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内部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效能,树立“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诚信型”强势政府新形象,打造一支讲党性、顾大局、打硬仗的干部队伍,为建设丘区经济文化强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除党政领导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党政领导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核)。
二、考核原则
业绩考核坚持重点了解与全面了解相结合,以全面了解为主;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与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三、考核组织、时间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镇纪委在次年1月组织实施。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考核的日常工作,包括业绩考核的记载和牵头、督查、汇总工作,党政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在全体职工中公示,最后交党政会审定。
四、考核内容、形式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业务工作,工作纪律,领导和社会评价,重点工作、突击性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四个方面。
(二)考核形式
1、业务工作(50分)
完成岗位责任制所明确的工作任务(考核细则另行发文)。
2、工作纪律(15)
(1)出勤情况(5分);
(2)上班状态(5分);
(3)廉洁自律情况(5分)。
3、领导和社会评价(10分)
(1)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年终由所有镇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打分(7分),领导4分,部门负责人3分。
(2)配合村、社区开展工作情况,年终由各村、社区干部打分(3分)。
4、重点工作、突击性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考核细则另行发文)。(25分)
五、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
1、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加分办法:
(1)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业务办公室,人均分别加10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8分。
(2)获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表彰的业务办公室,人均分别加8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6分。
(3)获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表彰的业务办公室,人均分别加6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4分。
(4)获县委、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的业务办公室,人均分别加4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2分。
同一项工作以最高级别加分为主,不重复加分。
2、信息及调研文章加分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撰写的信息、调研文章被县级及以上单位、报刊采用的实行加分,被国家级采用的每一篇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同一篇信息以最高级别加分为主,不重复加分,总分不超过8分。
3.考勤加分办法:全年无迟到、早退,无病假、事假,除得满勤分5分外,再另加3分。
(二)减分
1、镇内各项业务工作,经县委、县政府考核排名在末位的,按岗位责任制扣减业务主办人员3分,办公室负责人2分,业务办公室相关人员1分。
2、如因工作失误,每受到上级通报批评一次,按岗位责任制扣减经办人员3分,办公室负责人2分,业务办公室相关人员1分。
3、出勤情况:无故旷工半天一次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值班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全年事假(法定事假除外)5天以内不扣分,超过5天每多1天扣0.2分,超过15天的扣5分。
4.上班状态:上班时间看电视、电影、玩游戏等,发现一次扣2.5分,扣完后实行倒扣,每次倒扣2.5分;上班迟到、早退、工作不在状态被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实一次扣5分,扣完后实行倒扣,每次倒扣5分。
六、奖惩办法
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和评定等级、调整岗位、奖励及培训、辞退的依据。机关干部职工考核成绩将与奖金挂钩,发放年终目标奖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将根据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结果发放,服务部人员、公务员、大学生村官、临聘人员年终奖金组成部份由镇党委、政府根据年终奖金发放情况研究决定。
考核综合奖计算方法:(考核奖总金额÷总分数)×所得分数=应得奖金
七、其他临时性处罚、单项工作安排考核以党委、政府宣布为准,在总分中实行倒扣制。