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发电厂安全标志管理措施
发电厂在安全标志上加强管理,能增强员工对安全标志的识别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进一步加强对安全标志的宣传
加强安全标志的类型、作用的宣传,是帮助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们对生产现场安全标志的认识,了解标志的含义;是进一步规范现场作业人员和巡视人员的行为,杜绝不安全行为;是积极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
掌握安全标志的类型要求管理者(管理部门)要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标志正确选择、正确悬挂,同时要加强对现场安全标志的巡视,对损坏、缺少的要及时发现补充和完善;对不合适的标志要及时纠正,防止误导。 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图形符号和文字所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安全标志共分为四类:
1.禁止标志: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型式为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型式为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型式为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型式为正方形边框。
二、加强安全标志的管理,正确选择安全标志,以达到遏制事故的目的
安全标志在选择、悬挂中,时常出现不规范、不严肃的现象,主要是标牌的“图形”与“文字”选择方面混乱,有的在使用上未能按有关要求去做,表现有以下几点:
1.“禁止翻越”与“禁止跨越”标牌易混淆,乱在文字与图形不相符;
2.在发电厂的输煤系统,输煤皮带防护栏杆上,应悬挂“禁止翻越”标志,而错挂“禁止靠近”的标志和图形;
3.在输煤皮带的人行横桥上的两侧防护栏上,应挂“从此跨越”标志,但却将此标志挂在输煤皮带两侧的防护栏上,位置选择错误;
4.个别场所,在阀门把手上却悬挂着根本与措施无关的标识“从此上下”;
5.在某些场所,时常见到用细铁丝固定标牌,时间一久,铁丝一断使标牌出现这样和那样的倾斜,有的掉下来就放在地面上,很不严肃、不规范;
6.在室外,个别安全标志牌的图形和文字的颜色褪色较为严重,有的识别不清,有的甚至就是一块光板牌在那里挂着,个别安全标志牌损坏等等。
三、正确选择,防止误导
发电厂专业设备较多,主要包括:燃烧系统、热力系统、输煤系统、除灰系统、化水系统、监控系统、变电系统等,每个专业都有它的特点,所以安全标志在选择、悬挂时,要“对症下药”,正确选择,防止误导。
1.安全标志的实施应按照《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严格执行;
2.在悬挂安全标志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场所认真查看、了解、统计,对照标准、正确选择;
3.安全标志应统一制作,材料应选用坚固耐用的,同时要根据使用的场所、照明情况,选择标志牌为蓄光的和不蓄光等。安全标志牌制作的尺寸,要注意周围环境不同来适当选择,大小尺寸要尽量保持一致,使现场整洁、美观;
4.统一安装时,要根据现场环境安装在醒目的位置,同时高度要适中,保持一致;
5.加强对安全标志的维护和投入。首先制定出安全标志的管理制度,生产场所的安全标志管理,可纳入到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的定期检查制度中,公共场所的安全标志可按区域划分、按设备划分等,明确管理单位责任,及时发现、及时消除,确保现场安全标志的正确性、严肃性;
6.发电厂职能部门每年要制定安全标志牌的补充计划,落实费用、责任到人,确保生产场所安全标志的完整性、正确性;
7.对新建、扩建、技改等建设项目,在设备试运行前应完成安全标志的实施,在工程验收交接时,同时将安全标志标准化管理纳入验收检查项目中,确保移交生产的完整性。
总之,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标志的宣传、教育,对提高生产现场的安全标志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标志的认识、理解和掌握,提高员工对现场危险源的辨识能力和预防能力,有效地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确保企业的生产稳定和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第2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仓库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有关部门领导必须经常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懂得其性能、危险程度、保管和救护方法;
三、遇有火灾应及时报警和尽力扑救,遇有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敢于斗争,抓获作案人或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追查;
四、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五、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律分类隔离存放,严禁混存;
六、剧毒物品要明确专人保管,涂明标记,双人双锁;
七、领用化学危险品、剧毒物品等须经厂办和安监部门批准;
八、加强重要材料仓库防护设施,做到门窗牢固,有防护栏杆,并装置报警器;
九、仓库周围严禁搭工棚,堆放杂物,四周杂草应清除干净,库内主要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库区严禁烟火,库房与明火、烟囱、高压线等保持一定距离。仓库内不许生火,仓库电气设备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装,并定期检查,做到人员离开关门、关窗,并切断电源;
十一、非仓库工作人员和领送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必须遵守仓库防火安全规定,主动交出发火器具等(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查询),进入危险品库房,一律不得穿带有铁钉、铁掌的鞋子,开启危险品包装物时,应使用铜质或不发生火花的专用工具,以防发生火险;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转让、外借、处理危险物品,外单位调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市公安局和厂办、安监部的批准。领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停留;
十三、采购剧毒化学危险品须经厂办、安监部等部门审核,厂部转签介绍信严格按计划进货。化学危险品采购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采购证”,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
十四、仓库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十五、仓库应安排人员值班看守,节假日应加强力量,由领导带班,确保安全,节假日申领危险品须经厂值班领导批准;
第3篇 火力发电厂灰场安全运行及管理二
2.2.2年度详查
①详查由厂部负责,每年汛前、讯后(出现较为严重的冰冻时)对大坝进行详细检查;
②分析观测资料、数据、审阅检查、运行维护纪录等资料档案;
③灰坝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
④灰坝安全年度详细报告。
2.2.3定期检查
①主管单位组织运行、设计、施工、科研等有关单位参加,检查频次每五年一次,没有潜在危险、结构完整、有保障的灰场大坝经上级部门同意可减少检查频次,但间隔时间不超过十年;
②现行规范复查原设计数据方法及安全度,审议施工方法、质量和施工中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及所带来的影响;
③观测资料分析成果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查,评定大坝的结构性态和安全状况;
④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和改进建议。
2.2.4特殊检查(下列情况时应由负责组织特种检查)
①特大洪水或暴风雨,强烈地震或重大事故时;
②非常运用以及遇有紧急情况而迅速调低水位时;
③异常现象对大坝安全有,怀疑时;
④检查范围取决于自然条件的严重程度和所担忧的事故后果:
⑤检查后应立即提出大坝安全特种检查报告。
2.3灰场的防洪防汛是灰场安全的中心工作
灰场的防洪防汛工作是灰场安全生产的中心环节,由于川里湖灰场是典型的山谷型灰场,汛期大量的山水导入灰场内,为防止汛期灰场内水位短时间上升较大,给灰场内的各项设施和灰场灰坝构成威胁,我们制定了严格的'三查'措施,汛前检查:汛前在保证灰水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尽可能的降低灰场内的水面积,增加灰场蓄洪能力,做好各类事故预想,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严格检查各项防汛措施的贯彻执行,保证各类抢险物资及设备的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汛期检查:汛期实行专人不间断值班,增加灰场设置检查频率,密切关注灰场坝体,堰体的渗水和异常变化。汛后检查:汛后及时对灰场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总结,并对出现的故障设施进行维护,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落实。
2.4灰水的有序排放是灰场安全的基础
川里湖灰场原有的排放方式是通过坝前灰管均匀的排放至灰场内,此排放方式可以使灰水混合物的流向与坝体相平行的流人灰场内,坝前灰层能够很快形成,并随着坝前灰位的升高,由坝前逐渐流向灰场内侧各部位,其排放方式无疑是合理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存在问题有:
①灰场功能单一,无法划分独立的功能区域,灰场内灰的存、取及灰水澄清区域不明,管理混乱;
②坝前60m干面滩,当灰水改变排放方式后,干燥季节灰面容易形成脱水层.造成大面积扬尘;
③坝前排水母管,停止灰水排放后,由于灰渣的沉积造成母管堵塞。同时灰场内取灰点由于地方利益相争,采取灰点混乱,直接影响到灰场的安全和管理。
2)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设置灰场中心渠道(东西、南北两条)利用中心渠道任意将灰水导流到灰场任意部位;
②将60m干面滩,由工作区域改变为保留区域,并广植植被;
③将灰场西部区域设置取灰区域,分别设置一、二、三、四、五号取灰点,灰水经中心渠道导流到上述区域,上述区域均可承担灰水的储存、取灰及排放功能,将灰场东部区域设置灰水澄清区,灰水经上述区域后导流到灰水澄清区域达标排放。
通过两年来的治理.灰场焕然一新,进出取灰点车辆井然有序,装载机马达轰鸣.坝前60m干面滩绿意盎然,象一条绿巾系在灰坝前,牢牢的锁住灰尘的肆虐,灰水澄清区域碧波荡漾.各种水生植物和嬉戏的鸭儿构成了一副美丽的画面,同时由于灰水调控有序,大大提高了灰场汛期的安全。
第4篇 大唐发电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目的是提醒和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使安全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安全设施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安全设施的义务,对损坏的行为,有权制止。
第四条 本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划分的原则是依据《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区域设备划分和职责分工规定》划分界定。
第五条 本规定在执行中如发现不妥或漏划,界定不清区域,由安监部进行协调界定,并提出管理区域变更通知,各单位应按照管理变更区域执行,不得推诿。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安全设施标准化实行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按照设备、系统分工,分别负责,安监部为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
第七条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设备部主任、 安监部主任
成员:发电部主任、检修公司经理、粉煤灰公司经理、设备部分管副主任、物业公司经理
第八条 安全设施管理工作小组职责
(一)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安监部是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全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执行。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等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执行。
(三)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执行情况,积极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督促工作。
