公区设公司统一样式可回收、 不可回收垃圾箱及消防器具,消防节水
节电标识清晰一致。
(4) 办公区设置标准的水冲式卫生间, 男厕设置一个蹲位,女厕设置一只蹲位, 在卫生间入门公共位置设置面盆一个, 在卫生间后设置化粪池,并安排专人管理及打扫,保证厕所内卫生。
(5)项目部配备担架、 落地式常用药品箱。
(6) 办公室前设花格彩砖孔内种植草皮, 并用黄色彩砖排出停车位的停放界
标, 长度与办公室基本一致, 场地内设旗台一座, 旗台基础贴面砖, 旗杆为不锈钢管材。设应急网络图牌、 宣传橱窗。
(7) 办公区内门头标识牌美观统一, 办公室、 会议室配备的办公设备按办公
定置图定置摆放。
(8) 会议室设背景板, 空调、 投影、 饮水器具、桌椅等按办公定置图定置摆放。 将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网络图,安全目标、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等图表上墙。
(9)办公室散水外设置绿化带、 花坛和种植花草树木;布置室外照明地灯,
安排专人日常维护。 努力做到硬化、 绿化、 亮化、 美化、 净化。
6.1.2生活区
(1)本项目办公区设置在主控楼南面40米处, 背靠办公室, 相距3米, 与办公区之间用彩钢瓦隔离,共搭设活动板房10间,成排布置,实施封闭管理。
(2) 生活区设公司统一规格的可回收、 不可回收垃圾箱及消防器具,消防节
水节电标识清晰统一。
(3) 生活区设置标准的水冲式卫生间, 设置盥洗、 洗浴设施,于生活区东面拐角处设置化粪池,并安排专人管理及打扫,保证厕所内卫生。
(4) 生活区食堂配备不锈钢厨具、 冰柜、 消毒柜、餐桌椅等设施, 干净整洁,有防苍蝇设施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炊事人员上岗前体检, 并取得健康证, 工作时须穿戴工作服、 工作帽。
(5)食堂设置在生活区西面端头,操作间单独设置,于食堂外设置隔油池。
食堂、 盥洗室、 淋浴间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及时清理。
(6) 宿舍统一采用活动板房, 通风良好、 整洁卫生,单人单床, 每房间安排10人入住,统一装空调。
(7) 生活区东面设 “回” 字型晾晒场且有标识。 采用公司配置组装式可重
复使用的晾衣架。 生活区食堂旁设置一间活动室,配备棋牌桌等活动设施。
(8)生活区活动中间道路硬化,并设小道接入房间,其余空地设置绿化带、
花坛和种植花草树木; 布置室外照明地灯, 日常维护责任到人。 做到硬化、 绿化、亮化、 美化、 净化。
(9)生活区入口处设应急联络图牌、 宣传橱窗。
6.1.3材料加工场:
(1) 材料加工场布置在进站道路右侧。 占地为1200平方米, 分为砼搅拌、 预
制场、 工具房、 木工加工、 钢筋加工、 材料堆放棚区域等, 使用蓝色彩钢板封闭,加工场地硬化、 平整,配备4组消防灭火器和2只垃圾桶。
(2)材料加工场入口处布设落地式定置图标牌,按定置位置摆放消防设施。
(3) 各区域布设维护责任人标牌, 砂石分开堆放。 搅拌机出料口侧设置两级
“l” 型污水沉淀设施。
(4) 小型材料工具和劳保用品等存放于工具房, 制作统一的材料标识,由材
料管理员负责对材料工具及劳保用品领用进行登记管理。
(5) 加工棚区采用型钢结构搭设, 上铺彩钢瓦, 三面敞开。统一制作各种警示标牌,宣传标语,在加工棚檐口醒目处悬挂。
(6) 工器具、 设备定置摆放整齐, 统一制作各种警示标牌, 操作规程, 各施工作业点旁悬挂,同时对机械所处的状态进行标识清楚。
(7) 安全标志牌统一配送, 按警告、 禁止、 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 先左后右、 先上后下排列,有针对性悬挂且规范整齐。
(8) 材料加工场设置规范的专用危险品库房, 面积为9平方米, 离主要建筑
物距离25米, 单独设置, 规范接地, 且门向外开, 采用防爆灯具, 开关设置在门外, 危险品库门及对面墙上预留百叶窗,且窗百叶向下设置, 保持通风。 门口悬挂警示标识, 配备灭火器材一组。 危险品及危险废品集中存放, 安全员负责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品处理工作。
(9) 材料加工场设水冲式公厕, 男厕在左面设蹲位8个, 女厕在右面设蹲位4个,入口公共处设面盆2个,保洁员负责管理,保证卫生、 清洁。
6.1.4进站道路
(1) 在省道s106与进站道路相交醒目处设双面变电站位置指示牌一块。入口
处设车辆行驶安全标志牌。
(2)进站道路与公路相交处设减速带、 反光镜,两边各设警示桩4根。
(3) 进站道路设落地式维护专责人标牌, 设置在进站道路中间位置, 专人进
行清理,保证路面清洁无泥土淤积,做到晴天脚不沾灰,雨天脚不沾泥。
(4)在紧靠站大门外15米处设车辆限速、 禁鸣禁止标志。
(5) 在相邻车辆限速禁鸣标志牌向站外方向“一” 字型排开布设工程项目概
况牌、 工程项目 管理目标牌、 工程项目 建设管理责任牌、 安全文明施工纪律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四牌一图” 牌, 构配件采用钢质, 标志牌以国网绿(c100m5y50 k40)为基色,采用电脑喷绘,由公司统一配送。
(6) 在大门内侧, 作业人员上岗的必经之路旁, 设置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
自查设施, 配备红外语音提示器, 并配备指纹识别系统, 每天作业前安全员在此检查、 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1.5临时大门
(1) 变电站临时大门区域设置在进站道路与变电站所牌之间,离所牌5米处,
由大门、 立柱、 临时围墙、 人员通行侧门、 传达室、 维护责任人、 宣传标牌等部分组成,喷涂国网绿。
(2) 变电站临时大门采用钢结构制作、 采用50×50×5毫米和30×30×3毫米两种方钢焊接(经防锈处理后加做银粉漆)、2000×1000×0.8毫米镀锌铁皮蒙面,户外灯箱膜裱饰,加贴国网标识、省公司和公司名称。
(3) 大门立柱基础采用混凝土浇注小承台(计算荷载、风阻、 强度等因素),
柱体采用砖砌, 截面尺寸为80×80厘米, 净空高度为永久道路以上3米, 正面贴上标语,其它部位为蓝色外墙乳胶漆,顶部安装两只圆形灯具。
(4) 传达室采用彩板房,3.6× 2.5米, 层高2.4米, 使用面积9平方米; 塑钢窗, 门窗加装纱门窗。 内设壁柜一组(用于放置备用安全帽) 、 办公桌椅一套、接待用椅若干、 空调一台,专人对出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
6.1.6临时用电布设
(1) 施工站内主干道前, 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电缆走向图, 在所牌后道路主干道中间设一根直径10公分加强抗压型pvc管穿越道路横方向。
(2) 总配电房设置在变压器侧面, 加工棚拐角处, 面积9平方米, 总配房做好“五防一通”,室内悬挂操作规程牌, 设置应急灯, 摆放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门口设灭火装置和安全标志牌,有巡查记录和联系电话。
(3) 主控楼区固定分配电箱设置主控楼广场上, 靠近主道路, 110千伏区设置在区域中间间隔, 配电箱下做基础,配电箱中心高度为1.6米, 设围栏并配备灭火器, 挂安全警示牌, 接线美观规范, 有巡查记录和联系电话。 配电箱采用公司统一配备的定制化箱,箱体外表颜色为绿色,箱体正面应标明一级、 二级、 三级。
(4) 电源走向从电源变压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电源线路全部采用三相五
线电缆直埋敷设。 直埋电缆埋深大于0.7米, 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毫米厚的细砂。 沿主道路下埋管通往220千伏及110千伏区, 地面上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距离设置“地下有电缆” 的标志,并注明走向。 、
(5) 各区域分配电箱→各区域开关箱电缆(三相五芯) 沿电缆沟或围墙边沿
明设(电缆沟形成后可放入沟底), 通过支路时采用φ100钢质保护套管。 所有开关箱→负荷(含便携式卷线电源盘)的电源线过支路均设可靠的保护设施。
(6) 各级电源箱总开关选择可视开关, 导线色标符合标准规范。电源箱内带
电的裸导体前应加绝缘挡板。
(7) 开关箱内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采用≤30毫安, 额
定漏电动作时间值采用≤0.1秒;开关箱内一机一保护。
(8) 各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末端保护除外), 应选用低灵敏度延时型的保护装置。
2 土建施工阶段
(1) 现场整平, 多余土方集中外运。
先施工围墙、 排水和路基, 再根据图纸供应情况施工其它部位, 路基成型后立即对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并安排专人清扫道路,确保路面整洁。
(2)砌筑围墙。
(3) 本工程所有2米以上深度的基坑四边设硬围护,悬挂警示标识, 主变油
池设人员上下台阶。 2至5米深度的基坑设供人员上下的爬梯。超大超深(负5米及以上)基坑四边设硬围护围护及安全通道,夜间设红灯警示。
4) 孔洞盖板为4~5毫米厚钢板,涂刷黄黑相间警示色, 并喷上“孔洞盖板,
严禁挪移”, 同时在盖板背面焊接限位措施。 孔洞超过1平方米的,还要设置硬质围栏,高度1.2米,并悬挂“当心孔洞” “禁止跨越” 等警示标牌。
(5) 电缆沟在沟上布设公司统一定制的可移动可重复使用组装式电缆沟临时
安全通道, 沟长直线距离, 100米以上设两处, 100米以下设一处,并悬挂双面安全提示标志牌,同时在设置通道处订木质框架对压顶进行成品保护。
(6)在进站大门左侧,220千伏配电区设施工区域方向指示牌。
(7) 各区域设置落地式维护责任牌、 风险控制牌、 安全强条执行牌、安全
通病防治牌。
(8) 建筑物电缆竖井口及“五临边” 防护。 采用双根钢管硬围护, 高度为
1.2米, 设置挡脚板, 固定牢固并挂“当心孔洞” “禁止跨越” 等安全标志牌, 刷红白双色相间油漆。
7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1) 防止大气污染
(1) 开工前, 对现场道路、 非施工主场地做硬化处理 定期打扫以控制扬尘。
(2)对集中堆放的土方、 细砂采取覆盖、 打湿等措施。
(3) 拉运土方、 细砂应将表面用水打湿减少灰尘飘扬, 土方、 细砂不得高出车箱板, 减少跑、 冒、滴、 漏造成二次污染。 合理选择弃土的堆放点, 以保护自然植被及环境。
(4) 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水泥粉尘污染, 现场搅拌用的零星水泥入库
存放,水泥库房设进出两个门。
(5) 施工垃圾集中堆放, 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式设施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
场,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高处抛洒。
(6) 机械设备、 车辆有专业机构出具的尾气排放达标标志,施工现场使用清
洁能源,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防止水土污染和水土保持
(1) 搅拌场设置污水沉淀池, 将污水经沉淀后经二次沉淀后再利用; 做到环
