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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采取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70

瓦斯超限采取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第1篇 瓦斯超限采取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防治工作方针,达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把瓦斯治理工作当作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为进一步加强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防止因工作面瓦斯超限所采取的处理方法不当而造成通风瓦斯事故,制定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一、瓦斯管理

1、矿井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时,必须制定通风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2、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机电科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和通风调度。

3、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4、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当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制定利用主要通风机进行瓦斯排放的安全措施。

5、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8、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10、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1、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100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2、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三、局部通风管理

1、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措施执行。

4、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四、现场管理

1、当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矿调度和通风调度。

2、监测机房值班人员,发现井下瓦斯传感器超限报警,要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和队值班干部。

3、矿调度接到瓦斯超限的汇报后,必须立即下令,要求该作业地点的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通风调度接到瓦斯超限的汇报后,要立即汇报科值班干部、通风科长、安全副总和矿总工程师。通知通风二队和通风四队值班人员。

5、通风科值班干部、通风科长、安全副总和矿总工程师要分析瓦斯超限的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组织处理。

6、通风二队值班人员负责,联系井下现场的瓦检员,与安全员配合,要求该作业地点的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负责设置警戒,禁止人员进入。

7、瓦斯超限后,值班干部必须及时安排测风员下井测风,测定瓦斯超限地点及附近巷道的风量变化情况。如果风量发生变化,要及时查找原因,检查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8、瓦斯超限后,值班干部必须立即安排科、队干部入井到现场,检查瓦斯超限的原因,检查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随时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9、瓦斯超限处理后,经检查证实作业地点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五、恢复作业的程序

1、每次瓦斯超限经采取措施处理后,必须经现场瓦检员或通风科队干部现场检查,证实瓦斯超限地点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由现场向矿调度汇报(或先汇报通风调度,再由通风调度向矿调度汇报)。

2、矿调度接到现场瓦检员(或通风科队干部)或通风调度允许恢复送电和恢复生产作业的汇报后,方可由值班矿领导下达恢复送电或恢复作业的命令。

3、现场作业队组,接到矿调度下达的恢复送电或恢复作业的命令后, 方可恢复送电和恢复生产作业。

4、没有矿调度下达的恢复送电或恢复作业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恢复送电或恢复作业。

六、瓦斯超限追查处理

各级部门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瓦斯为天”和“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对瓦斯超限要认真追查处理。

1、每次瓦斯超限采取措施处理后,通风科调度都要认真、详细记录超限原因及经过。

2、每次瓦斯超限后,必须及时组织追查超限原因并按照《“一通三防”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处罚,要求责任到人。

3、每次瓦斯超限后,均要认真分析造成超限的原因,并针对超限原因提出具体的、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每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矿长助理或安全副总牵头,组织矿调度、安监处、通风科、作业队组区队干部及现场人员参加。

5、参加单位及人员:

(1) 矿调度:调度主任或副主任、当班调度员;

(2) 通风科:当班值班干部、调度员、现场瓦检员和调度组长(做记录);(3) 安监处:监察科长和当班现场安全员;

(4) 采工区及作业队组:采工区值班干部、当班跟班副队长、班长及现场职工。

6、通过瓦斯超限追查,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预防瓦斯超限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杜绝瓦斯超限事故发生。

第2篇 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瓦斯管理工作由矿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负责,通防管理部负责瓦斯管理的具体工作,有关单位协助通防管理部搞好瓦斯管理工作,安监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2、矿每年要制定防治瓦斯工作规划,并从采掘设计、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事故发生。

3、矿必须按规定配足瓦斯检查工和瓦斯检查仪器。

4、矿井重点区域、重点采掘工作面、甲烷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专门的瓦斯治理措施。

5、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恒源公司调度。甲烷超限浓度界定:采掘面及上隅角甲烷浓度超过1.5%;采区回风巷、采掘面回风流甲烷浓度超过0.8%;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甲烷浓度超过0.75%。

6、必须全面掌握煤层的瓦斯情况和变化规律,如瓦斯地质、煤层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

7、每年测定和计算一次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掌握矿井的瓦斯来源及涌出规律。

8、新水平、新采区应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抽采半径等参数。

9、瓦斯检查工应由事业心强、身体健康、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采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新调入的瓦斯检查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殊工种合格证,上岗后还应定期进行轮训和考核。瓦检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合格的要及时调出,并及时补充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工的调出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瓦斯检查仪器要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及时维修,确保完好。

10、矿副总及以上领导、爆破工、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检查密闭墙时必须携带甲烷、氧气两用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通防管理部队长以上的管理干部必须携带甲烷、氧气两用仪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11、矿井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应由分管瓦检放炮队的副部长负责安排,经通防管理部长审查签字后,报通风副总及总工程师审批。对各工作地点及巷道、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时间和瓦斯检查员责任区域的划分、巡回检查的形式、交接班地点以及专职瓦斯检查员的设置等必须在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中明确规定。瓦斯检查地点发生变化时,要立即增补,严禁空班漏检。

12、瓦斯检查工必须按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及巡回检查瓦斯图表所规定的路线和时间,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和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通风调度实行跟踪调度。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巡回检查瓦斯图表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班报(台账)“三对口”。

13、采、掘工作面等各瓦斯检查点必须悬挂瓦斯检查记录牌。瓦斯检查记录牌悬挂位置:掘进巷道距迎头不超过60m;采煤工作面悬挂在回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不超过50m。

14、井下所有地点爆破,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作业地点必须悬挂“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记录牌。

15、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16、凡井下有瓦斯涌出或有可能积存瓦斯的区域和地点,都应进行瓦斯检查。主要有以下地点:

(1)回采工作面(包括备用采煤工作面)的具体检查地点有:进风巷风流、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巷风流、工作面煤壁、采煤机附近、输送机槽、输送机机尾、放顶煤支架放煤口,以及回风巷沿途绞车窝、进回风巷的高冒处等;

(2)掘进工作面(包括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的具体检查地点有:局部通风机上方的进风流、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煤壁、输送机槽、输送机机尾等掘进巷道内的机电设备附近,巷道高顶或高冒处;