(四)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安全设施标准化标志牌的检查、统计、汇总、完善并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
(五)安监部负责对安全设施标准化的牵头、协调、完善工作。
(六)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脱落、损坏、丢失及时统计、汇总上交安监部统一安排计划补充。运行单位负责对操作管辖范围内设备标识牌的检查、统计、汇总、制作、悬挂增补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第九条 设备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各开关室、主变、升压站、电缆室、油区、制氢站等所辖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及防控安全设施标志的管理。
第十条 发电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料、脱硫脱硝等区域主辅设备操作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管道色环、介质流向的管理工作。
(二)发电机、励磁小室、主变、开关站、启备变、高低压厂用变压器、6kv配电,400v母线pc及各mcc母线;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料、脱硫脱硝主辅设备、电气设备、直流系统、控制箱、柜、端子箱、燃料区域6kv系统、脱硫区域6kv系统、除灰区域6kv及400v系统电气设备等所辖区域的设备、阀门标志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室、公司机务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机、炉、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安全设施标标志牌、防止碰头线、防止绊跤线、防止踏空线、禁止阻塞线的安全警示目视管理。
(二)生产现场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器等有坠落危险的场所固定防护围栏、临时防护遮拦、临时提示遮拦、输煤皮带两侧所设置的输煤皮带防护遮栏、跨越桥两侧设置跨越桥遮栏、输煤皮带滚筒设置滚筒防护网的安全防护管理。参数及规格符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
(三) 机、炉、化水、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转动设备转动方向标志标的管理。
第十二条各部室、公司电气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 6kv、220kv、500kv开关站、主变升压站、机、炉、燃料、化水、除灰、脱硫等所辖区域主辅电气设备、直流系统、控制箱、柜、端子箱、配电盘、仪表盘变送器柜、开关室、电缆室等区域安全设施标志牌、禁止阻塞线、安全警戒线的安全警示目视的管理。
(二)各配电室、电缆夹层、热控设备间等区域进出口门处所设置防动物板安全设施的管理。
(三)机、炉、化水、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电气设备转动方向设备标志的管理。
第十三条燃运部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输煤皮带系统、油泵房等所辖区域安全设施标志的管理。
(二)燃料区域设备标志牌的管理。
第十四条 粉煤灰公司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除灰、脱硫等所辖区域的主辅设备、系统管道等设备、阀门、系统管道色环、介质流向及设备标志的管理。
(二) 除灰、脱硫、电除尘器等所辖区域的安全标志及目视管理。
(三) 脱硫、除灰、电除尘器、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转动设备方向标志标的管理。
第十五条 安监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 厂区及生产区域安全交通标志、设施的管理。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 检查
(一)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应对各专责人对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提出考核意见。
(二)安全设施专责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属区域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脱落、损坏、丢失及时统计、汇总,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三)加强对安全设施标准化日常管理,实行动态对标检查,每次检查要有详细检查记录,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记录齐全,归类科学易统计易检查。
(四)各项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专责人应认真做好月度考评工作。
第十七条考核
(一)对损坏、擅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设施标志的行为。
考核-50元。
(二)安全设施管理专责人应定期对现场安全设施完好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因未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丢失一处。考核-50元。
(三)没有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记录。考核-100元。
(四)未及时完成安全设施整改。考核-100元。
第一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大唐发电厂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起重机械”是指使用的吊车、行车吊、高架车、叉车、升降机、卷扬机、机动绞磨、提升装置、电梯、牵张设备等。“大型起重机械”指20t及以上吊车、5t及以上行车以及牵张设备等。
第二章 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第三条 新购和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起重机械的相关资料提交安监部备案。
新购的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外文资料须及时译成中文)以及国标起重机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针对本起重机的安全操作和保养制度并组织学习贯彻,在此之前不得使用。
第四条 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 对起重机械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制度的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各单位的领导和操作人员,要接受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要在限期内认真解决。
第六条 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大型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大型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七条 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八条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经定机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九条 操作大型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必须编制起重吊装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经审批后于作业前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强调安全操作技术,全面落实安全措施;
2、对使用的起重机械、机具、工具、吊具和索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必要时要经过验证或试验后认可;
3、起重作业人员在操作中要登高作业,必须办理登高作业安全许可证,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两人以上从事起重作业,必须有一人任起重指挥,现场其他起重作业人员或辅助人员必须听从起重指挥的统一指挥,但在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符合要求的停止信号和避让信号;
5、起重作业时,起重吊具、索具、辅具等一律不准与电气线路交叉接触;
6、运输吊运大型、重型设备时,事先要测量道路是否安全无阻,对道路上空和两侧的输电线、架空管道、地下设施、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7、严禁将钢丝绳、缆风绳拴在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化工受压容器、电气设备、电线杆等物体上;
8、吊起的重物在空中运行时不准碰撞任何其它设备或物体。禁止物体冲击式落地。吊物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9、运输重型物体要在道路中停放时,停放位置不能堵塞交通,夜间要设置红灯信号,重物要通过铁道口时,事先要与有关部门和看道人员取得联系并得到许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10、运输重物上、下坡时,要有防滑措施;
11、运输板材、管材或超长物体时,要有安全标志和防惯性伤害的安全措施;
12、搬运易碎物品,应使用专用工具,小心轻放。装运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必须轻装、轻卸,不得猛烈撞击,不得乱抛乱扔;
第十条 坚持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十一条 高架型式的起重机必须严格执行本机的有关防风措施和规定。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要根据国际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一)班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班前、班后进行,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二)经常性检查:使用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滑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三)定期检查:使用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机械员、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参加,每年必须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并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情况向筹建处安监部和监理单位提出处理报告。
(四)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还要对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此项工作由国家能源部认可的检测部门承担。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4、经过暴风、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第十三条 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知识和起重机常识的培训,指挥时应带有明显标志并保证起重机行走通道没有障碍物。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 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十六条 起重机的超负荷作业要严格管理,以确保安全。
(一)必须超负荷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10%),由使用单位提供可靠的计算依据,制定合理的作业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和出现险情时的抢救方案),办理超负荷工作票,经批准,共同监督实施,各负其责。
(二)超负荷作业前,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机况良好,方可作业,起重机如有故障,不得作业。
(三)超负荷作业后,使用单位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并将超负荷作业和检查情况记入本机档案。