保施工、 循环用水,节约用水。
(2) 油料和化学溶剂存放在危险品库, 地面用水泥砂浆硬化处理。废弃的油
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
(3) 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食堂、 盥洗室、淋浴间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排水采用200公分以上pvc管分道埋设经窨井至下水管道。
(4)厕所的化粪池用水泥砂浆做抗渗处理,定期请市政专门机构处理。
(5) 做好变压器油的充装过程中的防漏措施, 必要时采取油料采集措施。 若
出现有少量渗漏情况出现时, 紧急采取收集措施, 不得将废油和清洗剂在无防污措施的情况下直接排入到附近的农田、 湖泊、 水体等。
(6)工程完工后,对加工区及生活办公区临时设施硬化地面进行复耕处理,
恢复植被,做好水土保持。
(7)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为2400平方米, 本项目采用土
方自平衡,不做弃土处理,减少植被破坏。
(8) 建筑垃圾统一运至政府指定的陈村垃圾处理场深埋处理,施工现场保持
“工完、 料尽、 场地清” 。
(3) 防止噪声污染
(1)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不鸣笛,装卸材料轻拿轻放。
(2) 控制施工现场场界噪声不超过标准: 夜间施工≤55分贝, 白天施工≤70
分贝。 打桩机械施工夜间不允许进行。
(3)相对强噪声设备布设在远离居民区、 办公生活区一侧。
(4) 在中考、 高考等噪音管制期间, 服从相关部门的要求, 严格进行噪音限制。
8分包安全管理
(1) 本工程土建施工计划采用劳务分包的方式,参与投标的劳务分包队伍均
在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 中。
(2) 开工前, 向监理项目部报送工程施工拟分包计划申请,待业主批准后按
要求进行招标, 确定分包商后向监理项目部提出分包单位资质申请, 待审核通过后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安全协议,报监理、 业主项目部备案。
(3) 建立包含劳务分包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意外伤害保险、
员工体检等信息的劳务作业人员名册。
(4)审核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 检查进场人员是否为分包商企业在册人员,
并定期组织分包商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 监督分包商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不允许再次分包。督促分包商组织
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等) 及特种作业、 特殊工种人员取证情况, 对人员相符,进行每日作业分包人员“考勤”,杜绝名册外人员参与工程建设。
(6) 配备并负责操作分包作业现场所需的施工机械、 起重设备,提供、 监督管理分包商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用具和劳务作业所用的手持小型施工机具和工具并负责其质量和强制性检验。
(7) 编制分包作业的施工方案、 作业指导书(含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对参与施工作业的分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 组织、 指挥及带领分包人员承担土石方爆破、 设备材料吊装、高处作业、钢结构吊装等危险性大、 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
(9) 从安全、 质量、 进度、 机具和人员管理等各方面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按优良、一般、 较差三类评定分包单位等级。
9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9.1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施工队长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安
全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根据上级管理要求或季节性施工进展情况,开展各
项安全专项检查。
9.2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技术方案执行状况、 施工机械和安全工器具完好状况、临近带电体作业安全作业情况等影响安全施工作业的各项活动。
9.3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相应施工技术方案是否规范执行、 施工机械化和安全工器具是否完好、 现场安全工况是否良好等; 作业过程中, 应做到“四不伤害”。
9.4 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做好闭环整改工作,对于重复发生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通病
开展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9.5 每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报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
9.6 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按项目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9.7 各级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人员应按照要求履行安全职责,监督开展
问题整改与隐患消除工作,认真落实闭环管理要求;严格做到“违章问题不整改
不作业、 安全隐患不消除不作业” 。
9.8 施工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一般不得参与现场工作,特殊情况必
须参与工作时,必须另设安全监护人,凡未设安全监护人的作业地点或场所,追
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
9.8 一切施工现场必须设安全监护人,在《安全施工作业票》 中明确,并在站班会上向参与作业的人员告知。 安全监护人不得无故离开施工现场,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必须向施工负责人请假,另派安全监护人。
9.10 安全监护人必须监督并保证:
(1) 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设置、 现场安全交底到位,必要时补充布置有关安全措施。
(2) 必须制止作业人员野蛮施工、 扩大工作范围、 扩大工作内容、变动安全措施(方案) 等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行为; 时刻提醒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高处作业人员做到100%防护。
(3) 监督各种起重设备、 施工机具、 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的现场检查和正确使用。
(4)制止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制止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 安全监护人对违反规程、 安全措施(方案) 规定的行为责令其停止作业,
同时向施工队长或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做好书面记录。
10信息管理
(1) 配备信息员一名, 负责常态安全信息管理和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安全信
息的录入和维护工作。
(2) 按规定时间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施工日志、周报、 月报信息数据,
确保上报信息准确、 完整。
(3)项目如发生应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业主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
11安全管理评价
(1) 本工程为新建110千伏变电站工程, 按要求开一次安全管理评价活动,
项目部土建自评价活动。
(2)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完成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3) 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结束后, 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闭环, 并报建
设管理单位备案。
(4) 如对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或施工现场评价不合格,按照要求立即进行
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5)阶段性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针对性的制定改进措施。
附件 1. “施工供用电施工” 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本措施包括作业准备、 作业人员要求、 防触电伤害、 保护和接地、 现场安全监护等方面的内容。
一、 作业准备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 编写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经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2. 选择合理的架空或预埋线路路径, 避开易撞、 易碰、 易腐蚀场所以及热力
管道。
3. 本项目属于二级风险作业, 作业前, 按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
险识别、 评估及控制办法办理《电网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 a》。
二、 作业人员要求
1. 现场电工经有关部门培训、 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 用电人员需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 作业前,穿戴和设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三、 防触电伤害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 由电工完成拆接电气线路、 插头、 电气设备、 电灯等相关工作, 并处理线路及机具故障。
