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对规划区内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进行现场勘测,并逐户登记、造册。
2.对出租房屋的协议进行审查、认定权属,确认其是否具备出租资格。
3.签订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并进行存档。
4.对有效期满的租赁许可证换发新证。
5.发布规划区内房地产租赁供求信息及不同区域内房地产租赁价格信息。
6.根据房屋所有权人的委托,代管房屋、代为进行租赁管理。
7.检查出租房屋的使用情况,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8.调解承租双方的合同纠纷。
9.宣传、贯彻、执行房屋租赁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