(3)其他检查地点: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水平回风巷、机电硐室、钻场、挡风墙、密闭墙内外、盲巷、顶板冒落或突出孔洞、放炮地点、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回风流中机械电气设备附近、井下烧焊工作地点20m范围内的进、回风侧、其他有瓦斯涌出易造成瓦斯积聚的地点等。

17、瓦斯检查次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生产的采掘工作面,甲烷(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3次;甲烷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检工经常检查瓦斯。

(2)备用采煤工作面和临时停工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1次甲烷和二氧化碳;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甲烷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临时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栅栏处每小班检查1次甲烷、二氧化碳和氧气。

(3)机电硐室、炸药库、充电房、小绞车窝进、回风流和专供行人的通风巷道,每小班至少检查1次甲烷和二氧化碳。其它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每班至少检查1次。采区、 煤层、一翼、水平、矿井的总回风流,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甲烷和二氧化碳。

(4)密闭墙内、外和挡风墙外每周至少进行1次甲烷和二氧化碳检查;若有异常情况,随时检查。其中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矿井,活动的火区每小班至少检查1次。

(5)井下进行烧焊作业时,应随时对烧焊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每个瓦斯检查点进行甲烷检查。

(6)被贯通巷道地点及回风流每次爆破前至少检查一次瓦斯。

(7)处于回风流中停止运转的电器设备及开关在每次启动前附近应进行瓦斯检查。

(8)爆破地点20m范围内,在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都必须检查1次起爆地点甲烷浓度。

(9)井下运转的移动泵站和瓦斯排放巷道内的瓦斯检查每小班不少于3次。

18、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19、排放瓦斯必须编制专门的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第3篇 瓦斯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所有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人员所配戴的矿灯、自救器要保证台台完好,无失爆、失效,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2)、井下各工作面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严禁空班漏检;

(3)、队长、工程技术人员、工班长、采煤机司机、电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配备专职的持证瓦斯员上岗,不得他人代替工作;

(4)、加强局扇管理工作,局扇安装位置应距回风巷道口10m以上,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加强通风。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有足够的风量,坚持测风制度,及时调节风量,维护好主要进、回风巷道,使其保持原设计断面,以减少矿井通风阻力;

(6)、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经常检查井下通风设施,对损坏的通风设施及时维修,保证设施完好合格;

(7)、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9)、工作面及其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0)、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面拆卸矿灯和更换零件。

(11)、及时封闭废巷和采空区,减少矿井漏风,对长度大于6m的不通风或通风不良的独头巷道要设栅栏或密闭,以免人员误入引起中毒或窒息事故;

(12)、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通风,个别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要安装瓦斯报警断电仪,且风流中瓦斯和co2浓度必须控制在0.5%以下;

(13)、加强局扇管理,减少风筒漏风,局扇要执行双闭锁,既瓦斯电、风电闭锁;

(14)、坚持使用水炮泥,炮眼布置、深度、装药量、封泥长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则规定,井下严禁放明炮、糊炮,以免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15)、发现失爆设备必须更换或检修;

(16)、井下各工作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瓦斯报警仪和瓦斯断电仪。

(17)、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监测仪。

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第4篇 瓦斯排放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主扇、局扇停运,瓦检员必须撤出停风巷道中的全部人员,跟班电工将巷道中全部开关打到零位,切断进入停风巷道全部电源。风机开关由瓦检员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挂上停电牌;停风巷道撤人、停电以后,在开口处设上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

凡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1%并在3%以下均要制定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若是主扇、局扇同时停止运转,则必须切断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先启动主扇排放负压巷道瓦斯(停风不超过10min时可直接排放,超过10min后则调节风井绕道风门以控制经过主扇的瓦斯浓度不超3%),后启动局扇排放掘进巷道瓦斯。

局扇排放原则:排放瓦斯浓度其回风流必须执行停电、撤人及站岗;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必须执行控制排放,在全风压风流第一交汇点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大于1.5%;启封巷道由外往里逐段控制排放。

排放时停电、撤人及站岗工作由生产矿长派专人负责,且每项工作还必须设负责人;停电、撤人、站岗人员只许在新鲜风流中站岗,站岗地点还须设“排放瓦斯,严禁人员进入”明显标志。

排放均采取三通控制排放,排放时三通靠迎头端风量由小到大逐渐增加,而三通短节风量由大到小;控制迎头方向风量的绳索置于新鲜风流中,排放时三通控制和第一交汇点瓦斯检查由瓦检员执行。

有两个及以上的掘进工作面需要排放瓦斯时,从进风巷沿回风流方向依次逐个排放,严禁两个及两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

排放时,停电、撤人及站岗三项工作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在确认这三项工作完成以后,即通知瓦检员可以排放瓦斯,瓦检员得到通知且,检查风机前后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且三通靠迎头端扎紧而短节打开时,启动风机、在瓦检员的统一指挥下,施工该巷道的两名工人控制三通,瓦检员检查全风压第一交汇点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排放完以后,瓦检员对巷道瓦斯数据进行检查,并向调度汇报,调度在确认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浓度不大于0.5%,回风流瓦斯浓度不大于1%,局部瓦斯浓度不大于2%时,通知向停电区域恢复送电,并通知拆除站岗,然后恢复生产。

第5篇 加强二采区回风巷顶头绞车硐室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二采区回风巷顶头绞车硐室上风侧安装甲烷传感器一台,实现瓦斯电闭锁功能,为防止瓦斯积聚,加强二采区回风巷顶头绞车硐室瓦斯管理,特编制此安全措施:

1、在绞车硐室内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由每班瓦检员巡回检查不少于5次,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并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保证绞车的正常使用。

2、绞车硐室内设置通信设备(电话一台),以便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联系矿调度室。

3、绞车司机在操作绞车前必须观察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显示的瓦斯浓度值,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0.5%以下时,方可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当绞车硐室瓦斯浓度达到0.4%时,瓦检员应责令停止运输工作,切断电源。立即通知调度室、通风科及安全科,由通风科查明原因,安排处理。