第十七条 两机以上联动作业,由使用单位提出作业方案,经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新购、大修后或移装的起重机,在安装前由安装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起重机进行技术检查,对由于运输不当或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变形,开焊等缺陷,要认真进行检修、校正,做好记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安装。
第十九条 所有电器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在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证明其完整无损并灵敏可靠时,方可安装。
第二十条 大型起重机的拆卸和安装,要制定拆装工艺规程(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和筹建处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拆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参加拆装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时要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第二十一条 大型起重机安装毕后,要按规定进行调试,对各部位的安全装置要进行可靠性试验,对整机进行负荷试验。安装、调试、负荷试验记录等交机械管理部门归档保存。验收工作由安装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可向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起重机的结构、技术参数和电器控制系统不得任意修改,必须改装时应提出计算资料、施工图纸和改装方案。
第二十三条 起重机械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二十四条要认真执行《技术保养规程》,保养作业执行情况报管理部门,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责任与权限
(一)安全监察部是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监察部有权对公司范围内的一切特种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三)安全监察部有权配合政府劳动部门或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认证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四)安全监察部有权取消不合格人员在本公司的特种作业资格。
(五)各生产单位及特种作业的组织单位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执行部门,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生产单位或特种作业的组织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常规性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
(七)生产单位或特种作业的组织单位有权拒绝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要求。根据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的具体情况有权临时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并可向公司安监部提出相应的考核建议。
第二十七条 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特种作业范围
1.特种作业工种范围: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从事有害气体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必备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后,成绩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符合相应特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二)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认真进行维护保养;
(三)工作时,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五)拒绝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第二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一般性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由其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应达到公司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要求。
(二)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定期参加公司安监部组织的、国家政府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单位)举办的特种作业培训学习,应满足与其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要求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认证及培训、复审及培训由公司安监部统一进行组织和办理。
第三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管理
(一)安监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批、培训、发证、复审及考核进行统一的管理。
(二)新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监察部批准并对其进行培训达到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为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三)安监部每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复查,在生产单位的配合下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违章作业情况、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学习情况、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情况进行检查,结果记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一)安全监察部及各生产单位对特种作业应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二)对无证人员、复审不合格人员或逾期未经复审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特种作业。
(三)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未经确认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4.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5.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6.调离本工种或因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本特种作业的。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安全监察部及各生产单位应对特种作业现场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对特种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要进行严厉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安全监察部没有按政府部门的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认证、复查等,每次考核责任人200元。
第三十四条对使用不合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领导考核100元/人次,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还将依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另行加重处罚。
第三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建立管理档案或未进行定期复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考核责任人50元/次。
第6篇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为加强外单位进入运行发电厂、变电站进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外单位的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及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具备法人资格外单位在公司管理的运行发电厂、变电站中承包有关工程的安全管理。外单位进入公司的其它电力生产区域工作可参照执行。
外单位人员参与协助公司部门和班组在发电厂、变电站组织开展的工作,视作公司部门和班组的现场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2.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外单位:是指与运行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3.2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发电厂、变电站的高压室及高压场地、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蓄电池室、电容器及电抗器室、站用变室、接地变室、电缆室及电缆沟。
3.3工程管理部门:公司对基建、大修、技改等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部门。
3.4发、变电运行部门:
发、变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发、变电设备运行的直接责任部门。
4安全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监察部的安全职责:
4.1.1审查外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及备案的工作。
4.1.2审查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
4.1.3审查外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四大措施”。
4.1.4审查外单位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签发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工作的《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4.1.5对发电厂、变电站内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4.2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4.2.1组织对外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工作。
4.2.2组织与外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4.2.3组织审批对外单位制定的施工方案。
4.2.4工程准备阶段负责对外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4.2.5对外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或监护。
4.3发、变电运行部门的安全职责:
4.3.1核对外单位及人员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
4.3.2审核会签外单位人员进入变电站办理的工作票,审查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措施。
4.3.3按工作票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4.3.4工作许可前对外单位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5对外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或监护。
5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前的有关程序
5.1安全资质审查。