2. 使用电气设备前,检查线路、 插头、 插座、 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
3. 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 由电工接好电
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穿戴绝缘鞋、 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4. 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前,先切断电源。
5. 搬运钢筋、 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6. 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7. 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 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8.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采取隔离措施,
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9. 电线采取架空措施, 不在地面、 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 楼
面时采取过路保护措施,物料、 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四、 保护和接地
1. 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 实行三级配电。 配电箱、 开
关箱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定期组织检查和试验。
2. 供电系统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3. 配电箱金属外壳接地良好, 其结构具备防火、 防雨的功能, 箱内的配线采
取相色配线且绝缘良好, 导线进出开关柜或配电箱的线段进行绝缘并固定, 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牢固。 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裸露。
五、现场安全监护措施
附件 2. “主变压器基础土方开挖” 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一、 作业准备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 报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审查,
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并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经职能部门审核、 总工程师审批, 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2. 本项目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 按规定
办理需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a。
3. 向所有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指明作业过程中的危险点及
安全注意事项。 接受交底人员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 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5. 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 排水沟。
6. 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基坑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7. 备好施工用电、 用水,修好道路及其他设施。
二、 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放坡开挖
(1)采用放坡开挖时,设置 3 级平台分层开挖,每级平台的宽度为 1.5 米。
(2) 放坡开挖的基坑, 符合下列要求: 坡顶或坑边不堆土或堆载, 遇有不可避免的附加荷载时, 稳定性验算计入附加荷载的影响;基坑边坡经过验算, 保证边坡稳定; 土方开挖在降水达到要求后, 采用分层开挖的方法施工, 分层厚度不超过 2.5 米;土质较差且施工期较长的基坑,边坡采用钢丝网水泥进行护坡。
2. 有支护结构的基坑开挖
(1) 土方开挖的顺序、 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
(2)除设计允许外,挖土机械和车辆不得直接在支撑上行走操作。
(3) 采用机械挖土方时, 严禁挖土机械碰撞支撑、 立柱、 井点管、 围护墙和工程桩。
(4)应尽量缩短基坑无支撑暴露时间。
(5)采用机械挖土,坑底保留 20~30 厘米厚基土,用人工挖除整平,并防
止坑底土体扰动。
(6) 对面积较大的一级基坑, 土方采用分块、 分区对称开挖和分区安装支撑
的方法,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立即浇筑垫层。
(7)基坑中有局部加深的部位,土方开挖前对其边坡作必要的加固处理。
3.基坑开挖的安全措施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 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 开挖方法、 放坡、 排水、 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边坡支护有设计计算书。
(2) 人工挖基坑时, 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 2.5 米; 多台机械开挖, 挖土机间距大于 10 米,挖土要自上而下, 逐层开挖, 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3) 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 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进行作业。
(4)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专用爬梯。
(5) 机械挖土, 严格控制开挖面坡度和分层厚度, 防止边坡和挖土机下的土
体滑动。 挖土机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进入。
(6) 弃土应及时运出, 如需要临时堆土, 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 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 在边坡支护设计时考虑堆土附加的侧压力。
(7)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如不能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预留 15~30 厘米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8)深度超过 2 米的基坑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 1.2 米高的固定防护栏杆,
深度超过 4 米的基坑,加设安全防护网。
(9) 如开挖的基坑比邻建筑物时, 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
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 如不能满足要求, 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 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4. 基坑施工排水措施
(1) 基坑开挖要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 当地下水位较高、 基坑较深时, 应在枯水期施工,避免在地下水位以下进行基坑开挖施工。
(2) 为防止基坑被水浸泡, 除做好排水沟外, 要在坑四周做挡水堤,防止地面水及基坑内排出的水倒流或渗入基坑坑内要做好排水沟、 集水井以便抽水。
(3)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时, 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和挖方的深度和
尺寸、 选用集水坑或井点降水。 采用集水坑降水时, 应根据现场条件, 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集水坑应与基坑底边有一定距离。 边坡如有局部渗出地下水时,应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防止土粒流失,并应设置排水沟,将水引出坡面。
(4) 采用井点降水, 降水前应考虑降水影响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的附加沉降、位移。 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好记录, 发现问题, 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 现场安全监护要求
项目部设专人全程监护, 报请监理项目部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人员未到
现场不得施工。
附件 3. “构架吊装” 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一、 作业准备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 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措施,并经内部审查批准,