5、使用中的便携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灰尘,保持清洁,便携应保持干燥,避免洒水淋湿。

6、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接班人须向交班人询问上班情况及当班应该注意的事项。待无疑问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现场。凡发现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的,一律停班进行处理。

7、安全科需派专职安全员对当班瓦斯巡检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如发现瓦斯积聚,立即配合瓦检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本安全技术措施在审签后生效。

山西高平科兴高良煤业通风科

2023年9月13日

第6篇 放假期间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我矿春节放假期间通风瓦斯管理的安全,我矿成立春节放假期间通风安全领导小组,在放假期间积极进行正常瓦斯检查和监测监控工作,特制订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成立春节放假期间通风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春节放假期间工作安排

1、工作安排:放假期间,矿井全部停工停产,只进行矿井通风、排水、瓦斯检查工作,井下各掘进地点的瓦斯检查每班3次其他地点检查1次,并由通风队副队长制定专项瓦斯检查计划图表。

2、每班安排2名瓦检员(张家沟必须为工长或副工长;华泓可以为瓦检员)配合安监和机电负责瓦斯检查、排水、安全检查等工作,确保矿井供电、通风、排水等安全工作。

3、地面每天留守一名遥测工,负责处理井下监控异常;地面监控和通风调度留一名值班人员负责地面监控。

4、放假期间通风队每天留一名副队长以上人员值班。

5、仪器发放室在放假期间由通风队值班管理人员(副队长以上

人员)和遥测工共同负责仪器发放和维修工作。

三、放假期间留勤值班要求:

春节放假期间,通风值班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在岗,严禁脱岗、外出。并详细记录当天井下工作、安全情况。值班地点为监控室。

四、放假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春节放假期间,矿井主要通风机保持正常运转。

2、掘进头保证正常通风,停工前必须切断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并在巷道口设全断面栅栏、揭示警标,除瓦斯员正常检查瓦斯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3、9104工作面和9108工作面除排水设备及照明外,全部停电,并闭锁开关;主斜井、集中轨道大巷、北胶带大巷、集中胶带大巷、北轨道大巷和北回风大巷除排水设备及照明外,全部停电,并闭锁开关。

4、留矿人员必须熟悉矿井情况,熟悉本矿应急救援预案,保证24小时在矿值班。

5、井下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相互合作,不得单独行动。井下开泵排水前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经检测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能开水泵,电工、安监员、瓦检员巡检时必须结伴而行。井下各地点每班检查瓦斯次数按上述规定执行,并做好记录。

6、加强井口管理,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严防外来人员误入井内导致事故发生。

7、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监控室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

情况及时报告值班管理人员。

8、停工前,井下各队组必须对自己所辖区域的系统、各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9、停工前,对照明、排水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10、电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主要通风机出现故障,立即启动备用主扇通风,并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检修,如果10分钟内备用主扇启动不了,必须及时撤出井下人员,恢复通风20分钟后,瓦检员对井下所有通风巷道进行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向矿值班人员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井下人员必须观察采面及沿途巷道的支护情况,发现冒顶、片帮的要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及值班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冒险通过。

12、井下岗位人员入井前严禁喝酒,班中严禁脱岗、早上井,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五、矿井停送电措施

1、矿井停送电工作由机电队电工负责。

2、需要停送电时,机电队电工首先向公司调度及值班人员请示,等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由机电队电工向井下送电。

3、遇到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主扇司机要汇报调度,查明原因,10分钟内立刻组织启动风机,超过10分钟,汇报调度,按应急预案执行。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7篇 抽排瓦斯、抽排瓦斯风机管理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744区在回采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不出现瓦斯超限、瓦斯积聚等现象,特制定744区抽排瓦斯、抽排瓦斯风机管理安全措施。

一、任何人不准随意停、开抽排瓦斯风机,如果必须要停抽排瓦斯风机,必须在生产平衡会上提出,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并且通风段必须采取号相关措施。

二、同整段每天有专人检查风机接设质量,风机达到高压部位不漏风,风筒无破口、接头反边压好、吊挂平直。

三、排放瓦斯导风筒必须吊挂距巷道顶板不得大于0.2米,排放瓦斯风筒出口要设在回风三岔口处。

四、排放瓦斯时风机风筒出口处瓦斯浓度不得大于1.0%。

五、排放瓦斯风机风筒出风口以上不得有失爆的电气设备和不合格的电缆接头。如有失爆的电气设备和不合格的电缆接头应及时处理。

六、机电段每天设专人检查排放瓦斯风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抽排瓦斯风机存在问题,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在排放风机风筒出风口5~10米处设置ch4传感器一台。如风机风筒出风口处瓦斯浓度达到1.0%,立即切断抽排瓦斯风机电源。

八、抽排瓦斯风机风筒出风口10米范围内不得有人员作业。

九、通整段安排专人检查抽排风机风筒出口处各气体浓度(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风)。

十、抽排瓦斯风机风筒出风口检测时,如一氧化碳超限或长时间显示有燃烧发火迹象时,应由通整段查明原因,采区措施进行处理。

第8篇 x高瓦斯矿井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我矿已经属于高瓦斯矿井,结合矿高瓦斯矿井管理特别规定,对我队作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如下:

一、煤矿机械安装工

1、回撤工作面距掘进头50m内悬挂四台干粉灭火器(灭火器重量不小于8kg)用于工作面发生燃烧时能及时扑救。

2、工作面风筒必须使用抗静电、抗撞击、不燃性硬质风筒。

3、作业过程中起吊拖拉设备时,严禁铁对铁作业,作业要用铜锤,严禁使用铁锤。

4、拖拉支架等大型设备时,必须采取措施,严禁发生碰撞或摩擦产生火花。

5、切眼留有顶煤时,在支架安装前必须施工间距不大于2米的顶煤瓦斯释放钻孔,钻孔深度不小于顶煤厚度,瓦斯释放时间不小于3个月。

6、工作面切眼用锚网支护的,安装时必须进行退锚处理。

7、工作面内及与工作面相连的采空区空顶超过0.5m、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处理。