5.1.1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的外单位应经过公司组织的审查备案。
5.1.2外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经发包单位审批,分包单位也必须是公司组织的审查备案单位之一。
5.2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5.2.1施工前,外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5.2.2公司原则上每宗发包工程项目应予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但对于同一外单位承包的经常性维护等项目,可定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5.2.3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必须经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查同意。
5.2.4外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5.3施工方案制定与审批。
5.3.1外单位在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内工作,应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
5.3.2发、变电运行部门审查施工方案中的确保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和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5.3.3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对重大和复杂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应由公司分管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关领导批准。
5.4安全教育培训和有关人员资格认可。
5.4.1外单位施工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必须得到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5.4.2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必须得到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5.5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进场前,工程管理部门对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以及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经三方相关人员确认并签名,各执一份。
5.6在发、变电运行部门办理有关事宜。
5.6.1外单位必须向发、变电运行部门提供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工程管理部门对其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公司安全监察部签发的《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5.6.2发、变电运行部门核对外单位及其施工人员是否符合有关公布备案情况。
5.6.3发、变电运行部门办理工作票会签手续。
5.7其它
5.7.1外单位施工人员应取得进入发电厂、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即《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5.7.2外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发电厂、变电站内留宿,如确需在发电厂、变电站内住宿的,必须经发、变电运行部门和安监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方可。
6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6.1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必须持有进入发电厂、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工作。
6.2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后,未取得工作许可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发电厂、变电运行部门指定区域等待。
6.3在工作许可前,发、变电运行部门的工作许可人填用《发电厂、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向外单位的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互相签名确认,并履行工作其它相关的许可手续。
6.4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及公司颁布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施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6.5对于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的施工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发变电运行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
6.6对于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发、变电运行部门应派人驻守发电厂、变电站进行安全监督。
6.7以下情况,工程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监护:
6.7.1安全危险性较大工序的施工期间。
6.7.2改变安全技术方案,并使施工安全风险增加的施工期间。
6.7.3因客观因素,大幅压缩工期的施工期间。
6.8以下情况,发、变电运行部门应进行现场监护:
6.8.1带电作业。
6.8.2动火作业。
6.8.3部分停电的110kv施工现场。
6.8.4部分停电的高压室施工现场。
6.8.5在运行中的二次电缆室及电缆沟施工。
6.8.6高压场地起重、吊装设备。
6.8.7高压设备上的油漆。
6.9外单位在每日收工前,应清扫施工现场。工程完成后,不得遗留各种工具、材料、废料和垃圾在工作现场,由发、变电运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工作票离场。
第7篇 大唐发电厂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一)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全厂职工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组织职工进行年度“安规”学习、考试,组织工作票“三种人”安全学习、考试;对临时工、新进厂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技术培训,从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复审。
(三)各部门负责结合生产实际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规”学习考试等,对新技术培训安全知识,使职工正确掌握操作方法。
第四条职权
(一)有权对未进行安全教育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制止并进行处罚。
(二)有权抽查各部门开展正常安全教育活动情况。
第五条责任
(一)安监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年度“安规”考试负责;对临时工、新进厂职工等人员安全教育负责。
(二)人资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上岗负责。
(三)各生产车间对本部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三级”安全教育负责。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六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考试合格上岗,特制定本规定。
第七条安全教育的目的
(一)使职工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
(三)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八条安全教育的要求
(一)安全教育要经常性、针对性、讲究实效,结合发生的不安全事例进行教育。
(二)各级人员都要接受安全教育,运行、检修、工程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电力企业管理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安全教育应纳入厂职工教育计划,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安全教育形式要多样化,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
第九条安全教育的内容
(一)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制、劳动纪律、技术纪律、遵章守纪等教育。
(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生产技术教育、安全技术知识及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三)一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大唐南京发电厂的基本生产过程、设备、系统、结构、规格、性能等。
(四)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所有职工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应普遍进行教育,例如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尘毒的综合治理措施,消防基本知识,紧急救护法,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五)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电气设备,压力容器,起重运输机械、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等。
(六)安全规程制度教育,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是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国家颁发的与电力安全生产有关的规程制度,以及电力系统颁发的各项规程制度,本厂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规程制度、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等等均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第十条安全教育分类
(一)三级安全教育对象。
1.新工人(复员、转业军人等)。
2.学校毕业分配入厂的大中专、技工学生。
3.来厂代训的外单位职工、实习人员(来厂参观的除外)。
4.来厂参加生产工作的外用工。
5.外单位调入本厂或本企业领导的集体企业的新进人员。
6.非电业系统的外单位支援人员(电业系统来厂支援工作的人员由接受部门负责安全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
(三)级安全教育由安监部负责,考试合格后分配到各部门,厂级安全教育内容;
1.电力工业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的、意义、重要性。
2.电力生产的基本特点及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3.本厂发电设备情况及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4.电厂典型事故分析的预防措施。
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一般讲解。
(四)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主任(经理、厂长)及部门安全员负责,结合本部门特点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部门安全教育内容:
1.介绍本部门的生产特点,所辖范围系统的布置情况。
2.本部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
3.历年来本部门发生的事故情况和预防措施。
4.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抢救措施,抢救方法等。
(五)班组安全教育,由班长及班组安全员负责,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班组安全教育内容:
1.讲解本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