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2. 起重机械应在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部门检测合格, 并取得安全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各类安全工器具准备齐全, 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 施工前, 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对施
工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4. 吊装前进行基础复测, 基础复测时, 测量人员应注意基础周围环境,防止
摔伤。
5. 吊装应考虑天气因素,在晴朗、 无大风、 无雪、无浓雾的天气下进行。
6. 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二、 作业人员要求
1. 起重机操作人员、 测量人员等应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2. 施工人员要认真听清并了解工作票及交底内容, 掌握当日工作危险点及预控措施。
3. 进入施工现场听从工作负责人指挥, 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防违章而造成事故。
三、 吊装设备选择
吊车的选用必须按吊车说明书规定的特性曲线进行:
1. 根据构架的起吊位置、 现场具体情况等确定吊车的站车位置(幅度)。
2. 根据构架的就位高度、 尺寸、 吊索高度等和站车位置, 查起重吊车的特性
曲线,确定其臂长。
3. 根据已确定的幅度、 臂长, 查起重吊车的特性曲线,确定起重吊车的承载能力。
4. 如起重吊车的承载能力大于被吊构支架的重量, 可以选用此吊车, 否则重新选用。
5. 选择合适吨位的吊车后, 计算出吊装所用的吊带、钢丝绳、 卡扣的型号及
临时拉线长度和地锚的荷重,并选用检验合格的吊具。
四、 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 吊装前, 作业组人员应仔细检查构件及附件有无漏焊、 虚焊等缺陷并仔细
检查固定螺栓是否紧固,吊车司机要对吊车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
2. 吊装前应装设水平保护绳和垂直保护绳, 登高作业人员应使用攀登自锁
器。
3. 组织试吊,吊物离地面 10 厘米时,应停止起吊,由安全员和作业组安全
监护人一起对吊车和吊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
4. 在进行吊装作业时, 吊车应尽量靠近所吊物体, 不得大于规定的作业半径,
若吊车距离吊物太远,容易引起吊车倾覆。
5. 固定构架的临时拉线应使用钢丝绳, 绑扎工作应由技工担任,构架临时拉
线不得少于四根,且固定在同一个临时地锚上的拉线最多不超过两根。
6. 构架立起后, 用两台经纬仪在纵横轴线上校正构架中心及垂直度,根部用
铁楔或木楔进行固定,将两侧临时拉线锚固。
7. 在起吊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 统一指挥,各个临时拉线应设专人松紧,
各个受力地锚应有专人看护,做到动作协调。
8. 临时拉线应由有经验的人员专职绑扎, 临时拉线绑扎点应靠近 a 型杆头,
使临时拉线发挥最大拉力,保证构架的稳定性。
9. 横梁就位时, 构架上的施工人员严禁站在节点顶上;横梁就位后, 应及时
固定。
10. 起重指挥要询问初步找正人员、 四角缆风工作人员,柱体基本垂直、 钢
塞已塞好、 四角缆风已固定好等得到确认后,起重指挥方可指挥松钩。
11. 吊梁时, 横梁与柱顶联接螺栓全部穿入并平帽,梁上工作人员确认后,
起重指挥方可指挥松钩。
12. 在杆根没有固定好之前及二次浇灌混凝土未达到规定的强度时,不得拆
除楔子和临时拉线。
1. 在杆根部及临时拉线未固定好之前,不得登杆作业。
五、 现场安全监护要求
1. 吊车起吊和转动吊臂时, 应由专人进行指挥, 并由作业组安全监护人对吊
车进行监护,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喊停。
2. 各个临时拉线应设专人松紧, 各受力旋桩必须有专人看护。项目部由专职
安全人员全程监护, 报请监理项目部进行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施工。
第11篇 某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培训资料监督员
一、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分类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 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a1. 造成2人死亡。
a2. 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 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 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a4.1 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a4.2 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上。
a4.3 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a4.4 客运列车脱轨1辆。
a4.9 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b1. 造成1人死亡。
b2. 造成5人以下重伤。
b3. 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4. 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b4.1 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b4.2 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b4.3 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b4.7 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c2. 货运列车脱轨。
c10. 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c13. 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c16. 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c17. 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c24. 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d2. 调车脱轨。
d3. 挤道岔。
d7. 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d8. 货运列车分离。
d9. 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d10. 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d16. 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d21. 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第十六条 铁道部可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情形,列入一般事故。
第十七条 因事故死亡、重伤人数7日内发生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变化的,相应改变事故等级。
二、既有线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a、一般规定
1、既有线施工必须把行车、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主管领导要亲自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施工调查,技术部门研究制定施工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有关部门审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各单位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范围和批准的要点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制,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确保行车安全。
报批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设计文件(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和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证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及施工安全协议书等项基本内容。
3、施工安全协议书由各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和行车组织段(站)级单位签订,并报上级单位审核备案。
安全协议书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双方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结合部安全分工、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等。
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严禁施工,对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单位将给予重罚。
4、严格执行“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制度,封锁施工完毕,施工负责人要与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确认达到开通条件,双方签字共同申请开通。
5、凡既有线施工或作业必须设置专职安全防护人员和防护标志,规范着装,认真负责,必要时设置驻站联络员,按“运统-46(施工)”有关规定进行登记,防护人员必须由职工担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施工防护必须做到一点三防。
6、对于既有线机械作业,必须专人指挥,并在线路侧>2米处,必须设置醒目的防护警戒绳,严禁侵限,在列车离作业点接近1000米时停止作业。
7、在营业线使用轻型车辆必须取得车站值班员同意并遵守有关规定。
b、营业线施工,行车安全“十严禁”
1、严禁无安全协议进行施工;