二、煤矿电气安装工

1、严格按照机电设备防爆50条进行作业,杜绝出现失爆。

2、局扇必须实现“六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专人看护、专用电话、专用维修 。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并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3、电工进行开盖作业时,必须按要求测量附近10米内的瓦斯,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进行作业。

4、对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监控数据实时观察,当瓦斯浓度大于0.8%时,必须停止作业。。

5、严禁在专用回风巷内设置电气设备、敷设电缆等。

6、车的电源,停止猴车运行。

7、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入井前必须进行防爆检查。

8、工作面安装时,通信、自动化装置和仪器、仪表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

9、井下使用的编织袋、尼龙网等非金属制品必须使用阻燃、抗静电材料,必须严格验收材料质量。

安装队

2023年5月

第9篇 瓦斯抽放管理安装与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随着各掘进工作面的不断推进,瓦斯抽放管路也须紧跟各工作面迎头进行瓦斯预抽,在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与拆除过程中为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安全特编写此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1、管路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管路工须了解煤矿有关瓦斯、煤尘爆炸及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以及对瓦斯抽放管路的安装及维护规定。

3、严禁在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从事管路安装、拆除、维护、检查等工作。

4、在进行正常操作时,要仔细检查操作环境的安全状况,不安全须向有关人员进行汇报处理后才可进行作业,否则不得进行操作。

5、敷设管路时要严格按设计施工,管路与其它设施及设备的安全间隙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6、在运输巷道内敷设管路时,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采取设置警戒、行人不行车等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7、工作前应把需用材料、工具准备齐全;下井进行管路敷设和维修时要运转所须材料。

8、软质管或较短管材、配件可装矿车运送,凡矿车装不下的管材均装花车运送。管材的装载高度不准超过矿车或运输车两帮高度,并要捆绑牢固。

9、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并有防止管材脱落、刮帮和影响行人、通风设施的措施。

10、管材、物料运到现场后应放到预定地点,堆放整齐,牢稳、不得防碍行人、运输和通风。

11、安装前应详细检查管材、闸阀质量,进行试压试验,应无堵塞物、无漏洞、管盘完好。

12、接管路时应按照从外向里的顺序操作逐节接入。

13、管路的接头和接口要拧紧,用法兰盘连接的管路必须加垫圈,做到不漏水、不漏气。

14、管路要托挂或垫起,离地面不得少不300mm,以免水淹腐蚀管路;吊挂要平直,紧靠帮,以防止顶板掉渣砸坏管路,拐弯处加弯头,严禁拐死角。

15、拆卸管路时要2人托住管路,1人拧下锣丝。

16、当管路通过风门、风桥等设施时,应事先与通风部门联系好,管路要从墙的一角打孔通过,接好后用灰浆堵严,管路不得影响风门的开关。

17、在有电缆的巷道内敷设管路时,应尽量敷设在另一侧,

18、抽采管路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必须满足防冻、防腐蚀、阻燃、抗静电的要求。

19、抽采管路应安装在专用回风巷内,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高度不小于300mm。运输巷中敷设管路时,应悬挂架空于巷道帮上,高度不少于1.8m,与运输材料最大轮廓安全间距不小于200mm。

20、瓦斯管路敷设在巷道低凹处、采区上山、下山的下部时均要安装放水器。

21、瓦斯抽采干管的每一分支都应设置全通隔离阀,以便维修和支管拆除或延伸,在钻场和分支应设置流量、负压、瓦斯浓度观测装置。支管与钻场联接根据现场条件,做具体设计,确保管道畅通,不漏气。根据需要设置气水分离器。

22、抽采系统投入运行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气密性试验。一般采用压风正压试验法,试漏气压要达到0.3-0.5mpa。以试验时间不少于2小时、压力降不大于试验气压的5﹪为合格。

23、移动泵抽出的瓦斯需要送至永久抽采系统的管道内时,必须制定相应措施,不能影响永久抽采系统。

24、利用上隅角埋管抽采的瓦斯管在进入上隅角之前应加装绝缘段(非导电体管路除外)。

25、瓦斯抽采管路的材质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定,当条件适当时,可选用新材料的瓦斯管,但井下瓦斯抽采管路禁止采用玻璃钢管。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顺层钻孔封孔管应禁止使用金属管。

26、地面管路无论是架空或埋在地下,均必须在管道外表设置保温层(埋在冻土层以下除外),以防冬季管路冻裂。

27、在平巷或斜巷铺设的管路必须用可缩木支垫,以防底鼓折损管路。垫木高度应不小于0.3米,且垫木间隔根据管路的长度,至少每节管路架一排垫木。

28、抽采管路与巷帮间距应保留一定的安全间隙,以防巷帮膨胀挤损管路以及便于安装和检修。

29、倾斜巷道内悬挂的管路应用卡子将管路固定在巷道支架上。每根管路在管路两端各安装一套卡子,卡子安装必须牢固可靠,在外力作用下不发生晃动。

30、瓦斯流经管路的弯头角度应不小于90º,禁止采用直角急弯头。

31、井上下敷设的瓦斯抽采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若与电缆悬挂在巷道的同一侧,其安全间距不少于0.3m;并应有防止管路砸坏的安全措施。

32、地面瓦斯抽采管路不得和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及通讯电缆等敷设在同一条地沟内。同时,瓦斯管路不得从地下穿过房屋或其它建筑物,一般情况下也不得穿过其它管网,当必须穿过其它管网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

33、当采用专用钻孔敷设瓦斯管路时,专用钻孔的直径应比管道外形尺寸大于100mm;当沿竖井敷设抽采管道时,应将管道固定在罐道梁上或专用管架上。

34、通往井下的抽采管路应采取防雷措施。

35、用法兰盘联接管子时,严禁手指插入两个法兰盘间隙及螺丝眼,以防错动挤手。联接瓦斯管路时必须加胶垫、上全法兰盘螺丝并拧紧,以确保不漏气。安装放水器时,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

36、在管路连接如须关闭抽放泵时,须由瓦研室编制专门的停泵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执行。