2.讲解本岗位所管辖的设备、防护装置。
3.本岗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典型事故的分析。
4.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抢救措施、抢救方法等。
(六)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各部门班组可根据各自生产情况予以补充。
(七)本厂各部门之间人员借调或电业系统内部借调应由调入部门班组分别进行安全交底。
(八)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而进行工作的人员,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工作,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工作,未经考试合格,不可参加工作。
(九)工作人员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每天召开班前会,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交待工作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班后会总结安全情况。
2.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组织安全学习。
3.广播、黑板报、安全简报广泛宣传,进行安全教育。
4.生产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召开分析会、现场会进行安全教育。
5.季节特点开展安全大检查,查隐患抓整改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十)变换工作安全教育:厂内职工岗位调换,由调入部门的领导,结合本部门的情况进行安全教育。由调入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结合调入的部门或班组主要任务及薄弱点,提出安全上应注意的事项等等。
(十一)下列情应况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1.请假或离岗3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运行方式跟班实习、“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
2.工伤痊愈复工之前,由部门结合复工者的工作及离厂阶段厂内生产上的变化等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十二)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
1.负责接待的部门进行安全教育。
2.教育内容主要是参观学习过程中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十三)对违章者的安全教育:
1.一般性违章:由班组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2.因违章造成重大事故责任者,由安监部门专项进行安全教育。
3.反违章教育内容:
a.国家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之规定。
b.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c.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十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取得考试合格证方可工作。培训人员名单报安监部门,由培训部门送至具有资质的上级部门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十五)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1.外单位的工人或民工到厂内施工,由厂、车间、班组进行安全教育。
2.兄弟电厂人员参加本厂工作,必须进行现场注意事项安全教育,并持有本单位安监部门安规考试成绩证明,报厂安监部。本厂职工支援外单位工作时,由带队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并向厂安监部门汇报,出具“安规”考试证明。
(十六)节假日前的安全教育:
1.每年固定节假日前,各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运行人员由部门组织反事故演习等。
2.检修人员结合节日检修工作进行安全教育。
3.大小修前的安全教育,结合检修任务及特殊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十七)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教育:
1.厂级领导应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负责安全教育或省、市劳动部门安排进行安全学习,强化安全意识,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和安全责任制等。
2.中层干部应由厂长或副厂长负责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和安全责任制等。
3.各级技术人员和部室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等。
4.安监人员应由厂级领导或集团公司安监处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和掌握必备的安全技术知识。
(十八)各级人员的安规考试
1.厂级领导每两年由集团公司组织一次安规考试。
2.中层干部、技术人员及一般管理人员每年由安监部门组织统一考试。
3.工人由各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安规考试。
4.新进厂人员的安规考试由安监部门组织进行。
5.各级人员的安规考试成绩均应注册登记在案。
(十九)各级人员的上岗规定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本厂职工必须经过每年《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领取南京市统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允许上岗工作。
4.外用工的录用必须符合大唐南京发电厂颁发的《外用工管理规定》,经过培训,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第三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对本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对表1所列的指标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表1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周期
考核范围
1
各级人员的安规考试
安全管理规定
一年二次
本厂
2
外包工程入厂教育
安全管理规定
每项工程
本厂
3
反事故演习
安全管理规定
节假日
本厂
报告与记录
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表2 报告和记录
序号
报告与记录编号
报告与记录名称
填写人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1
q/cdt-njtp211003—2022jl-01
安规考试卷
翟永红
安监部
一年
2
q/cdt-njtp211003—2022jl-02
安全教育试卷,安全交底
翟永红
安监部
一年
3
q/cdt-njtp211003—2022jl-03
事故演习记录
任君
安监部
一年
第8篇 6s管理在发电厂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6s管理是当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管理方法,是企业实施“以人为本”管理的重要方式,能为员工创造一个整洁、舒适、合理、安全的工作环境。通过规范员工在“6s”方面的行为,以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1. 6s管理概述
6s是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安全6个词组,其中前5个词组的罗马拼音的第1个字母为“s”,“安全”英文拼写中的第1个字母也为“s”,所以简称“6s”。
1.1 整理
将现场物品区分为有用和无用2种,并将无用的物品清除掉,其作用如下:
(1)腾出空间备用;
(2)防止误用、误送;
(3)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1.2 整顿
合理安排现场物品放置的位置和方法,并进行必要的标识,其作用如下:
(1)使工作场所一目了然;
(2)减少寻找物品的时间,提高效率;
(3)清除过多的积压物品。
1.3 清扫
对现场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清除工作场所的垃圾、灰尘、污渍及其他污染源,排除影响员工健康、安全及产品质量的不利因素,使现场环境达到美观整洁,安全卫生的标准。
1.4 清洁
持续推行整理、整顿、清扫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始终处于受控和持续改进的状态,其作用如下:
(1)通过制度化来维持已取得的成果;
(2)维持整洁的工作环境;
(3)减少工业伤害。
1.5 素养
要养成遵章守纪的好习惯,持续不断的改善。
(1)提升“人的品质”,使员工成为对任何工作都讲究认真的人;
(2)养成良好的习惯,遵守规则做事;
(3)培养积极创新的精神;
(4)每个人充满活力,营造团队精神。
1.6 安全
清除一切不安全因素是以上“5s”的保障,也是其目的和成果之一。
(1)通过对危险源的改善和治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创造对人和企业财产没有威胁的环境,避免安全事故苗头,减少工业灾害。
2 6s管理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及效果
2.1 整理工作的应用及效果
将物品分类为常用、偶尔使用和不使用3类。然后将常用物品安置在现场;偶尔使用物品放在固定的储存处;不使用的物品清除或处理掉。
通过整理使办公区域和生产区域空间得到扩展,减少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危险因素。通过合理规划减少生产区域和库房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量,降低了风险系数。同时通过整理可以发现现场存在的隐患,从而做到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减少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的存放量,使存放的工器具和备品备件一目了然,降低错误使用的概率。
2.2 整顿工作的应用及效果
整顿工作是在整理之后,将不需要的东西移开,对现场进行整顿,包括重新规划与安排。在整顿过程中推行“三要素”、“三定”原则,即:三要素棗场所、方祛、标识;三定棗定点、定容、定量。
2.2.1 定置图管理
在整顿工作中,注重现场设备设施的定位,并从人机工程的角度安排检修场地的设施和工具布置。同时,强制进行《定置管理图》管理,即现场所有的物品都按定置图摆放,都在标识指定位置摆放,工具用完后要及时放回原位。使得现场井然有序,现场的物品摆放清楚。
2.2.2 目视管理
目视管理的推行对于提高和维持现场安全状况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生产现场进行明显的区域划分;将设备警戒区域、运行区域、检修区域、通道区域在地面上用油漆划线标识清楚;在现场设置安全逃生路线、设备点检路线、消防设施分布图;仪表、液位计、粉标等标出安全区域位置等,这能让人迅速判断现场环境的安全与否以及设备所处的状态、且准确性高。在生产现场设置管理看板将所在区域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防范措施一一列出,帮助现场人员提高安全意识,提醒现场人员正确、安全施工。
第9篇 发电厂机组大修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使#3机组大修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营造一个安全、整洁、规范的大修作业环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圆满完成大修的各项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 大修安全组织措施
1.1 安全监督管理。
1.1.1 厂部、参加大修的二级单位必须成立大修安全工作监督小组,强化两级监督管理工作。
1.1.2 厂部的安全工作监督小组由厂安监处人员组成,负责对大修重点项目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审查,大修工作项目“两票”执行情况、危险点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情况、外包工程的安全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动态检查、监督,纠正违章,并按照大修考核规定和厂部安全工作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1.3 二级单位安全工作监督小组由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组成,负责对本车间、班组大修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审查,本单位大修项目工作票执行情况、危险点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情况和参加大修的外来人员安全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动态检查、监督,纠正违章,并向车间提出考核意见。