2、严禁无施工领导人、无安全技术交底、无防护进行施工;
3、严禁在视线不良或通讯不良地段不增设防护进行施工;
4、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上线作业;
5、严禁点前施工准备影响行车安全;
6、严禁材料机具侵限;
7、严禁施工完毕不清理施工现场;
8、严禁不具备放行列车条件放行列车;
9、严禁擅自设置铁路临时道口;
10、严禁未交验行车线路不指派专人养护维修。
c、营业线施工,人身安全“十不准”
1、不准扒车代步或上下班走道心、枕木头;
2、不准在钢轨、枕木头上或车下坐卧、乘凉、休息、避雨和钻车;
3、不准与通过列车抢道,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
4、不准雷雨时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藏;
5、邻线来车时,本线不准作业;
6、不准无防护进行线路作业;
7、不准在两线间避车;
8、不准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9、不准在停留的车辆5米范围内绕行;
10、不准作业人员所带工具材料侵入供电带电设备2米禁区。
三、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规定和
应急处理办法
a、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规定
1、凡妨碍营业线行车(行车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施工,项目部均应设置安全防护。施工行车防护办法执行现行《技规》规定。
2、项目部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视觉、听觉有缺陷或语言不清楚者,均不得担任防护工作。
3、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和监护员一经派定后不得任意调换。防护人员在执行防护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如因事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安排合格人员代替后,方准离岗。监护员应与防护员随时保持联系,及时组织施工人员下道避车,并对施工机具存放、作业进行旁站监视。
4、驻站联络员必须提前40分钟到车站行车室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按规定做好施工申请登记,及时准确向现场负责人和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和确报,互相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
5、工地防护员和监护员必须穿着规定的防护服装、佩戴标志,按规定带齐防护用品和通讯工具。防护用品和通讯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并保证其性能良好。
6、移动信号、施工用信号标志的制作标准见现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7、营业线上轻型车辆或小车的使用及防护规定,见现行《技规》。
8、作业人员应及时下道避车,并清理好施工现场机具、材料。在动车组运行的施工区段,作业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下道完毕。下道避车距离执行现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既有线提速200~250km/h线桥设备维修规则》相关规定。
(1)作业人员下道避车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
vma*≤120km/h 不小于2米
120km/h
160km/h
(2)本线来车按下列距离下道完毕:
vma*≤60km/h 不小于500米
60km/h
120km/h
160km/h
vma*>200km/h时, 不小于3200m。
b、应急处理办法
(1)应急处置措施
施工地段一旦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或险情时,必须按“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办理,采取措施如下:
1、立即用无线对讲机或列调通知驻站联络员(或车站值班员)扣发列车,并通知司机停车。
2、发现来车时,应立即手持红色信号旗(夜间为红灯)和响墩急速奔向列车,显示停车信号,拦停来车,并将响墩设置在能赶到的地点,迫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车。夜间或恶劣天气降雾、暴风雨雪时,还应在故障地点点燃火炬;然后奔向另一端,响墩设置后返回处理故障,并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及现场施工负责人。
3、当不知来车方向时,防护员应在故障点注意倾听和了望列车,并及时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12条的有关规定设置好两端停车信号;
4、停车信号的防护设置后,现场
要立即组织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经确认不影响行车时,撤除停车防护,必要时要得到工务等有关部门的认可后,方可放行列车,通知司机开车。
(2)应急呼叫用语
1、将无线对讲机频道开关置于规定频道,音量适中;
2、当无列车进入区间时,应手持无线对讲机,按住“通话”按扭,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或车站值班员,“**车站,**(处)出现险情,请立即扣发列车”;
当列车已进入区间时,应按住“通话”按扭,立即呼叫:“**车站,**(处)出现险情,请立即通知**(次)立即停车”;同时持停车手信号旗(灯)向来车方向进行防护,直至确认已拦(扣)停列车后,方可停止呼叫。然后,通知驻站联络员或车站值班员,待险情排除完毕,方可通知放行列车。
3、当无无线对讲机或驻站联络员时,可通过其他电话直接向车站值班员或立即通知相邻防护点代转或代设停车信号。
4、其他人员非正常情况严禁乱呼。
四、既有线机械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参与既有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项目部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培训后,必要时还应进行应急演练方可进入既有线施工区段进行机械作业。
2、进入既有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的设备和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施工调度命令单和《车辆通行许可证》;调度命令必须坚持一天一机一令制。所有施工机械和车辆必须有一名监护人员随设备防护,做到“一机一人、人随机动”监护。
3、在铁路路堤坡脚(或路堑坡顶)两侧以外20m范围内施工,车站联络员、线路防护员及机械监督员(指挥或施工负责人)没有到位,严禁动用机械设备;防护员必须同机械操作人员一同上、下班,下班后,机械设备的钥匙交线路防护员(或施工负责人)保管。
4、营业线两侧15米范围内并行等高或高于营业线的机械和车辆施工,必须在铁路限界外设置防护绳(带),并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及设备管理单位监督人员不到位,严禁启动机械车辆。在10米范围内施工,严禁调头。确需调头时,应设置调头区,并派专人监护。邻线来车前,必须停止作业。
5、现场的施工防护员必须按规定要求配齐足够的防护备品:防护旗(灯)、口笛、对讲机、响墩等,规范着装,持证上岗,加强了望。
6、在施工地段的既有线侧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绳或警戒护栏,在列车接近前1000米或10分钟必须听从防护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作业,避让列车通过;任何时候禁止机械向既有线一侧旋转和侵入铁路限界。
7、营业线施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共同探测地下管、线、电缆的位置,采用人工挖探沟进行确认核实,并予以标识,严加保护,施工中必须设置专人监护;管、线、缆两侧2米范围内严禁采用机械开挖,严防挖断光、电缆等事故的发生。
8、作业前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性能良好,带病机械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停放在松软的虚渣上;下坡必须减速,禁止空档滑行;操作人员离开时必须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9、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岗前禁止饮酒和穿拖鞋上岗。
五、防止挖断地下电缆、管线措施
a、一般规定
1、营业线范围内动土施工,项目部要提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探测设备到位。在设备管理单位派员到场的监督下,探明施工范围内地下光电缆和管线径路和深度,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防挖断、压断、碰断、推断光电缆,损坏管道。要明确责任人、检查人、监护人和包保领导责任。
2、未探明地下光电缆和管线位置及走向前,严禁使用机械开挖、钻孔、打桩等作业。影响施工的地下设施应迁移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明显标志。在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监护下进行作业。
3、在挖土施工地段,当使用电缆探测设备已查明光电缆后,还必须沿电缆径路采用人工挖横向探沟,找出光电缆和管线的准确位置。
4、施工期间地下电缆、管线的防护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签字,确保防护措施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作业人员。
b、防止挖断地下电缆“十严禁”
1、严禁在地下管线不明时施工;
2、严禁无探测设备、无安全防护、安全保护措施、未交底进行施工;
3、严禁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
4、严禁未做探挖就野蛮施工;
5、严禁暴露在外的电缆未做防护,进行其他作业;
6、严禁代班人员和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人员不到位擅自施工;
7、严禁大型机械在地下管线未查明处或安全防护不落实进行施工;
8、严禁挖伤电缆不报告;
9、严禁在地下管线附近乱挖、乱推、乱刨;
10、严禁在暴露的电缆附近烤火取暖。
六、防止施工出现红光带(联电)
“十严禁”
1、严禁使用绝缘不良的工具、机具上道作业;
2、严禁两根引线相连;
3、严禁一条线路的两股钢轨相连;
4、严禁绝缘接头两侧钢轨相连;
