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为了加强学院资产管理,提高投资及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学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成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总务处;z任办公室主任,z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z、各处室系部二级资产管理员。
二、工作职责
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和领导机构,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学校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对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制度进行审定。
3.对学院资产管理办公室报批的大宗物资招标采购方案,大宗物资处置方案进行审定。
4.对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情况和信息,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拟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制度,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对各归口管理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保值、增值和使用效率的监督检查。
3.调查研究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者提出处理意见,经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4.汇总和整理学校国有资产的情况和信息,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提供报表及相关信息。
5.负责全院资产的建卡、建帐,组织帐、卡、物的清查,办理有关资产设备的合理调配使用、转让、报损、报失、报废和处置等报批、报审工作。
6.定期与财务处核对资产总帐,保持帐帐相符;定期与使用部门对帐,保持帐物相符。
7.负责组织资产的分类、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基础管理工作。
8.组织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参与基建项目(含大型维修改造)竣工验收等工作。参与教学仪器设备、耗材的采购(教学仪器设备、耗材由教务处负责按学院相关规定组织采购)。
9.物资的仓储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