1.1.4 大型或具有较大危险性作业实施方案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在实施前,必须经过生技处、安监处人员审查,重大且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还要经过厂部组织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共同审查确定。
1.1.5 各单位在#3机组大修中,要认真开展反违章工作,落实“四级有效控制”措施,杜绝违章和差错的发生。
1.1.5.1 本次大修的安全监察将实施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和重点工作跟踪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大修监管,为此,厂部将成立由安监处、二级单位安全员组成的安全监察大队,佩带标志,对大修现场安全工作情况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将在次日生产碰头会议上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1.5.2 参加大修的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反违章行动计划要求,对本单位大修现场工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通报和考核。
1.1.6 厂部有关部门、运行和检修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大修工作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可靠。
1.1.6.1 无论机组全停与否,都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两票”,认真做好安全措施,按照规定挂牌上锁。大修项目开工前,厂部和二级单位的安全监督小组,都要对大修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认真进行全面检查;运行一值班人员每天在交接班前,必须对大修措施进行一次全面复查,检查结果记入班长值班日志内;检修人员每天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进行一次检查,无误后方可工作。
1.1.6.2 大修期间,在执行作业方案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杜绝以方案代替工作票现象;对于确认没有汽、水源的热力系统,系统作业可以合开一张工作票,但是必须符合安全工作规定。
1.1.6.3 在大修过程中,当重要作业的作业程序和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写作业方案,经各级管理人员批准同意后重新开工;若检修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1.1.7 大修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危险点分析,各级责任人应对危险点分析正确性负责。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危险点分析规定,根据大修现场工作实际及时对危险点和防范措施进行分析和补充,确保工作安全。
1.1.8 为了提高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感,在大修中,工作负责人实行佩带标志上岗制度,多个工作组使用一张总的工作票时,各分组负责人也应佩带标志上岗,佩带标志的人员即被表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监护人的双重身份。
1.1.9 安全监督网实行周例会制度,即每个星期四下午都将在安监处设在检修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安全网例会,通报交流大修安全信息,总结分析大修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布置安全监督重点工作,强化机组大修中的安全监督职能。
1.1.10 加强班前会、班后会的管理,重大作业开工前,车间、厂部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深入有关班组,检查指导班前会、班后会的开展情况,对重大的安全和质量问题进行要求。
1.1.11 大修期间的安全日活动,各单位应本着可串不可占的原则,根据大修工作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组织活动,杜绝活动流于形式、编写记录情况发生,一经发现严肃考核。
1.1.12 参加设备的阶段性分解和三级验收会议,对影响安全的设备和劳动安全、作业环境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
1.1.13 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涉及外来施工作业的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厂部有关规定通知安监处进行资格审查、安全教育和签订劳动合同等工作,否则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参加大修的外来人员执行《参加机组大修外来人员安全交底卡》制度,安全交底后仍然由工作负责人随身携带,以便做为对参加大修的外来人员安全交底的凭证。
1.1.14 在#3机组大修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厂部颁发的《安全管理标准》相关工作标准,将安全性评价工作与机组大修有机结合,真正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作业。
1.2 大修准备管理
1.2.1 确定大修项目时,各单位要认真查阅机组的运行记录、缺陷记录、上次大修记录,将其作为确定机组大修项目的依据;同时,必须把安评和年度“两措”确定的项目、需要在机组大修中才能整改的项目列入大修项目计划中,确保安评项目和“两措”项目按时完成。
1.2.2 各单位在大修开始前一周,必须对需要的备品备件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对新引进的设备,必须了解其安全技术性能,新引进的工器具必须掌握其使用方法,制定使用规定,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使用培训。
1.2.3大修前,各单位必须对大修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起重机械和工器具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准在大修中使用。
1.2.4各单位在大修前根据厂部的大修计划,编制本单位计划和施工网络图,成立本单位安全和质量领导小组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使职工全面掌握工作标准、注意事项和考核标准。
2 大修安全技术措施
2.1. 临时电源管理
2.1.1 大修现场临时电源的接用,必须严格执行厂部下发的《临时电源管理标准》,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电气车间负责接引和管理,其它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接用临时电源。
2.1.2 临时电源接引工作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导线必需从电源箱专门的穿线孔洞穿过,禁止从门侧引线,穿过电源箱孔洞的导线处必需加装绝缘套管或用绝缘胶带绑扎牢固,导线绝缘面积应满足负荷的需要,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线。
2.1.3 使用临时电源的单位,必需严格执行《漏电保护器管理标准》,电气人员在接引临时的220v照明电源时,必需使用漏电保护器开关。临时电源的连接不准采用勾挂、缠绕等方法,用电设备连接应使用电源插头。
2.1.4 临时电源必需远离电、火焊、热体管道,不准阻碍作业人员在步梯、平台上的正常通行。在金属容器内、风道、烟道和潮湿的地沟等作业场所,其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程。
第10篇 大京发电厂电缆沟、电缆夹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电缆防火标准》,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
三、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四、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放入电缆沟、电缆夹层。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电缆夹层、沟道,各电缆夹层、沟道须悬挂禁火警告标识牌。
五、必须将所有穿越墙壁、楼板和电缆沟,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及仪表盘等处的电缆孔洞用阻燃防火材料严密封堵。
六、电缆夹层、沟道、竖井所有门窗应关闭并加锁,电缆夹层、竖井、沟道内应装设防火门,分段打防火墙,每隔60米划分防火隔段。
七、电缆夹层、沟道、竖井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不得积水、积油。
八、正常运行中不允许电缆超负荷,运行中电缆对接头及电缆温升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绝缘老化,接头过热、电缆渗油、积灰、受潮等火险隐患。
九、电缆沟道或开关柜、仪表盘因工作需要拆除防火墙或开凿孔洞,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封堵。
十、使用防火材料、阻燃材料必须经过国家技术鉴定合格,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证书,其耐火阻燃时间及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十一、灌注电缆盒绝缘剂时,融化绝缘剂工作应在隧道外进行。
十二、多个电缆头排放场合,应在电缆头之间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电力电缆中间接线盒两恻及邻近区域应加阻燃包等措施。
十三、电缆沟道、夹层应布置消防器材,电缆着火时,扑救人员须戴防毒面具、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十四、电缆夹层、沟道、竖井、开关室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十五、火灾报警、电缆检测及监控装置,应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完好正常,工作人员熟悉消防知识,熟练掌握“三懂三会”。
十六、对擅自动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11篇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
1. 引言
现代社会中,电力工业的安全生产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是发电企业的永恒主题。然而,由于我国电力工业的特点及人员、设备、管理以及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在发电企业中普遍存在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因此,为了提高反事故工作的可预见性和安全投资效益,达到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超前控制、将各种事故消灭在隐患之中,用一种科学的方法分析、预测电力生产设备系统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概率的高低,具有重要的意义。
安全性评价是一项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一种对安全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模式,它是对一个系统(大到一个企业,小到一个车间、一个班组、一项工程设计、一个工艺流程、一个装置或设备等)的安全性进行识别,并给出定性或定量的评价的工作,使用这种方法可以预见到系统客观上存在但尚未引发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并对系统的安全性作出大致的评价。因此,搞好安全性评价对提高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代社会是一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特别是计算机科学的兴起,使我们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计算机以快速、高效的性能,改变了我们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把我们从繁重复杂的工作中解放出来,将安全性评价工作与计算机结合起来,将会给我们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带来质的飞跃。
2. 系统目标
通过对用户需求和安全性评价管理业务的调查和分析,研究管理实施所需要的功能,系统应达到以下目标.