37、对连接抽放的管路要进行拆除时,必须注意如下几点:

(1)、先将要拆除的管路后面的分抽器(或连接抽放的设备)拆除后,进行不小于15分钟的抽放(抽空气)后才可将控制此管路的闸阀关闭。

(2)、由专职瓦斯检查员对管道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当瓦斯浓度大于1%时必须继续进行抽放空气,只有当管内瓦斯浓度低于1%时才可进行管路拆除工作。

(3)、拆卸管路时要逐步拆开,边拆管边检查瓦斯,确保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要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4)、在管路拆除过程中,要坚持不安全不作业的原则,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扎紧袖口,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5)、拆除螺丝前应提前将所有要拆除的螺丝加注螺栓松动剂,拧螺丝时动作要缓慢平稳,不得撞击、敲打。

(6)、在拆除管径大于dn250的管道时,必须先用1t的紧线器或吊链将管路的一边吊挂平稳,下面用铁架垫平,由一人专门观察,另外三人才可进行拆除螺丝工作。

(7)、抬管时作业人员要步调一致,下放管路时必须先将管路两边用麻绳捆绑牢固,由四人用铁棍进行抬下,下放时用力必须均匀、平稳,两边同时着地,避免出现磕碰管路现象。

(8)、登高作业时,严格执行《高空作业管理规定》,必须有专人监护,专人扶持,确保铺板与高凳(支架)固定可靠,脚下稳固后,方可进行作业,斜坡作业必须绑固可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9)、拆除的管路和配件要及时回收,不能及时回收的要码放整齐,挂牌管理。

(10)、对管路进行拆除前须先由瓦研室编制“管路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贯彻后才可严格按措施有关规定执行。

37、其它未及事项严格按审批意见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第10篇 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回风下山岩巷掘进工作面开口位置*=3 830986.234,y=.139,z= 19.51m,方位角=58°;坡度-18°~-19.5 °u型钢(3.2×3.2m)支护,沿二1煤层掘进,设计长350m,目前已掘进距离225m,掘进迎头为全岩岩性砂岩,巷顶标高-20.6m,方位角=58°;坡度±0°;瓦斯历史统计资料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0.467m3/min, 预计向前掘进前方8~10米处,将揭露二1煤层,进入半煤和全煤掘进, 估计掘进前方有高瓦斯现象。 为消灭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瓦斯事故,保障该面安全掘进,特制订如下瓦斯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石门揭煤的安全技术措施:

1、探明本掘进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

目的:探明掘进前方煤层赋存情况,掌握煤层位置倾角、厚度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2、 风动凿岩机及其附属钻杆(钻杆2m/节)。

3、钻孔设计参数:孔数4个;孔深4~5m;(具体布置参数见附表一)

4、钻孔作业完成时间:60分钟。

5、作业间隔期:8个小时。

6、实施单位:

7、实施时间:2007年02月25日0点班起至进入全煤掘进止。

二、远距离人放炮

1、当掘进迎头距煤层相对位置3米时,采用远距离放炮,至进入半煤和全煤巷停止。远距离放炮地点为回风下山上平台处。

2、本掘进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3-0.5米时,本掘进工作面迎头断面上部1/2以上禁止布置炮眼。

3、本掘进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0.5-0米时,本掘进工作面全断面布孔进行爆破 。

4、本掘进工作面炮眼深度不得超过1.2米,装药量依据《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爆破参数减半执行。其它技术参数严格遵守本作业规程规定。

5、该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必须通知轨道下山皮带下山掘进工作面全部作业人员进行撤离。

6、轨道下山、皮带下山、回风下山作业人员撤离地点为轨道下山第一联巷以上进风流中。

7、远距离放炮前轨道下山、皮带下山、回风下山必须切断非局部通风机专用的一切电源。

8、远距离放炮30分钟后、方准本掘进工作面专职安全检查员和当班班组长进行该掘进工作面进行检查,如无异常情况,方准本工作面和其他作业地点人员进入作业地点进行作业。

9、远距离放炮前撤人把口工作由当班各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和当班安全检查员负责落实。

10、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1000元。

三、加强通风管理

1、加强主井筒井口的封堵,减少矿井外部漏风,同时关闭主井底临时风门、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增大总进风量。

2、安全检查员必须保障风筒平直到位(距掘进迎头距离不得大于5米)无破口漏风现象(末端10米除外)。

3、增加局部通风机实行双风机二级并联供风严禁单级运行,违者罚款200元。

3、施工队班组长、安全检查员及跟班电工要负责看管局部通风机 ,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

4、局部通风机的接线和供电必须做到持续、可靠。杜绝非外部因素的停电停风 。

6、立即安装并使用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装置,待中央变电所投入使用时,在实现三专“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

四、加强瓦斯管理:

1、 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情况,发现掘进工作面、迎头、回风流的瓦斯浓度超限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施工队必须服从指挥。

2、 必须在该掘进工作面迎头和回风流分别设置一台瓦斯传感器。具体位置:t1距掘进迎头小于5米;t2在回风口10-15米设置.

t1:瓦斯报警浓度≥0.8%; 断电浓度:≥1.0%;复电浓度:∠0.8%

t2:瓦斯报警浓度≥0.80%; 断电浓度:≥1.0%;复电浓度:∠0.8%

ti:断电范围:本掘进工作面迎头及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2:断电范围: 本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 必须派人每天对该掘进工作面的瓦斯传感器进行维护和校对,确保监测灵敏可靠。

4、该面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其具体责任是:

⑴、保证风筒吊挂平直到位,接头严密无破口,确保该面有足够的风量;

⑵、负责检查局部通风机前后10m的瓦斯情况(并填写 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瓦斯检查牌,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和及其运行情况,发现突发性的停电停风,立即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⑶、 负责该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时刻注意瓦斯变化情况,并坚持“一班多汇报”制度(每班汇报不得少于3次)和现场交接班制度;

⑷、负责对该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⑸、监督、考核、汇报本掘进工作面瓦斯释放钻孔的施工完成情况。