5、严禁钢轨的跳线和没有安装跳线的钢轨相连;
6、严禁在道岔上起道时,起道机把与相邻一股钢轨接触;
7、严禁在道岔极性绝缘接头处用起道机起道;
8、严禁抬运钢轨、尖轨、钢筋垂直过股道时,同时放在两股钢轨上;
9、严禁用钢尺在两股钢轨上直接丈量;
10、严禁更换钢轨不安装回流线。
七、营业线卸车、路料及封闭网
安全管理规定;卸车作业“十必须”、“十严禁”
a、营业线卸车、路料及封闭网安全管理规定
(1)卸车前的准备
卸车前,要编制详细的卸车方案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审批,由分部调度提前三天给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下达施工配合通知书;提前一天将车辆的到达计划(到站、货名、车数、卸车时间)传至监理和建指调度。
卸车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调查,同时对既有设施进行有效保护,并会同设备单位监控人员、监理等就卸车地点、打开封闭网范围和卸车后封闭网的恢复情况及路料的限界标准进行点前预备会达成共识。
卸车前现场施工负责人要提前组织好充足的劳力、工具,并提前40分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讲解卸车方法和卸车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卸车,每车必须指定一名组长负责。
(2)卸车要求
卸车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卸车,原则上每次要点的路料车在点内卸完,禁止把没有卸完的车辆拉回站内,防止车辆偏载在运行过程中发生行车事故。
如需拉回,必须将剩余路料擅平,并加固好,经施工负责人检查确认后,方可动车。
卸车地段务必查明地下电缆管线的深度(卸车地段埋设电缆管线的深度必须保证0.7米以上)和走向,通知设备单位人员到场监控,防止砸断电缆管线,影响行车。
施工负责人必须配带既有线卸车路料堆放限界图、钢卷尺,随时对照检查有无材料侵限情况并及时纠正。
卸车完毕,必须及时组织清道,达到开通放行条件;须经设备单位监控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开通。
(3)清道和路料管理
卸下的路料要归类堆放整齐、牢固,必须符合限界要求。若在既有线侧存放时间较长时,要同设备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能否将封闭网内移把路料隔离在封闭网外侧(前提是内移封闭网必须保证不侵限、安装牢固),须设看守棚、路料看守牌、派专人进行看守。
区间路料管理:
长轨条:将其拨至既有线路肩上摆放顺平,防止存放时间过长、温升涨轨变形出现死弯,影响质量,并预留行走通道。
钢轨堆码时不宜超过6层。如场地限制需高层堆码时,应加强支垫。
混凝土轨枕:原则上转至封闭网以外并安放整齐,如确有难度,与工务协商,将封闭网内的混凝土轨枕在路肩上沿列车来车方向按“品字形三二一”齐头堆码,堆码地点插“路料看守牌”并看守。
混凝土枕堆码高度不宜超过14层,应保持上下同位;人工堆码木枕不宜超过10层,采用机械堆码时不宜超过30层,每隔5~7层应设置垂直轨枕方向的支垫木枕。
道碴:按照“工规”要求,自钢轨外侧低于既有轨面至少810毫米以外,按不少于1:1放坡进行清理,防止列车通过时震动流塌侵限,影响行车。
因卸车造成既有道床的道碴下溜,必须及时恢复原样,确保行车安全。
站内路料管理:
按照工务部门指定的堆放地点集中堆码整齐。正在站改施工的工、机具归类堆放,设看守棚并派专人看守,防止丢失造成人为破坏。
b、营业线卸车“十必须”、“十严禁”
“十必须”:
1、必须配备足够的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
2、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才能进行夜间作业;
3、必须与行调、车站值班员进行联系,确认到达车辆、车型及到开时刻;
4、必须在列车进入区间发车前,向卸车人员、司机讲清作业计划、卸车里程、信号联络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5、必须每辆车指定一名正式员工担任组长,对卸车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必须监督作业人员不得损坏线桥及信号设备;
7、必须在卸车后认真检查,确认车门关好、材料堆放稳固、不侵入限界、未卸材料不得偏载方可发车;
8、必须做到笨重材料禁止边走边卸;
9、必须做到所卸材料指定专人及时清理;
10、必须将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保持2米以上距离。
“十严禁”:
1、严禁在道岔区卸车;
2、严禁在无碴桥上卸车;
3、严禁在道口处卸车;
4、严禁在无底碴的新线路上卸车;
5、严禁在信号机导管处卸车;
6、严禁在站台处靠站台一侧卸车;
7、严禁在区间线路的道床有积雪覆盖超过轨面处卸车;
8、严禁在线路两侧有大量堆积物地段卸车;
9、严禁在双线区间两线不在同一平面时向高处一线卸车;
10、严禁复线区间打开两线间一侧车门卸车。
八、放行列车条件(摘自《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第2.1.12条 施工地段放行列车时,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偏差不得超过经常保养(速度υma*=120km/h)容许偏差管理值。列车速度υma*>45 km/h时,工务设备状态符合铁路线路、桥隧修理有关规定。列车限速υma*≤45 km/h时,线路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碴不少于1/3。
2.枕底道碴串实。
3.轨枕每隔6根可空1根。
4.道钉或扣件:
(1)钢轨接头两根轨枕和桥枕上道钉、扣件齐全、有效;
(2)半径小于或等于800 m曲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每隔1根拧紧3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6根;
(3)半径大于800m曲线及直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每隔2根拧紧1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1根。
5.接头螺栓:每个接头至少拧紧4个(每端2个)。
6.钩螺栓:每隔3根桥枕拧紧1根。
7.起道(含垫碴)顺坡率不小于200倍。
8.冻害垫板平台两端的顺坡率不小于200倍。
第2.1.13条 施工作业过程中,设备管理单位应对封锁前准备、施工中控制、线路开通和逐步提速等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对线路开通、速度变更执行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检查签认制度。
第2.1.14条 施工作业地段线路开通后,列车限速应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
施工作业开通后的限速地段,为逐步提高行车速度,可使用能随时撤出线路的轻便小型机具进行线路整修。线路整修时,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和作业地点两端的防护员。
第2.1.15条 线路大、中修,在封锁施工前”υma*≤45km/h的慢行时间内,允许每隔6根轨枕(板结地段4根)挖开1根轨枕底的道碴,但必须保持两侧轨枕底的道碴不松动。
第2.1.16条 在进行钢梁修理或上盖板涂装时,可根据施工需要移动桥枕,但移动后,每根桥枕的钩螺栓、道钉或分开式扣件应齐全有效,固定枕木的拉条保证枕木间距不变化;移动后的桥枕中心间距不应超过550 mm,个别情况也不得超过600 mm,而接头处桥枕净距不得超过210 mm。如桥枕状态不良,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限速运行。行车速度100km/h以上的区段,桥枕净距大于210mm的钢梁桥客车限速100 km/h,货车限速60 km/h。施工期间,列车限速不得超过45km/h。
第2.1.17条 故障处理后的放行列车条件由工务段现场负责人决定。
九、既有线施工人员作业纪律规定
a、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作业纪律
1、班前严禁饮酒,上班着装规范,佩戴胸牌,持证上岗,带齐防护备品,听从现场负责人工作安排。
2、防护员要立岗接车,加强线路两端瞭望,及时通知施工人员下道避车,防止材料、机具侵入限界,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报告。
3、机械防护人员要随机械移动,随时与驻站联络员保持联系,防止机械侵入限界,有车来往时命令机械停止作业。
4、防护员每次下班前要检查材料、机具、施工人员没有侵入限界后方可离岗。
5、防护员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向监工(领工员)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
6、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相互间要加强联络,一方喊话,另一方必须应答。对讲机不准讲与工作无关话语。
7、防护员要立岗接车,施工车辆进出前必须与驻站联络员联系,确认没有火车通过后方准放行。没有车辆通过时栏杆必须放下。不安排施工时栏杆必须锁闭。
8、因失职造成事故者追究法律责任。
凡不遵守以上规定者,施工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业队长)、领工员有权处罚,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50-300元,第三次违规退回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聘任人员辞退)。
b、现场劳务工作业纪律
1、班前严禁饮酒,上班着装规范,佩戴胸牌或上岗证,服从现场负责人指挥、安排。
2、上下班要排队进入现场,严禁走道心、枕木头,过往铁路及道口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3、严禁扒车、钻车,在两线间避车,在枕木头、车箱下坐卧。
4、严禁动用机车、车辆设备和车站内行车设备、物品。
5、严禁机具、材料侵入行车限界,下班前必须清理机具、材料,堆放整齐、牢固。
6、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追究法律责任。
凡不遵守以上规定者,施工现场负责人、监工及防护员有权处罚,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50-200元,第三次责令清退出场;一个协作队一天连续出现三次违规,将给予协作队罚款1000元。
c、现场管理人员作业纪律
1、班前严禁饮酒,上班着装规范,佩戴胸牌。
2、监工、领工员每天必须给协作队进行班前安全讲话,说明工作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各类管理人员要各负其责,严禁违章指挥,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关键处所和主要工序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班后要对作业区段进行安全检查,之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3、各工点技术人员要及时给协作队、监工(领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有可靠的安全技术保证。