2.1 面向多用户
安全性评价是以各部门、各班组为基本单位进行的以群众性自查为主的工作,其管理和应用是面向多部门、多用户、同步性协作式方向发展,安全性评价的数据库结构复杂,数据量较大,同一数据用户比较多,如:在进行安全性评价登记的时候,全厂任何人都可以进行评价登记,因此建立具有数据共享机制的系统体系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2.2 业务功能完善
根据<<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 编著)一书中的规定,在安全性评价管理软件的业务流程中需要系统具有能够填写该书中附录1-----附录5中的内容,并且应具有条件查询、结果分析、评价项目维护与注销、用户系统权限维护、填写记录自动生成、评价结果自动生成、报表输出等功能。
2.3 软件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可以满足不同电厂的需要
对于不同的电厂或电力企业,本系统应能适应其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要求。
3.系统设计
3.1 client/server数据库运行模式
client/server体系结构是新型的计算机网络构造方法。在
client/server结构下,应用系统被分为前端(客户机部分)和后端(服务器部分)两个部分,client/server模式是指一个复杂的计算机应用任务被合理的分解为多个子任务,由服务器和客户机分别承担。合理有效的利用了客户机和服务器的资源:大大减少网络通信的负担,改善了系统运行的总体性能。客户机和服务器之间体现为服务请求/服务响应关系,即用数据库服务器完成数据处理的功能,而客户机完成应用事务的组织和人机界面的实现。
在client/server体系结构中,客户机的功能主要有管理用户接口、从用户接受数据、处理应用逻辑、产生数据库请求,向服务器发送数据请求、从服务器接受结果和格式化结果;服务器的功能是从客户机接受数据库请求、处理数据库请求、格式化结果并传送给客户机、执行完整性检查、提供并行访问控制、执行恢复、优化查寻和更新处理。
在面向多用户的系统环境中,数据库系统运行模式对数据的共享、并发性和一致性起着决定性作用,对系统的性能起着关键作用,而client/server体系结构在这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所以,安全性评价管理信息系统采用client/server数据库运行模式。
3.2 数据库及开发工具
本系统采用powerdesigner来建立数据库模型,powerdesigner是sybase 公司的case工具集,使用它可以方便的对信息系统进行分析与设计,这个工具集包含了四个模块,覆盖了软件开发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采用powerdesigner可以方便的画出数据流图、实体关系图,得到系统完整的逻辑模型,并且利用它自身提供的接口可以实现由实体关系图向物理模型的自动转换,使设计人员可以在物理模型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库的后台设计。如下所示的是利用powerdesigner为本系统建立的部分实体关系图,可以看出,通过使用 powerdesigner,可以形象的描述出本系统中需要处理的信息。图一
除了使用powerdesigner进行数据建模以外,系统采用powerbuilder7.0作为主要开发工具,powerbuilder7.0是一个面向对象的client/server开发工具,开发出的代码具有很强的可重用性,它提供了众多的描绘器用于创建和管理不同的对象,提供了丰富的对象、控件和函数,开发效率高,成本低,对数据库的应用开发有着特殊的支持,具有强大的数据库操作功能,用在开发客户应用程序时,这个程序首先建立一个与数据库的通信通道,然后将用户的需求以某种方式传送给数据库服务器,在应用程序接收到数据库服务器返回的数据后,它分析返回的数据并呈现给用户。而数据库服务器是一个存取数据和管理数据的软件,它针对客户的请求为客户提供数据服务,这些服务包括数据插入、修改和查询等。系统可选用oracle、sysbase、informix、sqlserver等目前流行的各种关系数据库,在蒲山发电运营中心安全性评价管理实例中我们采用oracle8i作为后台数据库服务器系统,oracle8i是一个功能极其强大和灵活的关系型数据库系统,适应于client/server数据库体系结构。
3.3 网络结构设计
数据库
服务器安全性评价管理信息系统是在局域网基础上建立的client/server体系结构,图二是以蒲山发电运营中心的局域网为例的网络示意图:
中心交换机
边缘交换机
边缘交换机
光纤
客户端
客户端图二
主干网采用100m光纤进行连接,各部门、班组和控制室等通过hub(集线器)与主干网相连,网络协议采用tcp/ip协议。
4.系统开发
4.1 面向对象的开发方法
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在当今的应用程序开发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相对于传统的开发方法而言,提高了程序开发的质量和速度,是一种建立在现实世界基础上的新的软件开发思维,代表了一种全新的程序设计思路和观察、表述、处理问题的方法,它力求符合人们日常自然的思维习惯,降低,分解问题的难度和复杂性,提高整个求解过程的可控制性、可监测性和可维护性,从而达到以较小的代价和较高的效率获得较满意效果的目的,在开发过程中,它强调的是系统开发的关键是来自对前端概念的理解而不是对后端方法的实现。只有当应用领域的固有的概念被识别、理解并构造清楚了,才能有效地设计系统的数据结构以及实现的功能。powerbuilder7.0是一个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利用它可以开发出面向对象的windows应用程序,powerbuilder7.0在系统中具有封装性、继承性和多态性的特征。利用面向对象的方法可实现系统和人机交互界面的设计,数据管理的设计。powerbuilder7.0采用面向对象的方法开发应用程序的用户界面,充分利用windows的窗口资源,从而不仅使用户界面更加美观、简洁、易操作,而且提高了窗口的可重复利用性。
4.2 功能实现
根据对安全性评价需求的调查和对整个评价业务的研究,以及对整个安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的分析,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如图三所示:
系统功能
查询功能
维护功能
填写与审核
辅助分析
自动生成
输出功能
图三
其中维护及填写与审核应能实现如图四、图五所示的功能:
系统维护
系统权限维护
系统数据维护
检查项目
评价结果项目
评价项目
操作权限
人员项目对应关系
图四
发现安全问题
填写安全评价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利用历次的记录生成
上报
进行审核
审查合格
不合格,退回重新填写
记录可以进行自动生成
可以查看评价标准
利用填写的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生成查评扣分记录
直接填写
终结,打印最终结果
利用查评扣分记录自动生成或手动填写
填写查评扣分记录
可以查看评价标准填写评价结果明细总分自动生成
利用查评扣分记录自动生成或手动填写
填写安全评价总表
图五
4.2.1 维护功能
维护功能是安全性评价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特色,利用它可以维护所有在填写、查询等功能中用到的数据,这样就保证了整个系统在使用时候的可适应性以及灵活性。维护分为对系统数据的维护和对系统权限的维护。利用系统权限的维护,可以控制用户在整个系统中的访问权限,从而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利用系统数据的维护,可以对在整个系统中使用到的一些基本数据(比如:安全评价项目的维护)进行维护操作,包括填加、删除、注销等功能。如图六、图七所示:其中图六表示的是系统权限的维护,图七表示的是对系统数据的维护。
图六 图七
4.2.2填写与审核功能
填写与审核在整个安全性评价系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用户利用这个功能进行评价结果的填写与审核,最终生成最后的评价结果。在填写的时候,每个项目任何人都可以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在评价的时候可以实时利用局域网的连接在数据库中查询别人已经填写过历次有关该项目的记录,对于某条或几条记录如果认为可以使用或在上面进行修改的话,可以利用生成按钮将这些记录直接生成过来。而在审核的时候,只能有特定的几个被赋予审核权限的人才可以进行操作。通过审核,生成最终的评价结果。在审核和评价的时候,为了对项目填写和审核的方便,把握评价的尺度,当点击某项目的时候,可以在这些窗口中随时查看到该项目评价的标准。如图八所示:该图表示的是填写时的情况
图八
4.2.3 查询功能
查询是安全性评价管理信息系统的一项重要的功能,也是作用最为显著的功能,根据用户的需求,它包括简单数据的查询和对评价结果综合分析的查询,按照查询手段的不同,它包括按照时间查询和包括时间查询在内的条件查询,各类查询还可以交叉进行,这是目前在安全性评价系统中作用发挥的最突出的部分,通过查询,用户可以对整个安全评价过程进行了解。如可以对整个安全评价最终结果进行查询,如图九所示:
图九
4.2.4 辅助分析功能
系统的辅助分析功能主要是对评价的最终结果进行分析,包括本次评分情况分析以及历次得分情况分析等,通过这个功能,可以使用户对全厂的整个安全情况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可以把握全厂的安全性情况走势。如图十所示:图十
4.2.5 数据的自动生成功能
