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办理项目工程前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直至《开工证》过程中的全部报批取证工作。
二、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择优选择工程施工监理和施工单位,向公司工程管理小组准确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资格审查报告。
三、落实开工前现场的“三通一平”各方面条件,组织工程测量,验线,移交坐标点和水准点等工作。
四、监督监理单位的总监工程师组织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地基与基础”等分部分项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和签证;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取得有关的消防、节能环保等专业验收合格的证书,最后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
五、加强技术管理,开工前熟悉施工图纸,牵头组织图纸会审,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技术和设计图纸交底;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工程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合同、施工图等,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和公司对项目工程的整体计划安排,制定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单位的监理大纲,是否能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
七、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项目部机构组成管理成员的资质,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上岗证书及培训情况的证书。
八、对施工质量进行实时监控与管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运行可靠,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对重点工序重要节点进行抽查,做好检查记录签字确认隐蔽工程记录。
九、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查验收,记录材料设备的供货情况及质量情况,从源头把好质量关,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十、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报表,定期召开协调会,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力和施工机械安排,材料设备供应情况,保证按合同工期竣工。
十一、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十二、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整改措施和质量通病的预防与整改,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甲供材料的计划、采购、验收、移交和调配。
十四、按合同预算价款把好成本关,依据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办理设计变更、发出工程指令、签署现场签证单和编制变更、指令和签证的预算和洽商计价。若发现有超越合同预算价款时应及时预警,上报公司领导和工程管理小组。
十五、编制施工图预算,办理竣工结算。起草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并按公司审查流程进行审查通过。
十六、建立监理例会制度、施工日志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
十七、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