⑹、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5、专职瓦斯检查员名单:

0点班:

8点班:

4点班:

6、跟班电工必须做到:

⑴、检查本区域的供电情况和电缆受荷情况。

⑵、检查本掘进工作面 及井下其它地点的电器设备完好情况,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⑶、协助专职瓦斯检查员看管本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确保运行正常。

⑷、处理突发性的停电、停风事件。

7、如果局部通风机确需停电、停风或者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恢复通风前,必须由安全检查员检查风机、及其开关前后10米以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且停风区内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启动风机、恢复通风。此条由当班安全检查员和该掘进工作面当班跟班队干负责。

12、如果局部通风机确需停电、停风或者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且本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内的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负责、组织排放瓦斯。

13、该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班班携带瓦斯便携仪悬挂于迎头,随时检查瓦斯变化情况,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14、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煤电钻打眼;当瓦斯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此条由当班安全检查员、当班班组长分别负责。

15、本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五、实施释放瓦斯钻孔和煤层注水钻孔

实施单位:

1、 释放瓦斯钻孔

⑴钻具:zdj矿用架柱式电钻机及其附属钻杆。

⑵、钻孔设计参数:孔数15个;孔深10~12m;(具体布置参数见附表一)

2、煤层注水钻孔:采用浅孔动压注水。

钻具:煤电钻及附属钻杆及专用封孔器。

注水孔设计为3个:孔径42mm;孔深6米,(具体布置参数见附表二) 注水量以邻近孔出水为标准,施工过程中可灵活运用,但最低不得少于3个。

3、钻孔作业完成时间:4-6小时。

4、作业间隔期:16个小时。

5、作业方式:三八制;其中一班打钻释放瓦斯和煤层注水钻孔,两班掘进。完成一个钻孔作业循环且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方可掘进。违犯此规定的,罚款1000-5000元。

6、注意事项:

zdj矿用架柱式电钻机必须完好、钻体及电缆杜绝失爆现象。

⑴、打钻人员一定要熟悉打钻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现场必须配备钢尺坡度规等测量器具,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⑵、打钻人员要衣扣整齐,灯带系于上衣之外的腰间,并与旋转的钻杆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被绞伤。

⑶、钻机必须经过严格检修达到完好才能下井投入使用。

⑷、打钻之前先敲掉顶板伪活岩石,加固好煤壁,严禁空顶作业。

⑸、打钻期间施工队跟班干部必指定专人“观山”,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等业务单位。

⑹、凡到此处人员必须佩带化学氧自救器,打钻期间施工班长及跟班干部随身携带便携仪。

22、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煤电钻打眼;当瓦斯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六、危险源辨析和应急处理预案: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打钻并撤出本工作面作业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

⑴、地压显现预兆:煤炮声、支架声响、煤岩开裂、掉碴、底鼓、煤岩自行剥落、煤壁颤动、钻孔变形、塌孔、顶钻、夹钻、钻机过负荷等。

⑵、瓦斯突出预兆: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温异常、打钻喷瓦斯、喷煤粉、哨声、蜂鸣声等。

⑶、煤层结构及构造预兆:煤层层理紊乱、煤层强度松软或不均质、煤暗淡无光泽、煤层厚度增大(特别是软分层厚度增大)、煤层倾角变徒、挤压褶曲、波状隆起、煤体干燥等。

⑷、无计划停电停风

⑸、掘进迎头及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1.5%及其以上

⑹、认定必须撤人其它情形。

2、当本掘进工作面出现以上明显预兆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⑴、撤人

⑵、停电

⑶、汇报

七、粉尘防治

1、铺设防尘管路,每隔5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保障该掘进工作面正常供水,及时冲刷巷道浮尘。每班不得少于一次。

2、本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风镜和防尘口罩。

3、掘进作业前后,必须对迎头20米范围内的巷道帮、顶、底进行洒水降尘,净化风流。

八、其它措施

1、本掘进工作面进入半煤和全煤掘进时,进行手镐掘进,严禁爆破作业和风镐作业。违犯本规定的,罚款1000-5000元。

2、必须加强队干跟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消灭空帮空顶现象,防止瓦斯积聚 。

3、 本掘进工作面必须备足备够扦椽、荆笆、坑木等材料

4、切实做好机电防爆检查工作,杜绝该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 电器失爆现象。

5、调度室调度员必须切实加强该面通风、瓦斯等方面的调度指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特殊情况,必须快速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指挥、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

6、本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佩带的矿灯必须完好,杜绝失爆现象。

7、本措施未提及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年 月 日

第11篇 瓦斯抽放系统管理措施

1.瓦斯抽放泵站和瓦斯抽放系统巡查,由瓦抽队负责、管理。

2.瓦抽队要按照“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地面泵站进行检查,保证瓦斯抽放泵连续可靠运行。

3.井下移动泵和地面移动泵站运行前,由瓦抽队编制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确保移动泵站连续可靠运行。

4.瓦斯泵站司机每班按要求对泵站管路,抽放泵、安全设施、供水管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井工调度和通风调度进行汇报、处理。

5.放水工严格按照“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放水巡检路线对大巷的抽放管路和各地点的钻场进行放水,保证放水管口处于负压状态,并且对抽放系统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抽放管路、闸门、钻孔、放水桶等,发现有损坏、漏气等情况时,要及时进行处理。

6.放水工每班按要求3次向泵站司机汇报井下管路系统放水情况,泵站司机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再向井工调度室汇报后,要及时联系放水工,查明原因。

7.在工作面开采期间,为了保证南三泵站、中央泵站2台泵并联运行,瓦抽队提前编制2台泵并联运行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在运行时严格按措施规定执行。

7.井下移动泵站、地面泵站运行前按要求编制运行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

8.其它均按照《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制度执行。

第12篇 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4#305盘区8501工作面处在305盘区西北边界,与柴沟煤矿相邻,该区域地质条件较复杂,煤质较疏松,瓦斯涌出量较大,为充分体现“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的标准,确保回采时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开拓副总经理 机电副总经理 安全副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通风区长(总经理助理)