由于安全性评价是一项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因此,为了服务于多用户的使用,提高进行评价登记时的效率,减轻登记人员的工作量,设计了数据的自动生成功能,利用这项功能,用户可以将历次评价中自己或别人所填写的内容生成到自己的填写表格中去。见4.2.3填写与审核中图。
4.2.6 输出功能
输出功能也是系统的一项重要功能,利用它,系统可以进行在安全评价中各种报表的输出,根据用户不同的要求,系统具有不同的输出形式,用户只需简单的操作,就可得到需要的输出结果。图十一所示的是附录四在打印时的情况:图十一
5.结束语
安全性评价是一门正在新兴的软科学,它使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从传统的经验管理走向了科学管理,使定量评价成为我们今后进行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方法和手段,将计算机科学与其结合在一起,将使我们的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迈上一个台阶,大大提高我们的现代化安全管理水平。
第12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目的是提醒和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使安全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安全设施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安全设施的义务,对损坏的行为,有权制止。
第四条 本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划分的原则是依据《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区域设备划分和职责分工规定》划分界定。
第五条 本规定在执行中如发现不妥或漏划,界定不清区域,由安监部进行协调界定,并提出管理区域变更通知,各单位应按照管理变更区域执行,不得推诿。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安全设施标准化实行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按照设备、系统分工,分别负责,安监部为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
第七条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设备部主任、 安监部主任
成 员:发电部主任、检修公司经理、粉煤灰公司经理、设备部分管副主任、物业公司经理
第八条 安全设施管理工作小组职责
(一)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安监部是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全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执行。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等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执行。
(三)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执行情况,积极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督促工作。
(四)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安全设施标准化标志牌的检查、统计、汇总、完善并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
(五)安监部负责对安全设施标准化的牵头、协调、完善工作。
(六)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脱落、损坏、丢失及时统计、汇总上交安监部统一安排计划补充。运行单位负责对操作管辖范围内设备标识牌的检查、统计、汇总、制作、悬挂增补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第九条 设备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各开关室、主变、升压站、电缆室、油区、制氢站等所辖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及防控安全设施标志的管理。
第十条 发电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料、脱硫脱硝等区域主辅设备操作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管道色环、介质流向的管理工作。
(二)发电机、励磁小室、主变、开关站、启备变、高低压厂用变压器、6kv配电,400v母线pc及各mcc母线;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料、脱硫脱硝主辅设备、电气设备、直流系统、控制箱、柜、端子箱、燃料区域6kv系统、脱硫区域6kv系统、除灰区域6kv及400v系统电气设备等所辖区域的设备、阀门标志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室、公司机务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机、炉、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安全设施标标志牌、防止碰头线、防止绊跤线、防止踏空线、禁止阻塞线的安全警示目视管理。
(二)生产现场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器等有坠落危险的场所固定防护围栏、临时防护遮拦、临时提示遮拦、输煤皮带两侧所设置的输煤皮带防护遮栏、跨越桥两侧设置跨越桥遮栏、输煤皮带滚筒设置滚筒防护网的安全防护管理。参数及规格符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
(三) 机、炉、化水、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转动设备转动方向标志标的管理。
第十二条各部室、公司电气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 6kv、220kv、500kv开关站、主变升压站、机、炉、燃料、化水、除灰、脱硫等所辖区域主辅电气设备、直流系统、控制箱、柜、端子箱、配电盘、仪表盘变送器柜、开关室、电缆室等区域安全设施标志牌、禁止阻塞线、安全警戒线的安全警示目视的管理。
(二)各配电室、电缆夹层、热控设备间等区域进出口门处所设置防动物板安全设施的管理。
(三)机、炉、化水、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电气设备转动方向设备标志的管理。
第十三条燃运部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输煤皮带系统、油泵房等所辖区域安全设施标志的管理。
(二)燃料区域设备标志牌的管理。
第十四条 粉煤灰公司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除灰、脱硫等所辖区域的主辅设备、系统管道等设备、阀门、系统管道色环、介质流向及设备标志的管理。
(二) 除灰、脱硫、电除尘器等所辖区域的安全标志及目视管理。
(三) 脱硫、除灰、电除尘器、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转动设备方向标志标的管理。
第十五条 安监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 厂区及生产区域安全交通标志、设施的管理。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 检查
(一)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应对各专责人对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提出考核意见。
(二)安全设施专责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属区域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脱落、损坏、丢失及时统计、汇总,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三)加强对安全设施标准化日常管理,实行动态对标检查,每次检查要有详细检查记录,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记录齐全,归类科学易统计易检查。
(四)各项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专责人应认真做好月度考评工作。
第十七条考核
(一)对损坏、擅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设施标志的行为。
考核-50元。
(二)安全设施管理专责人应定期对现场安全设施完好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因未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丢失一处。考核-50元。
(三)没有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记录。考核-100元。
(四)未及时完成安全设施整改。考核-100元。
第一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