4、因失职造成事故者追究法律责任。
凡不遵守以上规定者,施工现场负责人及项目部副经理以上人员有权给予处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0-500元,第三次违规退回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聘任人员辞退)。
十一、《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总〔2008〕331号文件摘录
第2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3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和施工相互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第二章 施工分类和等级
第4条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第5条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⒋局管内繁忙干线包括京广、京九线,干线包括焦柳、孟宝、宁西、汉丹、武九、襄渝、合武线。
第三章 施工组织领导和现场把关
ⅰ级施工由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ⅱ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段长(或以上单位的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第7条 施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⒈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相应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
⒉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⒊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正常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⒋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
第四章 施工计划审批权限
⑻因特殊原因,京广、京九线慢行处所超过第19条规定的。
第五章 施工计划的编制
第12条 铁路局运输处负责编制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铁路局调度所负责编制施工日计划,繁忙干线部管施工日计划须由铁路局调度所报运输局调度部审核。
第14条 ⒈施工单位根据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安排,填写次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附e*cel文件1份),内容包括:施工地点、内容、等级、主体单位和配合单位、工期、要点时间、放行列车条件、影响范围、施工负责人等,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于每月9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申请表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工程建设指挥部预审后,再报主管业务处。按照慢行处所和天窗时间的规定,分区段汇总封锁施工和慢行施工计划,由主管处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于11日前向运输处提出次月施工计划申请汇总表(同时附e*cel文件)。
⒉施工单位提报施工计划的同时还应提报:施工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⒋每月15、16日由运输处组织各工程指挥部及局外单位技术科(部)、项目施工负责人,召开次月基建和更新改造施工计划审查编制会;
⒏因有关原因超出维修天窗时间但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临时需在区间装卸路料,有关业务处提前3天向调度所提出计划,由调度所负责协调安排。
⒐利用维修天窗时间在站内及区间用轨道车装卸路料时,装卸车负责人须在天窗时间前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由列车调度员批准。
⒑防洪、抢险在区间装卸路料的由调度所及时安排。
第15条 铁路局调度所负责施工日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⒈施工单位于施工前3日将《施工日计划申报表》(格式见附件5)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经主管业务处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计划申请。
第19条 原则上,单线一个区段内慢行不超过两处,双线一个区段内每个方向慢行不超过两处。同一区间施工慢行处所不超过一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主要干线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速度应不低于45km/h。
1.局管内施工区段的划分及允许慢行处所:
京九线淮滨-麻城、麻城-蔡山。
第20条 原则上,在图定施工天窗点内,双线区段可不受封锁处所限制;单线区段一个区段内限开一个施工天窗的,在同一个天窗内可不受封锁处所限制。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第六章 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
第21条 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报《施工日计划(临时)申报表 》(附件6),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后,由运输处安排施工。涉及需修改lkj基础数据的,必须提前15天提出申请电报,经运输局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第22条 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5天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运输处提出书面申请,运输处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施工计划。涉及lkj基础数据变化的施工日期不得提前。
第七章 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第25条 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并建档留存一年。
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⑴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⑵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⑶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⑷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⑸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⑹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⑺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第八章 施工计划组织实施
第30条 施工主体单位须提前3天向局主管业务处提报《施工日计划申报表》。
局主管业务处收到施工申请单后要与月度施工计划进行核对并签认、盖章,一个施工项目涉及两个及其以上业务部门时(包括配合要点施工),由施工主体单位的主管业务处联系有关业务处共同核对,由施工主体单位的局主管业务处签认、盖章,并提前2天送交调度所施工调度室。
第32条 施工单位要及时做好准备,落实配合单位,并指定胜任人员提前40分钟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运统-46(施工),见附件2)中分别认真登记要点,并按照列车调度员发布的施工调度命令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要加强协调组织,作业完毕及时销点。
第33条 对延点在20分钟以内的施工,由局主管业务处组织交班,并责成施工单位分析延点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对延点超过20分钟的施工,由主管业务处处长参加铁路局早交班会,在交班会上说明延点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对延点超过30分钟的施工,由运输处组织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交班,分析延点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铁路局。
对延点超过30分钟的施工,停止该施工单位的次日管内所有施工;延点超过1小时的施工, 停止该施工单位的管内所有施工2至3天。
第36条 大型机械施工经过稳定车作业,施工后经过单机或重型轨道车牵引的施工列车可视为轧道。
第十一章 施工过渡工程
第44条 行车组织和设备管理部门要全过程对换边拨接地段施工进行指导监督。
第46条 过渡工程的验收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过渡工程除拢口拨接地段外,其他应提前进行验收。对不能预先轧道的过渡工程,由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并确认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运营单位,也不得开通运营。
第47条 过渡工程开通后24小时内,施工单位协助运营单位进行维护。施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运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设备维护负责。有关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天窗修管理
第48条 天窗时间规定如下:
⒈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⒉维修天窗: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
第49条 为做好日常运输调整工作,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全局统一全路周六、周日停止安排。遇有成段清筛道床、更换钢轨、更换轨枕等连续性施工,只安排周六停止施工。
第十三章 工程验收交接
第54条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中的正、站线线路在验交开通前要经过机车多次轧道(正线轧道50次、站线轧道30次)、检查、整修或大型养路机械整道,直至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电气化工程要进行冷滑及动负载(热滑)试验,经验收交接后方可开通。
对不能预先轧道进行动态验收的线路、道岔施工,由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并确认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经验收交接后方可开通。开通后由运营单位接管。开通24小时内,施工单位协助运营单位进行维护。
第66条 施工单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
第72条 运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费用纳入概(预)算,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和安全协议支付。
第76条 施工机具、物料和人员不得在两线间放置和停留,放置线路两侧的机具设备、物料应码放整齐,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并置于两侧的封闭栅栏内。因施工临时拆除封闭栅栏时,由施工单位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并昼夜派人看守。
第77条 参加营业线施工(包括营业线维修)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接受局安监室检查。
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第83条 做好对施工的考核工作。
运输处负责对月度施工计划兑现的考核工作。对因施工管理不到位、组织不力,造成计划、方案严重不兑现、施工延点和月度施工计划兑现率低于90%的单位,采取停工整顿以及5000元至2万元罚款。
遇发生责任行车事故时,按实际影响程度,扣罚2-10万元。遇违反部、局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时,视情节轻重扣罚1000-3000元。对施工安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84条 建立施工计划兑现及安全抵押金制度。各局管外工程单位在局管内施工时,在每项施工开工前,由财务处核算,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向铁路局财务处交纳保证金。交纳的保证金60%用于施工计划兑现考核,40%用于施工安全抵押。
第88条 本办法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
第12篇 加强劳务作业队的管理是保证安全施工的前提
目前,劳务分包企业加入到北京乃至全国各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来,成为建筑施工领域的主力军,并已经基本形成由建筑施工企业为管理层、劳务分包企业为作业层的主要施工模式,因此劳务作业队管理的到位与否,直接关系到施工生产,直接关系到工程安全、质量及进度,因此,加强对劳务作业队的安全管理,成为保证安全施工的前提条件。
一、劳务作业队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㈠、劳务作业队是施工生产的主力,作业人员素质却较低。
目前,劳务作业企业已经成为建筑施工的主要力量,但劳务作业企业的人员,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作业人员,多数还是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从农业生产个体化作业转到建筑施工程序化、人员组合化作业,是一个很大的转变;建筑施工技术性、专业性强,而这些农民工普遍的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施工作业经验和培训是。长期以来,劳务分包企业以提供劳务用工为主要业务内容,一直是优先考虑人员数量,忽视人员质量,以数量代替质量,近年来,劳务作业人员又趋于老龄化,更使得劳务作业人员整体素质很难保证。
㈡、劳务分包企业管理相对较为薄弱。
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者,多数为亲属关系,很多管理者缺乏企业管理的基本常识和长期发展的意识,存在一切向“钱”看的短视行为,管理薄弱,或者无为管理,没有所谓的管理。更有甚者,个别管理人员在讨薪、抢工等关键问题上,不仅不能担负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责任,还激化矛盾,恶意制造事端,给我们企业带来不良影响。
㈢、劳务作业队流动性大。在施工高峰时,常常因秋收、春节等原因,无法保证工力。
劳务作业队人员多数以家乡的农业生产为主业,因为,在自家农业生产与施工生产发生冲突时,这些人员就无法保证施工生产,特别是在我们施工生产的旺季,同时也是收获季节的时候,人员流失大,严重影响我们的施工生产进度。
㈣、劳务作业人员素质参差,安全意识普遍较低,安全防范能力差。
劳务作业人员生产内容发生了巨大转变,但是这些人员的意识转变却很难在短时间内跟上。建筑施工是高危行业,而劳务人员却极端缺乏安全防范能力,安全意识很低,造成施工现场隐患频发。
二、加强劳务作业队伍的管理是施工生产安全的前提保证。
劳务作业队伍,是我们施工生产的主力军,而生产安全的根本就是作业人员的安全,因此,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上去了,我们施工现场的安全才有保证。
三、加强劳务作业队伍管理的几点建议。
㈠、根据不同队伍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
1、优选一批合作队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通过多年施工过程对劳务企业的了解和考评,选择管理基础较好、管理者有长远眼光的队伍,同时愿意与我们共同发展壮大的企业,确定共盈互利的发展目标,建立相对稳定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对这些有发展愿望的劳务企业,帮助他们建立管理基础,培养管理队伍通过我们传授好的管理理念和经验,使这些企业在同我们的合作过程中,真正地规范性发展,成为我们强有力的作业层基础。
2、打造一批专业性强的劳务队伍,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轨道交通工程中一些专业施工项目,需要专业技术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作业队伍,施工队伍的专业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安全,因此,我们可以选择在长期合作过程信誉好、专业技术工人队伍稳定、专业技术过硬的队伍,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对这样的队伍,可以视为自有队伍进行管理,给一些奖励或优惠政策,打造一批与我们企业密切合作的专业技术性劳务合作队伍。
3、结合工程量,选择业内口碑好的合格队伍作为必要的补充。
在上述两种紧急合作关系的劳务作业队伍基础上,再选择一批业内口碑好、信誉好、施工能力强的队伍,作为我们在抢工期间或工程量较大,需要大量作业人员的时候的储备性资源队伍,用以保证我们在较大施工生产任务时,仍可保证工力,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4、对一些合作队伍中,优秀的管理人员,重点培养,形成我们施工管理的外围核心层。
通过上述方式,围绕我们自有项目管理部建立起外围核心管理层、紧密专业作业层、紧密合作层、优秀劳务作业层,这样不同合作模式的劳务用工体系,通过双方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劳务用工管理,打造核心劳务合作队伍,建立强有力、合格的施工作业队伍基础,规范的队伍才能有规范的管理,才能使安全生产得到确实保证。
㈡、建立动态评价系统,严格合格供方评审制度。
选择队伍,建立劳务用工体系,必须以公平、客观、科学的评价系统为前提,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系统,对劳务企业进行动态评价、定期考核,这样才能对各类作业队伍有客观的认识,才能在建立核心层、紧密层队伍时,有选择、有针对性。
建立评价系统,可以从履约、信誉、进度、质量、安全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可以借鉴市住建委的劳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系统,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我们的评价平台;评价应为动态,以便及时掌握劳务企业的管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评价信息应尽可能在分公司范围内共享,使各项目部对劳务企业能有一个综合的信息掌握和全面的考量,也可以防止一个问题在不同项目部反复出现。
㈢、加强劳务作业队伍日常管理。
1、严把出口、入口关,做到对人员数字清、构成清、实力清。认真进行劳务作业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对于不符合用工手续、不符合作业条件的人员坚决不得准入。对于各类人员证件、资质,认真核实并如实登记。要及时掌握进场、退场人员情况,及时办理手续、及时登记。掌握各支作业队伍的人员构成,以便了解作业队伍是否能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2、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通过入场教育、专业性培训、各类安全活动,不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同时,对于核心层人员,有针对性培养,从管理思想到管理方法、从人员管理到技术管理,全面培养,通过劳务队伍管理人员的培养,强化队伍的合作能力、施工能力,通过全面提升队伍综合能力,保证安全管理到位。
3、建立人员、队伍清退机制。
对于合作中不能履行合同、能力低、信用差的队伍,要采取果断措施,给予清退,防止这样的队伍持续影响施工生产,进而影响工程安全和社会安全。
总之,切实加强劳务作业队的安全管理,使广大劳务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使我们的施工生产真正的获得安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