成 员:通风区长 机电科长 安监站长 调度主任 地测科长 技术科长 质量标准化主任 综采队长 放顶队长

三、组织机构职责:

1、总工程师负责8501工作面瓦斯防治工作的总体协调指挥,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解决瓦斯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并在出现灾变时进行应急救援指挥。

2、生产副总经理、开拓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安排好8501工作面及305盘区各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出现掘进工作面与8501工作面串联通风现象,并在出现灾变时进行应急救援指挥。

3、安全副总经理负责该工作面回采期间安全工作的监督指挥,并在出现灾变时进行应急救援指挥。

4、机电副总经理负责加强305盘区所有机电设备的管理,并参与出现灾变时的应急救援指挥。

5、通风区长负责8501工作面回采期间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保证该工作面通风系统可靠,风量分配合理,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瓦斯检查到位,并在出现有害气体超限时,积极组织人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机电科长负责305盘区所有电气设备尤其8501工作面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每天在作业会通报检查情况,如有失爆现象严格按照《305盘区瓦斯管理特别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确保王卞庄主扇的正常运行,并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同时在出现灾变时依据调度室指挥进行断电工作。

7、安监站张艮山负责监督该工作面各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在出现灾变时与通风区共同完成撤人,设置警戒工作。

8、调度室幸子文负责全矿井调度协调工作,并负责出现灾变时信息、命令的上传下达工作。

9、技术科侯荣负责监督该工作面顶板管理,当工作面采空区出现悬顶时,及时进行放顶,避免由于采空区顶板大面积垮落而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

10、质量办孟连祥负责8501工作面各项质量标准化管理,尤其配合机电科进行防爆检查。

11、工程区杨宝平负责工作面的安全生产,以及通风设施、监控设施、防尘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包括吹高冒区瓦斯风管的使用维护,并每班安排电工对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

12、放顶队李洪兵负责严格按照放顶孔设计进行打钻放顶,对工作面老顶进行预爆破,严禁在采空区上方爆破,同时负责放顶队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杜绝出现失爆。

四、安全技术措施:

1、严禁其他掘进工作面与8501工作面串联通风(打系统时除外),坚决杜绝二次串联。

2、8501工作面必须具备地煤公司《综采工作面准入验收》条件,方可组织生产。风量配备不足、防灭火系统不完善、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有害气体超限不得组织生产。

3、8501工作面瓦斯员必须实行双岗制度,瓦斯队每班必须安排技术好、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瓦斯员班组长对工作面、高冒区、瓦斯涌出异常区域、打钻释放区进行瓦斯检查,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将检查数据记录在手册和工作面瓦斯牌板上,并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工作面“手拉手”交接班制度。

4、严禁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5、保证8501工作面传感器安设齐全:

工作面瓦斯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口不大于10m处,工作面上隅角传感器安设在切顶线对应的煤帮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小于0.8%。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回风绕道10m-15m的回风流中,5501巷道中部500米处安设瓦斯传感器,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0.8%,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小于0.8%。

6、8501工作面回采期间,处在回风流的4#305盘区总回风巷掘进皮带机头前5米安设瓦斯传感器,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断电浓度为≥0.5%,断电范围为皮带机头及掘进巷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小于0.5%。

7、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的上方,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得小于200mm。每七天由通风区监控队使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同时检查瓦斯超限报警和“三大闭锁”功能,确保准确、可靠。

8、8501工作面进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8501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区,进行处理。4#305盘区总回风巷皮带机头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掘进巷道所有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区,进行处理。

9、8501工作面及进回风巷道中,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0、由放顶队负责施工,对8501工作面在原2501、5501巷底板瓦斯释放的基础上,再对4#煤层8501工作面煤体550米-1000米段进行打钻释放瓦斯。

11、放顶队要严格按照放顶孔设计进行打钻放顶,对工作面顶煤和老顶进行预爆破,严禁在工作面采空区上方爆破,爆破时炮孔封泥长度不小于炮孔深度的三分之一,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放炮时严禁将雷管绑在导爆索上,不进行封孔直接放炮(放明炮)。

12、放顶队要严格按照煤层注水设计进行打钻注水,同时注水孔数量大于等于5个,注水孔要安设流量表、压力表,对煤体进行采前注水,从根本上减少粉尘的产生。

13、回采过程中要每隔3米对2501、5501及8501工艺巷的金属顶网断开一次,避免杂散电流进入采空区,引起瓦斯事故。

14、严格执行8501工作面专项防灭火措施,杜绝出现煤炭自燃发火现象。

15、机电科每天至少对8501工作面及4#305盘区总回风巷内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失爆检查,发现一处失爆处罚责任队组一万元,并在作业会上通报,如其他部门或领导发现失爆,属机电科失职同时处罚机电科一万元。

16、机电科负责做好王卞庄主扇的日常维护,避免由于主扇故障造成矿井无计划停风,同时联系好主扇供电单位,避免主扇无计划停电。

17、综采队、机掘三队、放顶队必须每班配有电工,加强各自所属电气设备管理,坚决不允许出现电气设备失爆现象。

18、入井矿领导、各科室干部、队组区队长、技术员、班组长、电钳工、安全员、瓦斯员必须佩带瓦斯便携仪。

19、对2501、8501工艺巷、5501巷内的高冒区,在加强瓦斯检查的同时,要设置专用风管对其进行不间断供风。

20、工作面各转载点喷雾、巷道水幕必须采取开机开水制度,防止煤尘堆积,同时按照规定安设隔爆设施。

21、打眼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不准干打眼,如遇地质构造需打眼放炮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由瓦斯员、安全员负责监督,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一千元。

22、综采队、机掘三队、放顶队负责培训员工,并确保每位员工熟悉避灾路线。

23、根据《8501工作面“一通三防”设计》计算可知,8501工作面配风量不得少于1241m3/min。

五、应急措施:

瓦斯超限

1、对8501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可采用风障引导排除法:

从8501工作面,靠近5501回风巷的最后一个基本支架开始向工作面(2501方向),倾斜打第一道风障,风障与工作面煤壁呈45°夹角,与煤壁接住;在第一道风障之前,与第一道风障间隔5米,平行于第一道风障设置第二道风障;在过渡支架、端头支架处设置第三道风障,该风障平行于后溜,一头与第一道风障连接,另一头距上隅角煤壁两米。(风障设置见示意图)

8501工作面风障由综采队负责使用维护,每班放专人管理,瓦斯队负责监督考核。

2、回采期间一旦8501工作面或回风巷瓦斯超限,施工队组跟班领导必须停止工作、立即切断8501工作面及回风巷以及4#305盘区回风巷掘进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瓦斯员、安全员负责将8501工作面及4#305盘区回风巷所有工作人员撤至4#305盘区皮带或轨道巷进风流中,并在通往瓦斯超限区域的巷口设置警戒,同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区。

3、设置警戒地点为:2501巷口、8501工艺巷口、4#305盘区皮带、轨道、回风巷尾部、王卞庄风井4#层回风口以下、30米提升暗斜井下口。

4、通风区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派人进行处理,通过增大工作面风量进行瓦斯稀释。

5、综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致使上隅角或工作面瓦斯达到0.6%时还可通过降低产量控制瓦斯涌出量,采取割煤时不放煤、放煤时不割煤或停产等强制措施控制瓦斯涌出量。

主扇停运转

1、一旦主扇停止运转,机电科运行队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统一指挥井下人员断电、撤退。

2、发现主扇停风或接到调度命令后,施工队组必须立即切断各自工作面及巷道内的电源,掘进巷道同时切断供风局扇电源,并将人员撤至地面。

3、主扇停止运转后,机电科运行队负责按规定对井下进行断电。

4、主扇恢复运转后,主扇出风口的瓦斯浓度不得大于2%,一旦大于2%应采取打开正反小风门和防爆门进行短路风流的措施,等瓦斯浓度小于2%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关闭正反小风门和防爆门。主扇出风口的瓦斯浓度小于1%以下时,人员方可进入,测定王卞庄风井风量和检查气体情况。

5、经测风员对主平硐进行测风,确定风流稳定,风量正常,方可允许瓦检员、安全员、各队组电工、及跟班队长入井进行检查。

6、瓦检员、安全员首先要对主平硐、9#岩巷及上部变电所进行瓦斯检查,确定各点有害气体不超《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情况下,通知调度室并由调度员通知所有入井人员进入到上部车场待命。

7、其它地点送电按照从外向里逐段检查、逐段送电进行,首先对上部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及其沿途路线进行检查,在有害气体不超限的情况下通知调度,由调度通知机电科运行队为中央变电所供电,以此类推至采区变电所至工作面配电点。

8、如果在逐段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地点有害气体超限,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和通风区,通风区制定排放有害气体措施,并进行处理,只有在有害气体不超标的情况下,方可继续由外向里进行检查、送电工作。

9、掘进工作面送电前,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⑴掘进工作面送电前,必须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并成立瓦斯排放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通风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机电科长、安监站长、调度主任担任,成员由通风区、安监站跟班队长,瓦斯员、安全员,掘进队队长、电工组成。

⑵利用掘进巷道原有局部通风机对掘进巷道有害气体进行排放,进行瓦斯排放时首先将风筒从掘进巷巷口拆开,并检查局扇开关20米范围内的甲烷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启局扇,由外向里逐根延接风筒对该巷瓦斯进行排放,并保证排出的气体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瓦斯浓度不超过0.8%。

⑶排放前,安监站要派专职安全员在通往排瓦斯风流流经的巷口设警戒,禁止人员进入排放瓦斯风流经过的巷道。

⑷只有瓦斯排放完成后,由瓦斯员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当工作面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恢复为工作面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送电,工作面方可恢复工作。

⑸当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由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

10、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一个盘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排除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1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1台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下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排放其送风巷道的瓦斯。

11、利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六、避灾路线:

1、8501工作面避灾路线:8501工作面--2501顺槽--4#305盘区皮带巷(轨道巷)--305提升暗斜井--305盘区集中轨道巷(皮带巷)--主(副)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2、5501巷500米以里:5501巷--8501工作面--2501顺槽--4#305盘区皮带巷(轨道巷)--305提升暗斜井--305盘区集中轨道巷(皮带巷)--主(副)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3、5501巷500米以外:5501巷--4#305盘区皮带巷(轨道巷)--305提升暗斜井--305盘区集中轨道巷(皮带巷)--主(副)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4、4#305盘区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4#305盘区皮带巷(轨道巷)--305提升暗斜井--305盘区集中轨道巷(皮带巷)--主(副)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七、考核办法

1、认真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精神,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制度,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针对发生的瓦斯超限事故,进行严厉处罚:

(1)对因破坏风障或不及时维护风障,造成上隅角瓦斯积聚,处罚责任人3000元,瓦斯员1000元,综采队1万元。

(2)对因损坏通风设施或同时打开两道风门,以及随意改变调节插板等违章行为,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罚5000元,主要责任人罚3000元,队组1万元。

(3)对人为造成监控探头损坏或线路故障,引起瓦斯误报警的,处罚直接责任人500元,队组5000元。

(4)对因破坏密闭墙或随意拆除密闭墙,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罚直接责任人5000元,队组1万元。

(5)因矿井主扇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罚直接责任人5000元,责任单位2万元。

(6)同一部门或队组月度发生两次瓦斯超限事故,撤销部门正职职务,罚部门或队组3万元。

(7)同一部门或队组月度发生三次瓦斯超限事故,除撤销部门正职职务,罚部门或队组5万元外,扣除全部门季度全部奖项,外委队组清理出矿。

2、305盘区绝对杜绝出现电气设备失爆,发现一处失爆罚责任队组1万元,如其他部门或领导发现失爆,属机电科失职同时处罚机电科1万元。

3、打眼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不准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千元。

八、其他未提及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一通三防”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后附通风系统示意图、监控系统示意图、风障设置示意图、避灾路线图:

瓦斯超限采取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十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防治工作方针,达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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